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日的爱情之四:白朗宁与白朗宁夫人

也许,这才是爱情

我是怎样地爱你?诉不尽万语千言:
我爱你的程度是那样地高深和广远,
怡似我的灵魂曾飞到了九天与黄泉,
去探索人生的奥妙,和神灵的恩典。
无论是白昼还是夜晚,我爱你不息,
像我每日必需的摄生食物不能间断。
我纯洁地爱你,不为奉承吹捧迷惑,
我勇敢地爱你,如同为正义而奋争!
爱你,以昔日的剧痛和童年的忠诚,
爱你,以眼泪、笑声及全部的生命。
要是没有你,我的心就失去了圣贤,
要是没有你,我的心就失去了激情。
假如上帝愿意,请为我作主和见证:
在我死后,我必将爱你更深,更深!

这首名为《我是怎样地爱你》的十四行诗,是文学史中情诗的典范之作,其第一句更被称为“英语中最著名的起首句之一”。老实说,如果此诗是现代人所写,就算不能跻身“梨花体”,大概也会被归入“花痴体”的行列。如今的人们尽管在行动上赤条条肆无忌惮,但在言语表达上却流行暧昧、滞涩、欲言又止。当语言成为行动的遮羞布,直抒胸臆不啻撕去了这块布,自然不能为世人所容忍。在文字的意象中,含混成为上品,直白落了下乘。《上邪》好不好?好。但却是逝去的好。这首《我是怎样地爱你》也是如此,属于古典世界末梢的好。

这首诗的作者,是白朗宁夫人。

白朗宁夫妇有点像物理界的居里夫妇:夫妻是同行,老婆成就更大。遗憾的是,居里夫人的大名连小学生都知道,但谁知道她原名叫玛丽•斯可罗多夫斯卡呢?白朗宁夫人诗名传承,但谁知道她原名叫做伊丽莎白•巴莱特呢?就这点来说,中国的优越性得到了体现,起码在文学史上,写出“人比黄花瘦”的那个女人没有叫 Mrs. Zhao或者明诚夫人什么的。

话说回来,白朗宁夫人其实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世界上没有比白朗宁更爱她的男人,世界上没有比她更爱白朗宁的女人——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在爱情的世界里,谁皈依谁,谁主导谁,并不那么重要。

说到爱情,我想起两句话。第一句话是“爱情已死”。据说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只有寥寥几个字:“我还相信爱情!”很多受过情伤的人,总是哀叹爱情已死。爱情已经死了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爱情曾经活过。在世界的某一隅,在时空的某一段,怒放的爱情曾经恣意绽放。

我想起的关于爱情的第二句话是“爱情可以缔造奇迹”。这话我不太相信,泛滥的爱情除了让妇幼保健院生意盈门,让红袖医生除了写博就忙得手不释刀外,我看不出爱情还可以创造出别的东西。但白朗宁夫人的这个故事,却以一股浓郁纯白的诗意,诠释了爱情,诠释了奇迹,诠释了爱情制造的奇迹,诠释了奇迹一般的爱情。它让我们觉得,爱情除了可以创造小孩,创造妇产科医生的饭碗外,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也许这就像中500万大奖,概率极低,但并不表示没有;它经常发生,却总是发生在别人身上。

爱情不都是神圣的,但这个爱情无疑是神圣的。所以请让我收起揶揄的笑脸,换上规矩的面容,叙述这个故事吧。

原名伊丽莎白•巴莱特的白朗宁夫人,十九世纪初生于英国。在诗歌领域,她被认为是一个天才。这世界其实很多天才,但多数天才却在懵懂中挥霍着天资,只有少数天才留下了光辉的作品。为什么呢?我相信只有苦难的人或经历过苦难的人,才能洞察人世间的每一个细微动人之处。这个女孩无疑苦难深重,她13岁就得了一种肺病,从此终身离不开吗啡——可见不吸毒的人也不会成为伟大的艺术家。两年后坠马导致脊椎受伤,从此瘫痪在床。从此,她只能天天蛰伏在自己的房间里,任伦敦阴寒潮湿的空气侵蚀病体。如果是我身处这种境遇,也许就一死了之了,但她坚韧地活了下去,因为她找到了悲伤的出口,就是诗歌。

苦难的日子对她来说也许度日如年,对后人来说,也就弹指一挥间,转眼她就38岁了。38岁,人近中年,实在不是一个适合发生浪漫故事的年龄,尤其对一个卧床十多年的病人来说,这个年龄大概有如百花凋敝的清秋。但就在这一年,改变她一生命运的人,也因她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人,出现了。

这年她出版了一部诗集,出版不久她收到了一个名叫罗伯特•白朗宁的青年诗人的来信,信中写道:“亲爱的巴莱特小姐,你那些诗篇真叫我喜爱极了,我爱极了你的诗篇——而我也同时爱着你……”几首诗就让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一见倾心,发生在当今那是阴谋,发生在当时应该就是爱情了吧。

出于礼貌,她给他回了他一封长信。从此黄河泛滥了,江河决堤了,一发而不可收拾了,此后的20个月里,他们一共交换了574封信。

通信就跟QQ一样,熟了之后必有深入要求。他请求见她,她不同意,但后来还是同意了——谁能真正真正拒绝这样的请求呢。他来到她的病房,探望了她。会面后的第三天,她接到了他的求婚信。她拒绝了。一个连自己都放弃了的人,怎么会接受别人的求婚呢?况且对方比她还小6岁。尽管如此,他们的通信比以前更殷勤了,往往每天都得写上一封以至两封信。

这时候,请注意,中外爱情史上最令人震惊的一幕就要发生了。

这年冬天,她用自己的脚步——而不是让她的弟弟抱着——走下楼梯,走进了会客室。在爱情的魔力下,一个瘫痪24年的人居然站了起来。

也就在那一段时期里,她开始写下献给她情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这是她在幽闭的环境中,用十四行诗的形式,偷偷写下对爱人的思念。这部感人的诗集既是他们爱情的真实写照,也是文学史上的珍品之一。

当他第三次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再也没法拒绝了。时间是1846年9月12日,两个人在教堂悄悄地结了婚。因为父亲不同意,一个星期后两人离开了英国,来到意大利。

接下来的日子,是属于他们的。白朗宁说:“我们就像一个洞穴里的两只猫头鹰那样快乐,只是‘巴’胖了,脸色红润了。”一位女友也这样形容女诗人:“这位病人不是有起色了,而是换了一个人了。”的确是这样,本来是缠绵床笫的残废人,现在竟成为登山涉水、探幽访胜的健游者。

白朗宁夫妇一起度过了15年幸福的生活,在这15年中,从来没有一天的分离。1861年6月29日的晚上,她正和白朗宁商量消夏的计划。“她和他谈心说笑,用最温存的话表示她的爱情,后来她感到倦,就偎依在白朗宁的胸前睡去了。她这样地瞌睡了几分钟,她的头忽然垂了下来。他以为她是一时的昏晕,但是她去了,再不回来了。”她在她丈夫的怀抱中瞑了目,她的容貌,像少女一般,微笑、快乐。

对于这个故事,不需要任何赞美感慨的语言来画蛇添足,所以不作什么评论了。他们的爱情过于经典,不适合凡人现学现卖,但通过他们的故事,我们大概能够知道,平淡中蕴含激烈,隽永里裹挟炽热,纯挚中深藏性情,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吧。我们并不奢望爱情动辄创造奇迹,只期望爱情规规矩矩像那么回事,不要再让那么多真心付出的人在爱情迷失的冰冻中瑟瑟发抖了。

狗日的爱情之三:唐明皇&杨贵妃

都是爬灰惹的祸

在民间故事里,古往今来最全能的艺术家苏东坡先生总是被捉弄的对象,人们用这种方式表达对这位旷代文豪的喜爱之情。有个故事是,苏东坡的傻儿子娶了个漂亮媳妇,有一天儿子不在家,穿着一身绿衣裳的儿媳来给东坡倒茶,东坡作为大文豪,马上起了大文豪该有的反应,立刻心猿意马,当即想入非非,用手纸就着桌子上的薄薄灰尘写道:“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自己一想,这话不太像调情的,马上擦了重写了一句:“青纱帐里一琵琶,纵使阳春不敢弹。”儿媳看了,心领神会,含羞续道:“若是公公弹一曲,肥水不流外人田。”原来两人早已心照不宣。是啊,有苏东坡这样的极品男人当公公,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一种游离于感情与伦理之间的考验。正当公媳二人眉来眼去几欲把持不住的时候,傻儿子突然出现,问道:“爹,您老人家高兴什么啊?”东坡吓得赶紧用袖子把桌子上的灰擦了说:“我在干什么?我在爬(扒)灰!”

从此以后,“爬灰”就成为公媳之间有一腿的代名词。

公媳之间有一腿,就跟婆媳之间水火不容一样,全世界每个角落都会发生,但用“爬灰”来定义这种关系似乎是有地域特征的,四川就没有这种说法,但在我们老家,每个小孩子都知道这个词的意思,因为他们经常被促狭的长辈问“你爷爷最近爬灰没有?”说到底,“爬灰”还是一个民间词汇,深宅大院中的人未必知悉其意。《红楼梦》中焦大乘醉大骂贾家那些纨绔子弟说:“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偷鸡戏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宝玉不知其意,问王熙凤爬灰是什么意思,被凤姐骂了一通。

爬灰的事情古往今来不知道发生过多少起,但有名的总是出现在宫闱之中。猴子在高处时,它的红屁股才格外醒目嘛。卫宣公生了两个儿子,一个是继母替他生的,一个是未来儿媳替他生的,后来这兄弟儿子双双奔赴黄泉。楚平王将原本给儿子当老婆的秦国公主据为己有,把公主的侍女冒充成公主许配给了儿子,又为了遮丑,杀掉了伍子胥的老爸和哥哥,伍子胥逃到吴国,若干年后,与孙武率大军攻陷了楚都郢,改写了中国历史。后梁皇帝朱温每次出去打仗的时候,身边一定要带上漂亮的女人,但这些女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儿媳妇们。西夏王李元昊毒杀生母之后,娶了太子的老婆并立为自己的新皇后,并让原为丈夫的太子唤新皇后为母亲……金庸说:“世上最污秽之处是皇宫和妓院。”通过这些故事,我发现金大侠用词遣句果然很有讲究,论污秽皇宫就是得排在妓院之前。在这么多爬灰故事中,要说名气最大的,当然还是唐明皇和杨贵妃这段。而且,别人爬灰都被用后人用不齿的口水淹死,而这一对也差点被口水淹死,不过却是赞美和羡慕的口水。丑事做到极致反成美谈,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辨证法。

唐玄宗李隆基这个人有点像后来的乾隆皇帝,除了做皇帝的生涯都比较长,都当过太上皇外,更重要的是,唐朝和清朝都在他们的任期内盛极而衰。跟所有男人一样,李隆基生性风流;跟其他男人不一样的是,他后妃众多。在众多妃子中,他最宠爱的是武惠妃和杨贵妃。这两个女人除了都是皇帝的女人外,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关系,她们原本是一对婆媳,杨玉环起初是武惠妃儿子李瑁的老婆。当初李瑁娶玉环,武惠妃也是有钱出了钱有力出了力的,没想到只过了几年,儿媳变成了妹妹——尽管此时两人已经阴阳相隔。

后来,武惠妃香销玉损,也许不能叫香消玉殒,她当时已经四十岁了。唐玄宗哀痛不已,贴身宦官高力士为了安抚圣上的哀思之苦,安排酷似武惠妃但比武惠妃更漂亮的杨玉环与圣上会晤。在骊山华清宫,唐玄宗第一次诏见了儿媳杨玉环。明皇一见之下:“哇噻,果然是绝代佳人啊,胖都胖得这么有型。只可惜……他是自己的儿媳。”于是内心进行天人交战。先贤说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天底下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皇帝的,自然天下的女人也都是皇帝的女人——虽然天下的女人是皇帝的,可是儿子的女人是不是皇帝的呢?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显然,从前那些专门编造名言的写手百密一疏,没有预料到若干年后会出现这样棘手的状况。如果他们未雨绸缪,应该会这样写:“普天之女,皆为王妇;所有女人,包括儿媳。”你看,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心思缜密善解人意,那天下得少掉多少烦恼和麻烦啊。

对普通人来说,李隆基遇到的这种情感与理智、道德和伦理的终极拷问,可能是个一辈子绕不过去的坎。但对我们的大唐皇帝来说,当然轻松很多。唐代的世凤本来就比较开明,加上皇帝李氏本就不是资深的汉人——有人说他们是汉化的胡人,有人说他们是深受胡人习俗影响的汉人——总之,一些在后人看来碍手碍脚的俗世陈规,可管不住他们勃然而发的爱欲和情欲。想当年,唐高宗李治就将他老子的妃子武则天封为自己的第二个皇后,爷爷既然连自己的后妈都兼容并收,此等光辉典范当然对孙子唐明皇是一个巨大鼓舞,他决定与时俱进,尊重自己的感情,把咸猪手伸到儿媳杨玉环身上去。

身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帝国的一把手,明皇只要过了自己这一关,下面的事情自然无往而不利了。事实上,皇帝哪怕看中的是一头母猪,只要他开了金口,下面的人就有本事把母猪弄得服服帖帖的。你不能不佩服中国人的智慧和手腕啊。关于唐明皇和杨贵妃爱恨纠缠的故事,可以参见《长恨歌》。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白乐天的这首长诗完全是对美好爱情的极度虚化和美化,不老实地隐瞒了不少历史事件,比如说杨玉环从儿媳到继母的跨越式发展等。诗里面把两个人吹得跟罗密欧和朱丽叶似的,但实情远非如此。众所周知,皇帝最不缺的就是老婆了,坐拥有那么多姿态各异的美女,独爱一个显然有违人性。杨贵妃有三位姐姐,因为有血缘关系,长得自然也不差,其中最出色的是自称“大唐天子小阿姨” 的虢国夫人,历史上最正经的男人杜甫也不由赞叹说“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马入宫门。却嫌脂粉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这样一个美女,玄宗当然想有杀错无放过,妒火中烧的杨玉环因此和玄宗发生了争执,又羞又气的玄宗在气头上立即以“妒悍忤旨”为名,下令将杨玉环送回家——当然后来又派人接了回来,不然后来马嵬坡上哪有个女人用来缢死呢?

更重要的是,杨玉环与安禄山的关系也被刻意隐去。安禄山这个东西很会来事,虽然比杨贵妃大十几岁,却请求给贵妃当干儿子。杨贵妃故意笑而不答,唐玄宗却鼓励她收下这个“好孩儿”。自从杨贵妃当了安禄山的干娘,与安禄山来往就有了名分,一来二去之间,就勾搭上了。史书上说贵妃给这个干儿子举行了一个“洗三”仪式,她让人把安禄山当做婴儿一样放在大澡盆中,亲自为他洗澡——看到这个香艳的情节,每个男人都恨不得自己化身为臭名昭著的安禄山。这件事写史书的人都知道,明皇居然不知道,说明权力太大的人总是看不到真实的情况,这和中国现在的情形一个样。

这样一件丑事居然被所有歌颂李杨爱情的诗篇文章集体忽略,说明了一个道理:艺术总是比生活美好。或者说,生活总是比艺术残酷。虚幻的文字纵然能给人感动,可在现实面前,总是一触即碎。因为有安禄山这一出,唐明皇和杨贵妃跻身所谓“十大经典爱情”的资格就很可疑。一个人的一生也许有多段感情,但在某断感情没有终结的时候,就丧失了起码的忠贞,那实在愧对爱情这两个字。

美人谁都喜欢,多情的诗人更喜欢。除了《长恨歌》,李白宿醉初醒之际,为贵妃一挥而就的三首诗同样名垂千古,是我个人极喜欢的。第一首:“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第二首:“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第三首:“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每一首都是千古绝唱。我的朋友韦尔蒂尼说:“可惜了李白的那首诗,有三个字居然被借用成了一个外国品牌露华浓。我等也算是被帝国主义侵略了一把,那班狗日的西崽。”

狗日的爱情之二:克丽奥佩特拉&恺撒、安东尼

君王天下事,身前身后名


在好事者罗列的“十大经典爱情”中,排在第二的是克丽奥佩特拉与恺撒、安东尼这1.5对。为什么是1.5对呢?因为这是一个三个人的游戏,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游戏。当然,决不是3P,两个男主人公尽管没有办什么交接手续,但在时间上存在着前仆后继的关系。可是纵览这个故事,总觉得爱情的成分少了点,权力的博弈多了点。相信能够跻身这位不知名的仁兄圈定的十大经典爱情之列,除了故事人物超强无匹的知名度在起作用外,史上最赔钱的电影《埃及艳后》也是居功至伟。

当我们最终湮没在时间长河中的时候,转瞬即逝的人生可以概括为“无事可记”。能用几句话描述生命轨迹的,往往是瑰丽华美的大人物。这个故事中的三个主人公正是这样的大人物,他们之间爱情和权力的角力,影响了世界历史的发展。

首先出场的是恺撒。这是一个无须多言的人物,作为古往今来不多的几个可以称为大帝的雄性动物和罗马帝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皇帝,他的名字早就成为“帝王”的代称。耶稣说:“让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一举将恺撒和上帝相提并论,虽然只是特定环境下的权宜之辞,但也足以印证恺撒的威势。在恺撒搞独裁之前,古罗马实施的是共和制,恺撒与庞培、克拉苏并称“前三头”,除了他们之外,元老院也是一个重要的机构。后来,克拉苏战死,庞培与恺撒双雄对掐,前者尽管比后者的年龄大很多,但却是后者的女婿。前者失败后逃往埃及,后者追到埃及——这个狗日的爱情故事的第一段开始了——庞培被埃及人给宰了。恺撒开始实施独裁,但没过几年就在元老院会议上被人刺杀。以上所说的一切组织架构和发展轨迹看起来很眼熟,仔细一想,原来均可在《星球大战》中看到。

恺撒他们为什么被称作“前三头”呢?因为还有一个“后三头”。这后三头当然不是丘吉尔、罗斯福和斯大林,而是“前三头”死干净之后风云变幻中涌现出的屋大维、安东尼和雷必达三个枭雄。几何学上说,三角形最稳定,看来这一规律在几何学之外水土不服:经过一番血拼,雄才大略的屋大维将其它两个头给干了,攀上权利巅峰,独自掌握着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罗马帝国。

本文的女主人公克丽奥佩特拉,就是我们熟知的“埃及艳后”,是一个非常不简单的女人,她利用政治、宗教和个人魅力,获得无上的权力并几乎把它扩至全世界。当凯撒追击庞培时来到埃及时,克丽奥佩特拉让她的仆人把她裹在镶有金箔的地毯里作为礼物送给凯撒。凯撒被她的美貌所征服,帮她夺回王位。两人结为夫妻并生下一子。好日子没多久,恺撒遇刺身亡,克丽奥佩特拉故伎重施,赢得了“后三头”之一的安东尼,再一次稳固了自己的王位和王朝。她为安东尼产下三子。然而,但屋大维势力超过安东尼后,她放弃了安东尼,使其惨败。但是,历史已经转到了她谢幕的时分,年近四旬的她未能续写传奇,打动屋大维,于是很决绝地舍身饲毒蛇(一说是在软禁中郁郁终生)。从此,埃及并入罗大帝国的版图。

上述情节均可参见伊丽莎白·泰勒主演的气势恢弘、口碑绝佳、投资无数、血本无归的《埃及艳后》。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好莱坞1963年投拍的《埃及艳后》是电影史上耗资最巨的影片,该片当时花费四千万美元,相当于现在的四亿多美金。可惜,投入和产出并不成正比,《埃及艳后》成为史上最赔本的影片,害得投资商20世纪福克斯公司差点破产。不过,也有人从中获益,伊丽莎白·泰勒和一位男主演在拍片过程里假戏真做,成就了玉婆无数段婚姻中的一段。本片的结局,战败的安东尼和艳后双双自杀,这点颇似早于他们一百多年的“霸王别姬”的悲剧。而且不同时空中的两个男人都给留下了一段洒脱的遗言。楚霸王自刎乌江前说:“我听说刘邦用千金和万户来买我的人头,我就卖个人情吧。”安东尼自尽时说:“生命只是一场梦,别人的梦……现在属于我自己的梦要开始了……”从内容上看,遗言都比较自我。而艳后之死则被形容成“绝对从容,就像许多著名君王死时一样”。求仁得仁,死亦从容。

法国一位哲学家说过:“要是克丽奥佩特拉的鼻子长得短一些,整个世界的面貌就会改变。”意思是,因为艳后长得太漂亮了,浑身上下里里外外都完美无暇,所以恺撒和安东尼这样的人中之雄才相继拜倒在其石榴裙下。她以一人之力,把王朝的覆灭时间推迟了十八年,使埃及成为地中海最后被吞并的独立王国。要是她长得稍微抱歉一点,不要等安东尼动手,恺撒早就送她见姥姥去了。

女人凭美貌改变历史实在数不胜数。大约在艳后和安东尼卿卿我我的时候,在地球的遥远一端,王昭君西出阳关,出塞和亲,以羸弱的身躯,换来汉匈和睦六十年。昭君当然也是很美的,传统的说法是昭君进宫后自恃貌美,不肯贿赂画师毛延寿,毛延寿便在她的画像上做了手脚,使昭君无缘面见汉元帝。但王安石说得好:“意态由来画不成,当年枉杀毛延寿。”不是毛延寿人坏,实在是昭君太美了,美得画不出来。可就是这么一个美人,命运何其多舛,与克丽奥佩特拉一样,她也先后下嫁给了两个君王,一个是老单于,一个是老单于的大儿子小单于。昭君不能接受这种安排,上书汉成帝,请求返回故土,无奈汉朝的皇帝令她“遵从胡俗”。若干年后,清朝的孝庄太后为了儿子的龙廷稳固,也不惜下嫁身为权臣的小叔子多尔衮。为了国家,舍弃女人,这是中外相同的惯例。“美人计”就是不把女人当人的一个计策。只不过在这个情欲和权力纠缠不清的所谓爱情故事里,克丽奥佩特拉是相对主动的一方罢了。

克丽奥佩特拉香魂归去后,古老的神殿陷入一片死寂。除了少有的几个女性在历史的某一角落留下过身影外,女人从此在历史长流中的滔滔事件中成为用来交易、炫耀、附丽甚至煮食充饥的对象。直到近两千年后,这种情形才有所改变。

狗日的爱情之一:司马相如&卓文君

史上第一私奔事件

成都这地方,除了盛产美女外,还间歇性出产才子。2000多年前,成都出了一个大才子,叫做司马相如。2000多年后,成都又出了一个小才子,叫做李承鹏。近年来,中国足球一落千丈,以前是千夫所指,现在指都不指,主攻中国足球报道和足球评论的小李才子不免郁闷,于是经常在不忙之中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为各路媒体码点文字,赚点花酒钱。于是这两年来,我们经常看到小李才子的名字和他招牌式的牛眼一起,出现在本地某杂志上,从房子到房事,从超女到操女,尽在小李才子的笔墨之间哀转呻吟,连几千前司马大才子和卓文君的那点破事都被他反复蹂躏,并定性为“闷骚”和“浪漫”。我们的才子不愧是专业做足球报道的,将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私奔的路线都考察得清清楚楚,就像他当初描述魏群边路前插的路线一样——魏群本人都搞不清楚的事,他硬是弄得明明白白。也许,这就是旁观者清吧。

我怀疑,小李才子之所以不顾读者的阅读疲劳,频频提及司马相如,是因为在他内心中是以后者自况的。我想他一定很遗憾,自己的身边缺少一个卓文君式的女子。自古以来,文人缺少了美人,就像屠夫失去了牲口,又像男人失去了那话儿,生命是空虚的,感情是寂寞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不过既然要说所谓的十大经典爱情,我们还是得按照小李才子的步伐,从排在头一个的司马相如和他的女人卓文君说起。现在我们都知道,司马相如是西汉的大才子。有多大呢?据查,他生于公元前179年左右,这样算来,他大约已经 2186岁了。确实够大的。他又有多才呢?有个说法是,他是屈原之后文章写得最好的一个人。其实文章写得好又算什么,中国古代,文章写得好的多如恒河之沙。真正让司马相如永垂不朽并在市井人物中得享大名的,是他和卓文君的那点破事。

经常看广告的人都知道,四川有个“文君酒”,文君酒有个广告语,叫做“一曲凤求凰,千载文君酒”,说的正是这桩风流韵事。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四川邛崃的首富卓王孙搞了一个盛大的Party,席间,众人见司马相如长得比较帅呆了,纷纷向他致意,相如频频起身回礼,嘴唇不时翕动,却没有说一句话。为什么呢?说来煞风景,原来相如严重口吃。那么俊雅倜傥仪表堂堂的一个才子,居然是个结巴,这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你看,我说话也不怎么利索。

本来,司马相如赴会之前就打听好了,主人卓王孙的女儿卓文君的未婚夫翘了辫子,文君作为寡妇待在家里,人生失意,感情断档,正是乘虚而入的大好时机。更重要的是,文君长得很正点,而且琴棋书画、吹拉弹唱、唱念做打、煮炒煎炸、枪刀剑戟样样精通。按照相如的想法,此次参加Party,一方面饱食一顿,另一方面顺便把终身大事给解决了。可是现在,话都说不出来,卓文君的面都见不到,怎么才能泡到她呢?这时,相如的朋友挺身圆场道:“听说你通过了了大汉朝的七弦琴八级考试,这会儿天气不错,大伙高兴,何不卖弄一番呢?”相如一听,正中下怀,当即取出吃饭的家伙,一把叫做“绿漪”的极品琴,弹了一曲《凤求凰》。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是凤求凰呢?这里有个不少人迷糊的常识,凤凰作为百鸟之王,其实是又区别的,凤是雄公的,凰是雌的,所以陆小凤尽管像个女人的名字,但其实是个有四条眉毛的男人。而所谓的凤求凰,就是寂寞求偶之意,跟有些雄鸟鸣叫求欢是一个道理。

司马相如且弹且歌,歌词就不说了,无非“我爱你,我心已属于你,今生今世不移”之类的。卓文君在帘后一听琴声,立刻心领神会,不能自已,心想:“哎呀,我活到十七岁,难道不就是在等他吗?”偷偷从帘子往外一看,嗯,是一个帅哥,即使比不上周润发,怎么也赛过刘德华。卓小姐心思荡漾之际,司马相如已经偷偷贿赂文君的婢女,让她传出话来。这正是干柴遇到烈火,哪有不着的。当夜,文君收拾细软,走出家门,与早已等在门外的相如会合,这就私奔了。后人天下有雪有诗赞曰:

琴挑卓文君,赢得美女身。

一曲凤求凰,古今多少恨。

这就是故事的前半部分,也是菁华部分。后来的发展就跟世间食色男女一样了。两人私奔回到成都,文君发现相如和所有传说中的才子一样,穷得叮当响。几个月后,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二人干脆卖掉全部家当,回到邛崃开了一间小酒馆,两人又做老板又做伙计,每天累得连夫妻生活都不过了。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司马相如充分发挥了自己多才多艺的优势,每天晚上在酒馆里边弹边唱,就跟现在成都“空瓶子”酒吧的老板赵鲁一样,但比赵鲁高明的是,相如弹唱的都是自己的原创歌曲,俊朗的相貌、动人的旋律、曼妙的歌词,相如简直让万千少女情何以堪。而卓文君则不愧是一代奇女子,自己摸索出一条前所未有的调酒之道,她从竹叶青、大曲、高粱、女儿红等十一种凡酒中,分量不同地取出一些,倒在一把铜壶中,轻轻摇几摇,就调出了茅台的味道。如果再加少量峨眉山产的绿茶,则又变成芝华士的味道,真的是其妙无穷,风靡一时。消息传到首富耳中,卓王孙一想没对啊,同样是首富,人家老李的儿子做IT,还叫“小超人”,我女儿怎么能在酒吧这种风月场所厮混呢?丢不起这个人啊!只得送了一大笔钱给他们。从此这对小夫妻将酒吧结业,过上了正常的夫妻生活。

岳父的富婿政策如同一场春风,滋润了司马相如的心灵,他重新有了精神上的追求,将此前在酒吧弹唱的流行歌曲的歌词略加润色增删,即成名垂千古的《天子游猎赋》、《长门赋》、《大人赋》等篇章,成为汉赋的奠基人和代表性人物,在文学上开创了一个时代,并得到汉武帝的青睐,做了一系列的芝麻小官。

鲁迅说:“武帝时文人,赋莫若司马相如,文莫若司马迁。”——可见要写一手好文章,首先得姓司马,我最近正在考虑是不是要改名叫司马有雪。不过司马相如的官实在太小了,基本上跟弼马温一个层次,在达官贵人看来简直不入流。明朝的时候,有个叫李梦阳的人主持考试,发现一个跟他同名的考生,心中很不爽,于是出了一个上联:“蔺相如,司马相如,名相如,实不相如。”意思是说,蔺相如和司马相如,虽然名字相同,可一个是赫赫宰相,一个是辞客骚人,岂可同日而语。言外之意,你我都叫“梦阳”,又怎能相提并论。由此可见在某些人看来,文人顶个屁。

不过还好,卓文君是一个性情中的女人,没有逼相如一定要功名加身,加官进爵。从这点看,她好似黛玉,对我们这样的不成功人士都是一个很好的慰藉。很多年后,司马相如对文君审美疲劳了,就想纳妾,文君作《白头吟》,以“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这样大句子,终于拯救了这场私奔开始的爱情。后人天下有雪有诗赞曰:

空谷传悲音,最毒负人心。

相逢泯恩仇,共念白头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司马相如除了奠定了汉赋与楚辞、唐诗、宋词相提并论的历史地位外,更以自己和卓文君私奔的大无畏举动,为中国古典文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光辉贡献。我们知道,中国古典文学的传统段子是“私订终身后花园,落难公子中状元”,营养全部来自卓文君的乳液以及司马相如的精液。我们也知道,这些故事全部是扯淡,属失意文人的意淫之作。中国有科举考试以降,由唐初到清末,总共才500多个状元,如果每个状元配一个小姐——陈世美这样的东西还得剔除在外 ——那剩下的更多旷女怨妇又怎么安排呢?对此,《红楼梦》中的贾母说了一回《掰谎记》,很有意思:

“ 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

这篇文章快写完了。回头一看,表达了什么中心思想呢?是对私奔的渴望,还是对寡妇的仰慕?好像都不是。但也不去管了。刚才提到的那个李梦阳和考生的故事中,李梦阳出了上联后,考生居然不卑不亢对出下联:“魏无忌,长孙无忌,人无忌,吾亦无忌。”其意是说,春秋时代信陵君叫魏无忌,唐朝有个宰相也叫长孙无忌,他们都不忌讳,我当然也不用忌讳了——几百几千年前的人都“无忌”,我也就百无禁忌了,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狗日的爱情(小引)

今天再开一个类别,叫做“狗日的爱情”。这个类别是写在以前博客上的,共计12篇,从今天起陆续迁徙过来。这个迁徙的过程,有点像我们的农民工兄弟进城,多少会发生一些变化,比如人被欺负啊,工资被克扣啊,讨薪被打死啊之类的。在进城的过程中,也许会增加几篇,凑成250篇,数字上求个吉利。

之所以要搬迁以前的玩意儿,是因为手头上的事情开始多了。写博客固然有趣,但总是没有美女出面包养我,这样写下去会活活饿死的,我得找点活计把自己养活。

“狗日的爱情”这五个字沿用自当初的名称。也许有文人雅士不屑于我,心里会嘀咕,这人素质好低,尽说粗口。其实,“狗日的”三个字一点都不粗,相反它很细,堪称汉语暧昧语境的集大成之作,它可以表示亲热,如“狗日的家伙”,可以表示愤怒,如“狗日的家伙”,可以表示怒其不争,如“狗日的中国足球”,可以表示哀其不幸,如“狗日的中国足球”,可以表示百感交集,如刘恒的小说“狗日的粮食”,可以表示莫名其妙,如天下有雪的扯淡“狗日的爱情”。

所以,这个系列虽叫“狗日的爱情”,但其实它跟狗没有关系,跟日也没有关系,这是需要事先提请爱狗一族和爱太阳一族注意的,免得日后不爽,找我算账。

这个系列有个特点,大量使用引号,援引海量资料。说得吓人点这叫史料钩沉,说得真实点其实是史料打捞,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google之”——感谢互联网,感谢google。

下面是当初破题写的小引。

成都有两本城市生活周刊,相互之间的搏杀十分惨烈。但在我看来,二者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它们的封面总是情色的,故事总是暧昧的,文字总是小资的,广告总是丰乳的——结论:都是少儿不宜的。

因为少儿不宜,所以我有时也兴致勃勃地饱览一番,特别是在理发的时候,我常去的那家理发店为了拉动客源,准备了一大摞红男绿女的周刊。红男给绿女看,绿女给红男看,各取所需,皆大欢喜,所以那家理发店总是顾客盈门。

上一次头上挨千刀的时候,我在那里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温莎公爵与辛普森的事情。说起温莎公爵,成都有些爱漂亮的女孩可能知道,紫荆东路有一家“温莎公爵时尚空间”,老板是温兆伦。不过这里的温莎公爵不是温兆伦,而是一个外国人。在他身上发生过一桩风流韵事,史称“不爱江山爱美人”,知道这个故事的人很多,因为江山和美人都是很勾人的敏感词汇,在今天,它们分别是事业和爱情的别称。完美的男人总是财色双收,事业和爱情左右逢源。不太完美的男人总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从而散发出一种残缺美。根据这个理论,“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温莎公爵也属于残缺的男人——正因为残缺,才能名垂青史。这叫好比我们都知道十大太监十大宦官什么的,又什么时候听说过十大正常人呢?

那篇文章说,温莎公爵与辛普森的爱情惊天动地很出名,跻身古今中外十大经典爱情之列。这是我头一次听说世界上原来还有个什么十大经典爱情。作为一个诚实的人,我不想掩饰我看到这篇文章后的沮丧之情,只因为晚生了若干年,我现在哪怕屈身和一条狗恋爱,也顶多只能排在第十一位了。

这十大经典爱情是:

一、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凤求凰
二、克丽奥佩特拉与恺撒、安东尼:爱情与权力的选择
三、唐明皇与杨贵妃:长恨歌
四、白朗宁与马莱特:诗意的爱情奇迹
五、孙中山与宋庆龄:革命伴侣
六、鲁迅与许广平: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
七、徐志摩与陆小曼:万种风情无地着
八、萨特与西蒙•波伏娃:柏拉图式恋爱的精典
九、温莎公爵与辛普森:不爱江山爱美人
十、三毛与荷西:梦里花落知多少

凭良心说,这十桩爱情无愧经典这两个字,连我这么孤陋寡闻的人居然全部略知一二。爱情的魅力真是无法阻挡,我这样的老男人都被撩拨得春心荡漾。我惟一感到有疑问的是,这个十大是哪位仁兄吃饱了撑着,从古往今来无数桩出名或不出名、道德或不道德、纯洁或不纯洁的男女关系中圈定出来的。不过可以肯定,这位仁兄一定是位同胞——你看,世界十大经典爱情,咱们中国人就占了5.5个(三毛那对只能算半个),难道世界上只有中国人才讲感情讲循序渐进,而夷狄之邦见面就解裤带吗?恐怕不见得吧。

这位仁兄,不要怪我说你,既然在全球范围内搞评比,还是应该有点国际视野才对,别搞得像新华社似的,世界十佳里面没三四个中国人就无法向领导交代。据我看,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影响力,克林顿莱温斯基这一对也完全可以入选十大,主题我都想好了,就是:“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白色房子里的红色性情”。不过,既然这位仁兄已经辛辛苦苦地圈出来了,就让我挨个挨个剥下这所谓十大经典爱情的画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