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笔法

除了不会说话的人之外,每个人都会说话。除了不会写字的人之外,每个人都会写字。但同样是说话写字,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判若云泥。以骂人这件事来说,有人状如泼妇,粗鄙不堪,令人生厌,有人语气温和,骂人不带一个脏字,令人吐血,还有人骂得你心旷神怡,如沐春风,过了两个小时,你才猛然醒悟,操,龟儿子原来是骂老子——这就是语言的技巧了,在汉语中,有一个成语专门来形容这种技巧,叫做“春秋笔法”。

这个成语跟孔子有关。

孔子除了在构建思想、拉帮结派、教书育人方面彪炳千秋外,搞历史也是一把好手。经他删削的《春秋》不但是儒家经典,而且是我国第一部私修的史书,里面暴露了不少社会阴暗面,所以“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春秋》除了地位特殊之外,另外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特别难懂。钱钟书说“《春秋》只有标题,没有文章”。只有标题的文字,既令人费解,又可以有一万种解释,完全体现了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和奥妙无穷。通过简单的几个字,不但表述了一件事情,而且暗藏褒贬,这是《春秋》对中国史学和中国文学的一大贡献——这种表现手法后来被总结为一个成语,就是春秋笔法。

什么是春秋笔法?司马迁的解释是“笔则笔,削则削”。我觉得是下面几个词语的累加:微言大义,弦外之音,旁敲侧击,指桑骂槐,夹枪带棍,沉郁委婉,王顾左右而言他。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所有成语均不带褒贬。

为什么突然说起春秋笔法呢?是因为我有时浏览有些朋友的博客,发现不少文字都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样子,没有点到就停止了,没有浅尝就结束了,比孔子还孔子,比春秋还春秋。对读者来说,这不是一件坏事,起码看到了一层漂亮朦胧的纱缦。对作者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既给不相干的人秀了美丽的纱缦,又把脱得光溜溜的自己搁在纱缦后,让某位真心人隐隐约约地看到那一分哀怨。

《东成西就》中,梁家辉的真心人是张国荣,一定要张国荣对他亲口说三声“我爱你”,他才能羽化成仙。张国荣虽然在现实中是个同志,但在除了《霸王别姬》的其它电影中,并没有表露真我,所以断然拒绝了梁家辉的无理要求。不过机缘巧合之下,他还是说了,梁家辉还是飘然成仙了——按照××功的说法,他终于圆满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不渴望真心人对自己说出那有如纶音的三个字,圆满自己的人生,可惜,这个世界上话不投机或者不解风情的真心人比比皆是,其后果就是:欲语还休,春秋笔法。

外面的世界

上个周六晚,11点过的时候,一个人无聊,打开电视,无意看到某台正在放《红番区》。看了几分钟,心里难过,就把电视关了。让我难过的原因是,这部1994年的电影中,已经有两个熟悉的演员离开了人世,一个是永远的梅艳芳,一个是上周刚刚去世的董骠。

董骠是令人难忘的。当年那部轰动大江南北的《霍元甲》中,他饰演霍元甲的老爸,尽管当时我才6、7岁,但记住了他圆圆的脸庞和大而无神、眼皮繁杂的眼睛。后来的《再向虎山行》中,他也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再后来就是在成龙的几部《警察故事》和《红番区》中看到他圆圆的脸庞和大而无神、眼皮繁杂的眼睛。《红番区》中,他演一个未届老年的中年男人,活泼乐观,喜气洋洋地结人生的头道婚。没想到,在上个星期的某一天,这个人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红番区》这部电影,我是1995年春节那天,和几个“青梅竹马”的朋友在老家的电影院看的。从1995年到现在,时间对我来说转瞬即逝,有如飞鸿踏雪泥,只留下了一点点痕迹,到现在我提起当下日期的时候,还会脱口而出“一九九……”我不掩饰我对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的怀念,因为那是我的大学。

从《红番区》到现在,11年了。11年来,我的心智似乎没有多少变化,但身边的世界变化很大,外婆、外公、姨外公相继撒手人寰,一个从小没感情的舅舅去世,我离开老家,结了婚,从一个男孩变成一个男人,告别了漫长的学生生涯,作为一个成年人开始工作,不再为考试烦心,但另外的烦心接踵而来,不同的欢乐,不同的悲伤,以及……对变化的恐慌。

香港导演彭浩翔在电影《AV女郎》中设计了一句台词:“当我们相信自己对这个世界已经相当重要的时候,其实这个世界才刚准备原谅我们的幼稚。”我从来不觉得我对这个世界有多重要——正如红袖添乱有次跟我说过的那样,这个世界真正把你当回事的就那几个人,换句话说,这个世界上我们其实就为那几个人而活着——让我不安的是,当我希望这个世界一直不变的时候,这个世界却总是沧海桑田。

弹指一年老

他走进红星路良木缘的时候,夜幕已经低垂。户外空气清冽,室内温暖如花。

一年了,没有变。他甚至认出了那次为他们服务的那个女孩。她笑容依旧亲切,语气依旧温和。

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点了份意式烩牛肉。饭上来前,慢慢地啜茶。

光影斑驳。

奄然一年。

一年前的这个日子,2月25日,他在这里邂逅了她。因为一个项目的合作,两个公司分别派员。一个公司是他和一个同事,一个公司是她。约定在这儿见面商谈。

他从总府路毕胜客赶来的时候,已经8点过几分了。她和他的同事先他而来,他们各点了一份意式烩牛肉。他吃过了,点了一杯素毛峰。那个时候,他的睡眠还很好。

同事介绍两个人认识。她恍然大悟地说,噢,你就是晓林啊。一副如雷贯耳的样子。后来她跟他说,她虽然听说过他,也通过一次电话,但忘记了他的姓了。

明眸似水,笑靥如花。

鼻间的笑纹那么俏皮。

春风忽然满室。眼前一片江南。

他的心陡然漏跳一拍。褪下外套,挂在椅背上。

然后说话。紧要的,不紧要的。他用力调笑她,她有点手足无措。他脸上在笑,心里也在笑。

他提议去唱歌,她同意,但他的同事不愿意,不了了之。一段日子以后,他到底还是厚着脸皮要她请客唱歌。

10点过,各自回去。他和她并排出门。她手上掖着一本杂志,笑吟吟地对他说,以前看《大学生》,现在看《职业女性》。

他就笑了。好玩。

后来又有几次接触,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嗯……美好的日子总是不长久,两个人又分开了。

从认识到熟识,从熟识到相恋,从相恋到分手,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日子像光。热的光,冷的光,推动时间潮水一样散去。往事沉淀,氤氲在回忆中。

这不是他的第一次恋爱,他却像第一次恋爱那样执着和热情。

这也不是她的第一次恋爱,她说如果不是宿命她想和她结婚。

想想而已。情意不在的时候,过去是一场笑话。

牵手很简单,只需要一点点勇气。分手更简单,连勇气都不需要。

在他们的开始,是他们的结束。

就跟《职业女性》一样,无法生存,自然夭折。

幸好这世界还有杂志无数,陪同度过寂寞的时光。

只是……只是这一年,就老了好几岁。

踏出良木缘的时候,寒意浸人。无垠的天空中,没有一颗闪烁的星星,夜幕宁静安详。

忘了当时的那颗星,忘了当时的约定。

随便

我一直幻想着有这么一天,一个美女自恃姿色撩人,对我不规不矩动手动脚,关键时刻,我一把将其推开,带着三分凛然三分悻然三分正气一分邪气地说:“我可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以上是多么浩气盈天的一幕,可惜迄今只是存在于我的幻想中,不是我没有把美女一把推开,而是实在没有美女来对我实施性骚扰。现实总是残酷而且无趣。就这样,我带着一颗落寞的心,时常将“我可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挂在嘴边。每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旁人都要哈哈大笑,说真好笑——自己的梦想成为别人的笑话,这种苦楚谁能体味。

虽然我信誓旦旦地赌咒自己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事实正好相反。小时候看过一个故事。于右任毛笔字写得比我还好,当时许多人都以得到他的片纸只字为荣。有一次他挥毫写了“不可随处小便”六个大字。有人拿去经过剪裁、调整,装裱成“小处不可随便”的一帧条幅。一句不登大雅之堂的话,就这样变成了一条警句。对我来说,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不随处小便了,但到现在,不管小处还是大处,还是很随便。

这个世界上,我除了对感情和金钱还算认真外,在其它方面我都很随便,学习时随便,工组后也随便,穿衣服随便,脱衣服更随便。前几天,一个同事的老婆张罗他们婚礼酒楼的事,我大喜过望,让她顺便帮我也订了。她让我去看一看,我说你定了就行。她报菜品给我,我说不用了,跟你一样就行。就这样,我一个电话就搞定了自己结婚这么大一件事,世界上像我这么随便的人也是罕见啊。物以稀为贵,人以稀为贱,我深深地为自己感到自豪。

说实话,我之所以敢公开坦承自己的随便,是因为自己是一个男人的缘故。如果我是女人,我会更多地谈论感情。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话不令人信服。就“随便”这种品性来说吧,男人占据了明显的道德优势。形容男人随便有个专门的词语叫风流,形容女人随便也有个专门的词语叫……就不说了,潘金莲会有意见。尽管这是一种显然的偏见,但在从前以及今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于中国人的思维中。不过说来沮丧,我虽然异常随便,却跟风流搭不上边。李逵即使娶二十个老婆养八十个小蜜,别人顶多骂一声“狗日的身体真好”,绝不会翘起大拇指赞一句“真名士也”。

这个世界上,除了随自己的便外,更多的时候只能随别人的便。当家作主只能是政治课本上的一句话,我的地盘我做主只能是一句广告词,能真正随心所欲的事其实不多。林副统帅叛逃的时候,毛主席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毛主席尚且这样,我们还能怎样?由它去吧。

弄个璋还是弄个瓦

因为男女比例失调,导致很多比我还优秀的男青年找不到老婆,这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男青年好不容易找了个老婆,传宗接代的时候,又希望生个儿子,来重复他老爸当年迟迟找不到老婆的痛苦,这是另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前一个问题有目共睹,后一个问题我最近通过几个事件才发现。

事件一:前不久,大姨姐荣幸地生了个儿子。她喜滋滋地总结说:尽管嘴上都说生儿生女都一样,但其实每个人都希望生个儿子。她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更喜欢女孩,她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事件二:大学同寝室的老大的儿子刚满周岁,他很得意地称之为“犬子”。他问我以后想要男孩还是女孩,我说都无所谓,但更喜欢女孩一些。老大表示严重地不相信,说有句名言是“生儿子是名气,生女儿是福气”,全国人民都希望生男孩,不相信我没有。

我有口难言,感觉像在跟一个鬼说世界上根本没有鬼,那鬼当然打死(或者说打活)也不相信。

谈过恋爱且心思敏感的人都知道,当你喜欢一个异性的时候,你会觉得全世界的每个同性都喜欢他(她),看谁都觉得鬼鬼祟祟地图谋不轨。同理,因为我觉得生男生女都无所谓,所以我自然认为其他人也应该跟我一样——原来,竟然不是这样。我真没有想到重男轻女的陈腐观念荼毒至今。

老大说中国人都重男轻女,这话我决不认同,除非不承认我是中国人。说老实话,如果可以选择生子还是生女,我会选后者,不但是我,我父母也会选择后者。

其实,我不但不重男轻女,甚至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想要小孩,尽管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小孩的人。

以前我觉得一旦有了自己的孩子,从此以后整个人都得围绕孩子转。人生就从一条曲曲折折迤逦向前的准直线,变成一个围绕圆心旋转的圆圈。我这个人心理一直不太健康,亲人或者情人晚上独行,我都会无比担心,如坐针毡,如果有了孩子,心里想的念的都是他或者她,这种担心有增无减。一句话,我有点怕孩子会让自己失去自己。

中国人说有三种不孝顺,第一种是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第二种是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第三种是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三种不孝中,以最后一种最为恶劣。我有时想,我可能是世界上最不孝的人之一了,老爸老妈有过错我不敢劝说,因为没胆嘛,当不到官来吃俸禄来供养父母,因为没才嘛,虽然娶了老婆却不添丁加口,会不会被人为是没种呢……

不过,有了孩子,我也愉快地接受一个生命的到来。

尽管更喜欢女孩,有时我又有点担心,如果女孩的体型像我,对她来说恐怕是一辈子的梦魇。这个时候我又觉得,儿子其实也不错,起码如果他不幸有我这种身材,也能连坑带骗地娶个老婆。

谁是真命天子

如影相随写了篇日志叫做《女人花》,文章的最后三段是:

男人们虽然爱花,但通常只是停留在感官刺激上,他们只是看花,折花,甚至有那浊物蠢物只会辣手摧花。真正爱花,惜花,能解花语的又有几人?

缘份不停留,像春风来又走,女人如花花似梦。

真正的护花使者来之前,花儿们,你们只有自我珍重了。莫等有心人儿来时,徒留空枝。

针对文章最后一段,我留言说:“这话看起来不错,但操作难度比较大。因为在真正的护花使者出现之前,往往会出现几个假的,他们和真的看上去也没什么区别。”

如影相随又给我留言说:“这段留言我深表赞同,但目前还苦于在‘如何判别真正的护花使者’探索中,你有何高见,不妨也发表一下。”

应她的要求,我开始发表高见了,请注意记录,形成纪要,下发各单位,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再来看一下如影相随文章的最后一段:“真正的护花使者来之前,花儿们,你们只有自我珍重了。莫等有心人儿来时,徒留空枝。”这话一看就是女人或者是男人中的愤青说的,多数男人通常不会这样说,他们只会说:“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句唐代无名氏的诗句之所以名传千古,是因为太多人从中有了理直气壮采花的底气。是啊,女孩子怒放吐艳的时候你不去碰,等你想碰的时候她们已经是别人的妈妈了,一辈子悔恨交加。

显而易见,如影相随的话和唐人的话势如水火,存在着根本性的抵触。两句话谁更有道理呢?

我也不知道。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

我属于那种世界上最幸运也最不幸的人:只谈了一次恋爱就结了婚——借此机会郑重声明,从法律角度出发,本人告别单身已经很久了,请心怀不轨者收回伸向我的魔爪。以我这种资历,妄谈“如何判别真正的护花使者”,属于难度系数极高的事情。我就说说自己的想法吧。

我相信,每一个善良的性情中人在开始一段感情时,都相信自己的感情可以天长地久,都相信和那个人能够不离不弃,于是自然而然地将自己的身心全部或大半投了进去。可是,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变幻原是永恒,长长短短的一段路后,两个人不可避免地分道扬镳。这个时候,当事者或许会后悔自己爱得有多么深,但作为故事之外的任何一个人,又怎能对他们说三道四,毕竟,他们和我们一样,投入的是爱而不是别的。

就这样,一段路程,一路风景,先后邂逅数人,淡淡咸咸、或疾或缓地走着。很多朋友的故事表明,人的第一份感情是最浓烈的,以后的渐次平淡一点——除非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或者遇到特别有魅力、特别投契的人。在这个由浓到淡的过程中,某一天,真命天子终于出现了。可是,别慌,真命天子崭露真容前,他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分别,你横竖看不出这个人居然会在你的生命中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有时想想,你的真命天子其实一点也不特别,苍茫人海中的一个平凡男子而已,只不过,他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了一个合适的地点,“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如此而已。

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故事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要再追问以后,任何事情都经不起时间的磨洗。所有的爱情都不能天长地久,有的夭折了,有的根本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还有的转化为了亲情——任何真挚长久的感情,最终都会转化为亲情——就最后这点来说,这世界真正的爱情其实很多很多,爱情其实也可以天长地久。

露脸

一个叫虫虫的朋友给我留言说:“总觉得你像某个影视明星,谁呢?”看到这话,我赶紧在电脑中敲出“宠辱不惊”四个字,提醒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过转念一想,好像也犯不着这样低调。影视明星这四个字的弹性实在太大,刘德华固然是影视明星,可如花也是,布拉德·皮特固然是影视明星,可金刚这头猩猩也算是,他们之间差距足有十万八千里。我对自己相貌的定位很清楚,在从如花到刘德华十万八千里的漫漫征途中,我才刚上路呢。

我已经屡次在博客中说到自己的相貌了,这说明我有自恋的嫌疑——其实也不用羞羞答答地用嫌疑二字作为遮羞布了,不妨老实承认,我的确有点自恋。每天临睡揽镜自顾,凝视着自己五官齐全且各就其位的脸蛋,我不禁怜爱地惊叹:真是个尤物啊。厄索斯爱上了自己水中的倒影,每天顾影自怜还不爽,最后跳入水中变成了水仙花。同样是自恋,我比他幸运多了,顾影自怜后直接跳上床心满意足地睡觉,变成了一个脸带蒙娜丽莎般神秘微笑的睡仙。

很多人不齿于自恋这门艺术,认为自恋者都是白雪公主的继母那种坏蛋。我觉得这实在是一个大大的误区,一个人不首先恋自己,怎么会恋别人?自己都不恋自己,还指望别人来恋你吗?所以自恋不但不可恶,反而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不自恋的人,人生观必然存在着重大缺陷,令人堪忧。

当然了,自恋未必就是恋相貌,起码我就不是。是个人都看得出,我的相貌一般,大约介于刘德华和金城武之间。看过《十面埋伏》的人都能推测出,我应该是章子怡小姐最喜欢的那种类型了。一言以蔽之,我的大脸蛋是很平凡的。我的不平凡之处,实际上体现在我的身材和体重上,这是我最感到得意和骄傲、最让我自我迷恋的地方。要说我的身材,用古代伟大的词赋家宋玉先生的一句名言来形容是最准确不过了:增十公斤也无所谓,减十公斤也看不出。要说我的体重,哼哼,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好了,我的身形容颜已描绘完毕,下面说事。

上周的某一天,我又上电视了,出现在全川收视冠军《新闻现场》中。不但露脸了,而且现身了,不但现身了,而且出声了,不但出声了,而且出了好长一阵—— 必须说明的是,《新闻现场》虽然是一个以暴露丑陋现象为主的栏目,但本次节目中我的形象绝对是正面的,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了一己之力的。

看到上面一段,也许有人认为我又在自吹自擂了。不就上回电视嘛,瞧你那小样,真TM恶心。我要说的是:错,其实我是在诉苦,是在哭诉。上电视对我来说,是人生中除了失恋、失窃、失眠、失态、失禁、失身之外的最大折磨。

公司经常请一些电视台来做一点形象宣传,一般来说,新闻类栏目在采访事件时,总要逮几个人问长问短。在公司组织策划的这些活动中,本来应该是老总出镜的,但怎奈我们的老总尽管钱比我还多,但人比我还低调,打死不肯抛头露面。不露面就算了,偏偏还指定我去面对摄像机,谈谈公司做这些事情的出发点什么的。这可真要了我的命:

第一,我的形象虽然对得起老婆,但对不起观众。玩过摄像的人都知道,人上镜,胖十斤。瘦人上镜尚且要胖十斤,我这种虎背熊腰、丰颊阔鼻(请作褒义理解)的人,在镜头中就更可观而且可爱了。所以我一般不太喜欢拍照,更不喜欢在镜头中挪动。好不容易才在万千少女中树立起玉树临风的虚假形象,可不能自毁长城。

第二,作为一条大舌头的拥有者,我说话不利索是出了名的,特别是紧张的时候,那条舌头上下流窜,左右奔走,简直不知道往哪里搁。所以为了保障全川广大电视观众的身心和谐,每次一旦我在镜头前放过厥词,都强烈要求新闻制作的时候务必配上同步字幕。

第三,最要命的是,我患有一种先天性的晕镜症,看到黑乎乎的镜头,就头重脚轻冒虚汗,状似碰上国民党。要说平时,我还是挺能说善道的,但在这种状态下,说话对我来说难度系数极高。老板要求我面对镜头侃侃而谈,我心想你要我去砍人,或许我还能不辱使命,你要我侃侃而谈,简直就是要了我的命。每次上镜前,我都要在心中反复吟诵那短短几句话,然后在镜头前浑身颤抖目光迷离嘴唇僵硬地背诵。美女记者善解人意地对我说,不要紧,你看着我不看镜头就行了。我百般委屈地说,你不知道啊,我更晕美女。

话说上周新闻播出的那晚,我组织全家进行了收看。看毕,老婆不置一辞,轻蔑走开,只留我在原地作声不得,心都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