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梦(3)

我是一个果断的人,既然下了打抱不平的决心,就马上就地寻找不平。环顾身边,街市依然热闹喧嚣,各种店铺有条不紊地做着生意,小商贩吆喝着微薄的买卖,三个老人在茶楼里悠闲地喝茶,几个大婶围站着叨咕着家长里短,十多个挑夫蹲在墙角稍作休息,一条大黄狗摆着尾巴目中无人地到处晃荡。这都是正常有序的世俗生活,我却是越看越心焦:世间不平层出不穷,我要打抱的时候却一个都看不到,没想到要做点好事都这么艰难。

记得一个江湖前辈曾经说过:机遇偏爱有准备的人。这话果然不假,正当我垂头丧气信心殆丧的时候,不平降临到了我的身边。只听到身后一个女人声嘶力竭的惨呼:

“杀千刀的,还我的钱来!”

我扭头一看,十多步之外,一个妇人正苦苦追着一个壮汉。那妇人披头散发,神情恐怖。那壮汉却长得凶悍猥琐,一看就是偷鸡摸狗之辈,就差在额头上写上“我是坏人”四个字了。

作为一个高智商的未来大人物,我用脚趾思考也知道,一个不入流的小蟊贼又抢了妇人的钱。我暗中叹息了一声:“抢劫!你狗日的太没有技术含量了。”睥睨着周遭无动于衷的人群,我再次暗中叹息了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看着越跑越近的强盗,我发出了第三声叹息:“狗日的,想我堂堂一代未来大人物,居然把行侠仗义的第一脚献给了你,你他妈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眨眼间壮汉跑到了我的身边,我好整以暇地伸出一脚——十多年的勤学苦练没有白费,这一脚看似缓慢实则迅速,看似斯文实则歹毒,看似漫不经心实则高度精确,那壮汉也很给面子,没有任何犹豫就以狗啃屎的姿势隆重摔倒,随着脑袋“砰”的一声轰然着地,两颗壮硕的门牙在低空之中划出两道美丽的弧线,干脆利落地掉在街面上。那条无所事事的大黄狗猛然杀出,将两颗门牙当成肉骨头吞入喉中,又摇着尾巴大摇大摆地款款而去。

尽管只是绊倒了一个不入流的强盗,我还是血涌上头,激动万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打抱不平。将来如果有人为我树碑立传,这是万万不能忽略的一笔。

妇人赶了上来,散乱的头发随着她的跑动一起一伏,辽阔的脸庞上充斥着无法言语的激动,眼角两粒土黄色的分泌物在阳光下熠熠发光。尽管其形象不怎么令人愉快,但我的心情很愉快。记得一位江湖前辈曾经说,助人为快乐之本。我由衷体会到了这种快乐。随即我看到身边的市井人群都露出了喜悦的笑容,就立刻原谅了他们片刻之前的冷漠。

“他们也只是不敢得罪强盗啊,但正义之心还是有的。多么善良可爱的老百姓啊。”

在妇女离我一丈多远的时候,我强抑心中的得意,迫不及待地抱拳朗声道:“大婶你不要问我的姓名,问了我也不会说。打抱不平是我们侠道中人的分内之事。”余光闪过四周,每个围观的人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模样。

“啪”的一声脆响,妇人以不逊于我出脚的速度狠狠掴了我一个巴掌。

我惊呆了,不敢相信刚刚发生的一切。难道世俗中人是这样表达谢意的吗?我瞪着妇人,她眼角的分泌物愈加刺眼。本来一个不谙武功的妇人是决计打不到我的,只是我没有料到居然会发生的事情。

“老娘本来还不知道是谁绊倒我老公,你这王八蛋居然主动跳出来认了。老娘今天不打落你的门牙就让你随便日。”

我顿时傻眼,无助地看着周遭看人群的人,这才发现他们的笑容不是喜悦,而是幸灾乐祸。

不过作为一个高智商的江湖人士,我很快有了主意。“嗖”的一声,我就不见了——这么多年的轻功不是白练的。在离事发地点两条街的某屋顶上,我陡然一个急停,因为我突然想起妇人最后的那句话,“老娘今天不打落你的门牙就让你随便日”,我内心很彷徨,寻思是不是该回去让她敲掉两颗门牙呢。大概想了半盏茶的功夫,我决定不回去,同时忘记这件事。

侠梦(2)

人生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的感觉,紧张中夹杂着兴奋,激动中包含着惶恐,既充满期待又满怀不安。第一次闯荡江湖的感觉也是这样。走出风谷,我很快来到一个比较大的城市——铜岭。说它是城市其实并不确切,充其量只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城镇而已。不过对初次闯荡江湖的我来说,已经非常繁华了,客栈店铺,酒肆茶楼,梨园妓院,贩夫走卒,书生少妇,和尚尼姑,一应俱全,正是我此前在谷里想象的世俗生活的模样。稍稍遗憾的是,养眼的美女极度匮乏,不过我这点想得通,如果美女满大街乱跑,那和野狗有什么区别呢。作为一个注定的大人物,我深深地知道,美女对我来说只是时间问题和数量问题而已。我气定神闲得很,一点都不猴急。

我思忖道,既然离开了生我养我的地方,那就算正式开始闯荡江湖了。如今这个世道,真才实干虽然重要,但包装也很重要。我尽管长得玉树临风人神共愤,可如果没有一身好的行头,倒不免让势利小人小觑了。小觑了我还不要紧,可作为风谷派的少掌门,我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门派的形象,万万马虎不得。众所周知,第一印象多重要啊。

想到这里,我转而赞赏自己:“思维这么周密,真不愧是大人物的料。”想起身上有一本风谷派故老相传的《风谷语录》,上面记载的是本派历代弟子闯荡江湖的心得经验和行动指南。掏出《语录》,果不其然,《语录》第四条赫然正是:“人靠衣服马靠鞍,出门要穿好衣裳。”我心里更有底了,直扑镇上最大的布料店,买了两身最上等的绸缎。再来到镇上最大的裁缝店,指定那个看上去最有经验的师父给我量身定做。老师父一边丈量我的身体一边感慨:

“公子,你的身体骨骼真是匀称。老朽干这行四十年,摸人无数,就数你的身材最好。啧啧。”

我矜持地微笑着,暗中得意:“当然了,我的相貌身材都是根据大人物的标准定做的,怨不得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人大惊小怪。”嘴里道:“老丈过奖了。”

临走前,老师傅一再表示:“遇到你这样的主顾是我们做裁缝的运气,公子请放心,老朽一定用心做,用心做。不收工钱我都会用心做。”他这一用心不要紧,我的锦衣华服就得两天后才能问世,害得我这个初出茅庐的一代大人物出师未捷,先得在铜岭镇上滞留两天。

“唉,江湖豪杰要迟上两天才知道我。”我叹了口气,“真为他们感到遗憾。”

艳眼高照,街市热闹。我踯躅在陌生的城镇中,蓦地意识到,这是我闯荡江湖的第一天,如果就这么像白开水一样平淡地度过,怎么对得起成为大人物的崇高理想。将来如果有人问起一代大侠萧西东闯荡江湖的第一天干了些什么,答案居然是“就做了两套衣服,其它没干啥人事”,那实在要让他们笑掉大牙。尽管他们非常尊敬我,不会当面笑出来,但背后一定会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然后再次赞赏自己:“思维这么周密,真不愧是大人物的料。”

我决定做点有建设性的事情,为我轰轰烈烈的江湖生涯开一个漂亮的好头。

什么事才有建设性呢?我又掏出《风谷语录》,眼前一亮,第七条正是:“想成为大侠,就得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群众服务中去。”我立刻领悟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我安身立命扬名立万的基础。可是紧接着我又生出两个困惑:一、我没有刀,拔什么?二、我这个来日的大人物和江湖的顶梁柱去帮助普通群众,是不是有点杀鸡用牛刀?

幸好,我有《风谷语录》这本被称为人生指明灯的宝典。《语录》第二十一条说:“行侠仗义,不拘武器。”这就是说,路见不平的时候,没有刀也要拔。第九条说:“要成为大侠,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这句富含人生哲理的话非常质朴,这不奇怪,江湖人物中多数是没读过多少书的,写下这句话的本派前辈大概正是这样的草莽英雄。

我心里亮堂了。闯荡江湖的第一天,我要为普通群众做点好事,让这一天变得很有意义,掀起我多姿多彩刺激紧张轰轰烈烈光荣辉煌的江湖人生。

侠梦(1)

每个故事都发生在某一个时代,这个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时代。与其它时代不同的是,这个时代有一个我。尽管我暂时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物,但作为这个故事的操刀者,我决定让自己成为一个大人物。

在任何一个时代,大人物都是小人物顶礼膜拜的偶像。成为大人物,是所有小人物共同的梦想。在不同的时代,大人物的标准有所差异。在我所处的这个时代,大人物的标准是:

一、江湖地位高。

二、桃花运泛滥成灾。

三、不用挣钱,但身边永远不缺银子,喝最上等的酒,吃最美味的菜,骑最猛烈的马,住最奢华的客栈。

四、长得比较帅呆了。这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长相抱歉的人充其量只能成为大人物的跟班。

五、比长得帅还重要的是武功要牛。在弱肉强食的江湖,武功是立身之本,发展之源。

六、比武功牛还重要的是智商要高。世道已经变了,我所处的时代正在大力构筑知识型江湖,勤能补拙不再时髦。

七、比智商高还重要的是运气要好。大难永不死是衡量一个人是不是大人物最主要的标准。

在我所处的这个冷兵器时代,世界还暂时不需要谁去拯救,大人物的生活除了喝酒泡妞之外,主要使命是游山玩水顺带拯救好人,关键时候力挽狂澜拯救江湖。在每一个时代,起码总有一个枭雄妄想千秋万载一统江湖,虽然根据历史记录,这个目标从来没有实现过,但前仆后继的枭雄总是乐此不疲——所以在江湖人物中开展历史教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大人物认为,一统天下是皇帝的独家专利,其他人一统江湖绝对罪不容恕。尽管我还不是大人物,但我已经下定决心,等我成为大人物之后,一定会遵循这个亘古不变的潜规则,阻止任何人一统江湖的野心。

作为一个暂时没有成长为大人物的小人物,我所知道的大人物大概就是上面所说的这个样子。我的理想就是成为这样的大人物。

在这个江湖里,想成为大人物的小人物就跟牛身上的毛一样多。从牛的角度来说,自然不希望身上每根毛都变得硕大无朋。从江湖本身的规律来说,自然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成为大人物。事实上我们都知道,不管在哪个时代,真正的大人物绝对不会太多。在我所处的这个时代,负责管理整个江湖的是一个由几十个人组成的江湖管理委员会,这几十个人才是货真价实的大人物。委员会中排名靠前的几个人又组成了常务委员会,这些江湖常委是大人物中的大人物。上一届江湖常委是七个人,本届增加了两个。

根据我的研究,成为大人物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但前提必须拥有尊贵的血统、显赫的身世、坎坷的经历和高尚的情操。为了成为一个大人物,我必须首先用心规划好自己的身世背景。

首先,血统是很重要的。尽管“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样的理论未必放诸四海而皆准,但根据我的不完全调查,在江湖里,农民的儿子、镖师的孙子之类的家伙肯定永无出头之日——那种大隐隐于市的高人之后不受这个限制。江湖世界里讲究的是根红苗正,一般来说,大人物的老爸也是大人物,大人物老爸的老爸也是大人物,以此上溯,概无遗漏。至于大人物的祖宗十八代是哪朝哪代变成大人物的,这个别问我,那是我没出生之前的事情。作为这个故事的操刀者,我在对江湖人物谱系研究得如此透彻的情况下,如果还把自己老爸设定为一个文弱老生或者一个八流拳师,那显然是跟自己的前途过不去。为了对得起自己,我决定安排我老爸做某个门派的掌门人。当然,这个门派不能是少林派或武当派,因为按照江湖的潜规则,和尚和道士是没有生育指标的,如果不小心捣鼓出一个,不但是个黑户,还得偷偷送人——这还不算完,按照江湖规律,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总会在未来的某一天东窗事发。我也不能出生在峨嵋派,认个尼姑作老爸实在有点于理不合。事实上,我个人认为势力最大的门派帮会的老大都不适合做我的老爸,一来我生性比较低调,不喜欢过分张扬,二来我也不想活在上辈的福荫中,还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震惊江湖。思前想后,我决定做一个不大不小的门派——风谷派的少掌门。

其次,光老爸是大人物这一点还不足以保证自己也能成为大人物。众所周知,武林世家出来的孩子虽然打架的水平普遍不赖,但为人处事的架子也着实不小,说白了,多数都是纨绔子弟。纨绔子弟脱胎换骨成为大人物的先例不是没有,但几率实在小得离谱。根据我的潜心研究,大人物的身世经历都比较飘零,不是惨遭灭门就是父母失踪。总之,背景较好的孤儿日后成为大人物的概率偏高。要成名必须走捷径,我决定让我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老爸早逝。为了进一步增加成功的保险系数,我咬牙再让没有出现过的老妈早逝。这种安排说起来是不太人道,但相信老爸老妈为了他们儿子的前途,是不介意做出这种牺牲的。不要问我老爸老妈是怎么去世的,因为我也不知道,你们也不需要知道。总之,我日后闯荡江湖的时候,是无牵无挂非常逍遥的,逢年过节的时候,不需要带上笑容带上祝福领着孩子陪同爱人跋山涉水地常回家看看。

为了顺利成为一个大人物,还有几点是不容忽视的。首先是性别,我得强调我是一个男人。在江湖里,虽然也有几个大名鼎鼎的女人,但她们要么是母老虎,要么是大怨妇,或者是自恋狂。年轻女人特别是美年轻女最终的归宿只有两个:活在大人物的床上,死在大人物的剑下。年老女人的最终归宿也只有两个:做大人物的丈母娘或做大人物的跟班——作奸犯科欠抽找死的除外。为什么江湖人物重男轻女?除了封建思想作祟外,这是一个原因。老实说,如果我是一个女人,我一定会提前结束自己如花美眷的宝贵生命。

其次是名字。牛大曾二张三李四之类的人,除了从事店小二或茶博士这种很有前途的工作外,要么是大人物剑下的亡魂,要么是大人物屁股后的跟班。要成为大人物,好名字是关键。由于我的老爸老妈不幸早逝,取名字这么重要的事情只得由我亲自代劳。我一直喜欢“萧”这个姓氏,所以我姓萧,大名叫西东,呢称东东。注意,我是西东,不是东西。

再次是籍贯。根据我的研究,中原、江南和塞外是大人物的三大产地。另辟蹊径的风险较大,比如说在四川,在所有时代都由一个叫唐门的世家一手遮天,而且唐门在所有时代中当家的都叫唐老太太。在这样一个母系社会里,男人的地位岌岌可危,生在四川显然是熬不出头的。而在中原、江南和塞外三地中,我选择落户中原,因为据我所知,中原的发展环境比较好,机会也比较多。

好了好了,不多罗嗦了。总之我从外貌到性格,从身世到籍贯,都是比照大人物的通用标准量身打造的。我整理了一份个人档案,其中有些内容是上面解释过的,有些则是不需要解释的。

姓名:萧西东
性别:男
年龄:年轻
籍贯:中原
相貌:帅呆了
身高:不输于任何男人,配得上任何美女
体重: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
血型:O型
星座:天蝎座
政治面貌:父母双亡的世家子弟

在搞定了上面的这一切之后,我像所有时代的无数少年子弟一样,怀揣着热情和梦想,踏上了闯荡江湖的漫漫道路。

报复

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他摸出手机看了看,八点十五分。手机上没有新的来电和短信的显示,他漫无目的地翻看着之前的通话记录和保存的短信,然后把手机调成铃声外加震动,放在外衣暗兜里,方便有来电时可以迅速察觉。

深秋的夜晚分外清冷萧索,几片落叶在无边的黑暗中颓然落地。他拐入一个跟天气一样幽邃的小巷,悠悠地踱着步子,偶尔听见自己踩到满地落叶发出的咽哑的沙沙声。他走得异常缓慢,与平日大步流星的他迥然两人。小巷中有两个紧挨着的发廊,粉红色摇曳的光影在夜色中焕发出一种说不出的魅惑。他慢慢从两家发廊门前走了过去,偷偷斜乜着房中的景象。几个穿着艳丽的女子默默地坐着看电视,暗红的灯光照打着她们看不出年龄的脸。他走了几百米远,在巷子与大路的交叉口停住,默默地想了几分钟,转头又往回走。掏出手机,看着依旧没有变化的显示屏,他猛吸一口气,在夜色的掩映下,急步走入其中一家发廊。

发廊里的四个女人同时将视线从电视机上转移到他身上。一个女人从沙发上站起来,先生,你好,要服务哇?他“嗯”了一声,突然感到很荒谬,心里想道难道我是来找你们打牌的吗。那女人问,先生想要什么服务呢?他呆了一呆,你们都有什么服务?话一出口,他吃了一惊,自己的声音干涩低沉,嗓子里好像有个东西堵着。

女人露出惊讶的表情,我们这儿有保健、按摩,还有其它服务,保证先生满意。他轻轻咳了一声,问,有那种服务吗?女人满脸堆欢,有有,当然有。顿了一下,女人问他,先生你需要我们哪个人给你服务呢?他飞眼扫了一遍几个满怀期待的女人,指了指中间那个看起来年龄最大身材最臃肿的女人,就她吧。被挑中的女人似乎自己都有些惊讶,连忙站起身来,用很不标准的普通话热情地说了声先生请进,率先走进用隔板隔出的里屋。他吸了口气,尾随而入。屋子里的其他三个女人不再理他,继续看起了电视。

里屋弥漫着一股又潮又咸的味道,连墙壁上那盏白炽灯的灯光也是潮湿的。房间很小,被一张床占据了它的大半空间后,更显逼仄。这是一张不宽不窄的床,床单和枕头都是蓝色的,在昏黄的灯光下看不出是否干净。他一下子没有适应房内的环境,呼吸有点凝滞,心跳反而加快了,突然想起高中时第一次旷课看三级片的事情。

女人很热情,示意他坐在床上,打开空调,然后出去拿了大半卷卫生纸进来。那种服务我们收两百块,女人说,吹的话加五十块。二百五?他又一次觉得荒谬可笑,脸颊上的肉微微扯了两下,笑不出来,只是“嗯”了一声。女人借着昏暗的灯光看了看他,似乎对他没有还价感到诧异。

你哪儿的人呢?女人问他。你是第一次到我们这儿来吧?女人见他没有回答,继续说话。女人看着一直沉默的他,有点无奈,走到他身前,伸手就要脱他的衣服。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推开了女人的手,长吸一口气,说,我自己来吧。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后,小心地放到口袋里,迅速脱掉外衣和毛衣。女人的速度比他快,身上已经只剩下内裤和胸罩。女人看着他迟疑不决的样子,似乎怕生意飞走了,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我帮你脱吧。他没有再拒绝,任女人动手。女人身上有股浓烈的香味,让他突然想起了茉莉花的味道。

他变得赤条条的,女人随之脱光了自己。他打量着见过的第二个裸体的女人,一种罪恶的快感袭遍了全身,小腹微微有点发烫。又看到女人腰腹的赘肉,他一阵厌烦,闭上了眼睛。女人触摸着他,引导着他躺到了床上。床单也泛着潮气,沁得他起了几个鸡皮疙瘩。他盯着黑影和光圈交错浮动的暗白色天花,任女人的双手在身上四处游弋。

女人放弃了诱导他说话的努力,伏到了他的双腿之间,用手扶着他的下体,嘴凑了过去。他一阵战栗,哼了一声,手伸了出去,轻拂着女人的长发,心头一刹那的恍惚,好像置身在另一个时刻,另一个场景。外屋的电视声传了进来,里屋格外安静。

很快的,他有了反应。女人长出一口气,变戏法似的变出一个套子,撕开包装给他戴上。这也是对你负责,女人似乎在解释。女人见他没有什么举动,就爬到他身上,扶着他的下体,试探了几下,协助他进入了自己。

女人自己动了起来,边动边看着他,似乎奇怪这个时候这个男人居然还这样淡漠。他搓揉着女人的乳房,不忍看到女人身上的肉块上下颤动,又闭上了眼。无尽的黑暗中,又是一阵恍惚。她紧咬着自己的下唇,瞪大了眼睛盯着他,仿佛在埋怨他欺负她。

女人兀自动着,嘴里哼哼唧唧的。几缕长发垂在他的脸上,他闻到了别于女人的另外一种发香。不一会儿,发香散去,一种难闻的味道从女人的下身一阵一阵地传了过来。他觉得反胃,粗暴地把女人从身上推下,自己趴了上去,大力地动了起来。女人随着他的动作,发出刻意而压抑的叫声,身上的异味也越来越重,刺激着他的肠胃不断蠕动。

他闭着眼睛,身体本能地动着。她用双腿夹着他的头,熟悉的迷人清香让他陶醉。他心一阵抽搐。让你离开,我让你离开我。他变得像一个受伤的雄兽,女人成为他的猎物。在快速野蛮的阵阵冲击下,女人喉间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他发起冲刺,眼前的女人变幻不定。

终于他到了终点,一刹那间,前所未有的空虚击中了他。他又看到了那双时而热烈时而娇嗔的双眼,几乎哭了出来。女人推开他,起身取下他的套子,撕卫生纸帮他擦拭。他迅速穿好衣服,摸出手机看了看,拿出250元钱给了女人,然后走出里屋。外屋的三个女人扭过头看着他,开始跟他打招呼的那个女人站起来说,先生好了吗?下次继续光顾啊。

他走进黑夜中,冷风吹过,打了一个激灵。那女人身上的异味还在缠绕着他。他慢腾腾地走着,偶尔踩到落叶,咽哑的沙沙声在阒静寂寥的巷子里回旋。走到一个电线杆旁时,他再也忍不住,蹲下去剧烈地吐了起来。吐了两口后,肚子里已经空荡荡没有东西了,可他还是干吐着。不知道是吐得难受,还是想起了什么,他流出了眼泪。十多米远之外的黑暗中,一对相拥着喁喁私语的情侣对着他指指点点。

林和靖(4)

大学男生都爱踢球,踢球人多,技术差点的也可以站在人堆里充数,图个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而篮球就不同了,就那么几个人,打得好不好一目了然。所以在大学里,篮球是一个弱势运动,也许直到姚明出名后,它的地位才有所提升。不过林念大学的时候,姚明还是一个除了个子高其它方面很普通的上海中学生,所以大学校园里玩篮球的比较孤独。林和靖认识后,自然就经常相约一起打球。靖在高中是校队的,在林这种业余爱好者看来,有点专业球手的架势。在靖的言行指点下,林的水平有了不少的提高,越玩也越带劲。打完球后,两个人总要到球场旁的水吧坐一会儿,聊聊天,吹吹风,挺惬意的。林想,这就是朋友了。

这天打完球,在水吧喝水的时候,两人左边的遮阳伞下围坐了几个漂亮女孩,看样子好像是刚上完体育课的,都穿的是单薄的运动服和运动裤,勾勒出了曼妙的身形。林和靖的眼神就有些不听使唤,说话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靖低声说,要不你过去聊聊?林说,不了,望梅止渴就可以了。靖说,她们又不是梅花,能止什么渴。林笑了,说你真没文化,望梅止渴望的是杨梅,不是梅花。靖眨了眨眼睛,嘿嘿笑着说,是么,原来在你眼里,他们不是梅花,而是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林说,说你没文化还真是没文化,你少了一个字,焉,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焉都焉了,怎么亵玩。

两个人哈哈大笑。几个女孩惊诧地扭头看过来,两人笑得更开心了。

靖问,说真的,你谈女朋友没有?林坏笑着说,如果我有女朋友,我会每天找你打篮球,我玩其它球不是更有意思。靖哈哈一笑,问,你这么帅的小伙子怎么不找个女朋友玩玩?林说,帅什么帅,蟋蟀?以前高中谈了一个,去年分手了,后来就没遇到合适的,遇到合适的再说吧。靖哦了一声。林问,你呢?你也没女朋友。靖回答说,我也谈了两个,也都分手了,还是篮球大些,好玩些。两个人心领神会地哈哈大笑,借着大笑激发出的胆量,肆无忌惮地望向邻桌的女孩。

靖又喊了两杯可乐,问林,你和你那个女朋友怎么分手的?林喝了口水,笑了一会儿,开始讲了起来。从高中和女孩分班认识,到熟悉,到两人在一起,到他的高考失手,到他目送她登上去北京的火车,到他大学里写信给她,到她提出分手,到他星夜去北京看到她,到他火车站里给她打电话,到他回校后的难过伤心,林把记忆中所有的一切都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此前,这件事林从来没有跟人讲过,熟悉的人不需要讲,不熟悉的人没必要讲,反倒是靖这种刚刚熟识又对他此前一无所知的朋友,成了很好的倾诉对象。林慢慢地回忆,慢慢地倾吐,慢慢地梳理,一说就是近一个小时,胸臆之间的积郁也趁着话语消散了不少。

一片枯黄的落叶悠悠地掉落在桌子上,初秋黄昏的金阳斜斜洒在两个人的身上,柔和了他们的身影。林侧眼看左边的桌子,那些女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靖站起来说,走,今完晚我请你喝酒去。

林和靖(3)

林花谢了春红,转眼一年过去,林升入了大二。大半年来,他似乎已经摆脱了那个女孩带给他的伤痛,重新变得爱笑爱闹爱玩爱吵。有几次,他在开导身边的失恋者的时候,曾经沧海般地用自己来举例说,没什么的,时间是无坚不摧的利器,过一段时间你就会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说这些话的时候,林语气平和,笑容可掬,似乎在叙述另一个不相关的人。有时候,寝室卧谈,林会总结说,失恋其实真的是一种财富,让人生更完整了,心态也更宠辱不惊了。每个人都认为林走出了阴霾,只有林自己心里知道,他跟从前终究是不大一样了,除了一触生痛的伤疤外,他的心门掩上了很多。身边来来往往姿态各异的人投射到他的眼里后,总是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投影。有的人的眼睛像她,有的人头发像她,有的人有着跟她一样的笑容,有的人的声音像极了她。不绝如缕的眼前幻象,让林时而温馨,时而难过。他始终走不出过去,也一直到不了未来。

大学男生大多热爱运动。在踢足球之外,林渐渐喜欢上了篮球。班上打篮球的人不多,林就一个人买了个篮球来自娱自乐。在篮球场,不相识的人总是随意分组比赛。有一次分组玩球,林在运球过人的时候,和一个高大的男孩撞到了一起。那个处于运动亢奋中的男孩大吼一声,你干什么。林球也不管了,连忙上前说,对不起,对不起。男孩看了看林,皱眉说,算了,继续打球吧。

打球的过程中,林发现那个男孩球技很好,比球场的所有人都要高出一筹,顿时起了结纳的心思。比赛结束后,林上前说,师兄,你球打得真好。男孩一边擦汗一边说,呵呵,一般而已。林说,有空多来指导我们打球吧。男孩爽快地说好。林说,我请你喝水吧,先讨教讨教。男孩歪着脑袋深深地看了林一眼,答应了。

在球场旁边,有个户外水吧,十多张圆桌笼罩在百事可乐遮阳伞的深蓝色中。时值夏末初秋,三五成群喝水聊天的学生不少。两个人在一个角落坐了下来,要了两大杯可乐。男孩间的结识总是很干脆利落的,很快两个人就交换了彼此的情况。这个男孩来自省城,比林高一级,法律专业,名字叫做靖。

林和靖(2)

在外人看来,感情上的分分合合,是天底下最平常不过的事,林不过是万千波涛中的又一颗小小水珠而已。但就林自己来说,和世界上每一段感情中的人一样,相信自己的这一份感情,这一种快乐,这样的自己和她,应该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相信两个人之间的爱是永远不会变的,相信谁离开谁都是不可能的,相信以后的日子会理所当然地在一起。但是,林发现,自己其实和别人没什么区别,分手这个原本遥远缥缈的概念忽然毫无征兆地触手可及。

两年的初恋情谊不可能说过去就过去,林试着挽回,试图了解原因,写信,打电话,但是对变了心的人来说,过去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不算数了。女孩愧疚之中掩饰不住的冷淡让林的心一阵阵冰凉,他实在受不了了,坐了18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女孩所在的大学,在女孩的宿舍楼下守候了5个多小时,终于看到女孩的身影。女孩的模样没有变化,只是……挽着一个男孩的手臂。目睹着这一场景,躲在暗处的林撕心裂肺地疼痛,浑身酸软,站立不住,连上前说话的勇气都没有了。看着女孩进了宿舍,看着男孩离开,林的脑海中翻过无数念头,手脚却是动弹不了。又在楼下徘徊了两个小时,林登上了回学校的火车。在车站,林给女孩的寝室打了个电话,女孩听说他在北京,立即表示要来找他,林听到女孩焦急的声音,心头涌上了些许旧日的温馨感觉,但他故作冷漠地说,不用了,我们已经结束了。林觉得用冷漠来应对女孩的焦急是一种报复,这种报复产生的快意抵消了他的一点点痛苦,可他内心深处其实是盼着女孩乞求让她过来找他的。可是女孩只是略带伤感地说,那好嘛,你多保重,一路顺风。听到这话,林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偏又束手无策,自怜自艾地认为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可悲可怜的人。火车缓缓启动的时候,在混杂凌乱的车厢里,林忽然想起了几个月前送女孩去北京的那列火车,拖着汽笛从家乡的站台出发的场景,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抽泣起来。

林在书上看到一首诗:

为什么幸福的感觉总被思念所淹没?

为什么想要的承诺只能被微笑掠过?

如果得不到灵魂岂在乎耳鬓厮磨?

如果得不到永恒又何必长相厮守?

你可以重复着初恋,却不可以重复着后悔。

你可以重复着后悔,却不可以重复着最爱。

看着这样的文字,林的眼眶微微泛红,他想,我肯定失去了一生中惟一的最爱,甚至是惟一的爱。他想,我不会再爱别人了。他想哭,却没有哭出来。就这样暗无天日地过了两周,林终于相信自己是真的失恋了。

在大学里,一个人的失恋意味着寝室聚餐的一次机会。周末的晚上,同室的拉着颓败的林来到校外一家餐馆,吃饭是次要的,主要是喝酒。旁人的安慰千篇一律,不痛不痒,什么放弃你是她的损失啊,天涯何处无芳草啊,有一个兄弟甚至很豪爽地拍着胸脯说马上给林重新介绍一个美女,绝对比北京那个女孩漂亮。这些话反而增添了林的忧伤。没喝几杯,人就醉了。其他人把他架了回去,扔在他床上,然后长吁了口气,安慰兄弟的使命算完成了。对别人的痛,局外人从来不能领会。

酩酊大醉的林躺在床上,头痛欲裂。他生平的第一次喝醉就这样给了生平的第一次失恋。朦朦胧胧的时候,林依稀看到有个白衣女孩给他泡来一杯热茶,支起他的身体,帮着他喝了下去。一股热流融入肠胃,林似乎清醒了些,一把拉着女孩的手臂,叫着哪个北京女孩的名字,喃喃地说,你不是说我们永远在一起的么?为什么要跟我说分手?话没说完,烂醉的他又沉沉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