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府早报》的封面新闻叫做:高考特优生命殒清晨车祸。说的是昨天上午,一位刚刚参加完高考的男孩在车祸中罹难的事。纵观全篇报道,得出的印象是:这是件悲惨的事,特别悲惨的是,这个男孩还不是个普通人——新闻的标题和内容再三强调,男孩是个优等生,高考考得很好。
老实说,我很反感这种新闻的基调。一个优等生的夭折当然令人心痛,那换成一个所谓的劣等生就无关紧要了?一个不起眼的农民工就无足轻重了?一个生命的非正常离开,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对死者的家属、爱人或朋友来说,是一辈子无法忘却的黑色回忆,这一切都不会因为这个人的身份地位或者学习成绩的差距而有所不同。更匪夷所思的是,新闻的开头第一句是:“俊儿啊,你说过要考上清华,毕业后好好孝顺我们。你怎能说话不算数呢?你走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看上去这是死者父母悲恸的哭诉,可是我们很难想象一对绝望中的父母会在这个关口,还念念不忘“考上清华”这种类莫名其妙的事。现在的媒体是越来越幽默了,可惜是黑色幽默。
今天《成都商报》转载了《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报道:抗议参观杀猫,网友愤怒闯店。内容是深圳有家“猫肉丸店”引起了爱猫市民的公愤,他们一度冲进店铺内,要求店主把猫放出来。店主最后接受记者时表示,自己是广东人,家乡有吃猫肉的习惯,“现在没法做生意了,以后不卖猫肉了”。
我绝对赞同网友的态度。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为吃猫肉是不能接受的。之所以不能接受,是因为我觉得吃猫肉是一件很恶心的事情。至于新闻中所定性的“残忍”二字,我也非常赞同,是啊,把一个小生命干掉并把它的尸体吃到肚子里面去,除了“残忍”简直找不到第二个词来形容。不过我要说的是,杀猫固然残忍,那杀狗呢,杀牛呢,杀猪呢,杀鸡杀鸭杀王八呢,难道就不残忍吗?爱护动物不应该厚此薄彼,特别是狗和猫这样千百年来人类的朋友,更应该一视同仁,既然不允许吃猫肉,就更不应该吃狗肉。
昨天晚上参加了一个朋友30岁的生日宴。整个流程都是她女朋友背着他偷偷策划的,吃饭、切蛋糕、送礼物、共举杯、放气球、放投影、诉衷肠、激情热吻、激动万分、热泪盈眶,该有的都有了,不该有的也有了。这件事本身并无特殊之处,关键在于所有的一切,都当着很多人的面进行的。我和另一个朋友偷偷嘀咕:怎么看怎么像逼婚的。
说说我对这事的看法吧。浪漫啊,情调啊,这些都是好事,可如果搞得大张旗鼓,就难免有点窜味了。我固执地认为,浪漫是一种存在骨髓中的先天性气质,当它作用于爱情的时候,通常都带着点鬼鬼祟祟和不可告人的味道,如果浪漫浪得轰轰烈烈,震动四方,其居心需要存疑。就像昨夜,台上的人哭得淅沥哗啦的时候,台下的我不是为之深深感动,而是突然有点手足无措。我喜欢不经意间的真情流露,不喜欢渲染放大的情感表达。当然,如果我是那个朋友的话,也许我会感动于所发生的一切,也许我会心潮澎湃,也许我会泪流满面。我想,其实我可能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那个人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