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身高,不是体重,也不是肺活量,不是相貌,不是身材,也不是月收入,不是长度,不是硬度,也不是持久度。究竟是什么呢?其实是风格。行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出没于喧喧嚣嚣的红尘中,触目所及,不是清一色就是混一色,相似的背影,相似的身形,相似的五官,相似的神情,构成了一个简单却又诡谲的浮世绘。就在众人期期艾艾,忸忸怩怩,卿卿我我,低低回回之际,人群中扑出个不正常的,头戴小红帽,身穿花棉袄,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还背着一个胖娃娃呀,咿呀咿得儿喂——这就是风格了,也就是个人标签了。
大概每个人都想过独一无二,不同流俗。和别人都一样了,自己活着还有什么必要呢。东晋权臣桓温也说了:“既不能流芳百世,不足复遗臭万载耶?”老子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那是决计不用客气的。特别是对今天的年轻人来说,个性真的是万分重要的东西。无个性,毋宁死。
我虽然已经老了,但我的心还装作很年轻,总是不择手段地追求个性标签,非常恐惧扔在人堆里没一点声响——凭咱这吨位,不压死一两个人简直愧对列祖列宗。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我终于部分成功了,博客写了这么久,我得到了部分朋友的认可,他们承认我的博客是有风格的。
在表达我的博客风格这一点上,你不得不承认人的水平确实有高低之分:水平低的说我是“痞子风格”,水平高的就不同了,说话艺术得多,好听得多,让人心里熨贴得多,听听别人怎么说我的,“痞子作家风格”。
作家,多神圣啊的字眼啊。我从思春期开始,就梦想当个作家。我做了很多努力,付出了很多汗水,读书时作弊,工作后作假,白天作恶,夜晚作案,看到别人落魄马上作别,看到别人风光从中作梗,看到人打架就作壁上观,看到美女就想作风不端,遇到不喜欢的人就要作秀,遇到喜欢的人总是作茧自缚,看到领导作揖,看到领不导作威作福,没饭吃的时候去别人家作客,吃饱了还作怪,说他们的饭菜让我作呕……一句话,除了暂时没有作古外,该作的我基本上都做了。皇天不负有心人,奋斗了30个春秋,我虽然没成为作家,然而总算沾染了点“作家风格”了,尽管作家前面还有痞子两个字。痞子作家怎么了,痞子作家也是作家,这和绝色美女也是美女,变形金刚也是金刚是一个道理。
说到痞子作家,大家除了想起痞子蔡之外,只会想到王朔。前几天有个穿马甲的在给我的留言中给了我一个忠告:“今后千万别把自己往王朔身上硬扯了,你们不是一个级别的,底蕴相差实在是太远。”这话让我无比郁闷,我这人一向眼高过顶,志向远大,从来是把自己往李太白、苏东坡、曹雪芹、周树人、张爱玲、沈从文、查良镛、王小波、卡夫卡、茨威格、里尔克、艾略特身上硬扯的,但硬来硬去,扯东扯西,最后却被人一把推到了王朔的肉身上。你说我气不气啊。
我当然不气。相反,我要气死想气死我的人。
本篇纯扯淡,无意义。需要说明的是,对别人的话我没有不满意,就是随便找一话题说着玩的,就好像我说今天早上吃的是麦片加水果,中午吃的是米饭加炒肉,晚上回去还是吃米饭加炒肉,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有掺杂任何喜恶褒贬,一个话题而已。人活着,总得说点什么,不然嘴巴里真要淡出个鸟来了,尤其是我这种啰里吧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