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逐的冥王星

小时候看过一个不十分好笑的笑话。

甲:你知道吗,你上班的那个区和你家的那个区合并成一个地区了。

乙:太好了,我以后上班就近了。

这个笑话的好笑之处在于:地理距离明明没有任何变化,但此人却荒谬地认为有所缩短。不过回味起来,却发现此语其实蕴含智慧,因为在地理距离之外,还有另一种距离:心理距离。

地理距离很真实,除非发生外星人攻击地球或地壳异常移动等此类灵异事件,地理距离从古至今几乎不会发生变化。与地理距离相比,心理距离其实才是丈量世界的尺度:成都在李白和杜甫的心中,一定比在我心中遥远得多;一个成天飞来飞去的人,也许觉得北京和上海就在咫尺之间;当我们30岁的时候,才发现5岁时暗恋的那个遥远的小女孩其实根本就是邻居。

这世界的真相往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我们心中是个什么样子。当陌生人变成恋人的时候,那么的可人;一旦感情逝去,又那么的平凡;如果不幸反目成仇,简直面目可憎。可事实上,谁又变了呢。

今天中午,浑身难受,躺在公司的沙发上,看了几分钟报纸。报上说冥王星降级了,沦为矮行星,“九大行星”从此变成了“八大行星”。我情不自禁略略伤感,加上身体不适,于是愈发伤感。

当然,冥王星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降级了,它照样还是冥王星,不会变成冥王殿。行星也好,矮行星也罢,只不过是人类翻云覆雨的自娱自乐,这个神秘的天体依旧在多少光年之外的地方,自个儿转悠着。可是我的心还是被奇怪的情绪撞击了一下。金,木,水,火,土,天王,海王,冥王,以及我们居住的这个从太空中俯瞰那么美丽的蓝色地球,并称九大行星,这是构成我们认知体系的基础常识之一,如今,一个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的召开,就不由分说地让这个常识在瞬间土崩瓦解。

这是一个古怪的改变,这个古怪的改变让我感伤。不知道这样的说法是否有点矫情,不过请允许一个呕吐过的加班着的老男人偶尔矫情一把吧。

结论就是:这世界很多东西也许亘古不变,但在你我的心中,它总是在变。我是一个害怕变化的人,除了老板心血来潮多发250块钱外,我希望世界还是不要有太多的变化。

小说小说

报载,北京开卷图书市场研究所几天前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畅销书排行榜,虚构类十大畅销书分别是《达·芬奇密码》、《一座城池》、《狼图腾》、《莲花》、《兄弟(下)》、《兄弟(上)》、《藏獒》、《局外人 2 》、《亮剑》、《局外人》。一看这榜单,我沾沾自喜起来,十部小说里,我买了七部,其中四部为我国的出版业做出了微薄的贡献,另外三部系我国的盗版业为我做出的微薄的贡献。此外的三条漏网之鱼,我《藏獒》直觉是《狼图腾》的跟风之作,所以没瞟一眼,《局外人 1 、 2 》则闻所未闻,后来了解是可爱淘的东西,更宁愿闻所未闻。

不过我是一个众所周知的谦虚人,为自己的博览群书得意了几分钟后,我陷入了深沉的忧郁中。一个阅读取向附和大众趣味的人,显然没有任何值得喜悦之处。二十多年来,我的生存状态是:读最流行的书,看最流行的期刊报纸,听最流行的音乐,得最流行的感冒。作为一个缺乏独立判断能力的人,我 160 斤的身体上承载着两个世纪的悲欢,174 厘米的躯干上浓缩着三个十年的侧影。对此我深感自豪,同时深感遗憾。

继续说回主题。读小说曾经是我最主要的几个消遣之一,古今中外的优秀小说无不让我如痴如醉,似懂非懂。比方说《玉蒲团》吧,我不但逐字逐句地品读,还对照小说先后认真观赏了据其改编的几部三级片。这些艺术层次上的品鉴,既充实了我的思想,又荡涤了我的灵魂。可以说,我之所以写得比少部分人稍好一些,完全是因为我坐在玉蒲团上面的缘故。

小说看多了,自然会形成自己的一些兴趣和取向。我们知道,古今小说大概可分为两大类:黄色小说和正经小说。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正经小说就像中餐,每天都要吃,黄色小说就像西餐,吃多了会腻,偶尔尝个鲜即可。古今小说又可以粗分为另外两大类:古典派小说和现代派小说。王小波曾经说过,在消遣方式极大丰富的今天,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们并不能长久保持我们阅读小说的兴趣。王小波说过很多貌似经典的话,但这句我最认同。以我来说,除了武侠、侦探等类型小说外,我已经不太喜欢一板一眼讲故事的小说了——少数叙述方式高妙、题材内容新奇或者语言风格独特的除外。我很讨厌看反映农村生活、下岗工人、官场百态、商海角斗类的东西,因为它们中的绝大部分都不具备文学性,基本上跟新闻报道没什么两样。老实说,如果要看故事,不如看电视或者报纸,它们每天都在报道这个世界发生的各种匪夷所思稀奇古怪的事情。

在我眼里,今年上半年最畅销的十部小说是这样的:

《达·芬奇密码》。对禁忌的冒犯和对不朽艺术作品的解构是它的最大亮点,小说号称悬疑但其实名不副实,翻译拙劣。总体上是一本轻松的休闲读物,适合我这样的八卦人士。

《一座城池》我喜欢韩寒,他的书我一路看下来了,结果发现一蟹不如一蟹。如果说《三重门》是靠小聪明和幽默支撑起来的,《一座城池》的骨架则堕落为小聪明和油滑。渐渐喜欢装腔作势,匠气日重。心态漂浮,虎头蛇尾是他每部小说共存的毛病。看完之后,一笑了之,不具其它价值。

《狼图腾》。题材新奇,悲天悯人的情怀贯穿始终。与其说它是一部好的小说,不如说是一部好的报道文学。

《莲花》。安妮宝贝变了,不过其文字仍然具有欺骗性和标签意义。但凡文字具备标签意义的作者,都有一大批门徒。安妮造就了中国一代女性散文的总体风格,地位尊崇。这部小说还可以。

《兄弟(下)》。今天我写这篇文字的直接动机,因为昨夜刚看完它。极端失望。余华的叙事方式还是独一无二的,也是非常迷人的,但当他试图挖掘辽阔时代的时候,一败涂地。这是余华的滑铁卢。他不适合从事宏大地叙述。

《兄弟(上)》。比下部好,也许是因为故事才刚刚开始的缘故。人物单薄,一成不变。语言保持水准,不恰当的夸张和不合理的荒诞已露端倪,但还有所克制。总体不错,但因为是余华,所以就错了。

《藏獒》。没看过。

《局外人2》。没看过。

《亮剑》。故事性强,这是都梁的特点,他的三部小说都可以直接拿来拍电视剧。但凡此类小说一般我都不太喜欢。

《局外人》。没看过。

取名记

大概一年前,我还很年轻,对世界满怀愤怒,写了一篇名叫「我的名字」的文章,很不厚道地埋怨了一下替我取名的曾祖母,因为她老人家赐给了我一个俗不可耐的名字,让我一次次在不同的场合作自我介绍的时候,觉得自己宛如刚从泥巴地里卷着裤管抽身上岸吸烟聊天稍事休息的老农,憨厚朴实,却不赏心悦目。我对农民没有任何偏见,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农民,但作为一个削尖了脑袋拼命往城里人行列里冲挤的有追求的社会主义新农民,在我的肉胎已经洗尽铅尘脱胎换骨的时候,我的名字却无情暴露了我不堪回首的出身,每每让我陷入深刻的痛苦之中。如果是向一个美女自报大名,这种痛苦会加深十倍。如果是向一群美女自报大名,则再度加深十倍。如果是向人事经理自报大名,我的痛苦指数将攀至巅峰。

所以从三岁那年初次萌生羞耻感后,我暗暗发誓,如果以后当了爸爸,一定要给孩子起一个天上地下独孤求败的好名字,一洗与其老爸终身如影相随的痛苦,实现其老爸一辈子无法实现的愿望。8月3日,伴随着一代天娇的傲然面世,我大展宏图一施拳脚的时机终于到了,我深厚的文学造诣早已派上用场了。

众所周知,我腹中诗书万千,丘壑纵横,脑满肠肥,取一个小小名字还不是信手拈来。只是我拈来拈去,怎么连一个字都拈不出来呢。朋友到借钱的时候方恨少,诗书到取名字的时候也方恨少啊。万般无奈之下,我开始翻书。从诗经到诗刊,从楚辞到楚留香,从唐诗到唐璜,从宋词到宋之问,从元曲到元好问,可以说,远起诗经,近至江泽民文选,中有千字文,外含十日谈,除了不太认识甲骨文外,中外文献名籍能翻的我都翻了,结果愣是没看到一个入我法眼的好名字。我不由心生疑窦,古人的智慧是不是像传说中的那么超群,值得重新审视。

无计问书书不成,那就不耻下问吧,逮到在线的三大才女。三才女才华横溢,古道热肠,敢于献拙,奉献出了一大堆带着三分才气、三分秀气、三分女气以及一分勇气的梦幻般的好名字。我左看一个月华照水,右看一个花香拂面,上看一个好风长吟,下看一个有凤来仪,每一个都那么让人难以割舍。好东西太多了也折磨人啊,我终于体会到了巴西队主教练的痛苦。

我兴冲冲地把一大堆旖旎缱绻的名字拿回医院给老婆审阅,老婆啧啧称叹了一番后,最后意味深长地表示:“我还是希望自己女儿的名字自己起,这样才有意义。”听了老婆一席话,我立即折服于其独立自主的家庭气节,对其野花哪比家花香的苦心坚持不由肃然起敬,当即表态别人起的名字再好,我也将弃之如敝屣。虽然要割弃一堆芳香横溢的好名字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眷恋,但是人生本来就是一次接着一次的抉择,一次接着一次的难以两全,不是吗?我终于体会到了为了家庭放弃情人的那种男人的痛楚,而且我一下子放弃了三个,痛何如哉。

左右没法,只有烦请月子中的老婆亲自拨冗定夺。老婆沉吟良久,吸纳千次,神游万里,终于缓缓道:“吴又又。”真是天上地下独孤求败的好名字啊,我听了心旷神怡,不明所以,赶紧请教其微言大义。老婆面露痛苦之色,陷入了往事的回忆,幽幽地说:“当年因为我的名字比划过于繁多,小学二年级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致使我产生了严重的厌学情绪。我可不愿虫虫重复我的悲剧,所以名字越简单越好。”

“本来我还想叫吴一一的,但感觉有点惊世骇俗,所以还是折衷了。”老婆不无遗憾地补充说,语气中充满了对这个缺乏想象力的世俗的憎恶和无奈。

“又又这个名字还有其它涵义吗?”我不想我的女儿有一个缺乏意蕴的名字,不甘心地问。

“当然有了,又又是双的拆写。你这个吴姓实在太难取名了,叫吴双好歹还有点无中生有的意思。”

我彻底倾倒,深深理解到了无为而治的神髓和无招胜有招的玄妙。

于是,昨天办理出生证的时候,我郑重填上了天上地下独孤求败的好名字:吴又又。

红袖添的什么乱(上)

中国的文人有很几个共同的梦想:一、治国平天下;二、金榜题名时;三、诗文名天下;四、青楼薄幸名;五、十步杀一人(这是陈平原教授说的,《千古文人侠客梦》)。其实中国文人还有两个梦想:一、坐拥书城不释卷;二、红袖添香夜读书。关于头一条没什么好说的,文人不读书就跟妓女不接客一样,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本。而第二条,也没什么好说的,不妨设想,炎炎夏夜,蚊蝇肆虐,书生坐读,不堪蚊扰,狂吼一声:“翠花,点蚊香!”你看,“红袖添香”是多么似真似幻、如诗如画的一个场面啊。

可是时代在不停进步,妇女的意识和身体一齐在觉醒,当今中国的红袖们觉得除了点蚊香外,还该有点别的追求,于是在添香之外,又派生出许多大大小小的门派,最大的一个叫做添丁派,几乎每个红袖都是该派会员,此外还有添饭、添菜、添酒、添茶、添赌、添乱等派别,其中添乱派的掌门人,正是本文所要描述的主人公——她的博客主题开宗明义“红袖添乱”。此女免贵姓李,江湖人称李红袖,为了显示我和她的暧昧关系,就简称红袖吧。

追朔历史,其实确有李红袖其人,她是当年陪伴楚留香在海边泛舟逍遥度日的三个红颜知己之一。根据历史学家熊耀华先生的考证,香帅虽然与红袖三女朝夕相处,耳鬓厮磨,却始终秋毫无犯,守身如玉。可见作为女孩,李红袖无疑是成功的,但作为女人,她是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而本文所要描述的李红袖,身为深圳某三级甲等医院的、刚刚毕业但正在迅速崛起的一代准神医,她是不幸的,因为她没有遇见楚留香这样的传奇人物,但同时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江湖夜鱼,一个比楚留香还要栩栩如生的男人——这点毫无疑义,毕竟他还生着,而楚留香已经死了。

我和红袖的相识源于她对我博客中某篇日志的攻击。屈指算来,已经记不清那是多少个月前的事了。有一天我由于生理周期的原因,在博客上发了一通骚,诉说了一番内心的挣扎和渴望,红袖晚饭后吃饱了撑着,无意闯入,先看到我的玉照,色心大起,后拜读我的文章,色心顿灭,留下永垂文坛的八字酷评:“腻歪腻歪,腻腻歪歪。”说罢掷笔,飘然而去。那天我正好加班,晚餐结束回到办公室,看到这等恶评后,心旷神怡,如沐春风,心想:“谀词如潮之中,终于有人敢于批评我了,这一定是我的魏征!”于是循路而去,看到红袖在自家的博客里又把我贬了一通,大意是说没事别乱呻吟之类的。我就回自己的博客解释了几句,她又在自己的博客上回应了几句——一来二去之下,一段夹杂着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阴谋与爱情、喧哗与骚动、千与千寻、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罪与罚、红与黑的博客情缘就此展开。

具体展开的过程是这样的。在上文说到的初次相识后很久,有一天下午我有点发烧,正准备提前回家修养,红袖突然加了我的QQ,后来又加了我的MSN,她的借口是就一个朋友的恋爱问题咨询我的意见。我暗想:“这种借口!切!这小妮子是春心荡漾了。”不由一阵鄙视,一阵喜悦——于是乎烧得更厉害了,但烧得我鹤发童颜,精神矍铄。算来我上网的历史跨越了两个世纪,可还没交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网友。没有男网友倒也罢了,本人志不在此,可连女网友是什么味道都没闻到,作为一个资深男性网民,这实在是一个无颜见爹娘的奇耻大辱。而眼下,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老天爷终于理解到我每日每夜挂Q、孜孜不倦写博的险恶居心,特地委派了一条红袖来慰藉我宛如黑夜中仓皇无助的孤独。看着红袖闪烁着的无辜的QQ头像,我露出了能够露出的最淫邪的笑容。我创造性地预见到,我苍白的人生就要改写了,我瑰丽的梦想就要实现了。同时我创造性地预见到,红袖的人生也要改写了,她的梦想就要破灭了。虽然偶尔想起含辛茹苦养大红袖的爹娘,我也会生出一丝愧疚,但想起含辛茹苦养大我的爹娘,我的愧疚立即烟消云散。

“时尚史学”批判之批判

中央电视台真是一块风水宝地,混进它的春晚,人出名了,出场费就要翻几番,混进它的「百家讲坛」,人也出名了,书就卖得特别好。大概是去年或者前年,宣称做梦偶得“江湖夜雨十年灯”佳句的刘心武,登上「百家讲坛」,借「红楼梦」的尸还了一把魂。正统的红学家一看可不乐意了,心想你在电视上大出风头我们也就忍了,可居然还来出书,出了书居然卖得这样好,实在岂有此理,你丫小说写不顺了,随笔写不溜了,也不能跑我们这地盘来抢饭吃啊。于是一干老人家不顾年老体衰,群起而攻之,最后得出结论:「红楼梦」这部伟大的小说就我们红学圈的人能看懂,有资格说,你们圈外人士大放厥词实属荒唐,错漏百出只会徒增笑柄。这一骂让刘心武灰心沮丧,决定转向去研究「金瓶梅」,因为研究「金瓶梅」的很多都是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即使将来爆发骂战也骂不过他。

如果说去年的刘心武从「百家讲坛」上的呼风唤雨,到「百家讲坛」下的口水湿身,历经了由喜到悲的历程的话,那么今年他的坛友易中天则经历了从狂喜到狂悲的巨大落差。狂喜是因为此前默默无闻的他借助坛子暴得大名,几本书卖得特别好,版税特别高;狂悲是因为挨骂也挨得特别猛烈,最新的恶谥是“误人子弟”——一个在大学里当老师的人被专家定性为“误人子弟”,就跟某些黄花闺女被公安指认为卖淫卖身一样,恐怕都有一股说不出口的恶气盘桓在心中,久久挥之不去。

说易中天“误人子弟” 的是李治亭——不要问我他是谁,我跟13亿以上的中国人一样,也是第一次听说他的大名。媒体报道中他的头衔是“国家清史编撰委员会委员”,那基本可以断定他是一个历史学家,精确地说,是一个清史专家。该学家前天在上海书展现场,易中天签名售书签得热火朝天的附近,开了一个名为“史学家必须还历史以真实:‘ 时尚史学’之批判”的讲座,对当下流行的关于历史的“品说”、“戏说”及“正说”一一骂了一通。具体怎么骂的,请自行查阅,我不再一一罗列。

一个人,就自己专业领域内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激浊扬清,争辩商榷,是十分正常和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李专家的讲座尽管标榜自己代表着历史研究的王道,却未必能够服人,起码不能服我。以“戏说”为例,古今中外那么多以真实历史人物为蓝本敷衍而成的艺术作品,难道它们都是对严肃历史的亵渎?我看未必。再说了,人家都明示是“戏说”了,我们老百姓都没拿它当真,就专家自个儿风声鹤唳地较上真了。我是这样认为的:历史固然是很重要的东西,小说、戏剧、电影也是很重要的东西,一切都按照生活本来的面貌来丝丝入扣,世界上就没有艺术这种东西了。做戏就是做戏,做学问就是做学问,如果这世界用做学问的方式来做戏,我表个态,第一个不活了。

至于易中天的品说系列,因为我很少看电视,只是有一次陪老丈人看了几分钟,不过他的书出来后,我也随波逐流地翻看了的。我觉得老易的书质量并不高,文字不是很好,也不像传说中的那么有趣,有些地方确实失之轻浮,但我觉得,除了版税高得让人气愤外,易中天和他的同道做了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这就是:向为数众多的国人有效地普及了历史知识。

拿三国来说,「三国演义」尽管贵为所谓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但真正读过这本书的人我看并没有很多,至于看得懂和看过「三国志」的人更是凤毛麟角——反正我是一辈子看不懂也没打算看的——所以闹出蔡依林说三国就是刘关张这样的笑话也不希奇。这个时候,有个比普通百姓都要高明的人跳将出来,以生动的语言和有趣的方式,给大伙儿说说那段峥嵘岁月的人物风云和金戈铁马,这有什么不好呢?而且随着老易的火爆,历史读物像过江之鲫翻涌而来,无数曾经徘徊于晦涩古籍之外的人一起加深了对过去几千年的认识,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据说在科学领域,中国最缺的就是科学的普及,高高在上的专家们没精力去做些全民普及性的工作,处于中间档次的专业人士也不屑为之。在我看来,在历史研究领域,全民普及——我称之为史谱——以前做得更糟糕。无数人的历史知识,来源仅限于历史课本,而且毕业后多数还给了历史老师。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了解自己祖宗十八代的所作所为,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啊。要了解祖先,故纸堆里、衣冠冢内、皇陵深处、古道尽头这些工作固然要做,一些普及性的事情同样需要并举,不然全中国除了鸿儒只剩白丁,除了造导弹的只剩卖茶叶蛋的,这样可不是长久之计,中华民族的根就要慢慢断掉了。一个男人没有了根就是太监,一个民族没有了根就是皇宫,皇宫看起来花团锦簇,欣欣向荣,却终究要走向末路。

庆幸的是,现在好不容易有一批历史方面的专家肯放下身段来做些工作,既然是普及,自然需要深入浅出,讲究方法方式。不幸的是,另外一批专家又不爽了,吹鼻子瞪眼睛的。好像历史只能在象牙塔里或者死人棺材里研究,拿出来讲就掉了价。“严肃的历史掺入了时髦语言,弄得非常低俗”?照此推断研究历史的最佳语言载体是古文,起码也是古代白话文,用现代汉语研究历史,已经走了形。说真的,作为中华子孙,史谱工作任重道远,某些专家自己不普还要摆谱,我看这才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

最后说一句,本文标题尽管号称“批判”,但其实只是出于形式感的需要,我不喜欢大鸣大放,更没资格批评那些鸿儒巨擘,特此说明,以免被骂。

红袖的礼物

红袖医生是我通过博客第一个真正认识的人,此女虽然年龄不大,但正如「红楼梦」中所说的那样:“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

我产女一名后,寻思着如果有人专门撰文祝贺,那就是红袖了。刚才百忙之中抽空一瞅,果然不负我的厚望,她挥就了一篇一如既往漂亮的文字,让我感动得几欲落泪,几乎决定无以为报,唯有那个那个了。

鉴于红袖是我“人物映画”的下一个糟蹋对象,这一次就不过多地泄漏天机了,先来看看她送给我的礼物——

江湖弄了个瓦

最近江湖兄完成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升级。终于,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莽撞的少年,多了一个莽撞的爹,他们家公主殿下驾临了!

孩子,你可知道?你要和这个黑胖的男人纠缠一辈子了!他会给你冲牛奶洗尿片包头包脚在他僵直的臂弯里你踏实的睡着。他会教你唱儿歌讲故事背古诗或者胡说八道。他会挣钱给你买故事书洋娃娃桃红柳绿月白鹅黄的小袄。他会用最温柔的眼光看你,会为你把这世界的沉重都扛在肩膀上,让你在他脊梁撑起来的空间里自在安全。你在这世界上看中的一切都只管开口向他要吧,他一定会给你,只要他有,甚至你不要。

孩子,你可知道?你是上天赐给这个人的宝,你的六斤五两的重量就可以拴住他飘浮的心呢。你要教他长大,给他勇气,耐心,责任。迫使他看个(各)中各样的育儿攻略,跟各种各样他不曾相见的人打交道。 教他用看你的眼光看这个世界,姓他的姓,叫他爸爸,对他好。

孩子,江湖的琉璃瓦。你来了,天上少一颗星星,地下,多一个宝宝。

辗转听说一个噩耗:某位不具名的朋友极度厌恶我的博客。除了认为我这个人具有严重的生理和心理疾病外,此人还严厉指出我的博客所反映的根本不是真实的生活。对此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我有严重的生理和心理疾病,就成了「西厢记」中张生的“多愁多病身”,理应配一个崔莺莺般的“倾国倾城貌”——虽然她长得漂亮,我也要把她给始乱终弃了。遗憾的是,此君即使长相超凡,也不能满足我的需求,因为其性别很不配合剧情,他是一个男人。对于男人,只要没有提着口水机上门来喷我,我是不与他一般见识的,需要我见识的女人太多了,精力有限啊。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见识女人中去。

我又觉得此君内心深处对我还是推崇倍至的,他说我的博客反映的不是真实的生活,此话一举将我推上了魔幻主义作家的神坛——为了取代魔幻主义文学的伟大舵手马尔克斯的地位,我决定:一、直接将 “马尔克斯”的“尔”字去掉,把我的网名改成更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马克思;二、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将本博客更名为“万年孤独”,比「百年孤独」还要孤独一百倍;三、每篇日志的开头都是“多年以后,某某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清晨/上午/下午/黄昏/夜晚”;四、写一篇「淫乱时期的爱情」,敬请垂注。

不过在成为马克思之前,我反躬自省,不得不承认,我的博客确实脱离了生活本来的模样,全国各界干部群众如火如荼建设社会主义的火热景象和经济迅猛增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势所趋的喜人状况从来没有在我的文字中得以体现,我甚至没有忠实地描述过我本人我的老婆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同事暗恋我的人我暗恋的人以及我的三大姑八大婆。所以今天,在马尔克斯封笔之后,即将正式赴任魔幻主义文学掌门人一职的我,要进行最后一次现实主义的伟大创作。这部只要面世就注定取代「人间喜剧」的现实主义旷世巨著的标题是:

天下有雪真实生活首度大披露
江湖夜鱼虚构人生面临大破产

煌煌正文如下:

本报悉,天下有雪(曾用名“江湖夜鱼”)8月3日在其妻子的协助下,产下一女,重3290克,长50公分。

(全书完)
一稿写于2006年8月3日
二稿写于2006年8月3日
定稿于200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