倒计时

我读初三的时候,有一次隔壁班的那位年轻貌丑的英语老师鄙夷地对我说:都读初三了,还这么胖。我满面羞涩,连称惭愧,心里却嘀咕,老子再胖也不会要你这种女人。我是说话算话的汉子,后来果然没有要她。

初三的老师,是我见过的排名第三的恐怖分子——全球仅有本·拉登和高三的老师能压过他们一头。当中考还显得遥遥无期的时候,他们早早在黑板上圈地一块,上书几个大字:距中考还有××天。他们本来是想用这几个字恫吓我们,唤起我们内心沉睡已久的良知和求知欲。但这个逐日递减的数字带给我的,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一方面我很欣慰,狗日的离放假没几天了,爽;另一方面我又很焦虑,暗恋已久的三十多个女同学还一个都没表白呢,压力山大。

也许,我对倒计时这种操作手法的哀怨,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每次遇到倒计时,我都会伤感。除夕看央视春晚的大年倒计时,朱军兴奋得脸都绿了,我却暗自神伤:最开心的春节开始了,但开始就意味着很快会失去,与短短的一天相比,春节前夕的焦灼与期待更值得回味。小时候每年春节的黄昏,几乎是我一年中情绪最低落的时分,一年中最愉快的一天即将过去,下一次轮回又要再等一年。

春节再等一年总还是会来的,今天再等一年就有点悬了。

今晚吃饭,听别人说起,才想起今天是12月21日。哦买糕的,那不是说距离世界末日只有整整一年了?每一个正在读这篇文章的你,将有幸和我们人类共同迎来命运的终极倒计时?

同桌的所有人纷纷举杯,相约明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再相逢,如果人面不知何处去,那只能怪匆匆太匆匆。当然,关于世界末日,没有一个人当回事,所有人都会气势轩昂地援引北岛的那句诗: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12月21日的传说。会有世界末日的,但不会这么快,总得等人类把这个星球作践得太惨烈一点再说。但如果2012是真的,那该怎么办?我想那时中国又要为这个世界做出贡献了,因为占全球人口1/5的人类会纷纷表示世界末日影响不大,中国人民情绪稳定。生亦何欢,死亦何哀,世界末日对这个令人蛋疼的国家,将首次体现传说里的公平。

最后分享一首歌,我最喜欢的陈奕迅,《明年今日》。

 

睡游三亚

周末去三亚参加了一个活动。入住酒店头晚,我本想抒发一下头回来到三亚的感慨,我的同房,一个上海4A广告公司的哥们,意兴阑珊地对我说:三亚这地方,每年都要来一两回,来了哪儿都不想去。我立刻闭紧了嘴巴,悄悄流下自卑的男人泪。

这趟三亚之行本不在我的计划当中。只是事有凑巧,我父母老婆及孩子正好也是上周四去三亚,想想还没有一家人出去玩过,才主动申请参加了这次活动。

在强大的文字表达能力的支撑下,我将此次三亚之行的游记概括为一句话:星期五的晚上,我走出机场,走入酒店;星期天的中午,我走出酒店,走入机场。其间一天半的时间,我没有离开过酒店,更准确地说,我几乎没有离开过房间。

我以实际行动向那位上海的哥们犀利喊话:虽然俺是第一次来三亚,但就有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心如古井、从容淡定的高贵范儿。练武的最高境界是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我也不遑多让,达到了眼中没有风景,心中也没有风景的高度。

吴又又小朋友率领全家来我下榻的酒店玩,看着她在泳池里折腾,我表示羡慕嫉妒恨。作为一个水做的男人,我很爱水,可惜出发头天手指包扎了,忌水。到三亚却不能碰水,我知道这叫天妒红颜。

对我来说,最喜欢的旅行方式,就是找个可以舒服地看书和睡觉的地方。那次去丽江,他们都报团出去玩,很好,正合我意,我一个人舒舒服服地晒太阳、看书、睡觉。从此以后,我对丽江恋恋不忘,除了传说中可能发生的艳遇,更重要的是,我一下子知道了我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要的,不是把风景都看透,而是在不同的风景中睡过来,睡过去,顺便听听细水长流。

当然,旅程难免也有不愉快的经历。除了主办方居然安排了一个男人跟我同房这点令人不快外,还有几个同行者令人齿寒。我所说的同行者,不是同来参加活动的人,而是同班飞机的乘客。去三亚的航班飞行中,我旁边那哥们摸出手机,狂照窗外的高空云景,边照边偷看走道,生怕空姐看见。虽然我对他罔顾个人安危、痴迷摄影艺术的精神相当景仰,但还是忍不住提醒他关机。他横了我一眼,将没有关闭的手机收入怀中。哥们,难道您对规则的理解,就是只要别人不知道的事都是合乎规则的?您是不是一个逃犯哦,按说只有犯罪者才有这种世界观。

然后,昨天返程的航班,飞机在冲刺上升的过程中,机舱内突然响起了刺耳的手机铃声。以前我看《午夜凶铃》,看过《鬼来电》,看过《电话谋杀案》,都没当回事,那一瞬间,我才觉得报应来了……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下


知乎上有很多牛人,所以有很多牛逼的回答。比方有个问题问“用什么工具做个人知识管理”,催生了一个高达83个赞成票的回答,如下: 

我的个人知识管理套餐:

  • 主要工具:笔记本(主要在公司用)+上网本(在家用或者外出用)+黑莓手机+iTouch3
  • 规划、思考和大计划 MindManager(结构化思考)+Personal Brain(有益于全局思考)
  • 资料收集和整理 OneNote2007(盛放碎片化资料)+Total Commander(管理文档)+DropBox(进行同步)+Evernote(手头没OneNote时的碎片信息管理)
  • GTD:Outlook+Jello.Dashboard5+Google日历+Google Calendar Sync
  • 关系管理:OneNote2007+文件夹(核心朋友单独设立文件夹,相关资料存放于OneNote)
  • 邮件管理:Outlook(工作邮件)+Gmail+QMail(个人邮件)
  • 即时通讯:Gtalk+QQ(现在用得越来越少)
  • 订阅:鲜果+GR
  • 书签管理:Xmarks
  • 记录和总结:Twitter+Blog+Edairy+豆瓣

看到这里,聪颖的我立刻知道此人是谁了。除了锦涛哥,还有谁既需要结构化思考,又需要全局思考,同时还要进行各种关系管理呢。但话说回来,如果是锦涛哥,还需要如此大动干戈么,几十个秘书肃立伺服,还有几十个中南海保镖,除了过夫妻生活,又有什么事情是需要他老人家亲自操劳的呢。
   
知识管理是一个当下挺时尚的概念,但我一直没搞懂它是什么意思。从字面上理解,个人知识管理就是管理个人的知识——这好像是一句废话,不过我想不出还有别的解释。曾经我也想做一个追风中年,把我浩如烟海不可斗量的知识好生管理一番,不过在管理的过程中,我发现此举纯属多此一举。读了十几年的书,该忘的已经忘了,不该忘的也已经忘了,现在让我做初中生的试卷,除了语文或许还能应付外,其它任何一门我都难以及格。就这么点知识,还有什么可管的呢?这就好比我们家总共只有几百块钱的存款,谁要不知趣邀我投资理财,我就把钱全部砸他脸上去。
   
当然,没有知识不影响我的价值。我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知识分子,现在知识虽然欠奉,但到底还是社会的一分子。儿时梦想实现了一半,也算人生快事一桩。
   
没有知识也不影响我对知识的渴望,这种感受相信没有女人的同学能够感同身受。自身越缺失的,往往越饥渴难耐。我承认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在职场飘荡的人,就跟从前闯荡江湖的人一样,总得有个一技傍身。前天公司开会我说了几句话:以前我觉得自己还是多能干,天上地下什么都懂完了,直至我开始读各种经济管理营销类书籍,才发现自己跟个白痴没什么两样。苏格拉底老师说过,当我懂得越多,发现自己越无知——我不肯定自己是不是懂得越来越多,但我绝对同意苏老师的后半句话。
   
痛感于自身的无知,我开始学习。可是正如《新鸳鸯蝴蝶梦》唱的那样,“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知识两个字好辛苦。”如果我想成为我想成为的那个人,要学的东西实在很多。掣肘我进步的事情有两个,一是时间太少,不够用,二是智商太低,也不够用。时间少还行,反正它就像乳沟,挤一挤总会有的,智商低则有些麻烦,也没有修补术或增大术来后天提升。
   
至于文章开头所说的“知识管理工具”,我将其理解为获取和整理知识的工具。对我来说,获取知识的方式基本上只有一种,就是读书。闲暇的时候我会读一些书,看到有用的地方会做一些标注,有时会做一些摘录和笔记。这种方法可能很笨,但作为一只笨鸟,大概也只能如此吧。
   
与正襟危坐的所谓“知识”相比,“信息”有时更显重要。面对铺天盖地的信息,更让人生出“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感慨。我在公司,每天会收到6份报纸,每月会收到15本左右的杂志,但我用来把玩它们的时间,一个月加起来可能不足两个小时。其它的时候,我在网上徘徊,那不是休闲娱乐,有时反而是一种灾难,邮件订阅,阅读器,各种网站,真能把人压得喘不过气。
   
我网上看得最多的,现在是微博,主要为了获取新闻。其次喜欢用Goolge阅读器,这个是看各种博客——这是目前我获取信息的主渠道。看到有用的,我会保存到Evernote或者Read it later,可是事后基本没看过,因为崭新的信息又扑面而来。只知索取,不知反咀,不想成为信息难民,却反被信息奴役,用了很多所谓的知识管理工具,结果工具精通了知识却没长进,想好好学习,层次却没往上走,这就是我目前的处境。我猜在这样一个年代,这应该不是我一个人的尴尬吧。有时我会后怕,幸好已经恋爱结婚了,不然都没时间恋爱,幸好已经生小孩了,不然都没时间生。

唉。

我的TV我的B

 

我帮老婆的手机装了很多软件,但她老人家用得极少,除了电话、短信和微信外,她基本上只用手机看新闻。据我窥视,她阅读新闻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看网易娱乐新闻,其次看新浪娱乐新闻,再次看腾讯娱乐新闻,最后如果实在还有时间,也要关照一下搜狐娱乐。当然,你不能据此就认定我老婆是一个手机控,人家也是天天用电脑的人,她的电脑上一般只有三个内容,一个是CAD,一个是邮箱,还有一个是各种娱乐新闻。看到老婆如此痴迷娱乐新闻,我常常感到很愧疚,要是我是一个娱乐圈的人,那得给她带来多少虚荣和快乐啊。

其实我从前也是一个爱读娱乐新闻的人,但自从娱乐圈的美女们一个接一个的结婚之后,我变得心灰意冷。既然她们不在乎我的感受,我只有放弃追逐她们的眼波。

虽然对莺莺燕燕的女明星丧失了基本的兴趣,但我对娱乐圈还是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关注。我的这个博客在关注中国的前途和全人类的命运之余,专门开了一个板块叫“我爱娱乐圈”(这里),目的是和广电总局一起指导娱乐圈的发展。事情是这样的,我的诗人朋友舒放曾谦卑地说,我有的文章写得比他好,比方“我爱娱乐圈”那些内容,因为他对这些东西一无所知。言下之意,他的文章写得比我好。他的话让我出离愤怒,冷静过后,我想既然你羞辱我,就别怪我不客气,从此以后我要专攻娱乐圈,在八卦新闻的领域树一座丰碑,让在这个领域毫无建树的你永远只能望我项背,嗯哼。

罗丹说过,世界上不是缺少娱乐,而是缺少发现娱乐的眼睛。娱乐圈其实是个庞大的圈子,特别在我们国家,只要你善于思考,可以发现处处皆娱乐。比方说《新闻联播》,表面上是一个最庄重的节目,但其实是一个最妆重的节目——化妆化得最浓最重的节目。你不觉得永远说着连自己都不信的话的那帮老爷爷,是最有娱乐精神的人吗?反正对我来说,每当我失恋的时候,都会欣赏《新闻联播》。失恋33天,我就坚持33天。

除了新闻联播,我也会看些娱乐节目,比方说前几天的TVB“万千星辉颁奖礼”44周年台庆晚会,我就没看到——网上没找到直播的,找到也听不懂。虽然如此,还是不能阻挡我对此事的关注,人家爱娱乐圈的嘛。最后,郑嘉颖称帝,胡杏儿封后,我表示很欣慰,因为我今年只看过两部剧,照例全部是TVB的,其中有一部正好是《怒火街头》,直接命中了视帝视后。

TVB给很多人留下了难以泯灭的回忆,对我来说更是如此。我从小到大看过的电视剧,90%以上都是TVB的。尽管这些年据说国产电视剧收视飙涨,港剧水准一落千丈,但我基本没看过一集国产剧,以前每年会看十几部港剧,现在每年一两部TVB都是我对电视剧的全部概念。这不是挑嘴,而是偏食,TVB已经没什么营养了,但我习惯了它的演员,它的配音,它的桥段,它的雷同——来一部标新立异的剧集,我还不习惯呢。

TVB的演员里面,我最爱欧阳震华。我对他,有点像小粉丝对大偶像的那种迷恋,他担纲的几乎所有剧集我都看过。过去Bobby是TVB的收视福将,每年都有几部剧,今时不同往日,加之他也会在内地捞钱,TVB露面的时间越来越少,这也是我看剧一年少过一年的原因。

而且,自从御用配音刘印生不再献声后,我对欧阳震华的感受也被割裂了,看他表情生动依旧,但发出另外一种不配合的声音,总感觉这世界一定有什么地方出错了。就好像星爷的《逃学威龙Ⅱ》和《审死官》,搞笑程度十足十,但因为配音的不是石班瑜老师,对我来说基本沦为鸡肋。

几天前爆出TVB配角王伟去世的消息,我在微博表示了一下哀悼之情。这种淡淡的哀伤发自内心。TVB有很多演员,尽管我叫不出他们的名字,但实在在太多太多的剧集中看到过他们。起码对我来说,他们的露脸频次高于全世界所有的明星名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是陪我一路长大的人。

感谢所有TVB的演员。

我在想,TVB对我来说,其实是欧阳震华、罗嘉良、林保怡、陈豪、郭晋安、陶大宇、温兆伦、王喜、黎耀祥、陈锦鸿、马德钟、秦沛、阮兆祥、夏雨、汪明荃、宣萱、陈慧珊、郭可盈、张可颐、佘诗曼,当然还有以前的周润发、五虎将、万梓良,当这些人全部淡出后,TVB还是TVB吗?林峰、吴卓羲、黄宗泽这一批我还能接受,等我再老几岁,还会追看下一辈的小生小旦吗?我猜我没这个心劲,也没这个勇气了。

翻脸不认人

我是一个善变的男人。以待人接物为例,普通的朋友,我尽量使他如沐春风。如果对方碰巧是一个美女,我会千方百计让她如沐谢霆锋。但又有很多时候,我让很多人感觉如沐梅超风,或者如沐西伯利亚特产的超级冷风——所以,他们愤怒地指责我傲慢。 

我当然是一个傲慢的男人。不是我想傲慢,是我的自身条件逼我如此。很多人都知道,我的名字里有个“龙”字,很多人叫我龙哥——这个称呼已经暴露了我和凤姐是一丘之貉,都是那种相貌丑陋,内心猥琐的人。虽然和凤姐同为绝代双骄,但我选择了与她不同的人生道路:她以丑卖丑,遗世独立,我则用最大的冷漠来掩藏我的猥琐。我深深地知道,丑男是最令人讨厌的,但比丑男更令女孩讨厌的,是自以为帅的丑男。为了划清与凤姐的界限,我要求、请求、恳求及哀求别人不要叫我龙哥,叫龙兄。

顺便说一句,在听说了我身残志坚的感人故事后,赵传还特地为我唱了一首歌:“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外表冷漠,内心狂热,那就是我。”

然而,不为人知的是,我的傲慢不仅仅是因为那种奇异的自尊,背后还隐藏着另外一个骇人听闻的原因——下面插入广告:

曾经把酒言欢,为什么他翻脸不认人?曾经多次见面,为什么他后来视若无睹?一个随和男子目中无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自诩记忆力颇佳的他为何多次显得反应迟钝?到底是心理作祟,脚气发作,还是卵巢囊肿?欢迎继续收看CCTV-250《走进科学·相见不如怀念》。

故事一:今晚我参加一个媒体活动,结束后看微博收到一条私信:“我们一桌~你好像不认得我了!泪奔!”原来,今天和我同桌的其中某人,是和我一起吃过两顿饭的美女。

故事二:我把这句话放在微博上后,马上有人留言表示,上个月某次我也和她一桌,结果我也不认识她,她很尴尬。

故事三:前晚和同事在一起,遇到一个男人,他拉着我聊了几分钟,出来后我镇定地问同事,那人谁啊?答案是今年年初和我一起去过夏威夷的某广告公司老板。

故事四:上个月在某次活动中,我和一个媒体记者交换了名片,并愉快地交谈了几分钟,然后这位美女记者在场内绕了一圈,不小心又走到我的面前,我立刻风度翩翩凑上去,和蔼可亲地问她:请问您是哪个媒体的?

故事五:这是远一点的事情。我刚读大学时,同寝室的两个人总是让我很困扰。此二君一个极黑,一个极白,一个普通话很好,一个普通话很差,一个戴眼镜,一个没戴眼镜。除了都是男人外,其实他们并无一丝相似之处,可我足足用了一个月,才把他们分清楚。

这样的故事就不再讲了,不然讲下去就会写成古往今来最厚的故事书。想必你也看出来了,我在辨识人的脸孔方面,好像有点问题。多少次午夜梦回,我是冷汗涔涔,咱是不是当年智障学校的漏网之鱼呢?

当然,我总体上还是相信自己智商没有问题,每次算20以内的加减法,我都比我们家吴又又算得快而且准——要知道,吴又又可是公认的很聪明的小朋友哦。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不太记得别人的脸呢?后来我查了一下,原来世界上有个概念叫脸盲症。

但根据百科百科词条(这里)的解释,脸盲症应该根本记不住别人脸,比方说美国一个大学老师一辈子没有记住过一张脸,即使是那些和她朝夕相处的人,又比如说美国一名教授尽管平时记忆书本内容、姓名和电话号码都没有问题,却看不懂电影或电视剧,因为剧中人物的脸孔在她看来都一样。我想了一下,我还不至于这么严重,因为几乎没有电影是我看不懂的,我也能记住很多人的脸,比如说上周借了我两块钱的那位同事,我对他印象深刻,他化成灰我都认识。

虽然不是典型的不可救药的脸盲症,但我对人的面容的辨识能力弱于常人是肯定的,不然按我的个性,同坐一桌的认识的美女,是一定要打个招呼揩个油的。我刚刚又搜到科学松鼠会的老大姬十三的一篇文章(这里),原来他跟我一样的德性。

通常,只见过一次两次的人,除非他有什么很好记的生理特征(体型庞大,或鹰钩鼻之类),否则下次见面,若他换了套衣服,更改了发型,我几乎有一半的几率认不出来。如果对方长了一副大众脸,那就糟糕,我往往会一脸茫然地回应对方的招呼,一边向周围人询问,这人到底是谁呀?——这样的结局通常很讨打。

记得还在学校的时候,有一次,一人来到我办公室,进门看到我后,突然表现得很热情,笑容满面地上来一阵握手,我很是纳闷,问旁边人,他是谁呀?那人的脸一下子沉下去了,尴尬极了,稍说了几句就转身离去。事后朋友告诉我,那人以前常去我们寝室的,就在楼上住着呢。

上面是姬十三老大说的自己的事。没有这种体验的人也许会嘲笑当事者的智力,但我知道,这就是生活中常常遇到的尴尬。只要我们愿意,每周都可以为“糗事百科”贡献若干猛料。

写到这里,不妨透露一下我这辈子最大的偶像,他不是西门庆,也不是陈冠希,而是东汉一个叫应奉的人。《后汉书》记载,此人曾从门缝里看到某人的半个脸,几十年后路上遇到,就一眼认出。这个故事既说明了门缝里未必就会把人看扁,说不定瞳孔成像还更逼真些,又说明了中国东汉时期的皮肤保养技术已经登峰造极,可以让人几十年容颜不变。不过这人连半面之缘的人都能像爱得刻骨铭心的情人一样牢记,几十年下来居然没有精神分裂,也是一件咄咄怪事。话虽如此,他始终是一个强者,我认为应该大力弘扬他的先进事迹,封他为我们脸盲界的导师、领袖、统帅、舵手、脸盲症患者的大救星和心中的红太阳。

像我们这种轻度脸盲症患者,悲催和尴尬在所难免,但有的地方也不乏乐趣。比方说我们更注重内涵,不太会以貌取人,反正对别人的相貌也不敏感。再比方看老婆,新鲜感就要多些,别人七年就痒,我们起码得撑个十几二十年。不过话说回来,在这方面真正的脸盲人士更有优势,他们每天醒来,身边都是一个不认识的女人,这种快乐真是人生若此,夫复何求。

今天晚上写这么多,就是要告诉我曾经忽略、即将忽略、以及必将忽略的所有人,不是我想忽略你们,也不是我欠了你们的钱所以故意装作不认识你们,实在是因为不见过五六次的人,对我基本上还等于一个陌生人。有部电视剧教育我们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我一直循规蹈矩,恪守教导。嗯,也许是我过分老实了。

我的新浪微博:这里

我的师承

 

今天上午,正当我勤奋工作日理万机之际,一个人突然从我的QQ上弹出,在如愿以偿地从我这里要到一个知乎的邀请码后,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给我戴上了一顶感天动地的高帽:这位24岁的小伙子说高中开始就很崇拜我,我算是他的精神导师。在我被这轰天巨雷劈得还没晕过去之前,他将高帽砍了一截:“说得有点夸张,但是一直追你的博客看,潜移默化地就影响了我的思维方式。”

我知道,任何人看到上面这段话都会被相同的雷劈得里嫩外焦,所以我不得不另起一段,让不幸被雷劈到的人得以缓一口气。

说真的,这位小朋友的话马力之强,足以颠覆我三十多年才形成的人生观。为了准确掌握自己的份量,我不顾办公室人多眼杂,当即脱光衣服,跨上磅秤,一看,哟,最近足足瘦了10斤,只有240斤了。就凭这份量,顶多只能当当肉体导师,精神上的事已经与我无关。

我这才安了心。

于是我继续勤工工作日理万机,正日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看到章诒和在微博上转发了一个帖子,说王小波是这个时代的真正自由的人,特立独行的作者,思想者。这段话又勾起了我的伤感,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点开王小波的QQ头像,对他说:“我从大学就开始就很崇拜你,你算是我的精神导师,你潜移默化地就影响了我的思维方式。”

可惜,我永远不会有王小波的QQ号码。不但我没有,这世界谁都不会有。他去世的1997年,世上还没有QQ。

与很多王小波的读者不同,他还没去世的时候,我就开始喜欢了他,原因是《小说界》上一篇删节版的《红拂夜奔》。可是我对这个作者遥远的喜欢,只伴随了王小波两个月的时间。他在1997年4月11日猝死。

我相信,当年每一个喜欢读书写字的少年,多多少少都受到过王小波的影响,他死后为数众多的门下走狗即是明证,其中成就最高的走狗当属蔡春猪(@爸爸爱喜禾),他的一篇《手淫时期的爱情》也算风靡一时。1997年的时候,我20岁,不再算是少年,但仍旧不可避免地被他影响了。最直接的影响,是写文章的文风、态度、语气,当然更明显的一些模仿痕迹极重的遣词造句。

在那时的我看来,写文章是一件很刻意的事。态度上刻意,语法上刻意,词句上刻意,立意上刻意。比方说要写议论文或杂文,不凑上二十个排比句就感觉无法见人。我自己感觉那时喜欢写点文章来怡情的人,个个都做好了用每一篇文章来冲击诺贝尔文学奖的准备。而王小波的小说,尤其是他的杂文,却做出了另外一种示范,原来随和的、平淡的、有趣的、娓娓道来的文章,更能显示一个人的气度和见识,也更能折服人。

其实就文笔来说,王小波是一流的,但也不是最顶尖的。李银河说希望李敖来比比,我个人感觉李敖的文笔要强胜不少。但文笔这东西始终不是最重要的,就像唱歌,有的人技巧高超,但唱出来还是聒噪。又像设计,有的设计师各种设计软件运用如飞,但设计出来的还是垃圾。文字这东西,目的是让读者舒服,而不是让读者感慨:操,这八级钳工的手艺太好了。

文章的意义是什么?小波很多次拨乱反正。他最大的观念是反对无趣,鼓励有趣而无害的生活。他说,对有些文章来说,有趣是它应该达到的标准,对有些文章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意义。不矫情地说,这个观点对我的影响最大,以至于我给自己博客取的副题都是“用有趣对抗无趣”。生活是平淡的,世界甚至是残酷的,只有努力做个有趣的人,努力创造和传播有趣的内容,才能给自己、给别人以最好的交代。

文章虽然是千古事,但比文章更重要的,是做一个自由的人,一个思想上不被禁锢,奔放自由的人。我那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热爱王小波,现在才有点想明白了。对当年那个还相信《新闻联播》的我来说,王小波的出现不啻是一副解毒剂。囿于环境,小波没说过任何所谓反动的话,但他看待问题的角度,他小说内容的恣肆,让我隐约察觉到世界或许并非此前所知的那么单纯,真理也并非只有一个。人活着,应该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一种独立的思想。

一个能独立思考的人,才算没有辜负上苍给予的那副躯壳。独立思考,甚至比有趣还要重要。

作为一个华语流行音乐的爱好者,我在仓促写下这篇文章的同时,突然想到了黄舒骏的那首《改变1995》。这首用以怀念1995年去世的音乐人杨明煌的歌,发表于2001年,歌词道尽世间沉浮和人世感慨。现在,距离2001又过去十年,距离小波去世更有十四年。十四年,除了互联网外,这个世界不但似乎没有变得更好,反而又加速堕落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相信《新闻联播》,习惯自己在墙内墙外打量世界。这当然不是王小波的功劳,但我相信是他愿意看到的局面。

查了一下,我的独立博客有27篇文章提到过王小波。在这样一个开始降温的冬夜,我乐意第28次说起王小波,我的一位老师。小波曾经写过一篇“我的师承”,好吧,那我这篇也叫这个名字。

天凉好个秋

有天等红灯的间歇,我瞟了一眼微博,看到一句话,据说是哈佛大学的校训:

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的你回不去的曾经。

哈佛在江湖上是一个地位卓然的大学,其影响力直追昔日的金庸。当年,一半武侠小说的封面上都写着金庸著,另外一半的封面写着全庸著、金庸巨著、金庸新著等。而现在,最厉害的中国留学生有一半选择哈佛(另外一般当然选择与哈佛齐名的西太平洋大学),最厉害的评论是哈佛商业评论(如果你说是清华商业评论都不好意思见人),最抚慰人心的名言警句总是哈佛的校训(众所周知,北大的校训都改成“化学是你,化学是我”了)。所以尽管哈佛大学的语录只有那条著名的“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但不影响无数看上去似是而非的励志语录都以哈佛校训的名义招摇撞骗。

不过,我查了一下,这两句话倒也并非是全庸,倒有点像金庸巨。据称哈佛大学图书馆有20条训诫,包括一戒杀生、二戒偷盗、三戒淫、四戒妄语、五戒饮酒、六戒着香华、七戒坐卧高广大床、八戒非时食等,其中有一条是“I leave uncultivated today, was precisely yesterday perishes tomorrow which person of the body implored”,我用Goolge翻译了一下,“我离开未开垦的今日,正是昨日殒明天哪个人的恳求机构”。我也不知道是原文的问题还是Google的人品问题,但想来应该是上文所谓哈佛教训的头一句。

我很多年没去过图书馆了,更没去过哈佛的图书馆,所以不能肯定那里是不是也像中国的大学一样,到处挂着红得刺眼的横幅,除了写着“认真学习奥巴马总统在美国校车重大车祸现场的重要讲话——哈大宣”,“热烈祝贺我校方舟子教授当选美国科学院院士”等常规内容外,也有挂着一条上书“我离开未开垦的今日,正是昨日殒明天哪个人的恳求机构”的横幅。我也没查到第二句话的出处,但不得不承认,我是真的折服于上面两句真假莫辨的哈佛校训。

好久没看到这么清新脱俗,又直指人心的句子了。

在我看来,虽然它只有短短的两句话,但胜过两万本讨论人生的书籍。我从小到大学过太多的名人名言,但无论是“为人民服务”,是“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是“美国的华莱士,不知道比你们厉害多少倍,我和他谈笑风生。你们啊,too simple,too naive!”,或者是“新校园,会有的!新家园,会有的!”在这两句话面前都是浮云。

我尝试着把两句话再修饰了几个字:

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到不了的明天;
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远去的你回不去的曾经。

照中学生作文的写法,在抛出了上述言论后,我应该进行适当篇幅的阐述或抒情,不然文章既显得单薄,结构上也失之头重脚轻。我在想,如果是过去,我会从这两句话出发,写出两万字的感慨议论,这叫做为赋新词强说愁。或者因为年轻识浅,无知无畏,什么也写不出来,这叫做少年不识愁滋味。但现在,我觉得这两句话已经隽永无限,道尽天机,增一字显得太啰嗦,减一字或许还可以——奶奶的,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凉好个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