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罗生门

某些光辉的艺术作品,除了给人以重度审美体验外,还贡献了一些特定的词汇,成为某类人、某类物、某类事的代称。譬如说,红娘成了媒人的代称,套中人成了死硬顽固分子的代称,福尔摩斯成了神探的代称,阿Q成了精神胜利者的代称,岳不群成了伪君子的代称。而被称为“世界第八大艺术”的电影,在创造特定代称方面的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比方说憨豆先生,比方说终结者,比方说黑武士,比方说007,比方说牛仔——从前的西部牛仔代表着自由自在、奔放强悍的极品男人,想想万宝路的那个经典广告吧,可「断臂山」一出,牛仔帽变得像屎盆子一样,谁都不敢轻易把它往自己脑袋上扣——又比方说罗生门。

罗生门不是一个人,它是黑泽明的一部电影的名字。黑泽明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真正的电影大师之一,他的代表作之一「罗生门」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叙事手法,影响了后来的很多作品,如金庸的「雪山飞狐」,如张艺谋的「英雄」。这种方法可以简单地总结为:针对同一个事件,事件中的不同的人,因为趋利避害的原因,作出截然不同的描述,从而使得这件事越发扑朔迷离,真相无从知晓。

这部电影风行世界后,“罗生门”成为“当事者各执一词,局外人摸不着头脑”的代名词。最常见的“罗生门”发生在法庭上,原告和被告为了自己的利益,颠倒黑白者有之,混淆视听者有之,李代桃僵者有之,添油加醋者有之,在这样犬牙交错的争辩之下,可能越来越接近真相,也可能离真相越来越遥远。

真理也许是越辩越明的,但真相,也许永远躲在事件的背后,冷笑着看着那些自以为是的聪明人。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徘徊在真相的罗生门外。

而爱情,有时也是一座罗生门。

这是我在心悦诚服地拜读完伟大的文学作品“狗日的爱情”后,综合这十个故事提炼出的中心思想。提完中心思想后,我掩卷沉思,拍遍栏杆:你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文字呢!看来李敖华语文坛前三名的宝座是岌岌可危了。后来我仔细一看,哟,原来不是我自己写的嘛,心中立刻涌现出对自己的无限景仰之情。尽管文中大段大段地引述,大把大把地摘抄,但这丝毫不影响我的伟大。一个伟大的厨师,一个伟大的调酒师,用的都是别人的东西,你能因此就否定他的成就呢?显然不能啊。

正如我一再申明的那样,这个所谓的十大经典爱情,并不是我甄选出来的,我个人也觉得某些所谓的爱情有些不伦不类,但我之所以很罕见地将十个故事写完,不完全是因为我生性腻歪,也因为写博嘛,总得写点什么东西,就算是扯淡,也要扯点实在的,成天说自己那点破事,谁也受不了 ——毕竟我与徐静蕾的差距是全方位的,立体化的,多角度的,男与女的,美与丑的。从引言的第一个字开始,到最后一个故事的最后一个字结束,这个系列我写了整整半年的时间——上面这句话的口气,透露着功成名就者特有的那份志得意满,而我知道我所写的,无非两个字:扯淡。可是无论如何,我实现了一个小小的计划,比起其它太多个残缺不全的“太监帖”外,总算完整了一回。

做一个完整的男人,才有尊严。写一套完整的系列,才有快感。

纵览十个爱情故事,真相是它们唯一相同的关键词。在这个众说纷纭的年代里,我们无从知晓每个事件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所以我说,爱情是个罗生门。

自从去年开始写博以来,当我给别人留言的时候,忽然看到了无数的爱情故事。这些故事中涌动的丝丝情愫让我感慨或感动的同时,我也开始纳闷:感情如此美好,怎么世界还是如此丑陋;每个人都在受伤,那些伤人的坏人都躲到哪里去了。我在想,那些缠绵哀伤的文字,恐怕未必字字都是真实的吧。

有一则禅宗故事。无尽藏尼对六祖慧能说:“我研读「涅槃经」多年,却仍有多处不甚了解,还请不吝指教。”慧能说:“我不认识字,请您把经文念出来,或许我可以略解其中的真理。”无尽藏尼吃惊地说:“你连字都不认识,如何能了解其中的真理?”这时慧能说出了一句非常有名的话:“诸佛妙理,非关文字。”意思是说真理这东西和文字是没有关系的。慧能接着伸出手指,指向月亮,举了一个著名的例子:“真理就像天上的月亮,而文字就像我的手指。手指可以指出月亮的所在,但手指本身并不是月亮。看月亮也不一定要通过手指的指引。”

我们现在说的不是佛法,而是爱情,但它们的道理是一样的。根据慧能的精神,爱情就像月亮,文字(或者语言)就像手指。手指月亮的时候,有人可以伸出优美的兰花指,有人可以伸出淫荡的中指,还有人甚至可以伸出本不该有的第六指。我们旁观者受到蛊惑,以为他们的爱情就是优美的,就是淫荡的,或者就是本不该发生的。可是事实上,自从人类开始直立行走以来,月亮就从来没有变过。

文字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毒品。因为它的存在,让我们误以为有的人的月亮那么璀璨,有的人的月亮那么黯淡,有的人的月亮……有的人根本没有月亮。

这不符合事实。

最后再说一个故事,还是关于和尚的。有一个老和尚,快圆寂了,却左死死不了,右死死不了。他的徒弟们一看,知道了,师父是有心愿未了啊。于是问他:“师父,您老人家怎么不肯去见马克思呢……”话没说完,被另外一个徒弟抡了一个巴掌,那徒弟说:“有你小子这么说话吗?师父是去马克思吗?马克思和我们是一个系统的吗?他老人家是去见我祖耶和华。”第三个徒弟刚待跳出来发话,老和尚挥手制止了他们的争吵,有气无力地说:“见谁还不是一样,你们说点有建设性的好不好?”徒弟们就问他为什么迟迟不肯死去,准备好的圆寂斋饭都快馊了,天多热哪。老和尚羞答答地说:“不是为师的难为你们,实在是有个夙愿至今未能实现。 ”徒弟焦急地说:“您老别卖关子了,都快死的人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老和尚沉吟良久,毅然决然地说:“我活了这么老,都快死了,还没见过女人的那地方呢!”徒弟们一听,心中涌现出无边的酸楚和感动,是啊,师父一生献身我佛,钻研佛法,为佛教的兴旺发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他毕竟也是一个男人啊,临死前提出这点要求不算过分啊。几个徒弟一合计,AA制从山火线雇了一个妓女上山。那妓女得人钱财,也是毫不含糊,径直跨上老和尚的胸膛,褪下裙子,褪下底裤,凑到老和尚眼前,让他瞅个明白。老和尚只看了一眼,猛然大喝一声:“妈的,原来和尼姑的一样啊!”话毕,溘然长逝,万佛朝宗。

故事讲完,我要打个限制级的比方。爱情有时候就像女人的那话儿,尼姑的也好,妓女的也罢,原来竟然是一个样子的。所以这世上哪有什么经典爱情,谁没有春风得意过,谁没有黯然销魂过。游鸿明有一首叫做「21个人」的歌,里面说了21个不同的“人”,什么有心人无心人,多情人无情人,有缘人无缘人,断肠人、新人换旧人什么的。千百年来,月亮没有变过,爱情没有变过,得意伤心都没有变过。此所谓: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狗日的爱情之十:三毛与荷西

一生情痴恨几许

今天是三毛的生日。多少岁呢?65岁。事如芳草春长在,人似浮云影不留。有些人消失在我们长大变老的岁月里,只给俗世留下了魅惑的剪影和悠远的况味。三毛是他们中的一个。

三毛的冥寿让我想起了“狗日的爱情”中的最后一篇。“狗日的爱情”这个以扯淡为主题的系列是我从前在MSN空间写下的文字,有不少朋友表示喜欢这个系列,对此我感同身受,爱情就像猪肉,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但一天不吃又受不了,白居易同学在描写爱情的时候也曾经说过:“猪肉好,味道旧曾谙。红烧蹄膀红胜火,青椒肉丝绿如蓝。能不忆猪肉?”人人都以既向往又畏惧的心态对待爱情,所以我的这个“狗日的爱情”系列就像一盆肉菜,尽管色淡味寡,但终究是人人得而啖之的猪肉啊。

对这十道猪肉大餐,有些朋友唯独对最后一篇表示了不满,因为这篇说的是三毛。三毛,华语世界里最受喜爱的女作家之一,套用一句俗话,她一个人影响了一代人,整得跟雷锋似乎的。在我看来,华语文学圈要评选一个“四大天后”的话,应该是张爱玲、琼瑶、三毛和亦舒(最佳第五人士是安妮)。俗也好,雅也罢,这四个女人的影响力之大、受众面之广,绝对不作第五人之想。在“四大天后”里面,我个人最不喜欢的,正是三毛。我知道,说这话可能会招致极大的风险,众所周知,这世界有两样东西是万万动不得的:一、动什么,也别动感情;二、动什么,也别动别人的偶像。动了感情,意味着会吃很多很多的苦;动了别人的偶像,意味着会吃很多很多的口水——这世上,除了心爱的人的口水可以一吃外,其他人的口水谁愿意品尝呢。当然,三毛尽管贵为偶像,但与李宇春这样的偶像还是不同的,诋毁三毛比诋毁李宇春的风险低得多,三毛的粉丝经过岁月的洗礼,多数已经是很成熟的社会中坚,对我的信口雌黄,大多会报以宽容的一笑,这也是我敢于在这里信口雌黄的底气。

我不喜欢三毛的原因,是觉得她的文字流露着一股矫情。曾经多次跟朋友说过,中文作者里面,有三个绝对大腕是我不喜欢的,他们是钱钟书、余秋雨和三毛。不喜欢的原因都一样,其字里行间倾泻出的或踌躇满志、或得意洋洋、或矫揉造作的情绪让我不是那么痛快。我想我的感觉大概是一种固执的偏见,因为他们受到那么多人的酷爱。不过,阅读本来就是一种私人体验,所以我不准别人不喜欢我的不喜欢。

好事者把三毛和荷西的故事列为十大经典爱情的最后一位,当然少不得也来说说他们。这一段故事如此的耳熟能详,我就无须辗转复述了。在这段爱情中,真正的主角只有一个,她只能是三毛,大胡子荷西彷佛是为了成就三毛的极致浪漫情怀而出现的一个陪衬。我相信,即使没有荷西,也还有荷东,没有荷东,还有荷马,没有荷马,也还有个荷包蛋——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而已。

三毛,这个天生敏感、叛逆、执拗、不合群的女孩,这个5岁开始看红楼的女孩,内心的丰富和感伤绝对超出常人。据说她最终自杀的原因还是因为始终不能忘记荷西,但事实上,自杀是三毛习惯的方式。早在1964年,21岁的她就曾因为初恋失败而自杀过。后来,她数次谈婚论嫁,却始终在最后一刻逃跑;在选择荷西之前,她在台湾终于遇到了一个她愿意结婚的人,可惜那个男人却在婚前被死神夺去了生命。在这个时候,“苦恋她六年”的荷西才得以走入她的生命,两个人一起在撒哈拉度过了6年的光阴,三毛在这里走到了个人事业的巅峰。“等了三毛6年,爱恋了她12年”的荷西因潜水意外丧生后,三毛从撒哈拉回到台湾,又与王洛宾、贾平凹等传出过绯闻,可确定的是她曾只身跑到乌鲁木齐与王洛宾老人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1991年1月4日凌晨,三毛在一家总医院以丝袜自缢身亡,当年她四十八岁。

我想,三毛需要的,其实只是爱情,而不是荷西。

这世上有太多这样的人了,每一次爱情,都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唯一;兜兜转转之后,才发现只有爱情才是自己的唯一,也就是说,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唯一,其他的人有如千帆过尽,终究是过客。这样的人如果曾经是你的爱人,你会恨其一辈子;这样的人如果是文坛上的佳人,你会爱其一辈子。那么多人热爱三毛,只因他们都是三毛的读者,不是她的伴侣。

三毛之所以得到无数人的挚爱,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她和荷西把许多现代人敢想而不敢做或做不到的事——与最爱的人携手走天涯变为现实。可据说,真相并非如此纯美。十多年前,媒体爆出一组由旅行家、三毛生前朋友马中欣撰写的《三毛真相》,其中三毛被“还原”成一个怪僻、自恋、神经质、爱做白日做梦的女人,死缠赖追荷西,婚姻生活也很不幸福,她以死了两个丈夫、几次自杀不成、矫情的自恋作为炫耀的资本。总之,在马的笔下,三毛的生活绝非如她所说的“因为幸福满溢而怕得悲伤”。这组文章后来结集出版,差点被全球三毛迷的口水给淹死。没事动别人偶像,下场往往比较悲惨。

对三毛骂得最狠的是李敖。李敖写过一篇《“三毛式伪善”和“金庸式伪善”》,说三毛整天把自己兜在自己的框框里,“其中有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和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又说“如果三毛是个美人,也许她可以以不断的风浪韵事传世,因为这算是美人的特权,但三毛显然不是,所以,她的‘美丽的’爱情故事,是她真人不胜负荷的,她的荷西也不胜负荷,所以一命归西了事”。说“比起琼瑶来,三毛其实是琼瑶的一个变种。琼瑶的主题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三毛则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之外,又加上一大把黄沙”。说“你真的信三毛是基督徒吗?她在关庙下跪求签,这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她迷信星相命运之学,这又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李敖骂人的功夫天下第一,搜集资料的功夫天下第一,如果谁和他打笔战,不但要被骂得抬不起头,连你祖宗十八代召过一次妓的事都能被他翻出来,所以对李敖,三毛迷们只好装作没有看见。

我是这样想的,也许马中欣跋山涉水,追寻三毛曾经的足迹求证而来的基本是事实,也许三毛笔下的自己和真实的自己有很大的出入,也许李敖对三毛的指责完全在理,但是,你不能说三毛哪里不对。一方面,一个自恋、封闭、细腻、过于理想化的女人面对冷酷现实,很可能被逼回到自我的小世界中去,在内心编造神话,并有意无意地以神话代替真实的人生,以自欺欺人的方式自我娱乐和自我满足。有人说世界上有三个不同自己:真实的自己、自己心中的自己和别人眼中的自己。也许三毛所写的,只是自己中心的自己,或者是自己想成为的另外一个自己(其实很多人的博客都是这么干的)。对于地球上为数不多的一些敏感的天才,我们普通人应当允许他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做梦——只要不像顾城那样拿把斧头把自己的老婆给劈了。另一方面,三毛所写的文字,毕竟属于文学的范畴,文学和生活之间的差距,相信每个写过作文的人都能明白,三毛营造了一个自由自在、洒脱浪漫、疯狂痴迷的时空,感动了无数平凡尘世中的普通人,这,已经足够了。我虽然不喜欢三毛,但还是能搞懂,创作不等于生活,文学应该超越平凡无趣甚至粗鄙丑陋的世界,不然,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狗日的爱情之九:温莎公爵与辛普森

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这个世界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但归根到底是男人的。男人活在世上,通常只追求两个东西:一个是江山,即所谓的名、权、利;另一个是美人,美人又有两种含义,层次低的追逐的是美人的肉体,层次高的追逐的也是美人的肉体,不过在享用肉体的时候先贴上一张写着“爱情”两个字的标签。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江山和美人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追逐江山是为了追逐美人,换言之,男人是为了把美人弄到床上才去追求江山的,再换言之,睾丸激素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原动力。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江山和美人往往代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取向,而且其道德评价也因人而异。一个书生爱得死去活来,那叫爱情;一个君王爱得死去活来,那叫荒淫——殷纣王为了妲己而亡国,这代价够大了吧,可从古至今有谁为他们的爱情唱过颂歌;周幽王为了博褒姒倾城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这场中国历史上极至浪漫的一幕,从来只有挨骂的份。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对传说中那些风流多情的皇帝抱有普遍的好感,对那些励精图治的好皇帝反而有些看不顺眼。我喜欢所有将感情放在第一位的人。

先哲教导过我们,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方面中国人确实做得不赖,同样是为了女人而荒废江山,中国的君主被骂得狗血喷头,外国的君主则被推上神坛。我们还发明了一句充满诗意的句子来表达这种仰慕之情,这句话就是:不爱江山爱美人。关于这句话,最出名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1936年,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为了迎娶离异两次的美国女人辛普森,迫于各种压力,甘愿放弃王位,成为温莎公爵,并于次年在法国与辛普森成婚,从此过着实际上的流亡生活,直至1972年在巴黎逝世后,其遗体才被运回到暌违36载的故国。

这个故事具备了一切煽情故事的元素:国王,美女,灰姑娘,爱情,忠贞不渝,与子偕老,最重要的是,为了爱情甘愿放弃一切世俗的荣耀,这是引无数痴男怨女竞折腰的莫大骚劲。我小时候也挺感动于这个故事的,不过年岁渐长,感动渐少,因为我发现基本上这是一个完全名不副实的故事。首先,在英国这样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除了位置比别人高一些,票子比别人多一些外,基本上跟江山没什么关系,你看看如今的查尔斯王子那张数十年如一日的苦瓜脸,就知道日子过得不是很舒心,所以。爱德华八世的逊位,不是不爱江山,而是没有江山让他爱。其次,在这个举世闻名的爱情故事中,女主人公很不幸地辜负了大众的期望,她的长相与美人这个词之间的距离,比我离楚留香的距离还要遥远。我看到过这个女人的照片,然后——神哪,救救我吧,救救温莎公爵吧,救救“美人”这个词吧——当然,如果硬要说美人是美国女人的简称,我也无话可说。

既然女主角貌丑如花——这个如花指周星驰的那个御用演员——温莎公爵怎么会被她迷死了呢。辛普森后来的回忆录是这样解释的:“唯一能说明他对我感兴趣的原因,也许在于我那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我那直率、我那自以为具有的幽默感,以及我对他和与他有关的每件事的乐观或好奇……他是孤独的,也许我是第一个洞察他内心深处孤独感的人。”我以为这段话中有两点值得借鉴:第一,要追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装作对他(她)的一切感到好奇和关心,对密切关注自己的人,人们总是心怀好感的;第二,很多人的内心在本质上是孤独的,如果能找到打开这种孤独的钥匙,那介入他(她)的生命基本上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关于这个故事,据说秘闻还有很多,我在这里基本不予采用。如果相信秘闻,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件事是真正可信的。不过在诸多秘闻中,有一件是板上钉钉的:女主角辛普森不但长相惭愧,而且存在着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不但在和温莎公爵交往前私生活不检点,就是在拍拖后和结婚后,也毫不客气地把一顶顶的绿帽子往老温头上狂甩。作为一个证明爱情何其伟大的经典故事,竟然有这样一个惊爆幕后,实在让人无言以对。温莎公爵如果不幸知晓,恐怕难免要挥笔写出一部《脑袋上不能承受之重》的呕心之作。但没有资料显示老温本人对此有所察觉,我想这是一件好事,世界如此不堪,真相令人心碎,天真地蒙在鼓里的人才能比较幸福。


狗日的爱情之八:萨特与西蒙娜·德·波伏娃

学习萨特好榜样


如果说人——包括人的思想、热情、经历和成就——是一本书的话,那萨特无疑是世界上最厚的书籍之一。首先他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存在主义”哲学的掌门人。王菲唱过:“哲学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行。”在很多人眼里,世界上只有两种针锋相对的哲学,一种是唯物主义,一种是唯心主义,其中前者是正确的哲学,后者是错误的哲学。而在前者里面,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马克思的辨证唯物主义,一种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除了这两种哲学外,世界上所有的哲学思想都是错误的,荒谬的,应该打倒的。记得我们高中的政治老师曾经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他拍着自己的讲台说:“就像这张桌子,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先有这张桌子摆在这儿,我们的意识里才反映出这是一张桌子。而唯心主义认为意识决定物质,脑子中首先有了桌子的意识,我们才看到这里有张桌子。”听了老师的教导后,我们无不深深折服于唯物主义不容置疑的正确性,不过我心里也暗暗嘀咕,唯心主义如果是这么弱智的理论的话,怎么从古至今会有那么多充满智慧的脑袋去研究和宣扬它……虽然学过10多年的政治课,我对哲学还是一无所知,存在主义是个什么东西,一直没弄懂。不过国家也不需要我弄懂,很明显,与集人类古往今来所有优秀思想于一身的“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比起来,存在主义幼稚得有如尿床的小朋友,不值一哂。

萨特又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众所周知,一个搞文学的人如果被冠以“伟大”二字,通常只有两个可能性:一、他的作品很好看,不过这种情况相当罕见;二,他的作品很难看。在我看来,萨特绝对属于后者,其小说不但远远赶不上《金瓶梅》,就是比起《上海宝贝》来也大为逊色。因为实在太难看了,他得到了应有的荣誉:被授予196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以目光短浅闻名于世,老托尔斯泰没有得奖,卫慧没有得奖,就连天下有雪也没得奖,所以我个人觉得它的公信度犹在《新闻联播》之下。大概觉得有愧于心,萨特没有去斯德哥尔摩领奖,也没有接受奖金——这让我在40多年后还是惋惜不已,你说这几十万美金能解决我国多少领导干部的晚餐问题啊。不过瑞典皇家文学院倒也大气,没有像我们的很多颁奖礼一样,不来捧场的人一律奖项欠奉。估计萨特也是冲着这点才肆无忌惮地装孙子说 “谢绝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

此外,萨特还是一个伟大的社会活动家,经常策划和参与游行、示威、集会、散发传单等反革命活动。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作为资本主义叛徒的萨特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是很吃得开的,被称为“20世纪人类的良心”。好多现代负心人常常被现代秦香莲直斥为“良心被狗给吃了”,后来大家才发现,这是一个极大的冤假错案,陈世美们的良心不是给狗吃了,而是被一个叫萨特的外国人给吃了。1980年,75岁的萨特去世,6万巴黎人自发为他送行,除了目送着萨特的遗体渐行渐远外,也目送着人类的良心渐行渐远。从那个时候起,人心不古了,世风日下了,这个世道就不那么好混了。

好了,来看看萨特的私生活吧,这是我所感兴趣的地方,也是本文的题旨之所在。大约在2400年前,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娶了个震惊全球的悍妇,这不但让老苏本人痛不欲生,也一举吓破了他的学生柏拉图的胆子,弄得他一辈子没敢娶老婆——这件事告诉我们,师父固然重要,师娘则更加重要——苦闷寂寞之下,只好发明了个“精神恋爱”的说法来自欺欺人,“柏拉图式的恋爱”名气之大,致使后人不知道他是搞哲学的,以为他是搞意淫的。从那以后,有成就的哲学家都自觉遵循前辈的光荣传统,终身不娶。叔本华说了:“只有哲学家的婚姻才可能幸福,而真正的哲学家是不需要结婚的。”所以要判别一个哲学家是否伟大,只要看他结过婚没有——我至今都为自己没有学哲学专业、没有从事哲学这一行感到深深庆幸。如果说叔本华痛恨女人几近变态,说话不靠谱的话,那恩格斯的话你敢反对吗?老恩先后与一对姐妹同居,却始终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他说:“结婚,那些经过国家批准并在教堂举行的仪式都是多余的,没有必要。”——这句话除了说明恩格斯不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外,还说明了德国人结婚是收不到红包的。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哲学家都是很古板的;终身不娶的哲学家则更古板,跟心如古井的老和尚没有什么分别。可惜他们忘了,除了和尚是不娶老婆的外,楚留香、陆小凤这类风流而有趣的浪子也是不愿把自己的身体长期托付给一个女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萨特近乎后者,虽然终身未娶,但身边从来不缺乏女人,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一份虽不能说忠贞但堪称坚贞的爱情,而且名动天下,举世传颂。就这点而言,他的运气着实不坏,比起他的前辈、终身未娶、但失身于妓女的尼采来说,不知要强多少倍,这也是尼采得梅毒而他没得的原因。比起他的中国同行、终身眷念一个得不到的女人林徽因的金岳霖来说,也不知要强多少倍,萨特的爱情让人无语,金岳霖的爱情让人更加无语。

萨特的爱情故事的大纲是这样的。他读大学的时候,有次参加一个考试,得了第一名,同时结识了考第二名的西蒙娜·德·波伏娃,从此结为终身伴侣,展开了一段长达半个世纪的感情历程。但与众不同的是,两个人都不愿受到婚姻的束缚,约定在保持彼此感情的同时,保证双方在感情和性方面享有充分的自由。萨特说:“在青春期,当我能看女人的时候,我是想要她的全部。”“我不会结婚,永远单身,我要所有的女……一直要能搞到手。”波伏娃说:“在我们之间,存在着必要的爱情,同时我也认识到,需要偶然爱情。”有了这个约定,他们开始乱搞了,而且每一次乱搞,每一次艳遇,他们都会及时跟对方分享,甚至有一段时间,他们找来另一个男人玩起了3P。在世俗人看来匪夷所思的关系中,两个人却始终情投意合,不离不弃。1980年,萨特去世,波伏娃作《永别的仪式》。六年后,波伏娃去世,与萨特合葬于巴黎。

对于这样一种“超凡脱俗”的爱情,实在挺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无语的。说它不好吧,人家两个人乐在其中,皇帝不急太监急什么;说它好吧,好像又不大利于树立社会主义新型荣辱观。想起《射雕英雄传》里,当黄蓉得知郭靖必须要实现自己的诺言,去娶自己并不爱的华筝公主时,虽然心碎欲绝,却对父亲说:“他要娶别人,那我也嫁别人。他心中只有我一个,那我心中也只有他一个……”又对郭靖说:“只要你心中永远待我好,你就是娶了她,我也不在乎。”年少的时候,读到这一段,总是感动异常,萨特和波伏娃的爱情在表象上有点类似这种情形,但总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对于他们的爱情,作为守旧的我来说,还是只有那两个字:无语。

我是这样理解的,萨特对波伏娃的爱,是一个卓越的脑袋对一个平等交流女性的爱,那是灵魂的需要,萨特对其他女人的爱,是一个男人对美丽异性的爱,那是身体的需要。据说男人的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在这方面,当代的女人好像也不遑多让,奋起直追,不让男人专美于前——萨特的故事给出了鲜活的注脚。大概由于层次相差太大的缘故,我不能认同萨特和波伏娃的爱情,但通过他们的故事,我起码明白了一个道理:身体的爱是暂时的,灵魂的爱相对永久。

顺便说一句,波伏娃也是响当当的角色,她的《第二性》是女权主义的开创性著作,被誉为女性的《圣经》。而萨特此人虽然四处乱搞,有点像中国人概念里的风流才子,但其实其长相可一点也不才子,右眼失明,个子矮小,其貌不扬,但他学识高,口才好,唱歌动听,所以颇有异性缘。这对我这种长相困难的男人来说,不啻是个巨大的鼓励。

狗日的爱情之七:徐志摩与陆小曼

不许人间见白头

读初三的时候,有次语文考试的作文题是“故乡的桥”。我生拼硬凑了800多个字后,本拟大功告成,亲个嘴儿,但作为一个不完美的完美主义者,我对自己的要求一贯严格,写作文一定要把作文写得最丰满为止。于是想起作文写作大法中曾经说过,老师判作文的时候主要看开头和结尾,开头要开个凤头,收尾要收个豹尾——结尾一定要深化主题,深化主题的常用方法有由此及彼法、捅破主题法、无限拔高法等,此外还有一种难度较高的引经据典法,还有一种难度最高的叫做不知所云法。书上说得清楚,不知所云法难度系数极高,用得好是寓意无限,用得不好就是莫名其妙,强烈建议慎用,我自然不敢去触及这个雷区,退而求其次,搜肠刮肚之下,终于想出了一个引经据典法的绝妙结尾,内容大概如下:“直到现在,我还是难以忘怀故乡的桥。正如《再别康桥》所说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考完那场试,我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沉浸在无边的得意和喜悦中。能捣鼓出这样的结尾,真是天纵奇才啊,放眼全班,舍我其谁啊。徐志摩如果看到我的作文,恐怕也要深深折服,觉得他的诗简直是为了配合我的作文而提前预备的,这种情形好有一比,杨丽萍如果给人伴舞,跳得再好,也就是一个伴舞的,不会吸引太多人的注意——除非她不穿衣服裸跳。

之所以说起这段多年前的事情,是想通过形象的案例说明《再别康桥》一诗的风行程度,连我这个一点都不喜欢新诗的人,居然在初中就能背诵这首诗……的首尾两段,不容易啊。而且特别要指出的是,这首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这是一个值得中国诗界和文学界永远铭记并隆重纪念的日子——因为整整49年后,我妈妈在江苏省海安县人民医院剖腹生下了我,话说那天下午5点过,医院外飘着毛毛细雨,一个孕妇躺在手术台上……

得意的情绪伴随了我很久,直到有一天我终于郁闷地知道,徐志摩再别的康桥原来不是我想象中的一座桥的名字,而是举世闻名的剑桥大学。我自作聪明地摆了一个大乌龙。通过我的这件糗事,也说明了徐志摩尽管是一个很有名的人,但还是很多人对他一知半解。他和陆小曼的爱情被好事者纳入所谓的十大经典爱情,老实说,实在不够格,但是他们的故事相当具有典型性,印证了很多爱情的发展轨迹,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值得臧否一番的。

徐志摩不长的一生经历了三个女人——因为当时没有网络,也不时髦一夜情,相信他也没有召过妓,所以这个数字应该是可靠的——分别是张幼仪、林徽因和陆小曼。其实三个女人只是个笼统的说法,其中林徽因他没有得手,得手的是他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我读的大学的第一教学楼是梁思成设计的,对他有点乡土情谊,所以并不同情徐志摩。三个女人中,张幼仪是徐志摩的元配老婆,后来徐志摩为了林徽因和她离了婚,再后来没有因为得到林徽因,他又转而追求有夫之妇陆小曼,先同了居,后结了婚。以上就是徐志摩情史的浓缩精华本。

如果徐志摩是个普通人,他的行径是相当令人不齿的,对结发妻子冷漠无情,为了情人抛弃老婆儿子,勾搭朋友的老婆,做了不少不地道的事情。不过徐志摩是才子,做才子的好处是,无论作风问题有多严重,男女问题有多混乱,都不称之为问题——岂止不称之为问题,简直让人顶礼膜拜。才子的不实际叫做浪漫,才子的不检点叫做风流,才子的不地道叫做浪漫,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所以我一直要求老婆承认我是才子,可她打死也不愿承认——前几年的一部《人间四月天》的电视剧,就让徐志摩作为爱神的代言人出现在观众面前,骗了不少少女纯情的泪水,连很有品位的黄舒骏在他最好的歌曲《改变1995》中,也感叹地说“铁达尼骗了全世界的眼泪,还好我们有自己的人间四月天”,将徐志摩和杰克相提并论,事实上他们确有可比之处,杰克死在海里,像徐志摩所喜欢的雪莱,徐志摩死在空中,像……暂时没想出来像谁。

徐志摩说过一句有名的话:“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明眼人一看便知此话实在不够老实,他先追林徽因,后追陆小曼,两个人能合称为“唯一”?不过也不能抓住这句话来指责徐志摩,真爱过的人都知道,在爱的时候,都觉得对方是唯一。到下一次爱的时候,又觉得找到了另一个唯一。这不是真话,也绝对不是假话。最后,他得到了陆小曼,如他所言,这是他的幸还是他的命?我相信他起初觉得是幸,后来觉得是命。这就是爱情,这就是生活。

徐志摩和陆小曼在一起,是经历了重重阻力和压力的,纲常、伦理、宗法、亲朋,没一个站在他们这边,老爸和他脱离了父子关系,老师梁启超在他们的婚礼上狠狠地把两个人训斥了一番:“你们都是离过婚,重又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你看,“重新做人”四个字就出自这里,后来被中国监狱窃用了,中国的犯人基本享受到了徐志摩的待遇。结婚结得这样灰头灰脸,徐志摩也算是开天辟地,永载史册。但是狼狈是狼狈点,估计他心中还是甜蜜的,不是每个人都有运气和真正所爱的人结婚的,何况诗人那么敏感,内心甜蜜更甚常人。

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打住,那是童话。如果徐志摩在婚后马上罹难,那这段爱情在后人看来绝对凄美,值得传颂……打住,那是戏说。现实总是不如想象中那么有趣,才子佳人的也一样。尽管徐志摩声称有着“不顾一切,带有激烈的燃烧性”且“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宇宙都烧成赤地”的热情,尽管他们是那么不容易地才走到了一起,但婚姻和恋爱基本上是两个概念,一世和一时基本上是两个概念,爱情和激情基本上是两个概念。更糟糕的是,陆小曼本就是个交际花,生活奢侈,花费无度,甚至吸食鸦片。这倒罢了,偏生她还格外温柔体贴,知道老公怕冷,帮他戴了一顶绿色的帽子——光论这点,这段爱情就不值得大书特书。徐志摩虽同时在两个大学做高级打工仔,另外还写诗出书猛挣外块,但收入仍然满足不了老婆的需求。就这样,两个人经常为经济问题、作风问题闹得很不开心。为了生计四处奔波的人是写不了诗的,徐志摩此后基本无佳作问世,他的粉丝理所当然地就把这笔账算到了陆小曼的头上。可我在想,他们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外人瞎操什么心。一位经常被鲁迅骂的女作家凌叔华替陆小曼说了句公道话:“她有的错处,是一般青年好常犯的,但是大家对她,多不原谅。”

陆小曼为人所诟病,反映了中国人的一种思维。男人干得好,是他本事,没女人什么事,男人干得不好,那一定是女人坏的事,红颜祸水嘛。“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姬亡殷,西施亡吴,杨贵妃乱唐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性是决不会有这么大的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有男的负。但向来男性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引号中的话是鲁迅说的,代表了先进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情观,这也是三个代表。

当然,徐志摩的死,陆小曼确实难辞其咎。徐志摩是在和陆小曼大吵一架后,彻底绝望后悄然离家,乘坐飞机失事而亡的。据说他手脚烧成焦炭,死状极惨。冰心感慨地说:“志摩是蝴蝶,而不是蜜蜂,女人好处就得不着,女人的坏处就使他牺牲了。”——这就给他定了性,他虽然不像蜜蜂那样喜欢采花,但说到底还是个花蝴蝶。郁达夫为徐志摩写的挽联是“两卷新诗,廿年旧友,相逢同是天涯,只为佳人难再得;一声河满,几点齐烟,化鹤重归华表,应愁高处不胜寒。”

徐志摩说过:“我这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的线索。”意思是说,他做过的这些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大多跟感情有关。这话很对我的胃口,我做事也多受感情支配,理性的成分不多。当然这是题外话。

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爱情虽然称不上经典,但实在典型。开始的时候,爱得很深也很真,徐志摩这样的才子说过很多有杀伤力的情话:“我只要你;有你我就忘却一切,我什么都不想要了,因为我什么都有了。与你在一起没有第三人时,我最乐。”“你知道我怎样的爱你,你的爱现在已是我的空气与饮食,到了一半天不可少的程度,因此我要知道在你的世界里我的爱占一个什么位置?”“我较深的思想一定得写成诗才能感动你,有时我想就只你一个人真的懂我的诗,爱我的诗,真的我有时恨不得拿自己血管里的血写一首诗给你,教你知道我爱你是怎样的深。”“我没有别的方法,我就有爱;没有别的天才,就有爱;没有别的能耐,只是爱;没有别的动力,只是爱。”……拳拳爱意,令人怎能抗拒。可是仅仅数年,一切恍如隔世。尘归了尘,土归了土。

多悲哀。

狗日的爱情之六:鲁迅与许广平

“夜是该有月亮的”

《笑傲江湖》里,令狐冲的口才一向很好,但在他的小师妹面前,“竟是呆头呆脑,变得如木头人一样”。而“对付盈盈,他可立刻聪明起来”。《笑傲江湖》是我最喜欢的武侠小说,其中有许多有趣的文字,这是其中一个。它尽管不是描写桃谷六仙时那种抵死恶搞,但一种说不出的趣味让我每次重阅至此,无不妩媚一笑。

令狐冲爱极了小师妹,在她面前呆头呆脑,讷讷无语。他虽然也爱盈盈,对她却是油嘴滑舌,一肚子的办法。据著名金学家天下有雪分析,这是因为令狐冲对小师妹情根深种,心中拿她当神仙一般——你见过调戏神仙的人吗?对盈盈,令狐冲也是喜欢的,但只将她当作一个活生生的女人——你见过不调戏女人的男人吗?

所以,《笑傲江湖》这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爱你,不需要像零点那样声嘶力竭地狂吼“你到底爱不爱我”,只需要看这个人会不会跟你说笑。如果这个人敢于肆无忌惮地调笑你,说明他(她)即使喜欢你程度也不深;如果这个人在你面前道貌岸然不苟言笑,说明他(她)肯定深爱你。

十多年来,我运用这个方法对身边人反复进行了检测和判断,最终发现这个世界上真正爱我怜我疼我的只有两种人:老师和老板。因为只有他们从来不跟我说笑。这个结论震碎了我的眼镜,我实在不敢相信老师比我老妈还爱我,老板比我老婆还爱我,所以对这个判断标准产生了一定的怀疑。不过有的时候,我又觉得这个标准还是部分令人信服的。别人我不知道,就我自己来说,虽然跟谁都敢开玩笑,而且都敢往死里开,但对心中敬畏的人,是不大会说笑的。

我心中敬畏的人是谁?说起来又要震碎你的眼镜了。活到这么老,我极为敬畏的人只有两个:毛泽东和鲁迅。在中学的某几年,他们两个是我的偶像。由此可见,我是一个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人,中央说谁伟大,我就觉得谁伟大。对于这两个人,我从来不敢也不会说他们的坏话,别人说他们不好的时候,我要么公开反驳,要么沉默以示反驳。(这篇是前年写的,如今我对毛泽东已经产生了深刻的反思和怀疑。)

我为什么崇拜毛泽东不在本文叙述之列,说说我对鲁迅景仰的由来。跟所有人一样,我对鲁迅的认识和熟悉来自语文课本。还是跟很多人一样,刚开始我对他现在看来略显生硬的白话文也是没有什么好感的。小学课文《在仙台》(《藤野先生》的节选)中有一句:“其时进来的是一个黑瘦的先生……”还有一句:“其时正值日俄战争……”两个句子中的“其时”整整折磨了我几年,因为我怎么读也读不通畅。后来我才发现,“其时”不是“其实”,是当时的意思。开始喜欢鲁迅,是他的《阿Q正传》和《故事新编》,特别是后者,很有现在的所谓无厘头的感觉,这时我发现鲁迅其实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而我喜欢一切有幽默感的人。到了高二,我的朋友韦尔蒂尼买了几本鲁迅的杂文集,他是很爱书的人,偏我非常不爱书,他本不想借给我,我死皮赖脸地借,终于拿回了家,大概是《三闲集》、《二心集》、《南强北调集》、《且介亭杂文集》、《风月谈》、《花边文学》等几本。从此以后,我彻底迷上了鲁迅,封他为我的文字偶像。

既然有无聊者把鲁迅和许广平的故事纳入所谓的十大经典爱情中,而我又完成这个所谓系列的无聊想法,所以少不得来说两句。

以今天的道德规范和世俗眼光来看,鲁迅和许广平的爱情未见光彩。后者是二奶,是第三者,而且两人未婚同居且育有一子。不过,真正的爱情可以超越世俗囹圄,何况在那个年代,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在父母的指派下必须一生携手,生死与共,这种婚姻是那么的荒谬。少数觉醒的人开始奋起反抗,如郭沫若、郁达夫、徐志摩等,其中最出名、最不幸、也最悲苦的,是鲁迅。

当然,比鲁迅更不幸更悲苦的,是鲁迅名义上的妻子,其名朱安。1906年,鲁迅接受母亲的包办婚姻,迎娶了没有文化的农村小脚女人朱安,从此两个人一起陷入一段孤独绝望的婚姻。终其一生,两人从未同居,鲁迅在婚后20年的漫长岁月内,一直过着孤守青灯伴黄卷的苦行僧生活,打算陪着朱安这个“母亲的礼物” “做一世牺牲”。是许广平对他的敬仰、理解乃至热爱打开了封冻已久的心田。从1925年3月 11日他们开始通信,一直是许广平以自己的勇敢和坚定打消了鲁迅的种种顾忌,终于明白表示:“我对于名誉、地位,什么都不要,只要枭蛇鬼怪够了”。这所谓 “枭蛇鬼怪”,就是又有“小鬼”、“害马”之称的许广平。而在1925年10月许广平所写的《风子是我的爱》中,有这样的爱的宣言:“即使风子有它自己的伟大,有它自己的地位,藐小的我既然蒙它殷殷握手,不自量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于我们不相干,于你们无关系,总之,风子是我的爱……”1927年10 月,鲁迅与许广平在上海正式开始同居生活,在旧式婚姻的囚室里自我禁闭20年之后,他终于逃了出来。对于鲁迅和许广平来说,这是他们生命中最有光彩的举动。

许广平后来对此做出了明确解释:“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鲁迅也承认,在他和许广平结合的全过程中,许广平都比他决断得多。鲁迅一生中真正的爱情体验是许广平给他带来的。

有了爱情的鲁迅说过动人的情话:“我是夜,夜是该有月亮的。”他在1934年送给许广平的《芥子园画谱》上所题的“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正是他们爱情生活的写照。

相形之下,新文化运动的另一位大师胡适做了相反的选择。他也是在母亲的安排下,迎娶了小脚村女江冬秀,从此,“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一个是名闻天下的新学术领袖,一个是大字不识几个的小脚太太,两个人就这样走完了人生。

两个人在一起,最高的境界是心意相通,次之是有共同语言,再次之是能彼此交流。鲁迅和朱安的婚姻是一种灾难,铸就了两个人的痛苦。而胡适呢,他一生惧内,遇到真正的爱情也不敢追求。他虽然头顶大师和领袖的桂冠,但内心的快乐不知还有多少。爱情是个感情问题,婚姻是个道德问题。当感情和道德发生抵触的时候,是该尊重感情还是该尊重道德,相信这是很多人碰到过的窘境。

我想,爱情对有些人来说是生命的全部,对另外一些人来说是生命的一部分。没有爱情,人生无趣。可是据我所见,没有爱情的人其实多如恒河之沙,他们照样过着跟我们一样的日子,非常令人惊奇。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下次再说。


狗日的爱情之五:孙中山与宋庆龄

十年聚首 胜却人间无数


有一些人,我们只能高山仰止而无从置喙。孙中山和宋庆龄就是这样的人。这对年龄相差28岁的伴侣之间,有男女间的爱情,有志同道合者间的友情,有患难与共者间的依恋之情,有先行者和追随者的师生情,有相濡以沫者间的亲情,也许还有长者和晚辈间的父女情。多种感情夹杂,无法一一剥离。可是不管怎样,他们的情深谊笃,是真诚的,高尚的,令人景仰的。

对孙中山和宋庆龄的事和情,因为无从置喙,所以我知趣地闭嘴。

爱情从来不会超脱于其他感情而单独存在。也许她由别的感情转化而来,也许她附丽在别的感情之上,也许她最终又转化为别的感情。这些都无所谓,而且很正常。感情,只要是真诚的,就值得激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