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蒂尼

对我影响最深的一个人,毫无疑问,是我老妈,是她生我养我哺育了我。当然,我老爸在这方面也功不可没,没有他的鼎立助阵,这世上也不会有我。此外,我老婆对我的影响也是划时代的,因为她的强势介入,我的一生已被改写。至于说到现在和将来,我相信目前一岁三个月大的吴又又小朋友会牵着我的鼻子一路往前走。但是,虽然这几个人虽说对我影响巨大,但他们已经与我的生命血脉唇齿相依,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就是我,我就是他们,所以相互之间的影响基本上说无可说。

除了他们之外,对我影响最深的一个人,大概是我的朋友韦尔蒂尼。关于韦尔蒂尼,我曾经多次在blog中提及,从他的身世说到他的身体,从他的小眼睛说到他的海绵体,但令人扼腕的是,不管我堆积多少华丽的词藻,也无法描摹其本人绝世风采之万一。利用这次命题作文的机会,我再堆积一些词藻吧。需要说明的,其中多数桥段有的是以前用过的,但无论是新桥段还是老桥段,都是真实的。

时间回到1992年的8月31日,在正式成为高中生的头天下午,我在那间破旧的教室里认识了50多个崭新的同学。座位排定后,我和同桌说起了暑假里刚刚播过的电视剧《侠客行》,正说得不亦乐乎之时,前排的一个男生突然回首嫣然一笑,说:

“是梁朝伟演的。”

按照创作程序的八股要求,现在应该插入此人的相貌描写了:但见他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如果你觉得这人怎么这么眼熟呢,那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不错,你答对了,这是《三国演义》中张飞同学的体貌特征。其实此人的长相和张先生并无任何可比之处,我之所以拽上张飞,只是因为我非常不擅长描写人物的外表。

就在此人说出那句话的四分之一柱香后,我就认定了他是我的朋友。

这个人,正是韦尔蒂尼。

缘分真的妙不可言。仅过了两天,韦尔蒂尼就被班主任后撤,成了我的同桌。作为生理和心理已经发育成熟的高中生,两个男生同桌,是世界上仅次于两个女生同桌的悲惨事件。老实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高中生涯竟然有着这样不幸的开头,但很快我就发现,缘分真的妙不可言,这位新同桌和我竟然是如此相象的两个人,相象点包括:

一、都不爱学习。
二、都喜欢看杂书。
三、都喜欢看电影。
四、都热爱流行音乐。
五、后来进一步发现,都不求上进,都习惯得过且过,都热爱无所事事,都留恋过去的时光,都钟情于把时间用在与学习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上。

因为种种奇妙的缘分,我和我的新同桌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从此,他的喜好集成磁场,细若游丝地改变着我。所谓与善人居,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大概说的就是这么一回事吧。其实这点很容易理解,一个人哪怕是和一头猪相处久了,也会觉得对方别有一番皮白肉嫩的风情。

我为什么会受到韦尔蒂尼的影响呢?原因简单而又有力,因为他是个有钱人。我们都知道,无论在一个国家里还是在一个家族中,穷人总是被有钱人牵着鼻子走的。不过我可以很自负地说一句,我是一个很有骨气的男人,我没有被韦尔蒂尼牵着鼻子走——我是主动嗅着他的气息一路奔向他的。

有钱人家里通常有很多书,不过情况有所区别:一种是从不读书但家里摆着很多书来壮大门面,另一种是喜欢读书所以买了很多书顺便拉动内需。不管是哪一种,有钱人家里的书籍总是汗牛充栋,韦尔蒂尼家也不例外。自从首次莅临他家后,我狂喜的心有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又有如大淫贼发现了大美女。从那天开始,我决定拿自己不当韦尔蒂尼家外人,拿韦尔蒂尼的书当我家的手纸——如果说我借回家的书是没用之前的手纸的话,那么我还给他的则是使用之后的手纸。对于这种变化,说实话我没有任何愧疚,手纸只有用过才能体现它的价值,书籍也是如此。众所周知,毛泽东看过的书也是皱巴巴的。可惜的是,韦尔蒂尼的思想境界显然离毛主席和我还有不小的差距,每次我把那些充分体现出使用价值的书还给他时,他总是用力挤出一副惨白的笑脸,喃喃自语般地说:

“这书……不还也罢。”

这么多年来,韦尔蒂尼的书橱对我产生过三次很大的影响。第一次是一套鲁迅的杂文集。我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认真阅读鲁迅并且喜欢上鲁迅的。甚至有段时间有点走火入魔,写作文的时候满纸都是“大抵”、“或许竟是如此罢”等语,差点把语文老师给逼疯。第二次是一本唐诗大辞典和一本宋词大辞典,那两本书让我知道了中国的骚人们何其的骚。第三次是他主动向我推荐了《小说界》上一篇叫做《红拂夜奔》的小说,我读后深深迷恋,至今这仍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那个时候该小说的作者王小波在大众圈子里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

除了闲书外,韦尔蒂尼也在音乐、电影的爱好取向上影响了我。电影今天就不说了,就说音乐吧,音乐这玩意儿,可以分为几个档次:高雅音乐是第一档次,几乎没人听过的如非洲音乐是第二档次,欧美流行音乐是第三档次,日本韩国等亚洲流行音乐是第四档次,包括华语摇滚在内的新音乐是第五档次,华语流行音乐是第六档次。说来让人叹服,我认识韦尔蒂尼的时候,他的音乐层次已经高至第五档次,他喜欢摇滚,喜欢那些不知所云的音乐,喜欢国语歌,喜欢粤语歌,甚至喜欢台语歌 ——其实我也不敢肯定就是台语歌,我把我听不懂的歌,如台语歌、英文歌、法语歌、刚果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歌一律归入台语歌的行列。我以前是华语流行音乐的忠实拥趸,属于音乐爱好者的金字塔塔基,认识韦尔蒂尼后,我的层次终于还是没有任何提升,但知识面却是空间开阔了,有段时间我甚至认为,华语歌坛里,就没有我不知道的歌手,没有我没有听过的歌。读大学后,这种博学的优势顿时发挥出来了,总有人很佩服我,他们发现唱K的时候我什么歌都可以唱上两句。那个时候,在KTV昏黄的包房中,我总是感激地想,我今天取得了这么一点小小的成就,那是踩在韦尔蒂尼肩膀上的缘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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