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太无耻:地震是毁房害命的罪魁吗?(1)

根据官方的统计数字,截至6月26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造成69185人遇难,374174人受伤,18457人失踪。再据网友的不完全统计,本次地震倒塌的学校计有:都江堰聚源中学,都江堰新建小学,都江堰市向峨乡中学,重庆梁平县文化镇中心小学,德阳市实古镇中心小学,莹华镇中心小学,莹华镇中心中学,八角镇中心小学,洛水镇中心小学,北川县北川中学,绵竹市汉旺镇东方汽轮机厂子弟中学,绵竹市汉旺镇武都小学,什邡市龙居镇龙居小学,绵竹市富新镇富新二小,德阳市旌阳区孝泉中学,德阳市遵道镇欢欢幼儿园,德阳市九龙镇小学,绵阳市平武县南坝小学,北川县任家坪镇北川一中,四川省青川县木鱼镇木鱼中学,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汶川县映秀镇漩口中学,什邡市洛水镇洛水中学,什邡市洛水镇洛城小学,青川县青川初级中学,四川蓥华镇仁和村小学,什邡市红白中心小学,映秀镇映秀幼儿园,映秀镇漩口幼儿园,北川县曲山小学等。这是一个真正的不完全名单,还有不少规模不大的学校和幼儿园在地动山摇间顷刻覆灭。

出事之后,教育部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忙不迭地撇清责任,声称大量学生因校舍坍塌死亡与腐败无关——校舍都像石女一样结实,利益链上相关人员都像处女一样清白,当我们当恋爱中的女人一样糊弄。没有经过调查就得出了立自己于不败之地的结论,教育系统的人智商就是高,脸皮就是厚。

智商再高,脸皮再厚,民意不可违,于是从中央到地方都表态称:“将调查垮塌学校建筑质量问题,给公众一个交代。”经过短短的一个多月的调查,一些伟大的结论终于出来了,我们公众终于被交代了。

成都的官方报纸,在头版和其它版不太醒目的位置,刊发了一篇长文,《地震是毁房罪魁 幸存者应理性看未来》,光从标题即可看出,该文阐释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房屋倒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死亡,并提醒死去孩子的父母,不要再闹事了,你们都TM是白费心机。

这篇文章的精髓如下:

地震学、建筑学、法学专家一致认为,此次特大地震的巨大破坏力是损毁房屋的罪魁祸首,不能简单地把房屋损毁原因归咎于建筑质量;劫后余生的人们应该理性面对地震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地震破坏力大于1000颗广岛原子弹,所以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二、烈度超8度,重灾区房倒屋塌难避免。受灾区域内的建筑物大多按7度设防,当面临远远高于其设防标准的地震破坏力时,房屋损毁在所难免。因此,设防标准低于地震烈度是建筑物倒塌的主要原因,不能简单认为倒塌的建筑物一定存在质量问题。“成都地区的建筑物按7度设防,但如果实际烈度超过8度,甚至高达9度、10度,建筑物倒塌、损毁就是正常现象。”

三、废墟取样很难反映质量问题。在地震中倒塌的建筑物遭受了3次破坏,第一次是地震引起的直接破坏,第二次是倒塌时造成再次破坏,第三次则是在抢险救援情况下搬动、敲砸造成的。多次破坏造成建筑物结构部件混杂不清,比如倒塌的墙体难以确定是哪一层、哪一单元的,一块砖头也难以确定是哪个部位的,在这些情况下,对倒塌房屋的结构构件及材料的检测鉴定难度极大,甚至不可能。

四、判断房屋有无质量问题,光凭外观无法认定。一幢建筑,是由设计、修建、管理、使用等多个环节组成的,地震本身非常复杂,地震后房屋倒塌,如何认定房屋质量不过关,这同样极为困难。

五、多因一果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遭遇特大地震时,质量问题只是条件之一,而地震才是直接原因。即使房屋建设质量没达到标准,在地震与房屋质量双重原因下,如何认定房屋倒塌主要和质量有关成为难题。在这种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因果关系因地震发生断裂,在不能确定房屋质量是房屋倒塌的主要原因时,无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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