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方硕士的老婆

我是一个很势利的人,证据之一是,从来不跟层次比我低的人交往,换句话说,我的朋友层次都比我高。特别要说明的是,我指的层次,是精神上的层次,而不是肉体上的层次,如果说肉体上的层次,我里三层外三层、层次分明、凹凸有致的赘肉实在是独步大澡塘,笑傲游泳池。我为什么至今洁身自好,止步于按摩房、保健室等特种服务机构呢?就是怕一露真身就把那里面的女性服务人员吓死过去,人家出来打工容易吗,一没资金,二没贷款,利用自身搞点生产,吓死她们我又于心何忍。在我所有的朋友中,论精神层次,方是最高的一位——本来他排行老二的,自从我把排名第一的朋友转化为我的老婆后,他顺着竹竿就爬到了竿顶。要说他的层次有多高,说来吓人,不是在博士的后面,而是排在博士的前面。博士的前面是什么?除了毕不了业的博士外,就是硕士了。方正是一个硕士。

我写东西最大的特点是罗嗦,本来直接介绍一下方硕士就可以了,我偏扯了这么多,好了,现在言归正传,开始说他的事情。他从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一路顺风顺水地读下来,连一级都没有留,可见其层次有多高。然后,他毕业了,有了份既体面收入又高的工作,这些东西于我如浮云,毕竟工作从来不是我的兴趣。可恨的是,他找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妈的,谁的老婆比我漂亮就是跟我过不去——然后在成都买了房子安了家。

以上就是史上层次最高人士方硕士的人生轨迹,几近完美,但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世界上哪有完美这回事,连我这个人都有身体胖、智商低、大舌头、头发稀等几个微不足道的缺点,遑论他人呢。我一边默默忍受着内心的妒忌,一边冷眼静待方硕士的笑话。嘿嘿,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笑话终于来了。

原来,他的后院着火了。

说来话长,我长话短说。方硕士娶了个漂亮老婆,虽然作为他的朋友,我出离了愤怒,但对他本人来说,兀自一副沾沾自喜的嘴脸。可是他没有想到,在中国,娶老婆娶的从来不是一个人:在古代,娶一个老婆可以免费得到一个贴身丫鬟,这种填房也是可以光明正大地过夫妻生活的;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娶一个老婆,则凭空多了一个丈母娘和一个老丈人。老实说,这是很多男人总是感慨今不如昔的主要原因。

丈母娘或老丈人这类人,跟朋友一样,有高矮胖瘦之分,也有层次境界之别。幸运的是,方硕士丈母娘的层次比他还高上三分;不幸的是,丈母娘的层次高得让人吃不消。就像生了个儿子比姚明还高,外人看上去挺趾高气扬的,但算算他用的布料,简直让人欲哭无泪。方硕士的丈母娘虽然生了女儿都20多岁了,但估计是个追求完美的处女座,在她老人家的眼里,女婿做什么都那么碍眼。比方说吧,用餐的时候,方硕士掉了块回锅肉在餐桌上,如果他夹起来吃,他是低素质农民的身份呼之欲出,如果丢到垃圾桶去,则浪费奢靡若人唾弃。这个时候,方硕士夹着那块回锅肉,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霍然理解到,为什么小小一个馒头竟能逼疯陈凯歌大导演。

眼下的滔滔潮流中,还只是时髦野蛮女友,暂时没有流行野蛮丈母娘。但如果不幸遇到这种丈母娘,也只有忍了,不然能怎么办,法律也没说杀个野蛮丈母娘是不犯法的。最让方硕士不爽的是,老婆对丈母娘言听计从,“她妈让她去死,她不会活着”。这话让我的眼镜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难度动作跌落在地:先前翻两周,接一个后翻三周,最后侧翻一个月。两个多月后,我捡起眼镜戴上一看,方硕士还在忍受苦难的生活,家里没有一个人给方硕士面子,每个人都可以对他颐指气使。方硕士对老婆有很深的爱,爱可以带来很多忍耐,不过忍耐总是有限度的,他现在处于矛盾之中。

嗯,写得太多了,不再揭别人的老底了,做人好厚道嘛。方硕士说,他老婆经常看我的博客,让我写一篇东西,点点她的老婆。老实说,我又不是唐伯虎,点女人不是我的强项,不过朋友所托,自然义不容辞。我就来说说自己的一些想法,与所有朋友共勉:

一、一个家庭内部,可能有的说话算数些,有的更温驯听话些。但在两人之外的任何外人面前,一定要给足对方面子。因为,对一个人来说,尊严永远是第一重要的,比爱还重要,比什么都重要。特别是男人,尊严有时就是生命。古龙的小说极端了反应了这一点。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让老公失去尊严。因为老公没有尊严,自己的尊严何在?

二、两个人结婚,意味着两个家庭变成了一个家庭。既然是一家人了,自然要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平心而论,我们对对方的父母永远不如对自己的父母那么贴心,但既然你娶了她或者嫁了他,他或她就是你最亲的人,他或她的父母也是你的父母,那么,尊重、关心是最起码的态度吧。

影如风随来看

如果以对我这个人基本资料的了解程度,来给这世界所有女人搞个排行榜的话,那——榜单就有两个了,老婆版上独占鳌头的是她,老妈屈居第二,老妈版的顺序恰恰相反。状元榜眼之争暂且不说,看看探花席位,曾经我以为是她,原来却不是,而是一个星期前刚刚看到我博客的一个女孩,网名叫做“影如风随”。我今天要特别把她揪出来,狠狠表扬一下,顺带号召全中国的年轻女性向她致敬,向她学习。

影如风随,女,不到24岁,未婚,和我同姓,无锡人,我的半个老乡,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毕业,现就职于无锡某日资企业,月薪不详,但喜欢自费旅游,说明收入不低,感情经历不详,但上班老看我的博客,说明暂时小姑独处,容貌身材不祥,不过据自称,“不是美女,只不过面容比较秀丽,声音比较好听而已”,说明她长得肯定比我漂亮——当然这点并不值得夸耀,因为如果比我还难看,那对女孩来说基本上是一场重大灾难。

一个女孩,年轻让人心动,收入不菲让人激动,容貌端庄让人冲动,这三动加在一起,对任何男人都是一个要命的杀手锏,不过我除外,不是因为我不是男人,也不是因为我修身养性修到了家,事实上恰恰相反,我一下子修到了成都,再怎么动也动不到无锡去了。我对她,是三动之外的另一动,感动。她让我感动的,是她对我的博客的关注。

现如今,感动早已跌落为一个廉价和虚伪的词汇。在某些人的文字中,世间万物皆在感动范畴之中,连路边两条交配的野狗也能让其感动五分钟,中午吃了狗肉抹一抹嘴后,又要感动五分钟。我不是喜欢看狗交配和吃狗肉的人,但对影如风随,还是有些不同。她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内,把我的博客的全部内容、大约30万字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并且记得其中的很多内容和细节。我不是说我的博客好——事实上,我的博客有垃圾无数,引无数环卫工人竞折腰——但能有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这么感兴趣,这么真心赞赏,怎能不让我动容又开心,特别是,这个环卫工人还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让我还感到意外的是,影如风随还认真看了我写给宝宝的博客,并且——感动地哭了,这增添了我的感动。大概从来没有一个人认真看过我所有的博客,没有一个人记得我博客上写的那么多事情,也没有一个人因为我的文字而流泪。一个卑微的人,得到超出预期的关注,格外容易心生感激。我对影如风随产生了一种知遇之感,今天晚上特别来表达一下这种知遇之感。

欢迎参观农民博客

写下这篇日志的一个字的时候,我的博客的点击次数是12388。如果每点击一次,我能收一块钱,那我也是先富起来的万元户了。当然,其中有一部分点击率是我自娱自乐创造出来的,把这部分无效现金流刨开,我大概净赚好几千块钱——别以为我这是得意忘形,其实我正在沉痛自卑,十个月左右的时间才挣几千块,我利用网络虚拟赚钱的能力和现实中挣钱的能力一样,都让李嘉诚瞧不起。

不过世事总很奇妙,最丑的女人也能嫁得出去,我这样的男人也能娶到老婆,我的博客再不堪,居然也有读者,而且其中有几个,几乎可以称为粉丝,我算是体验到了李宇春百万分之一的快感。现在的粉丝团都流行取一个名字,如玉米、凉粉、钢丝什么的,我当然也得有一个,叫什么呢?想来想去,我名字中有个“龙”字,就叫农民吧。从此以后,迷恋我的人,从我老婆开始,到我没出世的儿子或女儿结束,统一并称为农民。在此通知,凡欲加入农民阵营的朋友请赶紧报名,第一周免收报名费,同时对美女会员赠送加盟香吻一个。

——关于粉丝,现在插入一段说明。说别人是我的粉丝,自然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可是了解我的人会原谅我的浮夸,他们知道这只是我一贯戏谑的说法而已。在我整容整得帅过刘德华羞死梁朝伟之前,我还没有做好受到万人追捧的心理准备。而关于我不知好歹的戏谑,已先后轰退了几个人,使得他们绝迹于我的博客。这是很令人遗憾的事,以后如果我云游全国,有些城市只有自费了。为了日后省点钱,我要向曾经无意得罪过的朋友说句不好意思。

写下上面这些,导火线是昨天下午和两个人的msn聊天,聊天的内容,都是关于博客的。这两个人的名字看起来有点血缘关系,事实上我后来知道了她们一点血缘关系或不正当的关系都没有,两个人一个叫如影相随,一个叫影如风随。让我振奋的是,两个人都不是男人。众所周知,我爱女人甚于爱男人。

如影相随说,她知道某些人喜欢我的博客的写作风格。这让我惶恐而苦恼,惶恐的是,我还没自大到妄谈风格的地步,苦恼的是,我写字的方式好像越来越狭窄了。如影误会了我所谓狭窄的意思,直言不讳地说我的视野比较狭窄,写的尽是自己或与自己有关的事。我心里叹服她的眼光,嘴里却不太服气地说,其实我本人还是兴趣广泛视野开阔的,比方说以看美女为例吧,我不光看顶尖美女,看普通美女,连疑似美女、“晃眼”(四川话,意思是乍看很漂亮,细看却不咋样)美女也不放过,这种磅礴大气的视野和兼容并蓄的胸襟,放眼人类实属罕见。只是虽然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通美女,但在博客中,却只顺着自己的兴趣写,我手写我心嘛。国家大事江山社稷什么的我也是关心的,但这种关心我通常只默默地放在心底,不说出来的原因是不想给领导添乱,他们白天要日理万机,晚上要日其它什么鸡,实在太辛苦了。

我问影如风随,有没有觉得我行文罗嗦,而且句式单调,问她我的文字有哪些缺陷。她说,除了几个错别字,其它一切完美,她简直爱死了——这不是她的原话,来源于她的原话但高于她的原话。我内心狂喜,假装质疑她的话是否靠谱,她抖露出身:“我是南师大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言下之意是作为专业人士,她觉得我这个非专业人士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这种先进提携后进的拳拳之心让我无比感动,几欲落泪。她又以小女孩特有的那种娇憨口吻说,你干吗老介意被人怎么看你的博客啊,自己写得开心就行。我就以老年人特有的那种沉稳口吻回答她说,你误会了,我不是介意我的博客,回忆我当年写博的主要初衷,也是磨练文字,可是我写得越多,越是画地为笼作茧自缚深陷窠臼难以自拔,深深苦恼于单调乏味的句式,有那么几种类型的句子起码被我蹂躏了几千回了,而且估计在接下来的每篇日志中,我还是要反复蹂躏它们,想善良一回都不行。影如风随说她没有博客,因为写博“这种招蜂引蝶的事还是交给我以后的男人来做吧”。我难掩自得,为别人记得并能化用我的句子感到高兴。想起菜菜说过,我有次写的一句“不如随便搞一个”还成了她们办公室内某一天的口头禅。这些小小的得意都是浅薄的快乐,但总比没有快乐好。特别在这个困乏寂寞的春夜,快乐有如不举时的蓝色小药丸,万万缺它不得。

连续加班,困得不行,今天估计通宵,先说这些。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了。好想吃消夜啊。

你认识几个字?

读初二的时候,语文老师对我们说:一本《新华字典》,翻开对开的任何两页,起码有一个字是你们不认识的。我不服气,试了一试,然后服了,先服了语文老师,他的话总是那么有道理,接着服了编《新华字典》的老师,能编出那么多人们一辈子不认识也用不到的字,得多大的学问啊。后来有一次,在书店看到一本《辞海》,靠,惊呆了,觉得先前对编《新华字典》的老师的崇拜完全是个错误,与编《辞海》的老师们比起来,他们算哪根葱啊。

之所以想起多年前的往事,是因为受到上期《三联生活周刊》某篇文章的刺激。那篇文章的作者叫小宝,与我的朋友韦尔蒂尼的雅号相同,不过此小宝却远不如我的朋友有趣。他的文章的中心思想是推荐木心和他的散文集《哥伦比亚的倒影》,他写文章的主要意图是骗取稿费,要知道三联的稿费不低啊。此人估计是搞阶级斗争的老手,为了突出木心写得有多好,找了两个畅销书名人作为扫射的靶子:“以我的口味,我会毫不含糊地说木心的文章比余秋雨的文章好100倍,比韩寒的文章好99倍。”他又说:“如果让木心写50个字,韩寒有30个字不认识,余秋雨也有20个字不认识。”

木心是最近比较火的文化人,《哥伦比亚的倒影》是最近卖得比较火的书,当然这种火是相对而言的,毕竟哥伦比亚发现的是新大陆而不是新大乳,木心再火,拍马也浇不灭卫慧下半身写作的那滩水。不过说来惭愧,木心其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他毕竟不如他的本家木子美影响深远啊。其文章好不好,我无从知晓,但从小宝文中引用的文字来看,好是很好,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字这东西,跟鲜花一样,各花入各眼,它又像女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丽的女人,各有各的妙处,有的男人喜欢清纯可人的少女,有的喜欢风情含韵的少妇,还有的喜欢沧桑优雅的老妇,这完全视乎个人口味,美女本身是难分高下的。在小宝说提的三个人中,以我的口味,我会毫不含糊地说最喜欢的是韩寒。

文章好坏还可以讨论,至于小宝说的认字多少,则完全是扯淡。写过作文的人都知道,文章好坏跟认字多少一点关系都没有,这就跟通过一个人的衣着来判断他家里的存款一样,都不可靠。我上班的的地方有不少人状似最节俭朴素的老农,还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那种,可人家却是千万百万的身家。我肚子里比喻多,就再打个比方,令狐冲只会独孤九剑,却可以破掉天下所有武功——东方不败的绣花针除外,不过东方不败这种太监在今天已经基本绝种,所以说只会九剑的人照样可以天下无敌,识字不多的人照样可以写出第一流的文章。

汉字有多少个?谁也说不清楚,有的说40000多个,有的说50000多个。如果谁能认识40000个汉字,也是一种了不起的学问,因为多数人认识的字不会超过3000 个。但这种学问除了用来编字典外,好像没有什么具体用途。据说,文学搞不好的人,才会去搞文字,这就跟异性搞不定的人容易变成同性恋一个道理。如果这种恶毒的说法成立,那几乎可以断言,认字最多的人一定不是文章最好的人。

我相信木心老人如果知道他被人拿出来这样糟蹋,大概不会很愉快。作者小宝的心态相当可笑,认字多又怎样?孔乙己知道回字有五种写法,这算什么能耐啊,内裤穿一条就够了,多了反而不方便。没想到进入21世纪好几年了,还有这种泥古不化并且以此沾沾自喜的人,更没想到这种人居然堂而皇之地在主流媒体上大放厥词污染视听,真是令人不爽。

“愁”嫁女修炼秘笈

秘笈这种东西,古已有之,于今为烈。古代秘笈通常藏于深山老林中,能一窥真容者寥寥无几;当代秘笈通常印于报刊杂志上,能亲睹全文者数不胜数。所以说到含金量,古代秘笈好像比当代秘笈高得多,物以稀为贵嘛。不过无论古今(特别申明:我不是打内衣广告),能从秘笈中有所参悟进而修成正果的人都不会多,因为要看机缘,也要看悟性。

电影《功夫》里面,神秘的老叫化以十块钱的天价卖了本名为《如来神掌》的武功秘笈给少年周星驰。作为观众,我们都知道,这个老叫化是个骗子,他的《如来神掌》是批量印刷品,想凭此练出绝世武功基本上是扯淡,可是天纵其才的周星星硬是从中领悟到了至高无上的武功,把火云邪神打得找不到北。

之所以援引这个故事,是想说明本秘笈虽然也是批量印刷品,但只要你天资聪颖,秀外慧中,一定能够从中领悟到嫁娶真谛。《如来神掌》上特别注明“翻印必究”,我们很大气,鼓励读者无限次传播本秘笈。只是,如果你借助秘笈成功嫁人,请把这笔功劳记在我的头上,日后举行婚宴,请允许我空腹列席。

废话少叙,现在全城派发《“愁”嫁女修练秘笈》。

秘笈一:随缘,但不是说不努力

待字闺中的大龄女青年对待爱情和婚姻的心态,有点像彩民对待大奖的心态,七分绝望中犹带三分希望,屡战屡败兀自屡败屡战。学友有首歌叫“这么近,那么远”,它既可以形容彩民和500万之间的距离,也可以说明大龄女青年和婚姻之间的距离。

买彩票的人,有20岁的,有30岁的,有40岁的。30岁的人不会因为有些人20岁中了500万而自己没有中到,就放弃购买彩票的习惯,这种孜孜不倦的博弈心态其实是很多大龄女青年所需要的。她们因为过往的经历,会视爱情为奢侈品,同时告诫周围的姐妹——情这东西,有最好,没有也能活。话固然不错,但既然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不放手去追求呢?爱情和500万一样,都可以让生活更美的(特别申明:我不是打电器广告)。

在对待婚姻和爱情的问题上,灰心的大龄女青年喜欢说“随缘”二字,这种自暴自弃的腔调是我们无法激赏的。什么是随缘?中国古人解释得很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你谋都不谋,就想成事,老天也不乐意啊。所以我们想对仍在寻觅的女人们说:“随缘,但不是说不努力。”如果遇到好男人不妨放马去追;遇到好天气不如多参加单身派对;相亲虽然不浪漫,但买单的通常是男人,所以给个面子出席一下又有何妨;婚介尽管老土,但说不定你的Mr. Right 就在那里恭候着你……谈恋爱就像打麻将,不认真没乐趣,太认真易伤心,姐妹们要有点游戏精神,谈一场轻松的恋爱,又开心,又养颜,最起码能省去多少化妆品啊。

秘笈二:随心,多一些生活的乐趣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八个字还是有些悲壮的。之所以悲壮,是因为老天爷也有不开眼的时候,辛辛苦苦地谋了,就是成不了事。这个时候,有两个选择:第一,一蹶不振,成为一个怨女;第二,一洗前尘,快乐人生。作为一个男人,我在这里透露一点小小的秘密:没有男人是喜欢怨女的,大多数男人还是喜欢健康快乐、积极向上的女人。因此,姐妹们在暂时没有爱情、没有婚姻、没有好男人的时候,应努力把自己的生活装扮得五彩绚烂,一方面自己愉快,另一方面也能增加对男性的吸引力。

如果身边的好男人暂时瞎了眼的话,同性好友、可爱的宠物、缠绵的电视剧和美味的食物足以让生活的幸福指数一路飙升。养只可爱的小狗,把给它做饭、洗澡、遛马路当成每日必修课,保准忙得开开心心的。如果你看过古天乐和郑秀文主演的TVB连续剧《宠物情缘》,那更会觉得养只狗是多么富有建设性。如果你碰巧最近刚刚看过古天乐的一则某可乐广告片,估计你会立刻甩下手头这本杂志,以不逊于刘翔的速度跑到宠物店去买条善解人意的狗。

记得向妈妈学做几个拿手小菜,常邀朋友过来品菜。买个大冰箱,人越少冰箱偏要越大,低热低脂多纤维的食物可以填充无聊的时光。结交三五死党,以同性为佳,有空一起血拼,购物能让女人开心,可以一同外出旅游,寻找艳遇。好朋友最大的作用是,在关键时候总能帮上大忙,免得自己头疼脑热要汤没汤要水没水最后把嘴伸进热带鱼缸或马桶内解渴,或心脏病突发死在床上八天都没人发觉。

秘笈三:随流,但不失个性

如果很想把自己嫁出去却总是嫁不出去,除了抱怨男人普遍眼力不济外,适时检讨一下自己也是必须的。一两个男人看不到自己的好尚属正常,所有男人集体失明,对自己的美无动于衷,就属于概率极低的事件了,也许……也许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呢?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男人绝大多数是平庸的,他们的审美标准是平庸的,他们迎娶的老婆也是平庸的。所谓平庸,就是跟别人差不多,就是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在这种主流价值观主导的婚姻爱情市场上,标新立异的女性走势总是疲软。譬如说,有些姐妹仗着身材曼妙激凸,皮肤吹弹可破,在穿着打扮上极尽前卫之能事,率先进入全球气候极暖的若干世纪后。对于这类女性,我代表天下平庸的男人说句老实话:希望她们是别人的老婆而不是自己的。所以,对那些强调个性、追求独立的姐妹来说,在没有找到欣赏你这种风格的男人之前,不妨随随大流,说回归主流也好,掩人耳目也罢——做人嘛,多种尝试未尝不好。虽然人们常说“保持青春的秘诀,是有颗不安定的心”,但什么时候表达这份不安定,得多个心眼。

电影《大腕》中有句经典台词:“什么是大师?就八个字:特立独行,哗众取宠。”对于性格、举止、喜好独特的“愁”嫁大龄女青年来说,应向大师全面学习,学会用两条腿走路,一条腿走特立独行的路,另一条腿走哗众取宠的路。需要说明的是,在我的概念里,特立独行未必是个褒义词,哗众取宠也未必是个贬义词。

恨嫁

中国人无疑是极富有智慧的,好好的一个词汇,前面加上另一个无关痛痒的词汇,意境顿时迥然。比如说,女青年,多美丽多有朝气多令人遐想的字眼啊,可如果前面加上“大龄”二字,一种挥之不去的哀怨气立刻从每个横竖撇捺的比划中弥散出来。据说,大龄女青年已经成为继失地农民、下岗工人、失学儿童、爱滋病人之后的又一广受关注的社会群体,关注人群上至主流媒体,下至街道大妈,中含父母邻居三姑八婆。当然,某些居心叵测的色狼也在密切关注她们,不过为了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暂且略过色狼。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大龄女青年都那么哀怨。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女性觉得男人也没什么用,自己一个人过未尝不好。但这样的女性不是社会的主流,所以也不在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中。我们所关心的,是那些年纪不小但尚小姑独处、形只影单所以渴望红鸾星动的女性,对于她们,中国文人创造了一个诡异的词汇:恨嫁。

恨嫁,不是恨出嫁,而是恨不得嫁。如果你在社交场合看到一个女人眼泛绿幽幽的光芒,使劲盯着一群未婚男人,那她八成就是一个恨嫁女了。对于她们,朱德庸用一个稍显过火但通俗易懂的称谓予以定性:结婚狂。其实结婚狂没什么稀奇,因为对很多女人来说,最终的归宿和最大的寄托是婚姻,是家庭——女权主义者一定会对上面这句话表示强烈愤慨和严正抗议,所以我要特别说明,女权主义者也不在本文所述的行列中。

毛主席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主席的话同样适用于当今的大龄女青年。恨嫁的“恨”意从何而来?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当然不是,而是长出来的。到了年龄而没有嫁出去,就像坐在公交车上打盹,一觉醒来发现错过目的地十多站,脾气急的自然当场抓狂,脾气慢的,也难免一阵焦躁。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是因为打盹而错过及时下车的,大龄女青年形成的原因大概可以总结出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不过这里不准备讨论其中的任何一个。日子是往前走的,我们只能往前看,特别是曾经的男朋友已经是别人老爸的时候,回顾往事更只会平添惆怅。

男人的圈子里秘密流传着一句话:老婆是别人的好。身为一个已婚男人,如果老婆不在跟前的话,我承认这句话部分接近真理。换位思考一下,女人又是如何看待男人的?一个大龄女青年说过一句话:好男人不是别人的老公,就是别人的男朋友。听到这话,我深感欣慰,因为我是别人的老公,所以理应归于好男人的范畴。可仔细一想,这话的逻辑大有问题:难道在成为别人的男朋友和老公之前,我就是一个坏男人吗?我妈和我老婆都会拒绝承认。所以套用罗丹的话说:这个世界不是缺少好男人,而是缺少发现好男人的眼睛。

如果有的姐妹为婚姻而焦虑,我个人有个小小的建议,有空去婚姻登记机构看一看,你会发现申请离婚的和申请结婚的一样多。这告诉我们,婚姻并不是幸福的必然,为了结婚而结婚不太理智。对于大龄女青年,一方面要积极争取自己的幸福,另一方面,也不能放弃应有的标准和原则,还是那两个俗得不能再俗的字,随缘。

岁月如歌

上午,买了十多盆花花草草放到新房后,我在百忙之中去了百脑汇,买了一款OPPO的MP3。近1000块的人民币,让我心痛不已,不过这是老婆长久以来的心愿,我又不能违逆。孟子说得好:人民币,我所爱也,老婆,亦我所爱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人民币而取老婆者也。

大概在前年,有次我们两个人逛电脑城,试听MP3,惊觉OPPO音质相当出众,可惜它的价格也很出众,不符合我们低调做人的风格,所以听听也就算了。去年,超级女声火了,跟着大打广告的OPPO也火了,从此,每个天气晴朗的周末,老婆总要叫嚣一声:“走,买OPPO去!”一向拿她的话当圣旨的我没把她的这句话当回事,因为我觉得她近年来不那么爱听歌了,买MP3属于过度投资。回想读大学的时候,我们班上,男生里面我最爱听歌,买磁带最多,女生里面她最爱听歌,买磁带最多。如果我们因为这个共同的爱好而结缘,倒也不失一段情坛佳话。可煞风景的是,我们勾搭在一块,完全是因为麻将牌从中掺和牵线。麻将也罢了,毕竟也是国粹,不丢人,可我们两个既不擅长麻将,也不喜欢麻将,而且当时的赌注还是可怜的5毛钱一和,就在霹雳哗啦的搓麻声和“给钱、找钱”的吆喝声中,两个伟大的灵魂碰撞出了耀眼的火花。

喜欢听歌的人,多数也喜欢唱歌,我和老婆正是如此。以我来说,当我独行的时候,通常只有三种状态:冥想,听歌,唱歌。当我久坐起身或者想到什么开心的事的时候,条件反射就是引吭高歌,吓人一跳。不过关于唱歌,我们之间有个很大的不同:我记得很多歌词,她连一首完整的都记不清——其实曾经记得一首,那是她读研的时候,被推举参加研究生学院的唱歌比赛,在我的监督下,呕心沥血,披肝沥胆,终于记全了范晓萱的一首《深呼吸》。至于那次比赛的成绩,恕我在这里不方便透露,它一直我们家迄今最大的机密。

有的人是会变的,有些人一直不变。前者说的是我老婆,后者说的是我。进入新世纪,老婆在听歌和唱歌方面的爱好逐年衰减,而我则继续与时俱进,引领风骚,紧握时代主旋律。我也没有亏待自己,先后给自己买了两个MP3。每次老婆说起这事,总是一副义愤填膺,恨不能杀而夺之的神色。我很委屈,想我就在听歌唱歌上还比你强点,你还要搞破坏,做人不能这样不厚道啊,这可不利于家庭的长治久安啊。我的第一个MP3是联想的,600多块,没几天就坏了,拿过去修,以为会遇到白眼,但联想不愧是国际级的国产品牌,服务人员相当爽快,马上给我换了一个新的,我感恩戴德地回去了,可过几天又坏了,又给换一新的,我又感恩戴德地回去了,这样七、八趟之后,人家还是一如既往地热心,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感恩戴德,可是我终于良心发现,中国能出联想这样一个民族品牌容易么,我可不能这样东转西换地把它给换垮了,于是在MP3某一次坏了后,彻底停止了换垮联想的恶劣行径。第二个MP3是现在听的这个,通过同事买的所以成本价,也是国产的,几个月听下来,相当意外,居然没事。同事很羡慕我,他妹妹跟我一起买的同一款,坏了n次了。通过以身试法,我对国产MP3基本报以一种绝望的心态。今天买了OPPO后,我随意问了售货小姐一句,OPPO是韩国的吧。小姐彬彬有礼地说:不是的,先生,OPPO是国产的……如果不是周围三米之内没有漂亮女孩给我垫着身体,我肯定会晕死瘫倒在百脑汇的三楼。

刚才我说自己没变化,其实是胡说。我经常说,知否世事常变,变幻原是永恒,这当然也包括自己。在唱歌方面,我最大的变化是:智商跟老婆一样了,记不清歌词了。我想这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岁月不饶人啊,我老了,记性不行了;第二,如今唱歌都在KTV,只要不是文盲,眼睛又不近视得厉害,就实在不需要记歌词。其实关于唱歌,实在有许多难忘的回忆,以前在《大学往事·生命因你而动听》中说过一些,更多的留到以后再说。

本篇的标题“岁月如歌”来自陈奕迅的一首粤语同名歌。歌词作者是这段时间“搜狗超女”成都唱区的评委之一刘卓辉,其中点题的一句词是:“当世事再没完美,可远在岁月如歌中找你。”感觉很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