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和小说

最热的地方是美国人扎堆的地方,中国人只有一边儿凉快去。比方说在电影市场,温度和热度最高的是暑期档,而霸占暑期档的,是美国人扎堆的《博物馆奇妙夜2》、《变形金刚2》、《哈利波特6》、《冰川时代3》、《飞屋环游记》和《特种部队》。随着落叶飘零,天气渐凉,中国人终于隆重登场,《非常完美》、《白银帝国》、《气喘吁吁》、《机器侠》、《建国大业》和《风声》轮番上阵,接受审阅。

要说当下最火爆的国产电影,当属《建国大业》。这部电影的特别之处有两点:一、明星特别多;二、外国明星特别多——毫无疑问这是史上荟萃最多外国明星的国产大片,据网友初步统计,在本片中轮番露脸的外国明星包括美国明星陈凯歌、陈红、刘亦菲、陈冲、邬君梅、顾长卫、蒋雯丽、宁静、王姬、胡静,加拿大明星童安格、蒋大为、徐帆、陈明,英伦明星张铁林,日本明星许晴,法国明星姜文,德国明星韦唯,澳大利亚明星沈小岑,新西兰明星苏瑾,新加坡明星李连杰,瑞士明星斯琴高娃,泰国明星胡兵。(最后这个我怀疑是恶搞,胡兵虽然娘得厉害,但人家毕竟还不是人妖嘛。)

这里插一段。小的时候我真的很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现在我依旧觉得中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在没有掌握其它文化的前提下,我也承认中国文化灿烂而博大。但现在如果让我自由选择国籍,我会给我父母一个惊吓,给我闺女一个惊喜。之所以说这些,意在提醒那些更换国籍的人们,你们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哦。

虽然《建国大业》荟全球顶级明星于一锅,但在这个日渐萧瑟的秋冬档,我最看好的电影还是《风声》。《风声》有一个坚挺的故事,它来自于麦家的小说;有一批气质各异的演员,他们是周迅、李冰冰、张涵予、黄晓明、苏有朋以及我非常喜欢的王志文;它还有一个善于运作的公司,名字叫做华谊。

可是电影好看,并不意味着原小说有多精彩。

说来也怪,小说和由它改变的影视剧真的是两回事,有的时候给我的感受如冰火两重天。国内知名评论家天下有雪说过:看金庸的小说爽到想射,看金庸小说电视剧恶心得想吐——他这里不是特指张纪中的大陆版金庸剧,事实上就是TVB那些所谓经典的剧集同样让人无语凝噎。同样的情形还有很多,《红楼梦》再怎么拍,离小说都差十万八千里,《金瓶梅》再怎么拍,又怎能拍出小说的精髓。

但相反的案例也有。《潜伏》,那么普通一篇短篇小说,改编成电视剧后可看性十足。《哈利波特》的书我没看过,但据信文笔普通,但电影还是不错的,特别是前几部。斯蒂芬·金的那篇中篇又怎么能跟《肖申克的救赎》相提并论……至于《风声》,虽然还没上映,但我已经断定,不管电影有多差,都起码高出小说三个档次,因为小说实在太烂了。

麦家这个人在小说界是颇受欢迎的,小说也颇受读者追捧。去年看到他很火,我就买了一本《风声》回来看。我看小说有两种反应,一种像拉肚子一样飞快,一种像便秘一样很不流畅,很不幸,我读《风声》有如便秘,几次差点中途夭折,无以为继。

在这里,请允许我冒昧提议:《故事会》杂志应该搞一个特刊,专门刊登麦家《风声》这样的故事。

去年年底公布的第七届茅盾文学奖四个获奖长篇小说中,居然有麦家的一部小说(《暗算》)。我很震怒,这都谁评的啊,我老人家还没同意呢,当即在中国严肃文学殿堂杂志“江湖夜雨十年灯”发表文章,严厉指责称:“麦家的小说我读过,对我来说他是另一个黄易——拜托,直接可以当作电视剧剧本的小说也能获奖?这就是茅盾文学奖?”(这里

作家有两种,一种是文笔好,一种是文笔烂。文笔好坏基本有一个通用的判断标准,比方像我吧,文学界一般共同推许我为文笔较烂的作家,又比方说中国作协会员宋祖缺德先生吧,作为自封的“当代鲁迅”,他被公认为文笔超群的作家……文笔好坏,一目了然。

除了文笔外,作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判别标准:有的作家是有才情的,有的作家则相反。麦家,文笔还不差,编的故事更是堪称精彩,但恕我直言,此人实在没有写小说的才情。有一个词很适合形容他的作品给我的感受:味同嚼蜡。

写小说跟钳工一样,是个技术活,但要把小说写好,光有技术是不行的。在我看来,这样的惨剧还包括黄易、慕容雪村、李承鹏和当年明月等。当年黄易风行的时候,我翻了几页《大唐双龙传》,吐了。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最火爆的时候,我在网上看了十多分钟,吐了。前不久有人推荐他的新书《原谅红尘颠倒》,我冲动买了一本,结果看到半途又吐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当然它不是小说)在报上连载时,我看了两篇,坚强地没吐,都给憋了回去——很多人都跟我推荐《明朝》,我不知道谁的眼光出了问题。

其实慕容雪村、李承鹏等人都是极有才情的人。我看过几篇慕容雪村的文章,很有味道,而李大眼的博客写得更是天花乱坠,神出鬼没,让人心折。他们小说中偶尔也有些神来之笔,让人捧腹回味,但如果把所有的段子和流水帐串在一起就叫小说的话,我是不能同意的。我总觉得他们的小说不能叫小说,只能叫故事,应该和麦家的小说一起放在《故事会》上,让广大群众喜闻乐见。至于《明朝那些事儿》,它本身就是故事,但它远不是诸人所谓的精彩故事,我觉得它很“干”,也许需要点润滑油才行。

文笔好和文章好是两回事。我只能说:说相声的不一定适合演小品,演话剧的不一定适合演电影。

这个话题其实很有意思,下次继续说。

 

华山论鸡(儿童不宜)

残酷提示:本文可能包含一些令人感到不快、反感或者厌恶之内容,请慎重决定浏览与否。未成年人谢绝欣赏,35岁以下女同学请在天下有雪指导下阅读。

(一)

夕阳西下。

华山之巅,怪石嶙峋。

一案,一壶酒,两个酒杯。

一个老人,一个少年,相向而坐。

少年道:“江湖中最精彩的一战,到底是哪个?”

老人沉声道:“古往今来江湖中不知涌现出多少绝顶高手,他们之间的决战早已成为传奇。昔日帝王谷主萧王孙与蓝大先生战于泰山绝顶,蓝大先生持百斤大铁锥,萧王孙用的却是根衣带,他以至柔敌至刚,与蓝大先生恶战一昼夜,据说天地皆为之变色,日月也失却光彩。”

少年道:“听先生说得如此生动,我几乎也像是到了泰山绝顶,得见帝王谷主与蓝大先生的雄风,实在是精彩极了。这就是古往今来江湖第一战役?”

“当然不是!”老人道:“昔年‘水母’阴姬号称天下第一高手,但‘侠盗’楚留香的胆子却比天还大,竟直闯神水宫,独斗阴姬,两人由地上打到水里,再由水里打到半空,‘水母’阴姬的武功虽无敌,到最后还是被楚留香打败了!”

“这一战一定惊天动地,坐上了古今大战的头把交椅吧?”

“还谈不上。当日小李飞刀李寻欢和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均是‘兵器谱’三甲的高手,两个人在密室内鏖战良久,这一战没有一个外人见证,但其惊心动魄想必超乎寻常。一代枭雄上官金虹本有数次机会格杀李寻欢,但他始终不相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以命相赌,终于被李探花在不可思议的角度一刀毙命。”

少年脸露兴奋之色,道:“这一战确实名动天下,想来一定称冠古今了?”

老人缓缓摇头,道:“此战虽然惊人,但在它上头,却有一战镇古烁今,精采绝伦,而且波谲云诡,奇峰迭起,这一战役方能称得上是古今江湖第一战。”

少年惊奇道:“哦?究竟是何等惨烈辉煌的一战呢?”

老人沉吟道:“这就是千载江湖风云绝无仅有的‘华山论鸡’。”

(二)

夕阳沉没,山风渐浓。

少年给老人将酒斟满,问道:“华山论鸡?难道这场战役就发生在华山?”

老人道:“不错,就在我们此刻所处的位置。

少年四顾,道:“自古华山险峻,但在山巅却有这么一块偌大的平地,确实适合两个顶尖高手博弈。“

“这一战不止两个人。”老人叹道,“当年百晓生作‘鸡器谱’,纵论天下英雄,大鸡壮男均入该谱,但在评议前五名时,百晓生却茫然无措,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这五人谁鸡更长。”

少年奇道:“原来‘华山论鸡’论的不是功夫,而是小鸡鸡?”

老人道:“嗯,不过话虽如此,但对某些天赋异禀道奇男子来说,已经不能叫小鸡鸡了,他们的长度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极限。”

少年惊讶异常,问道:“他们比这个干什么呢?”

老人再次叹息,解释道:“这跟一个人有关。”

“是谁?”

“独孤求鸡。”

少年愣了一下,道:“咦,此人是谁?不是叫独孤求败的吗?”

老人道:“不错,当时江湖中第一高的确是独孤求败,此人纵横天下,但求一败,但平生经历数百战,与当时天下绝顶高手、化外隐士一一交手,但因自身已臻化境,竟从未尝到败绩。不过鲜为人知的是,其实他并不是天下第一高手,他的妹妹犹在他之上,只不过该女子平生未曾踏足江湖,外人多不知晓罢了。”

少年道:“这女子就是独孤求鸡了?”

老人道:“不错,此女虽身手高绝,但志不在此,平生夙愿,只求一大鸡型男。她托百晓生放出话去,愿与天下第一长鸡结为伉俪,并将武艺绝学倾囊相授。”

少年恍然,道:“所以百晓生编制‘鸡器谱’,是为了独孤求鸡谋求意中人?”

老人点头道:“确实如此。”

“那为什么安排一次华山论鸡呢?”

“天下异种,不计其数,百晓生虽搜集多方信息,但面对远超同侪的前长鸡高手时,却无法评定其长短,因此邀请五大长鸡高手至此华山之巅,同时让独孤求鸡现场观摩审定,这就是江湖中空前绝收的华山论鸡了。”

“这五大长鸡高手是谁呢?”

老人沉吟道:“他们分别是东邪黄药鸡,西毒欧阳鸡,南帝一鸡大师,北丐洪鸡公,以及中神通王重鸡。”

(三)

夜幕低垂。

少年掌烛。

少年问道:“五大长鸡高手如何比拼的呢?”

老人道:“北丐洪鸡公性情急躁,率先出招。他褪下裤子,露出鸡鸡,众人一看,萎缩状态下已达常人非萎缩长度。”

少年叹道:“委实惊人。”

老人道:“神奇的还在后面,洪鸡公使出‘降鸡十八掌’,那话儿顿时伸长三倍,长达一尺,宽若碗口,洪鸡公洋洋得意地指着自己的鸡鸡说,‘这就是我们丐帮独家研制、代代相传的打鸡棒。’”

少年倒吸一口凉气,道:“丐帮三十六路‘打鸡棒法’名传天下,果然不同凡响。”

老人道:“那是自然,几百年来丐帮一直稳居天下第一大帮,没有几棍子是不行的。故老相传,‘打鸡棒’一直是丐帮帮主的信物,那自是万中挑一。”

少年道:“那洪鸡公一定是天下第一鸡,独孤求鸡一定选中他了?”

老人摇头道:“没有。惊人的还在后面。”

(四)

烛光在灯罩内左右跳跃。

少年道:“下一个谁出招了?”

老人道:“东邪黄药鸡。”

少年问:“难道他会更长?”

老人道:“与洪鸡公相比,黄药鸡未必更长,但其宽度却超出前者。”
少年道:“哦。”

老人道:“所谓‘桃花影落飞神剑,碧海潮生按玉箫’,桃花岛的绝学确实令人惊叹。”

少年问道:“所谓按玉箫’莫非按的就是他的鸡鸡?”

老人赞赏地看着少年,笑道:“不错,黄老邪一生清高自傲,对自己的武艺和鸡鸡极其自负,更将其写入联中。”

少年问道:“黄药鸡到底有哪些绝学呢?”

老人道:“在他‘弹指神通’、‘落英神鸡掌’和‘兰花拂鸡手’三大神功的催动下,其鸡鸡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膨胀。连洪鸡公看了后都说,‘黄老邪,我这一生没有服过人,但今天我服了你。’”

(五)

少年为灯续油,为老人续酒。

少年道:“据说西毒欧阳鸡峰倒练《九阴真经》,成效如何?”

老人道:“欧阳鸡来自西域,在先天机能上已比中原人士胜出一筹。但更难得的是,他通过《九阴真经》倒行逆施,兼苦练‘神鸡功’,终于可与中原绝顶长鸡高手一决雌雄。”

少年问道:“他与黄药鸡相比又如何呢?”

老人道:“本来不相伯仲,但欧阳鸡长期豢养毒蛇,通过长期观察和效仿,终于成功将蛇的蠕动方式移植到他的鸡鸡上,从此他的鸡鸡不但可以直来直往,还可以前后左右上下地拐弯游移。”

少年失声道:“啊!”

老人道:“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将淬炼出某种西域灵蛇的蛇液,将其涂在鸡鸡上,这种液体催情功能异常强大,能令女性魂飞魄散,不能自持。”

少年啧啧叹道:“神奇的西域。”

老人道:“欧阳鸡凭借其长度和灵活度,确实令天下诸多女性倾倒,据说他让很多娼妓从良,只想跟着他一个人走,又据说说他让很多良家妇女做了娼妓,因为她们已经不能自拔地沉迷在他带来的世界。”

(六)

少年道:“欧阳鸡这么厉害,华山论鸡大概到此结束了吧。”

老人道:“哪里会。南帝一鸡大师此时扬鞭上阵了。”

少年面露疑色,问道:“难道这一鸡大师还能超越欧阳鸡?

老人道:“一鸡大师出家前乃大理国一国之主,大理段家高深莫测,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的。”

少年道:“他有什么绝招克敌制胜?”
老人道:“大理段家名垂千年而不倒,自有其压箱底的绝学,其‘一阳鸡’和‘六脉神鸡’堪称独步鸡坛,所向披靡。那日华山之上,一鸡大师撩出僧袍,众人一看,不禁大惊失色,原来其鸡鸡比刚才三位长鸡高手犹长出一倍有余,几欲与其腿部长度相当。”

少年听了后,张大嘴巴,兀自说不出话来。

老人一声叹息,细声道:“一鸡大师看众人愣住,说,‘阿弥陀佛,诸位施主,切不可沉迷此物长度,其实长即是短,短即是长,都是身外皮囊罢了。’”

少年失声笑道:“老和尚还说风凉话,他既然这么说了,何必还来参与华山论鸡呢?”

老人道:“你错了,一鸡大师修行高深,本不会参与这一战的,但为了警醒世人,方才扬鞭奋战。”

少年道:“警醒世人?”

老人道:“不错,一鸡大师未出家前,因鸡鸡硕长无匹,凡与之合欢之女子,在达到欢乐的巅峰后,无不被他的长鸡捅死。在捅死了一百零一个无辜女子后,一鸡大师自感杀孽深重,方才削发为僧,日日为其鸡下亡魂超度。”

少年听得出神,竟也幽幽叹息了一声。

老人道:“虽然一鸡大师菩萨心肠,无意参与角逐,但其亮出的宝物却让一旁观战的独孤求鸡眼眸发亮。她是一个喜欢挑战的女子,已有将一鸡大师带入香闺的念头。”

少年道:“那华山论鸡就此收场了?”

老人道:“你忘了还有中神通王重鸡了吗?”

少年道:“我没忘,但我不敢相信还有人会长过一鸡大师。”

老人道:“但世事就是这么峰回路转,出人意表。”

(七)

天空泛出一抹亮白。

少年吃惊地问道:“王重鸡有多长?”

老人曼声道:“中神通王重鸡褪下道袍,露出鸡鸡,众人一看,几欲晕厥。”

少年面露激动神色,道:“他到底有多长,能让这些绝顶长鸡高手大惊失色?”

老人轻轻摇头,笑道:“大错特错,他的鸡鸡不但不长,不大,相反,甚至比常人还有不如,就像一个蚕豆悬在腰间。”

少年也几乎晕厥,“啊”了一声,讷讷说不出话来。

老人道:“当时在一旁观战的百晓生坐不住了,他霍然起身,厉声对王重鸡道,‘你这欺世盗名的家伙,枉我将你列为天下五大长鸡高手,你居然不思退避,反堂而皇之地来此参战,何其愚蠢。你,穿上裤子,回去吧。’”

少年笑道:“他是该回去了。”

老人道:“可是王重鸡没有回去,他淡淡一笑,低头凝视着自己的胯间,轻轻说了一声‘长’,话音未落,他的鸡鸡陡然长了几分。他再说一声‘长’,那话儿又长了几分。就这样,几声‘长’后,他的鸡鸡已经超过了所有人的长度。”

少年听得眼睛都直了。

老人笑道:“当时场内的几个人尽管都是高手,但眼睛就跟你现在一样直。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那鸡鸡上居然还刻了几个字,定睛一看,原来是‘如意金箍鸡’几个字,随着鸡鸡的伸长,那五个字越发显目。”

少年傻了一样,一言不发。

老人笑道:“这时,更惊人的事发生了,众人论鸡许久,饥渴异常,王重鸡就扶住自己的鸡鸡,对准脚底区域来了个‘金鸡独立’,连喊‘长长长长长’,未及,‘噗’的一声,一股山泉就被他钻了出来。”

少年似乎魂魄尚未回身,继续无语。

老人道:“后来王重鸡又喊了几声‘短’,他的鸡鸡就一段一段地缩了回去,回到了起初的状态。然后他用水罐接了一罐水,给独孤求鸡。独孤求鸡芳心荡漾,接过来几口给喝了。”

少年仍未回过神,喃喃叹道:“可怕,太可怕了。”

老人道:“经此一役,王重鸡从此名动江湖,稳居五大长鸡高手之首。”

(八)

金光四射,日出华山。

少年回味良久,终于叹道:“华山论鸡终于尘埃落定,果然是古今第一精彩大战。”

老人微微笑道:“就在众人以为盖棺定论的时候,一个天外来客飘然而至。”

少年倏然抬头:“又有人来了?”

老人道:“不错,天下奇人不知凡几,纵然是百晓生也不能一一搜罗。”

少年问道:“来的是谁呢?”

老人淡淡道:“东方不败。”

少年跳了起来:大声道:“东方不败,他来参与华山论鸡?他不是早自宫了吗?”

老人道:“他是自宫了,但他还是来了。”

少年忍不住哂笑,道:“他凭什么?”

老人脸色一端,道:“你切不可小视东方不败,此人确实是千年来罕见的奇才。”

少年疑惑道:“哦?”

老人道:“当时,王重鸡看到东方不败来了,道,‘你来干什么?你的鸡鸡呢?’东方不败道,‘鸡已在。’王重鸡道,‘在哪里?’东方不败道,‘在心里!’王重鸡道,‘心里?’东方不败道,‘我身上虽无鸡,心中却有鸡!’”

少年愣住了,琢磨着东方不败的话。

老人感慨道:“‘身上无鸡,心中有鸡!’这正是鸡坛的巅峰。因为没有,所以就无所不在,无处不至,它可能已到了你眼前,已到了你灵魂中。有的人直到整个人都已被它摧毁,还是看不见它的存在。”

少年道:“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无鸡胜有鸡?’”

老人道:“不错,正如东方不败当时所言,‘七年前,我身上已无鸡,所以我能妙渗造化,无鸡无我。无迹可寻,无坚不摧。’”

少年叹道:“果然是很高深的道理。”

老人道:“是啊,王重鸡等人均是当时鸡坛绝顶人物,此种环节自是一点就通,他们听闻东方不败一席话后,心驰神往,几欲俯鸡称臣,不过东方不败实在修为惊人,转而大喝一声,‘你们这群愚钝之人,听我胡诌居然信以为真。其实身上无鸡,心中有鸡根本不是鸡坛巅峰,真正的巅峰时身上无鸡,心中也无鸡。’”

少年默默凝思。

老人道:“东方不败厉声对他们道,‘愧你们还号称鸡坛高手,居然连鸡即是我,我即是鸡的境界都没有达到。妙渗造化,无鸡无我,鸡我两忘,那才真的是无所不至,无坚不摧。’说完,东方不败飘然而去。”

少年抬头望天,悠然向往。

老人继续道:“听了此话,王重鸡等五大鸡坛高手冷汗涔涔,想自己一生纵横天下,笑傲鸡坛,本以为人生快意不过如此,却未曾想居然从没体悟过鸡坛至高境界。五人黯然神伤,相视无语,携手隐去。”

少年吃惊不小,道:“他们就走了?”

老人道:“都走了,从此五人再未在中原鸡坛现身。”

少年道:“那独孤求鸡呢?”

老人道:“五人走后,独孤求鸡亦豁然醒悟,明白了‘身上无鸡,心中无鸡’的至高真理,于是和最后依然留在他身边的男人百晓生结为夫妇,退隐鸡坛,男耕女织,后来生下一子,叫百雀林。”

少年再次跳了起来,大声道:“是我?”

老人淡淡道:“不错,正是你。孩子,我要告诉你的是,你的母亲作为一个女人,曾经无比渴望与天下最不凡的男人相伴一生,但到最后陪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平凡的男人。”(金庸古龙对本文亦有贡献)


遇殇

她最近总是做同一个梦。狭窄的厨房里,她一个人轻盈舞蹈,抽油烟机嗡嗡鸣叫,油烟却盘萦着她渐渐稠郁。透过油烟,她看到他歪歪斜斜立在厨房门口,笑吟吟地看着她。她说讨厌,站那儿干嘛,你出去看电视嘛。他笑着说好,走开了,可过了一会儿,她又看到他歪歪斜斜地立在厨房门口,笑吟吟地看着她,也不说话。她不再搭理他,专心对付锅里的菜。又过了一会儿,她高声说,过来端菜咯,我们吃饭咯。他大声应好,喜滋滋地冲进厨房,她端着盘子转身,正好撞上了他,盘子连同里面的番茄炒鸡蛋一起坠落在地,“咣啷”一声,她就醒了。

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她从来没给他做过一顿饭。两个人不在一起了,她却总是做这个虚幻得近乎真实的梦。刚从梦境中挣脱出来的她躺在床上,在心底叹息了一声。

柔柔的月光照入窗棂,在窗帘的掩映下呈现出淡淡的蓝色。房间里的物什若隐若现,白天的凌乱此刻竟有了出尘的味道。邻居家的小儿夜啼声飘了过来,饥饿的泣诉愈发撵走了她本就阙如的睡意。她开灯,披衣,起身,打开电脑。宇伯照旧在线。宇伯是她去年在网上认识的一个男人,40多岁,在离她两千公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不管她什么时候上网,他始终在线,她很好奇,一路追问,结果没问出个所以然,两个人却渐渐熟稔了。这一年多来,两个人渐渐培养出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建立了一种介乎于知心的朋友、亲昵的父女和暧昧的情人之间的感情。她叫他宇伯,他叫她小朋友。

她主动打招呼:宇伯,早上好。
宇伯说:这么晚还上网?
她说:睡不着。
宇伯说:哦。
好久,两个人都没说话。她在网上溜达了一圈,又跑过去跟他说话。
她说:我们应该真的分手了。
宇伯说:哦。
她说: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分手。
宇伯说:嗯。
她说:我甚至不知道我们有没有在一起过。
宇伯仍旧只是“嗯”了一声。

台灯和电脑散发的光芒都很柔弱,黑暗仍在统治天地,她的眼前却倏然一片光亮,那是夏日最猛烈的阳光。在最炙热的季节,她和他相遇。发邮件,发短信,打电话。没有刻意,也不是故意。见面的时候,他歪歪斜斜立在那儿,笑吟吟地说你今天真漂亮。然后他带她去看电影,在黑暗中牵起她的手。她带他去看她的练功房,在空旷的房间跳舞给他一个人看。两个人坐在西餐厅中,呷着咖啡,下着象棋,漫不经心地聊天,听台上的歌者吟唱。廓落的夜空下牵手漫步,她轻轻唱歌,他鬼哭狼嚎,不合拍的声音绵长悠远,顺着面前的荡漾开来。街灯一路护送,远方依旧有亮光。

往日的画面一帧一帧围攻着她,她无法脱身而返。亮光在哪里,到底是要湮灭的。相遇是为了彼此相爱,相爱是为了彼此伤害,她当然不信,纯美的日子比无疾而终的初恋还让人沉浸。她喜欢这种氛围,不太热烈,不太激动,淡淡的,绵绵的,不够丰厚,但韧劲十足,而且,很干净。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之一,却依旧像局外人一样,对这个故事心驰神往。是的,她爱他,尽管她从来没有说过。她相信他也爱她,尽管他也从来没有说过。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一切这么美好,已经不能再好了。

他说我送什么礼物给你呢,我送什么给你才能表达我的心呢。她拉过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说,只要你始终在这里,就好。他笑了,刮了她的鼻子。她说,秋天来的时候,我织一条围巾给你。他惊奇地说,你会织围巾?她说,我不会织,但我会学。他顿时流露出感激的神色,男人天真的感激让她感到无比的快乐。

可是,天气不再炙热的时候,天空中开始层云盘集的时候,她还没有给他织围巾的时候,她穿上那件淡蓝色外套时候,他却没有在她的身边,他没有歪歪斜斜地立在那儿,没有笑吟吟的,也没有说你今天真漂亮。他在电话里的语气渐渐冷淡,他的情绪仿佛同步于季节气温的变化。MSN上他的名字几乎不再闪亮,偶尔亮的时候,他也不置一词,她跟他说话,他也只是淡淡地应着,很有礼貌的样子。

她说:围巾你还要不要?
他说:要啊,谢谢你。
她说:我织好后怎么给你。
他说:你打电话给我,我来取。
她没说话。几分钟后,他的头像黯淡了,显示为脱机。她浑身乏力,心里空落落的,关了电脑,和衣躺下。

宇伯了解这个故事的大体情节,他在两千公里之外的城市跟她说,小朋友,别傻。说,小朋友,不值得。说,感情的事,不好说。说,小朋友,你自己好好把握。

可是她不知道怎么把握。她突然才发现,她虽然是故事的女主角,却对故事的发展一点办法都没有。那个人不仅是男主角,他还是导演,是制片人,也是魔术师,他神奇地变幻着自己,也变幻着她。她就好像“大变活人”里面的女人,他说一声变,就把她变到他的身边,他再说一声变,他就离开了她的视线,以致于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身处何方了。

她想起有次看到的一首翻译的蒙古诗歌,叫做《遇见》:

不曾想自己会遇见你
不曾想喝了烈酒一样瞬间醉了
不曾想你沉静的眼神
唤醒我沉睡良久的爱恋

偶尔听的歌儿原来那么优美
黑夜的梦境中原来还有欢笑
不远千里万里问寻所有的风
才知道你是最烈的那一杯酒

我再也不想遇见你

一个溺水的人,纵有千斤之力,也无法逃出生天。她就是那个溺水的人,身上有很多劲,心中有很多气,却使不上一分一毫,只能任自己一点一点下沉。

窗外晨光熹微,一股清寒之气裹胁着露水的味道窗入房间。夏天已经过去了,秋天已经来了。过去的这个夏天是她二十多年最美好的一个,可是她一点也不感到喜悦,因为这个夏天如此的不明不白,伤悲的回忆或许还将延续到秋天的终结。她是真的割舍不下。让她无法割舍的,也许不是他这个人,也许只是情绪的纠集和相聚别离的原因。

她问头像还亮着的宇伯:宇伯,你说他有没有爱过我。

那边沉默了半晌,最后跳出一句话:你到了我这个年龄就会知道,世界上的感情并非只有爱与不爱这么简单。

标准爱情(1)

最近家里愁云密布,每个人都很忧郁。我忧郁是因为看到了老妈那张忧郁的脸,老妈忧郁是因为看到了我这张忧郁的脸。两张忧郁的脸整日面面相觑,让我们无暇顾忌到底是谁率先忧郁。

造成我们同时忧郁的原因有两点:

第一,我的年龄。与很多女人不同,我对自己的年龄向来坦荡。是的,六年之前我22岁,那是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分,少女的单纯尚未褪去,成熟的风韵已然加身,气质如同美酒加咖啡,说不出的魅惑。调皮和优雅是我的AB面,每一面都让人沉溺。那个时候我钟情于粉红,装扮是粉红的,世界是粉红的,脸色是粉红的,心事是粉红的,甚至连文胸都是粉红的。粉红的我恣意徜徉在世界的中心,每一天像迎风怒放的桃花,摇曳在婀娜芬芳的七彩阳光下。

第二,我单身。我22岁的时候,逡巡身侧的男人川流不息,那是何等跌宕起伏的日子啊……但如同故事里说的那样,我没有好好珍惜,所以那些男人现在有的成为了别人的老公,有的则一直是别人的老公。不管过去如何惊心动魄,都无法掩盖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事实:我还是孤单一个人。日子迤逦过去了六年,对我来说却像六天,我没感觉自己有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整理衣柜的时候,发现衣服清一水的黑色,文胸清一水的白色。一尘不染的穿衣镜里,我的神色一片栖惶。十多天前,我过了最近的一个生日。生日晚餐异常隆重,老妈甚至穿上了她一年顶多穿一次的那件黑色晚装,尽管从头至尾面对的观众只有我一个人。这场仪式感十足的生日晚餐过后,全家一齐陷入了深沉的忧郁。

对男人来说,忧郁是一种让人心疼的气质。对女人来说,忧郁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灾难,尤其对我这个年龄的女人来说,忧郁就像森林深处的老巫婆,不但让人生嫌,而且令人恐惧。造成男人忧郁的原因往往只有一个,就是对世界的力不从心。女人忧郁的根源则复杂得多,有的是因为对世界的力不从心,有的则是因为对男人的力不从心。不过这两个原因说到底其实是一个,男人其实就是女人的世界。

这话不是我说的。最近的这场生日晚餐上,老妈把玩着手中的红酒杯,在迷离眼神的掩护下,说出了这句经典的话:男人是女人的世界。正是这句话让我开始忧郁,而老妈则在第二天明显变得颓顿。

作为一个没有男人的家庭的主心骨,我想,是不是该找个老公了。

侠梦(6)

在闯荡江湖的第一天,我发现一件比扶危救困更紧迫的事情,就是扶自己的危救自己的困。要仗剑江湖快意恩仇,当务之急就是自己能衣食无忧地活下去。

身上所有的金子和银子都遗失在“这是妓院”中,要折回去索回,自然易如反掌,可是……人都是要面子的嘛,特别是作为一个未来的大人物,身上的金子银子被一个妓女窃去已经够丢脸了,还要为此杀气腾腾地找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妓女算帐,传出去又有何面目在江湖中立足呢?“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暗自告诫自己,就保持名节这种事来说,侠客比寡妇还要认真对待。

既然决定不回头,我开始认真思索如何面对这种始料不及的状况。在我们这个时代,市井之中同样流传着一句话:“银子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能的。”说这句话在市井之间流传,是因为它对行走江湖的黑白两道人物是不适用的。据我所阅的各种典籍记载,从来没有一个会武功的人遇到没银子用这种尴尬事件。根据史料,大侠总是吃最好的菜,喝最好的酒,骑最好的马,耍最好的女朋友——哪个不是需要大把银子的啊。我不禁暗暗埋怨撰写典籍的古人,不把侠客们的经济来源交代清楚,害得后世我这个注定的大人物如此无所适从。

“难道我注定是一个特别大的大人物吗?不但行侠仗义屡屡失手,就连活命的银子都荡然无存。就这样来磨砺我的意志?”我暗自纳罕。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铜岭镇的街头巷尾,寻思着从哪儿找点银子来应急。晚上要吃饭,要住店,没有银子显然不成。可是举世滔滔,那里才有银子呢?

一个从来不缺银子的男人陡然身无分文,就像一个以美色自持的女人发现眼角的第一根皱纹一样,都会油然生出一种绝望的惶恐。在这绝望的惶恐之中,是什么事都想得出来的。狗急了尚且要跳墙,何况我这个未来的大人物。

我决定去打劫。

当然,打劫这两个字实在太难听,我们侠道中人饿死都不会做这种下作的事情。只不过,自从“劫富济贫”这个成语发明以后,咱们做侠客的人,在生活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之间,终于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多年以前,有一个叫楚留香的前辈不是以偷东西一举成名,又以武功高、长得帅、故事多姿多彩而名垂千古的嘛。他还被尊作盗帅呢!”我喃喃自语着,试图缓解自己的道德压力,“特别是,我本人此刻正是需要救助的那个‘贫’。生存才是硬道理啊。”

用劫富济贫的义举来开始自己跌宕起伏的江湖生涯,在古往今来的大人物中,恐怕也是不常见的吧。如果我这样做了,说不定还能开风气之先,引导一股新潮流呢。我这样想着,得意得几乎笑出声来。

我决定像所有大人物通常表现出来的那样,不瞻前顾后而是当机立断,不畏首畏尾而是干脆利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既然下定了决心,我就一往直前。眼看天色不早了,我很有信心在天黑之前解决自己的晚饭问题。不过作为侠客,我每时每刻想到的可不光是自己。我这么优秀的人都落到了没饭吃的境地,那这个镇上不如我的肯定大有人在,我劫富之后,当然要救济他们,我决定接济十户穷人后再吃饭。

正在我这样东想西想的时候,蓦然看到眼前恰好正是一套红墙灰瓦的大院,院门牌匾上写着“马宅”两个大字。“我刚想着劫富济贫,你就这么配合地出现了,难道这不是孽缘吗?”我思忖道,“你们可怪不得我。”

我继续想道:“马文才就姓马,不是个好东西,拆散了梁山泊和祝英台。这家人也姓马,又住这么大的房子,一看就知道是为富不仁的玩意儿。我不劫你们天理不容啊。”

“嘿嘿!”我发出两声尽量阴险的冷笑,“今天算你们姓马的倒霉了,遇到了本落难少侠。”

一个提纵,我轻轻落在大院里面的花园中。早在空中腾挪的时候,我已经看清,花园中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其实就算有个鬼,我又有什么好怕的,风谷派少掌门的名头吓个把个鬼还是有把握的。园子中种着很多花,姿态各异,有红色的、黄色的、紫色的、白色的,等等。我向来对采花这种事情没什么兴趣,径直掠过花园,来到一间厢房前,呆了一呆,只见厢房墙壁上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

“家人左转,外人右转。”

我在这个木牌前停留了半柱香的功夫,苦苦思索其背后的玄机,终于……还是不得其要领,于是选择右转。我只所以这么做,有两个原因:第一,我想起了《风谷语录》的第二十五条:“但你面临选择又不知如何选择的时候,顺其自然。”第二,我想起古往今来的大人物在他们年轻的时候,总是规规矩矩地听别人的话的,尽管有的是真听话而有的是假装听话,在那些故老相传的传奇故事中,淳朴耿直的大人物虽然老实得一副受人摆布的样子,但结果总是因祸得福,不是找到了武功秘笈、灵丹妙药,就是遇到了脾气古怪但古道热肠的世外高人,最不济的,也能邂逅一个神仙姐姐之类的。

我心中笃定了,直接右转。一个院落前出现了分叉口,墙壁上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

“亲朋左转,其他右转。”

这次我没有多想,径直右转。很快又是一个分叉口,又有一块木牌:

“造访者左转,掠夺者右转。”

我稍作思考,照例还是不得要领,于是继续右转。然后,我又遇到以下几个木牌:

“偷窃左转,打劫右转。”

“强盗左转,侠盗右转。”

“打抱不平者左转,劫富济贫者右转。”

我一律按照自己此行的目的诚实地转弯。东转西转后,我终于站在马宅专为我们这种劫富济贫者准备的一个黑色柜子前。柜子上还是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

“侠踪莅临,蓬荜生辉。忝备纹银若干,敬请笑纳。敝宅阖家共祝马到成功,侠名远播。”

看着牌子上的文字,我感慨万千,如果所有为富不仁的人家都这么懂事,那省去我们侠客多少麻烦啊。我迅速决定,柜子中的银子我只取一半,留一半算是对马家的褒奖。

我将右手轻轻伸手进柜子,电光石火之间,手一阵剧痛,似乎被什么强有力的东西夹住了一样。我手遽缩回来,定睛一看,一个坚固而精巧的老鼠夹将我的右手夹得严严实实,任我使出再大的劲,也挣脱不出,内力也用不上。惊怒之间,我猛然看到老鼠夹上粘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几十个字:

“不速之客,擅闯民宅,理当受刑。本宅宅主宅心仁厚,宽宥体恤,既往不咎,且敬备纯铜鼠夹一个,还望笑纳。恭送侠踪,后悔无期。”

侠梦(5)

一个江湖前辈曾经语重心长地说过:要做大事的人,必三思而后做,一思做什么,二思怎么做,三思有没有生命财产危险。最后一点看似不那么令人钦佩,但实际上却是做侠客的底线。记得本派一位老前辈临终前曾经跟我说:“没危险的好事当然可以多做,有危险的好事不妨让给别人做。”这位老前辈曾经也是本派十年难遇的杰出人物,就是因为甘冒奇险,强行阻止两头发情的野猪当街亲昵,被野猪蹄踹成重伤而亡的。因为这个惨痛无比的教训,我们风谷派的子弟从小就知道了“生命是行侠仗义的本钱”这个道理。

此刻,我也要做闯荡江湖后的第一件侠义之举了。按照江湖前辈的训示,我开始三思。首先我明确了,我要做的是拯救屋子里面那个叫红玉的可怜女孩。我会带着她,不很张扬也不很隐蔽,不很得意也不很仓惶地离开这个肮脏的风尘之地。至于危险嘛,根据我习武多年培育成的第六感,这是妓院里不但没有一个高手,甚至连低手都没一个,那些狐假虎威的护院打手自然不在我的眼里。

在充分权衡了事情的轻重利弊后,我转入下一个阶段的思考:以怎样的方式出现在红玉的门前。

我喜欢换位思考。如果我是一个在狼窝中饱受折磨的女孩,肯定会日夜期盼一个救星来救我于水火。女孩一般总是喜欢幻想的,那么我会希望救星是以怎样的姿态出现我在我面前呢?我想起很早以前有个动人的传说,女主角希望她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娶她。很显然,这个女孩心目中的盖世英雄无疑是我们做救星的最高标准,金甲圣衣已经很费银子了,七彩祥云更不是人能干出的事。尽管我达不到这样的标准,但我还是决定尽量向这个标准看齐,既满足屋里女孩的绮想,成就她一辈子不忘的传奇,同时为我仗剑江湖打抱不平的精彩人生开一个漂亮的头。

站在红玉的厢房门前,我认真思索着到底该怎样出现在等待我救赎的女孩面前。阳光从花园疏密有致的树叶之间投射下来,我突然感觉一丝的眩晕,我想我大概是紧张了。做救星难,做女孩的救星更难,做漂亮女孩的救星难上加难。我原谅了自己的茫然和忐忑,从怀里掏出《风谷语录》,仔细寻找着救人的真谛,看到第十条写的是:

“救人如救火,把每一个需要拯救的人当作自己的老婆。”

我心头一震。是啊,如果自己的老婆身陷囹圄,我还会瞻前顾后拖拖拉拉吗?屋子里的红玉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我却还在盘算着个人形象。萧西东啊萧西东,枉你还是未来的大人物呢。

我心头笃定了,决定采取一种最直接最有效最具震撼力的方法进入屋内。

“轰”的一声,我直接破门而入——解释一下,一般的破门指的是砸开门,我这里的破门指的是把门撞个洞。在撞门的一刹那,我很高兴我为我国的语言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破门后,我下意识扭头看了看门上的“人”字形洞口,满意地点点头:身材好就是不同凡响,连破出的门洞都这么有型。

与外面相比,房内有点暗,但对于我们这些从小苦练眼功的人来说,不存在任何障碍。我看到一个女孩惊恐万分地看着破门而入的我。这个女孩长得,怎么说呢,就跟人们想象中需要被拯救的女孩一个样,哀伤错愕,楚楚可怜。当然,她很漂亮——这点我一点也不奇怪,根据江湖惯例,像我这种成长型人才遇到的女孩没有不漂亮的。

我在第一时间露出自以为最亲切的笑容,柔声对着那个受惊的女孩道:“别怕,我是来救你的。”

女孩脸上的惊恐之色更浓。

“造孽啊。”我想,“万恶的色情制度,把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搞得这么神经脆弱。”

为了让女孩不致紧张,我保持着笑容,道:“我知道你身世一定很可怜,不然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方。我也知道有人逼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你誓死不从,不然你不会到今天还是……这个,咳咳,这个。”我停顿了片刻,道:“不过现在好了,我要把你救出这个吃人的魔窟。”

我留意着红玉的神色。果然,她的神色渐渐松弛,慢慢露出了笑意。救人为快乐之本,这种感觉真是不错,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让我有点飘飘然。我暗自思忖:

“把她救出去后,放在哪里呢……跟我闯荡江湖?可惜她不会武功,不然倒也是美事一桩。”

红玉看上去大概明白了我的意图,她完全放松下来,脸上的笑意足以将隔着三尺远的我融化。她款款地趋身走近我,娇躯摇曳,宛如风摆柳叶。我心头一荡,不自觉后退了两步。红玉道了个万福,娇笑道:

“哟,原来是位江湖少侠呢。贱婢这厢有礼了。”

我感觉脸上一阵发烫,所幸房中昏暗,红玉不一定看得到。我嗫嚅着道:“姑娘不必多礼,救人危难乃我辈本分。”自从世上有了“救人危难乃我辈本分”这句话后,恐怕还是第一次被人说得这么理不直,气不壮。但我没有过多地责怪自己,毕竟我还是第一次说,而且对方是一个女孩,一个漂亮的女孩,而我又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男。

“呵呵呵呵呵呵!”红玉发出一连串银铃般的娇笑,“救人危难?救人危难!你怎么知道我危难的?”

“这个,咳咳,处在姑娘这种环境中的人,都是危难的吧。”

红玉已经贴近了我,她身上的香味一阵阵窜入我的鼻子。我发现她的头发好像刚刚洗过,如丝秀发散发出芩树叶子的味道。红玉关心地抚着我的胸口软声问:

“公子频频咳嗽,是不是身体有恙呢?”

我脸上愈加发烫,忙不迭地道:“偶感风寒,偶感风寒。姑娘还是收拾一下,跟我走吧。”

“走的事倒也不忙,我看公子年少多金,风流倜傥,倒不如让贱婢伺候你吧。”

听闻此语,我平地一个踉跄,差点晕倒。

“只要公子愿意,没有银子也没有关系。”红玉左手轻依着我,右手犹在我胸口摩娑,“青天白日的,妈妈也不会知道。”她的声音越来越低,尽管事对着我的耳边低语,但其声音已几不可闻。

“可是,姑娘不是……不是……不是还是那个……咳咳……”我期期艾艾着。

“到底是不是,还是是啊。说我还是完璧之人?”红玉轻轻嗤笑着,“那是妈妈勾外面那些蠢蛋的话,只有这样说,那些蠢蛋才会把我当个宝。男人啊,就是贱。不过,对公子贱婢不敢相欺。”

我头脑一片空白,目瞪口呆地盯着红玉,好像她头上套着一条热裤。

红玉一边不停地抚我的胸口,一边在我耳边吹着热气。终于,我再也受不了了,在红玉的娇叫声中,冲天而上,从屋顶弹出。几个提纵后,落在一个幽静的小巷中。此时的我,看上去比红玉乍见我破门而入时还要惊恐。惊魂未定的我,到怀中摸方巾拭汗。手到怀中即发现,我怀揣的三块金子不见了,那可是我闯荡江湖的全部盘缠。

我眼前浮现出红玉那只在我胸口不停摩娑的柔胰,发了一会儿愣,终于不可自抑地仰天大笑。

侠梦(4)

尽管生性坚韧,但首次行侠仗义的失利还是让我倍受打击。我茫然地坐在屋顶上面,严肃地思考着该何去何从。也许是屋顶海拔较高的缘故,阳光格外耀眼,映衬得我的心愈加苦闷。突然想起了怀中的《风谷语录》,据本派前辈称,苦闷的时候读一读语录,心就不慌了,眼睛更亮了,生活更有奔头,做事更有干劲。我飞快摸出语录,果然,眼睛立刻发出发情的母猫才有的那种光芒。语录第三条白纸黑字,力透纸背:

“不要怕失败,失败是成功他妈。”

顿时,一股热流流遍了我的周身血脉。是啊,阳光总在风雨后,黑暗总在光明前。古往今来哪个大人物没有经历过失败呢?不经历风雨,又怎么见彩虹呢?经不起雨打风吹的是温室花朵,严寒酷暑磨砺的是才是青山劲松。很快的,更强的自信霸占了我的肉体和心灵。在闯荡江湖的第一天,尽管我遭遇到了小小的意外的挫折,但我打抱不平的决心越挫越勇。

可是,这个镇上哪里才有不平呢?

正当我苦苦思索的时候,一阵娇笑声飘了过来:

“哟,卢大官人,您这就走了!记得下次再来疼我们的翠芳啊。”

我循声向下看去,街对面挂满灯笼的猩红色圆拱形大门前,一个花枝招展的半老徐娘正对着一头肥猪猛笑。那头肥猪嘟嘟囔囔地说:

“下次不找翠芳了,下次我要给红玉开苞。”

“哟,瞧您说的,这方圆百里谁不知道红玉是我们的镇院之宝啊。您老要给他开苞,怕是巡抚衙门的会不乐意吧。”

肥猪听得此话,长叹一声,跺脚走了。

“就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还想给红玉开苞!切!”女人不屑地看着肥猪的背影,轻声嗤笑道。

我立刻明察秋毫,这座大宅是一个妓院。本来以我首次闯荡江湖的经验,是无法看出这一点的。可我毕竟读过几年书,勉强认得大门牌匾上的四个小篆大字:

这是妓院。

以前我依稀听本派前辈说过,妓院一般会取些文雅点的名字,譬如丽春院、怡红院、凤来楼之类的。没想家这家妓院如此别致,取名“这是妓院”。这是妓院的大门两边还有一对楹联。

右联:男人长驱直入,女人但请留步。

左联:家花人老珠黄,野花幽香难挡。

看到这些,一股无法抑制的狂喜涌上我的心头。不要误会,不是我有什么企图,想我堂堂一代大人物——未来的,自然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洁身自好,色而不淫,做到有人在和没人在一个样,出名前和出名后一个样。我的喜悦是因为我终于找到了打抱不平的最佳场所。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本门前辈说过,天底下最黑暗的地方就是妓院,多少白璧少女堕入虎口,多少良家妇女深陷火坑。对,我要解救一个纯洁的女孩,让他从此脱离苦海……嗯,刚才说到一个叫红玉的,听口气还是完整的,那好,恭喜她,她得救了,她的人生将被彻底改写。

“那个红玉好像还很漂亮,我英雄救美后,难保不会惹火上身。唉,问世间,情是何物……”我有点浮想联翩了。当我害羞地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没有过多地责怪自己,毕竟,哪个少男不钟情呢。

艳阳当空,正是晌午时分。我从屋顶一跃而下,几个提纵进入院内。这个时候的妓院,多数人犹在酣睡,除了几个值班的龟公和护院来回走动外,就是偶尔几个夜宿的客人起床走人。这些人自然不在我的眼里,我长驱直入,如入无人之境。本来我以为要找个不幸的龟公拷问红玉的住处的,但不曾想这是妓院的安排如此体贴,每个房间门上都挂着房内主人的名牌。很快,我在花园后面一间幽雅的厢房的门上看到了这样一个名牌: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