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青春献给谁

得意洋洋的老四

男人的笑容可分为两类:一种坏坏得让女孩子们恨不得啃他两口,另一种讨厌得让她们恨不得踹他两脚。老四的笑容却不属于以上两类,他属于让人踹四脚也不解恨的那种。不要说女孩子,就是我这个心思粗糙的男人,在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笑容的时候,也油然生出一种将他怒放的笑脸打成猪头的冲动。

他笑得如此得意洋洋,简直把自己当作了传说中的楚留香。我虽然没见过楚先生具体长什么模样,但常识告诉我,如果他不幸和老四处于同一水平线上,那估计不等他扬名江湖,早被不耐烦的苏蓉蓉她们给捅死了。

不过,在我首次惨睹老四得意洋洋的笑容的时候,我很有风度地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以制止他继续笑下去。如果你看过电影《英雄》,我想你就能理解我当时的境界。电影中秦始皇看着“剑”这个字,神奇地悟到了“和平”二字的真谛;现实中我看着老四欠揍的脸蛋,也福至心灵地领会到了“忍”字真诀。

我第一次看到老四,说起来还是大学报到的头一天晚上。同寝室七个人,暂时只到了老四和我,当然那个时候他还不叫老四,我也不叫老幺。那年9月反常的燠热,寝室里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但除了寝室,我们还能去哪儿呢。我们脱得只剩一条裤衩,以袒露的身姿对抗高温,以坦诚的情怀连床夜话。饶是身上几乎寸缕不留,但老四依旧保持着得意的笑容,光看他的脸,你绝对会以为他身着巴黎坊间全手工制作的全球限量版顶尖服饰。

在那个闷躁的夏夜,两个血气方刚的男生,能聊出什么世道人心,我们很快默契地转入男人间永恒的话题。我开门见山地问他:

“你有女朋友吗?”

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心里特别盼望他的回答是否定的。说来害臊,当时的我尽管言语沧桑,但为人纯洁,幼儿园毕业后连女孩子的小手都没碰过。男人没一个希望同类比自己先享艳福,而我恰好也是一个男人。

老四的回答显然非常的不善解人意:

“我还没女朋友,但是有些该试的事情我也试过了。”

作为一个生理和心理同步发育成熟的大学男生,我当然领悟到了老四话中的玄机,马上流露出一个交杂着失望、嫉妒和感伤的干笑,这种落寞的笑容更将老四的笑脸映衬得活色生香。

是的,我承认,我确实有点失落。不过这种失落情有可原,要知道,在男性的话语圈里,男孩与男人比起来是一种多么丢人现眼的生物。更何况,我是一个连女孩究竟长有几根手指都无从知晓的男孩。

我决定知耻后勇,在大学里挽回虚度的时光,缩短和老四的差距。

我失恋了

寻寻觅觅,阿弥陀佛,我人生的第一春终于与大二那年的春天同步登场。这个春天的女主人公是我的一个老乡,和我同级,我们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老乡聚会中找到春天的。

在大学里谈恋爱从来不是两个人的事情,除了密切留意可能随时蹦出来的第n者外,还得以悲喜交加的心态,接受兄弟或闺蜜对对方的品头论足。按照男生圈子里的风俗,我终于挑了一个黄道吉日,把我的春女——春天的女主人公——诱骗到寝室,让严阵以待的兄弟们开了一个鉴定会。送走春女后,我迫不及待地杀了回来,欣赏兄弟们在《鉴定报告》中的结论。其他人或恭维,或平淡,委实乏善可陈,独独老四签署的意见含义深邃,意境幽远,他说:

“饥不择食再度被证明是最真实和最惨烈的基本人性。”

面对这样的结论,我悲愤交加,提笔在“事主心得”一栏写到:

“解决饥渴是推动人类繁衍和社会进步的原动力。”

我承认,这句话只是悲愤之辞。事实上,对待初恋,我和任何人一样,满怀着激情和憧憬,任何风言风语只会让我越挫越勇。饥不择食?饥不择食又怎么了,不管吃饭还是恋爱,挑食都不是个好习惯,吃饭挑食会影响发育,恋爱挑食会影响发春。老四本人就是个典型的反例,吹嘘泡妞实战能力超强,可至今每个周末都窝在床上琢磨下一封情书写给谁。我想,老四毫无疑问是嫉妒我了。

想到这个环节,我不禁露出了一个比老四还要得意10倍的笑容。可惜尽管我努力将笑容保持了长达两分钟之久,但老四似乎视若无睹,我随之黯然。

跟多数人的初恋一样,我的初恋如此醇美。跟多数人的初恋一样,我的初恋无疾而终。次年的初夏,我的春女跟着春天一起离开了我。

人生的第一次失恋总是格外痛苦,我也不例外。我觉得如果不将这种痛苦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就不足以说明我的痛苦。按照青春偶像片和青春散文的手法,我知道我应该做足以下全套动作:疯狂喝酒、疯狂唱K、疯狂旷课、疯狂不刮胡子一个星期,等等。不过让我郁闷的是,作为一个不胜酒力的男人,半杯啤酒就能把我撂床上三天,而借酒浇愁自古以来就是失恋的基础课程——看来,我这破恋是没法失了。

于是我陷入了比失恋更深沉的绝望中。

老四陪我一起失恋

男生寝室楼中,我以一个标准的初次失恋者的颓败形象,有气无力地从一楼爬上三楼。在打开寝室门的一刹那,我吃惊地发现门上贴着一副龙飞凤舞的大字报,题曰:

“欢迎你归来,失恋的兄弟!”

我的眼眶略略湿润了,在一个男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一句饱含深情的鼓励足以照亮他幽暗的心灵。不过我暗自嘀咕,如果大字报换成“我天天请你吃饭,失恋的兄弟”,会不会更富有建设性呢。

更让我吃惊的是,挥就这副字的,居然是扬扬得意的老四。我投过去一个感激的笑容,他笑嘻嘻地说:

“快吃饭吧,吃完饭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华灯绽放,霓虹迷离。我们在市中心一家大型迪吧门前下了车,老四就当到了自己家,大摇大摆往里面走,我悄悄拉住他的衣袖,羞涩地说:

“我没带多少钱。”

他哈哈一笑,径自拽着我登堂入室。我顿时踏实了,估计他身上不少于20元钱。

全世界的迪吧都一样,喝酒的,跳舞的,蝇营狗苟的,不知所以的。我刚准备找个桌子坐下,老四已经轻车熟路地滑入舞池,随着强劲的音乐扭动着肉体,我只有亦步亦趋地模仿着他。

也许是扭到兴奋了,老四突然一把抱住身边一个女孩,贴在她身上扭得越发起劲。我扶了扶脸上实际并不存在的眼镜,表示我的惊讶。那女孩不但没有抗拒,反而双手环住老四的水桶腰,跟着他的节奏合二为一。我彷佛听到脸上幻想中的那副眼镜坠落于地发出的“咣”的一声脆响。

我感觉自己的口水好像有点蠢蠢欲流,善解人意的老四招手让我顶替他的位置。正在我做着激烈思想斗争的时候,身边的另外一个女孩主动搂住了我。我只用了三分之一秒钟的时间就决定做一个忠实于自我的男人,出手反抱住了那女孩。

搂着一个女孩跳舞的感觉真好,特别是边跳脑子里还可以想些限制级情景的时候,感觉尤其的好。忽然我又深刻体会到了失恋的痛楚,因为我正在为失恋而消沉、而堕落、而放纵自己。一个失恋的人所做的任何傻事,都可以归结到失恋身上去。

我送老四上医院

“咣”的一声脆响依稀从身边传来,我惊惶地抬眼四顾,老四头上一片血染的风采,他身边一个光头青年手提半个酒瓶,怒视着他。我不由一阵恍惚,眼前的一切熟悉又俗套,我感觉正置身于某个香港黑帮电影的场景中,下意识地把右手从女孩背上挪开,理了理头发,试图把最好的形象展示在镜头前。

舞池里音乐依旧,人流依旧,扭动依旧,几乎没有人关心发生了什么。

我看到老四尽管鲜血淋漓,但依旧保持着那股得意的笑容,只是他不停地向光头比划着什么。可惜那光头显然没学过手语,脾气又不上流社会,手上的瓶子又“砰”的一声不客气地砸到老四头上:

“妈的敢抱着我老婆!”

几乎于同一时间,老四和我以当代大学男生的反应速度,意识到了情况的糟糕。老四不顾头上的鲜血,当即掉头往外撤退;我不顾手中抱着的女孩,当即转身向他的位置冲去。这就意味着,当老四冲出舞池的时候,我刚好顶替了他的位置。老四回头冲我呐喊:

“老幺,快走!”

那光头反应虽然慢点,但终于还是在最后一刻明白了我和老四是一伙的,他毫不客气地的第三次抡起了酒瓶,冲我头上砸来。而我的发型是刚刚整理过的,岂容他肆意篡改,轻轻一挫身,半个酒瓶的断裂部位扎到了我的后背上。可是我挺佩服自己的,我一点都不疼——因为我害怕极了,忘记了其它所有感觉。

老四和我一前一后冲出迪吧,发疯似地狂奔了2000米。马路上车辆肆虐,行人如织,我们慢慢停下来,惊魂稍定。我看着老四猩红的脑袋,他看着我皮开肉绽的后背,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老四打破了沉默,他亲切地对我说:

“记得,以后没事就不要失恋了。”

我连连点头,说知道知道,吃了一次亏还不学一次乖吗。老四又露出了那种得意的笑容:

“今天跳了这么长时间的舞,还抱了两个女人,居然没用一分钱。”

我也觉得这是一件美事,不禁喜形于色。老四自己却面容一整,以一种我从来没有听过的严肃口吻说:

“如果我昏倒了,拜托送我去医院。”

说完,他昏倒委地。

最后

大学毕业离校的前夜,老四笑吟吟地问我:

“说实话,那次我昏倒的时候,你怕不怕?”

我盯着他额头上两道突兀的疤痕,想到即将到来的别离,眼睛陡然进了沙子。用力擂了他的肩膀一拳,我大声回答道:

“怕,我真的好怕,因为那天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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