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或者署名

去年11月底的一天,济南的一位大学生加了我的QQ,说喜欢我的文章,这让我很是受宠若惊,不过因为他是一个男孩,所以没有受精若宠。这个男孩说在《智言》上看到了我的文章,我顿生疑惑,因为我平时打交道的只有《花花公子》啊、《阁楼》啊这些形而下的杂志,像《智言》这种不知来历的形而上的期刊,向来只有让我顶礼膜拜的份儿。不过,《智言》无愧它高尚的刊名,是的,它是私自刊登了我的一篇文字,却厚道地署上了“江湖夜鱼”的名字。

相比较起来,有些朋友就不太让人欣赏了。今天我无意中顺着MSN博客的来访统计,看到了我的几篇博文出现在某人的新浪博客中,最远的一篇发轫于去年平安夜,最近的一篇则更新于昨天下午。这位朋友态度认真,作风严谨,对我的原文做了符合情理的修正和美化,譬如某篇文章的开头,我的原话是“前晚,老婆躺在床上看《看电影,突然说”,他更改为“前晚,我和一个朋友网上视频聊天,突然说”——当然,他不小心把人称搞错了。再譬如,在挪用我关于电影《诅咒》的文字(谈不上是影评)时,他还贴了一张醒目的电影剧照,图文并茂,赏心悦目。触目所及,我有如庄生迷梦,神思恍惚,弄不清到底是我转他的还是他转我的……

其实,挪用我胡乱涂抹的文字也没什么,也无须事先征得我的同意,只要署上我的名字就可以了,要知道,我想出名都快想疯了,靠写博来博取广大网女欢心的用心也是昭然若揭,你替我建立分店,扩大影响,四处留言,沾花惹草,我只会由衷地欣赏你,感激你,鼓励你。所以,这位叫Arrow的朋友,过去的我就不计较了,也懒得去踢你的场子了,但如果你继续光临这个速度不太灵光的MSN博客,有幸看到这篇小小的告知,请停止这种无趣的行为吧,或者向《智言》杂志学习,加上我的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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