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征婚广告

寻觅爱的涟漪

如果相信时间的流驰

那也请相信我心灵的祈祷
如果伟大的爱情无须过多掩饰

那你的美丽,即使简单也是最好的

如果,还有言语可以表达

那么那肯定珍藏在我心里
无论何时,梦里或者生活中的某一个角落

都会记得:相伴身边的不是虚无

而永远是你的痕迹
此时此刻,你如果划过我生命的天空

那请告诉我

我已经在这里等候,带着一个永恒的爱和

一生的不会背弃的诺言
天地之间翩然而舞的,惟有你和我

上面这首不知所云的像诗一样的东西,出自今天的成都商报03版上的一则整版广告。起初我以为是一则房地产广告,因为房地产广告在版面上总是恢弘的,在内容上总是不知所云的。后来仔细一看,哟,原来又是一则征婚广告。

我想起了上次那则来自上海的整版征婚广告,那次我也在博客上放过厥词。比起那次来,这则来自深圳的广告在设计上要好看多了,特别那两朵含苞待放的荷花,一看就让人想入非非。广告文字也相对雅驯,不像上次那个全部是成语堆砌,征婚者不愧曾经在“国内一所知名的大学执教多年”。看来即使做整版的征婚广告,也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且看征婚要求——

如荷花般清丽脱俗、温柔贤淑的女孩,拥有白皙的肌肤和苗条的体态,身高165cm以上,接受过正规大专以上良好教育,知书达理、秀外慧中,至今冰肌玉骨,身心纯洁,拥有传统的家庭观念,愿意做全职太太的26岁左右的女孩(教师、医生最佳,在校学生亦可)。

老实说,以征婚者自身如此优越的条件,开出的要求实在不高。我替他担心的只是,又要对方26岁左右,又要清丽脱俗、温柔贤淑,又要至今冰肌玉骨,身心纯洁,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恐怕不是那么容易——除了芙蓉姐姐,放眼全国还能有谁呢!

本来近几天是没时间写日志的,但昨日病了一场,这会儿还是头重脚轻,飘飘欲仙,四肢发冷,无心做事。看到这则广告后,八卦的心又蠢蠢欲动,特此记录一下。需要强调的是,广告中特别注明,如果谁推荐符合条件者成为征婚者伴侣的 “红娘”,可携眷一名与新婚夫妇欧洲、美加同游,费用全部由征婚者负担——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谁因为看到我这则日志而与征婚者结缘,可别过河拆桥,忘了我的月老之功。不过,我对伴游这种事情兴趣不大,如果将伴游产生的费用折合成人民币给我,我想我大概是不好意思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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