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B的底线

昨天我在给某朋友空间的留言中提到了 “底线”这个词。这个词的来历是这样的。几个月前,李咏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说,自己是央视娱乐的底线。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以雍容和臃肿为特色的央视,只能接受他这种貌似娱乐但其实一点也不娱乐的娱乐。前几天,央视「挑战主持人」栏目的主持人马东——他是马季的儿子——开玩笑地说:毕福剑的长相是央视主持人的底线。这话让我挺泄气的,本来我以为凭我得天独厚的素质,只要练好普通话,上央视主持个「幸运十三点」之类的节目那是绰绰有余,马东的话明白地告诉我,我要上央视,除了过语言关外,起码还得整个容抽个脂,拍个黄瓜拉个皮。成名成家的成本高企如斯,让我一下子泯灭了所有年少轻狂的幻想。

昨天我所说的底线,原话是“不在文章中骂非公众人物是我的底线”。我不是一个道德标兵,但有一点做得比较好,现实当中我从来没有打过架,也很少骂人—— 可是当我真正骂起人的时候是很刻毒的,那也是因为伤到我的感情了。我说谁“装B”,并不是骂人,只是觉得这个词挺有意思,所以偷用一下,当然这本身也属于装B的行为。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很讨厌昨天这种莫名其妙的无妄之灾。骂我可以,嘲笑我可以,只要不过分就行,如果有趣更好。我认识红袖,就始于她对我的嘲笑。我觉得她的嘲笑比较在理,比较刻薄,但是刻薄得有趣,所以立刻喜欢她了。不过如果谁语气不善,我在感情上就比较难以接受了。

昨天我说黄健翔做秀的艺人,让某些朋友无法接受。这种心情我能理解,如果谁说刘德华长得不帅,我会愤然把他打成马德华——马先生是第一部「西游记」中猪八戒的扮演者。不过我要说的是,黄健翔是艺人,这话不是我的栽赃陷害,是他自己说的。所以如果谁对此话持有异议,不该迁怒于我,应该找事主本人掐去。

有人对“艺人”这两个字持鄙夷态度,我觉得这种鄙夷是没道理的,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我们喜欢的人,除了亲人朋友外,几乎都是艺人。也有人对“做秀”这两个字持鄙夷态度,我觉得这种鄙夷也是没道理的。艺人的工作就是做秀,世界根本就是一个秀场。

记得「无间道3」主创做客「艺术人生」的时候,朱军给刘德华精心准备了一枚炸弹,这枚炸弹的大意是:

“听说刘德华是香港最辛苦的艺人,也是最怕被人遗忘的艺人,总是不停地拍电影、出唱片、开演唱会,始终让自己处于聚焦灯下。你觉得是这样的吗?”

作为一个喜欢刘德华的普通人,当时我听到这个问题后,很为喜欢了十多年的这个老男人捏了一把汗。这个问题的险恶居心是不言而喻的,换成一个大陆的艺人,回答这个问题估计会像便秘一样辛苦。在我们的思维里,拍电影、出唱片,那都是崇高的艺术事业。在我们的思维里,献身艺术的人应该默默忍受寂寞。在我们的思维里,淡薄名利才是美德,追名逐利是可耻的行为——刘德华很有可耻的嫌疑。可是,可耻的刘德华这样回答:

“对啊,作为一个艺人,我当然希望自己永远被人看到,被人关注,被人记住,希望永远被人喜欢……”

这就是装B和不装B的区别。

如果嫌这句话难听,可以换成:这就是思维方式的差异。

以上就是我装B的底线,不知道我说清楚没有。

从黄健翔挨板砖说起

今晚下班前,朋友 Cybere嘱咐我在博客上说一说昨夜今晨的黄健翔解说事件。我想了半天,觉得这事不太靠谱。黄健翔是足球评论员,如果我评论他的话,就成了评论员的评论员,这种身份就跟情人的情人一样,明显属于欠扁型人物。不过Cybere语气很恳切,让我觉得很受用,所以宁愿冒着挨板砖的风险,信口雌黄两句。

就黄健翔疯狂力挺意大利这个事件来说,就事论事不是明智之举。说他是疯子也好,说他是执着也罢,其实都是假象,至少不完全是真相。黄健翔本人说过,他现在算认识到了,体育评论员其实就是艺人,展现给你看的,诉说给你听的,其实都是经过设计的东西。我觉得黄健翔给自己找的定位非常准确,起码他没有装B,说自己正在献身于伟大的足球事业。当然艺人也是分级别的,黄健翔属于高级的那种,也就是所谓的专业艺人。专业艺人精通扬长避短,善于把自己最美或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郑秀文拍照只拍左脸,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左脸更好看,刘若英拍照只拍右脸,因为她不想让自己左脸的一块斑点示于人前,我拍照只拍后脑勺,因为我的正面如果让女人看到,会给我增加很多类似刘德华的麻烦。

黄健翔又说,对他来说,世界杯就是他的春节联欢晚会,是一场狂欢的盛宴,是一种张扬的娱乐。黄健翔还说,他这次去德国解说世界杯,就是上战场,“像男人一样去战斗”嘛——按照他的逻辑,上战场其实也就是上秀场,所以在昨夜那场乏味比赛的最后,他激动地、兴奋地、疯狂地口吐那些惊人之语,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秀台上的演员无论做出什么出格之举,聪明人只会付诸一笑而不会勃然大怒。我个人倾向于相信黄健翔那些言辞、那种疯癫劲是经过设计的,起码有部分是经过设计的,你相信三级片中的那些欲死欲仙的演员,在片场表演时就真的那么爽吗 ——反正我是不相信的,除非谁让我亲自体验一下。

因此,对一个做秀的艺人,对一个表演的演员,我们如果指责他做得太过分,显然是中了他的计——事实上,这些年来我们已经屡屡中黄健翔的计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上面这些话看似对老黄很不爽,但实际上,我非常喜欢他,而且是真正地喜欢他,这就好比我同样很喜欢刘德华周星驰这些专业艺人一样。艺人的惺惺作态是可以原谅的。

其实让我真正有点感慨的并不是黄健翔,而是网民的鼓噪和哗动。昨晚黄健翔说出那些话后,我就知道他马上就要被板砖给砸死。可如果他平平淡淡、无功无过地说完比赛,同样免不了被骂的悲惨命运。事实上在中国,身为一个公众人物,除了享受功名利禄外,挨骂是几乎避免不了的副产物。李安前不久在参加上海国际电影节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内的导演很可怜,因为观众对导演太苛刻,“又要得奖,又要卖座,道德上又要树立典范,又要探索人性……什么东西都要,全世界100年来也没有这样的导演”,李安对国内的导演非常同情。我觉得李安的话实在太他妈有道理了,张艺谋为了内地的商业片市场做出了那么伟大的贡献——《英雄》之前国内除了冯小刚一年一部的贺岁片,哪有什么商业片市场呢——还不是一样被骂得体无完肤,甚至连累了自己的老妈及以上辈分的女性亲人。其实作为一个杰出的艺术片导演,老谋子涉足商业片,不管成功与否,都是砸自己的招牌,可惜这种为中国电影的献身精神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同。我怀疑陈凯歌之所以在《无极》中安排那么多的人生宇宙玄之又玄的重大命题,除了因为他一贯喜欢装B外,也是被老谋子的前车之鉴给吓瓜了。

其实,国内值得李安同情的人何止他的同行们。以黄健翔为例,他不管怎么说,都会授人以骂他的口实:话说得少了,是缺乏激情;话说得多了,又嫌他聒噪。为了反衬他有多差劲,一批正面典型被竖立起来,譬如说国外的足球解说员,又譬如说ESPN的詹俊。可我相信,如果詹俊被拉到央视,等待他的一样是板砖与口水齐飞。在部分网民看来,一个人水平高低,完全取决于他的户口所在地:国内的水平一律低,国外的以及港台的水平一律高。同样以电影来举例,我们知道,很多艺术片都是比较沉闷的,或者是比较深奥的,如果一个中国网民没看懂一部欧洲艺术片,他会使劲再看再领会,终于看懂了,他会佩服自己的艺术感悟力,实在看不懂,也只怪自己愚顿。可如果哪个人没看懂一部中国艺术片,一口浓痰早已激射而出,我操,连基本的叙事能力都没掌握,也敢出来丢人现眼……种种言辞会让导演后悔当初被他妈生了出来。当然,国内也有一些大腕具有某种豁免权,基本上他们做什么都不会挨骂,相反,骂他们反而才是没有品位的象征,可以说,他们享受到了国外同行的待遇。在影视圈内,这些人包括姜文、葛优、陈道明、王小帅、贾樟柯等。

我要说的是,某些网民心中有两把衡量世界的尺子,宽的那把给外国人,窄的那把留给自己的同胞。与对自己的同胞比起来,他们对外国人比较宽容,或者说比较敬畏。我觉得这是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的盲从,一种崇洋媚外的暴力,是没有道理的——做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呢。

成都这座城,成都这班人(中)

这些年,城市营销的理论甚嚣尘上,每个城市都在修路卖地之余,拼命找顶帽子往自己头上罩,以便把自己从芸芸城市中区分出来。成都也先后试了几顶帽子,有一顶叫做“东方伊甸园 ”,媒体鼓吹了许多天,没吹出个所以然来,终于偃旗息鼓。前段时间的口号变成了“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这句话据说是张艺谋为成都所拍的城市宣传片中提出来的,但因为话太长了而且过于空泛,也没有达到预期的反响。其实照我们看来,给成都这座城市安插任何标签均属多余,成都的定位就是简简单单四个字:休闲之都。想来成都的官员是瞧不上这四个字的:一、文字太简单了,显得成都很没文化;二、城市太休闲了,显得政府很没政绩。

政府尽管一贯“文过饰非”,在民间话语中,成都作为休闲之都的口碑却是固若金汤——老实说,除了“休闲”二字,我觉得成都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到过成都的人,都会惊讶于这里大街小巷到处晃荡着神态悠闲、步履轻松的男女老少,除了夏天,每一个有太阳的日子都是成都人无所事事的节日。鳞次栉比的茶馆、火锅店、麻辣烫店、川菜馆是成都的一大特色,泡茶馆是成都人的重要生活内容,打麻将是成都人的重要娱乐活动,吃火锅是成都人的重要饮食项目。有一个说法是:黄金大假期间,一半的成都人留在城里面打麻将,另一半的成都人溜去各大风景区打麻将。这话看似夸张,但其实基本上符合事实。

因为过于闲适了,成都一方面被各种机构评选为最适合居住的城市,另一方面又有“少不入川”的古训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悬在这座城市的头上。基本上这两个说法并不矛盾,而且都有道理。成都人的口头禅是“好安逸哦”,吃好吃的能吃出安逸,看好看的能看出安逸,就是晒个太阳也能晒出安逸。在这安逸声声中,确实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从事那些辛苦的差事。因为成都被公认为不适合创业、但适合生活的城市。事实上,浓郁的生活气息正是成都最富魅力的特征,市井味、草根味、人情味、生活味盘旋在这座城市的上空,让它前不久当选为中国最有幸福感的城市。

要了解成都的悠闲,可通过“耍”这个字去玩味。在普通话语境里,只有小孩子的玩才叫“耍”,如果哪个成年人说要出去耍一下,不是老顽童,就是神经病。但在成都话中,“耍”被赋予了空前广泛的含义,无论男女老少,一切玩、娱乐、游戏、开心的事情均可用“耍”一个字来代替。去唱K叫耍,去酒吧叫耍,就是出去散步也叫耍,当然上床也叫耍。成都有个知名的商业地产商开发了一个娱乐中心,定位为“天下耍都”。我听那个公司的营销总监说,其实成都准确和形象的定位是“耍都”,只不过政府永远不可能这样明目张胆地宣诸于众。我头次听到这种理论的时候就如醍醐灌顶,因为他说的实在对极了。

更登峰造极的是,你知道“耍朋友”什么意思吗?我头几次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愤怒异常,耍朋友摆明了是玩弄感情的意思,但朋友劝我稍安毋躁,他们告诉我,“耍朋友”其实就是“谈恋爱”——原来成都人不谈恋爱,只耍朋友。为了帮助各位理解,我举两个例子:例一,听说张三和李四在耍朋友呢——这是断臂山版;例二,我已经十二岁了,该耍个朋友了——这是早恋版。

我们以一句话来集中展现一下成都人轻松的语境。如果有人说“××,我们耍一下嘛”,可以有以下几种理解:

一、我有点闷,陪陪我吧。

二、我们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吧。

三、做我的男/女朋友吧。

四、我们去开房吧

关于“耍”和“耍朋友”其它用法,请各位自行理解。

在我看来,成都的闲适来自两方面:一是地理位置,二是一个水利工程。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崇山峻岭合围之中的成都平原,眼界无法更高,脚步无法更远,安于现状几乎是个必然。而2600多前李冰建造的伟大水利工程都江堰,使得成都平原从此“水旱从人,不知饥馑”,一举造就了成都2000多年的繁华,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富庶的地区。富饶的物产使成都人不用太费劲就可以活下去,而且还可以活得很滋润很匀净。在这样的历史积淀中,一代又一代的成都人平和笃定,安之若素,清闲散漫,知足常乐,成为公认的中国平民最佳生活状态标本。

成都这座城,成都这班人(上)

我目前写博的这种调调,始于去年7月关于“超级女声”的第一篇,「一个低级男生眼里的超级女声」。上周六晚,本年度超女成都唱区10进7比赛再度唱响,作为一名超女爱好者,我本拟故伎重施,再创辉煌。可写着写着,我发现连超女的裙边都没有挨着,这种对主题的控制乏力和对文字的力不从心,让我深感疲惫。我扫了一眼所写的东西,完全是一篇关于成都这座城市的导游性文字……的引子,那,好吧,既然话已至此,我就说说我心目中的成都吧。

有很多次,在QQ上,在MSN上,在电话中,我都力邀相识不相识的朋友到成都的土地上来走一走,看一看。有钱的过来投点资,支持一下西部大开发;没钱的过来请我吃顿饭,支持一下投身西部大开发的建设者。为了打动他们的心,我腆着老脸、昧着良心替成都吹了很多牛,但可能是我平时说话过于不着四六,没有一个人肯赏脸光临,这让我倍感遗憾。当然这也不是一件坏事,我早想好了,如果谁真的乘兴而来,我一定会让其败兴而归,因为在他或者她滞留成都期间,我肯定要假装蒸发的。我是这样想的:向别人推荐成都,只是浪费口舌,可如果真有人不识抬举地应邀来了,不但要浪费我的口舌,还要浪费我的时间,不但要浪费我的时间,还有浪费我的金钱——我不做这种傻事已经很多年了。

傻事虽然不做,但浪费口舌我始终不遗余力。相信为人父母者都能理解我的心情,说起自己的子女来,哪个父母不是满怀自豪地口水飞溅呢?成都虽然不是我儿子,但这种心理却有共通之处。网上随便逮到一个人,我都要热情洋溢地邀请发出邀请“来成都玩吧,来成都玩吧”,搞得女性朋友以为我意欲图谋不轨,男性朋友以为我家里是开旅行社的。忍受着这种被误解的痛苦,我像祥林嫂一样一遍又一遍说着成都的种种妙处,终于说得审美疲劳了,于是今天索性把我所知道的成都一股脑写在这里,以后直接把本篇日志的网址发给别人即可,这样一方面宣传了成都,增加了这座城市潜在的旅游业收入,另一方面提高了这个博客的点击率,为早日超越徐静蕾添砖加瓦。

既然是写导游性文字,惯常的写法是“成都,位于……”先交代城市的地理位置。但说来丢脸,从小学到高中,我最讨厌的课程就是地理,这么功课从来没有学好过——准确地说等于没有学过。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在敲定第一志愿后,百无聊奈地看那些备选大学的名字,然后随便在第二志愿的空格后填上了“四川大学”的名字,再随便填了一个此前闻所未闻的专业。不到5分钟的时间,决定了我一生的走向和命运,我不知道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宿命”。要问我为什么选择这个学校,说来吓死你,完全是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四川距离江苏有多远。后来当我终于知道两个省的距离足有2000多公里时,我坚强地没有晕过去。妈妈忧心忡忡地说:“你去成都怎么办噢!”我强作欢颜:“成都有什么不好,那里有杜甫草堂,有武侯祠,还有峨嵋山。”

1995年的夏天,作为一个地理白痴,我对成都的认识仅仅局限于杜甫草堂、武侯祠和峨嵋山。作为一个对文化和历史怀有一定兴趣的年轻人,1995年8月的某个燠热的午后,我躺在床上,幻想着自己跋山涉水来到成都,满面风尘地伫立于杜甫草堂和武侯祠门前,千年的文脉和武功在那里风云际会的伟大瞬间。11年过去了,我去过两次草堂,从来没有去过武侯祠和峨嵋山——当然,峨眉山尽管离成都不远,其实不属于成都。

1995年到1999年大学四年期间,我对成都的认识几乎在原地徘徊。那个时候,我全部的活动范围局限在女生遍地的校园内和镭射厅遍地的校外那条餐饮娱乐堕落街。我们学校的正门前是成都市的一环路,可直至大学毕业,我对这个常识才略有了解。直到2000年,我才算真正知道了成都市中心的具体方位,尽管它离我们的学校只有几站路的距离。毕业离校的前几天,我在刚谈恋爱的现任老婆的率领下,以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姿态,光顾了成都的一家百货商场。对我的这种无知,老婆表示了严厉的鄙视和隆重的欣慰:因为我的无知而鄙视,因为我的清纯而欣慰。说老实话,那家百货店规模那叫一个大,装修那叫一个好,商品那叫一个多,价格那叫一个贵,人那叫一个多,与学校的小卖部比起来,确实要高出一个层次。面对这副奢华腐朽的城市生活画卷,我深深震撼了,敏捷地意识到我确实应该脱胎换骨蜕变成一个文明的城市人了。牵着老婆的衣袖,我腼腆而不失庄重地表示:“我要去洗手间。”——在这之前,我说话哪会这么富有城市气息啊,只会直白地说“妈的,老子要去撒尿”。

自暴上面这些丑事,旨在说明我本质上是个多么清纯的男人。豪华奢靡的玩意儿,对我来说无不有如浮云。对时尚、对潮流、对流行、对城市,我几乎没有任何的识别能力。鉴于我是一个如此木讷的人,以下我所描述的成都一定存在不少偏颇之处,这是要事先予以说明的。

说了半天,还没说到主题,以上只好算是一个摸不着边际的引文。

日本足球招惹谁了

原来文章的标题是“日本招惹谁了”。后来想了想,这话没对,正确的表达应该是“日本还没招惹谁”。

为了避免歧义,从自我保护的角度出发,标题中还是加上“足球”二字比较稳健。

是的,我要说的不是日本鬼子,而是日本足球。

基本上,鬼子和足球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前者是介于家畜和家禽之间的一种动物,后者是介于耐克和阿迪之间的一种商业游戏。

二者如此泾渭分明,大家千万不要混为一谈。

好吧,说说日本足球吧。

日本人的世界杯首演,在领先一球的大好局面下,却在终场前不到10分钟的时间内,连接被澳大利亚人猛灌了三个球。门将“川口”虽然继续“能活”,日本人却是提前死去。

终场哨响,举国欢腾。

上面这个“国”至少可以指示代两个国家,一个是澳大利亚,另一个是中国。

澳大利亚人欢腾的理由不言自明。就像雪花啤酒的广告说的那样:咱国家赢了,我们喊得比谁都响。

中国人欢腾的理由同样不言自明。就像网上流传的齐强洗衣粉广告那样,把一面太阳旗洗成一块白布,配词曰:中国人,奇强!

——在我们看来,日本人只要被人干掉了,不管干的人是谁,我们都将快感视为自己的。

不过,在举国欢腾的时候,还是有人不合时宜地落寞了。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我就是落寞和憔悴者中的一个。

因为我是如此地希望日本人能赢得比赛。

我希望日本人赢,不是原谅了日本人过去的滔天罪行和现在的死不认帐,也不是觊觎日本那些艳丽得让人流口水的AV女优。

我只是基于足球本身做出的情感取向。

首先,日本代表了亚洲足球(新划入亚洲足球版图的澳洲除外)的最高水平,如果在世界杯上被打得找不着北,难免让人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足球产生绝望之情。

其次,日本、韩国毕竟是和中国同宗同种的黄种人,足球水平领先的他们能够在世界大赛中走多远,昭示着中国足球未来所能达到的高度。

再次,日本足球所走的巴西化这条道路,是否值得中国人去借鉴,有待世界杯这种高规格比赛的检验。

所以,对日本人的惨败,我们没有道理去幸灾乐祸。

在足球这块领域,其实我们是比日本更孱弱的兔子。

兔死狐悲。这个语带贬义的成语其实更适合我们。

升华一下主题:我们应该拒绝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狭隘民族情绪。

跟着足球一起变老(三)

1994年。我17岁。读高二至高三。

17岁似乎是一个别具意义的年龄。回头看,悠游岁月像花儿一样绽放;跨过去,十八岁裹挟着成年人的气息呼啸而来。因此文人骚客对十七岁的追忆总是光影斑驳,在林志颖「十七岁的雨季」中,在陶喆「十七岁」中,在白先勇「寂寞的十七岁」中,在王小帅「十七岁的单车」中,这个年龄代表着单纯、潮湿、朦胧、不安、青涩以及骄傲——可是,我怀疑这些名词与十七岁的关系完全是臆想出来的,因为我的17岁不但波澜不惊,而且几乎是一张黑白影像。

除了收获了一段友情外,这是没有回忆价值的一年。

在这组以足球为载体串接起来的回忆性文章中,如果我说到了17岁我对这项世界第一运动仍然一无所知的话,恐怕会批量摔碎不少冷眼旁观者的眼镜。但事实偏偏就是如此滑稽,1994年的时候,我连足球比赛一场上几个人都不知道,直到上了大学,我还以为足球是用脚尖来踢的。那个时候,我对与足球相关的事件和人物中,比较有把握的是一个叫贝利的巴西人,因为很多次我都在别人的作文中看到这这样一句话:“球王贝利曾经说过,最好的进球是下一个。”

为什么我对足球这个最热门的体育运动如此无知?请原谅我很不厚道地把主要责任推到我的籍贯和我的母校身上去。我是江苏人,而江苏似乎是个缺乏足球传统的地区。中国足球职业化的前三年,江苏队扎扎实实,一年一个台阶,从甲A坠入甲B,从甲B坠入乙级,沦为业内谈资,我想这从侧面说明了该地区足球基础的薄弱。也许有人会说,没对啊,你看世界杯期间中央台搞的短信竞猜,不管猜什么,每次抽奖都有江苏同胞。我是这样想的,参与世界杯短信投票的人多,只能说明江苏通信业比较发达,与其足球水平高低毫无无关。

如果说上面这段话过于武断,那我则要进一步补充如下:起码在我的母校,我没有受到任何足球方面的熏陶。我的母校是一所县中,当时是省重点,后来升格为国家重点。我不知道重点中学是怎么评出来的,想来应该是一种综合评比打分,但实际上,我们学校最引以为豪的,是它的升学率——起码在我读书的90年代早期和中期,升学率一直是100%,而且几乎个个都是本科,期间也间或出了几个省高考状元、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金牌得主之类的神童——而升学率几乎也是学校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升学率高是一件好事,它让成绩再差的人也没什么压力;但升学率高也不是一件好事,除了上课和考试外,我不记得我的高中生活还发生过什么。琴棋书画?没听说过。足球游泳?奥运会看过。说真的,中学六年我们连一次踏青之类的野外活动都没有搞过。

黑白的影像。平面的生活。这就是我的高中。这就是我的1994年。

我的中考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班主任曾经对我给予厚望,这种厚望随着时间的滑移慢慢变薄。高中三年,我始终处于膨胀的厌学情绪中,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大学毕业,直至我整个学生时代的结束。我不知道是我的厌学导致成绩下滑,还是成绩下滑导致我的厌学,可能是两者的交互作用吧。我只知道当别人整天抱着参考书的时候,我却总是处于无所事事的冥想状态中。上课走神,爱说话,不看书,抄作业,考试作弊,该干的我都干了。说来也许有人不信,作为一个理科生,我在高三之前从来没搞懂氧化还原反应究竟是怎么回事,基本上我的物理和化学是高三那年才重新学起的。如果没有高三全年的所谓复习,我这辈子也别指望上什么大学了。

1994年,曾经有个改变我的人生道路的机会,可是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我才后悔莫及……那是文理分科的时候,按理说我的强项显然是文科,理应读文科班,但我这样想:

“如果去文科班,就要和我这个班的同学和朋友分开,多遗憾啊。”

就这样,因为不舍得和朋友分开,我选择了理科。当然,这也不是一件坏事,因为这个选择,我才有了后来所有的缘分和际遇。

1994年,同年级某班的一个同学因为白血病离世。那时,这个同学曾经的同桌因故做了我的同桌,他给我讲述了白血病的一些症状。我听了后,陡然发现所有的症状在我身上都有体现。瞬间我即被恐惧所吞噬,酸软无力的双腿几乎无法支撑我的身躯。惴惴不安了很多天,阴影才抽丝剥茧一样淡去。害怕死亡却总是想起死亡,这也许是很多人的通病,不过在我身上更为严重。其实我所害怕的不仅仅是死亡,对未来的恐惧,对未知事物的不安,对所有不确定的惶恐,始终影随形伴随着我。1994年,或者前后那几年,我偶尔会朦朦胧胧地想:

“这样活着,为了什么呢?”

有时看到疲惫沧桑的生计奔波者,看到苍老衰弱的耄耋老者,我又会怀疑:

“一辈子就为了等候这种结局吗?”

是的,我就是这样一种人。有时候嘻嘻哈哈没心没肺,有时候心事重重苦闷满腹。所以尽管很多人认为我笑声爽朗胸无羁绊,但间或有人会持不同意见,有两个同事曾一度一致认为我患有忧郁症,我老婆则直接把她的网名改作“庸人龙自扰”,其中的龙指的就是我。

总之,1994年,对我来说,是没留下多少回忆的一年。在那个球星于美国挥汗如雨的夏天,我在江苏某小镇浑浑噩噩地度过黑白的青春期的最后时光。

1994。美国。第15届世界杯。

34岁的马拉多纳被查出服用禁药,一代球王就此结束了最后一届世界杯。

27岁的巴乔才情纵横,最后时刻落寞的身影长久留在全世界球迷的心里。

22岁的齐达内尚未入选国家队,而法国队更无缘本届世界杯。

18岁的罗纳尔多代表巴西来到美国,没有得到亮相机会。

14岁的罗纳尔迪尼奥仅仅在电视上目睹了巴西的捧杯。

10岁的罗本在荷兰以踢球来消遣漫长的夏日。

7岁的梅西应该还处于把足球当玩具来耍的年龄。

韦氏大词典(4)

词条四:影响

某位伟大的哲学家曾经说过: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战争。这句话有两个层次的理解:一、婚姻掩映下的男人和女人经常展开惨烈的肉搏战;二、两个人的角力中,不是打垮对方,就是被对方打垮,当然此话略显夸张,我的意思是,如果男人是土,女人是水,那搅拌在一块儿后的产物,不是一堆烂泥,就是一滩泥水——可见婚姻无非是介乎烂泥和泥水之间的那坨不可名状的东西——关键是看谁影响了谁,谁改变了谁。

其实这个世界上,影响无处不在,改变在所难免,决不仅仅局限在男女之间。东方不败大婶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我则要说,有人的地方就有影响,有影响就有改变。此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又所谓与善人居,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说真的,一个人哪怕和一头猪相处久了,恐怕都会觉得对方别有一番皮白肉嫩的风情。

今天我要说的是小宝和我之间的互为影响。其实说互为影响,是我自己往脸上贴金。活了快三十年,无数事例告诉我,我对男人的影响力几乎为零——我对女人的影响力几乎不为零,而且对品位越高的女人,影响力越强,谨以此话与那些对我不感冒的女士们共勉。我和小宝之间相濡以沫了这么多年,我对他硕果仅存的影响归纳起来只有两点:一、经过十多年来的精心发酵,他的身材有向我靠拢的趋势;二、读大学的时候,我在一封信中跟他坦白说我喜欢一个女人,一个叫迟子建的女人,小宝对朋友当真是不含糊,马上在南京掏钱购买了一套「迟子建文集」,并于当年暑假很大方很洒脱地送给了我。我在感激涕零之余,内心深处却滋生出些微不快:

“他不把「金瓶梅」而把迟子建送给我,可见前者才是他的珍藏。”

说到借书,我在小宝那里确实获益匪浅。前文说了,小宝是个有钱人。有钱人分为两种:一种是从不读书但家里却摆着很多书来壮大门面,另一种是喜欢读书所以买了很多书顺便拉动内需。不管是哪一种,有钱人家里的书籍总是汗牛充栋,小宝家也不例外。自从首次莅临他家后,我狂喜的心有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又有如大淫贼发现了大美女。从那天开始,我决定拿自己不当小宝家外人,拿小宝的书当我家的手纸——如果说我借回家的书是没用之前的手纸的话,那么我还给他的则是使用之后的手纸。对于这种变化,说实话我没有任何愧疚。手纸的功能是在使用中方能体现出来的,书籍的功能同样如此。众所周知,伟大领袖毛泽东看过的书也是皱巴巴的。可惜的是,小宝的思想境界显然离毛主席和我还有不小的差距,每次我把那些充分体现出使用价值的书还给他时,他总是用力挤出一副惨白的笑脸,喃喃自语般地说:

“这书……不还也罢。”

这么多年来,小宝的书橱对我产生过三次很大的影响。第一次是一套鲁迅的杂文集。我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认真阅读鲁迅并且喜欢上鲁迅的,因为他实在是一个深刻而且有趣的人。第二次是一本唐诗大辞典和一本宋词大辞典,那两本书让我知道了中国的骚人们何其之骚。第三次是小宝主动向我推荐了「小说界」上一篇叫做“红拂夜奔”的小说,我读后深深迷恋,至今这仍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那个时候小说的作者王小波在大众圈子里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

除了看闲书外,流行音乐和电影是小宝和我之间的另外两个主要话题——通过写这些文字,我陡然发现我们其实基本上是一对不事生产的酒肉朋友。音乐这种东西,可以分为几个档次:高雅音乐是第一档次,几乎没人听过的如非洲音乐是第二档次,欧美流行音乐是第三档次,日本韩国等亚洲流行音乐是第四档次,包括华语摇滚在内的新音乐是第五档次,华语流行音乐是第六档次。说来让人叹服,我认识小宝的时候,他的音乐层次已经高至第五档次,他喜欢摇滚,喜欢那些不知所云的音乐,喜欢国语歌,喜欢粤语歌,甚至喜欢台语歌——其实我也不敢肯定就是台语歌,我把我听不懂的歌,如台语歌、英文歌、法语歌、刚果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歌一律归入台语歌的行列。我以前是华语流行音乐的忠实拥趸,属于音乐爱好者的金字塔塔基,认识小宝后,我的层次终于还是没有任何提升,未能逼近他的境界,迄今为止,我能够听、喜欢听的还是华语流行歌曲。在这方面,我骨子里的保守基因异常顽固。不过我想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果我什么都被他影响完了,和他基本上分不出优劣好坏,那他的老婆嫁给谁还是一个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