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别走(二)

上一篇乱涂的博文《诗意别走》(这个四字标题是什么意思我自己都没搞懂)一经面世,立即在中国文学圈引发惊涛骇浪,其标签意义,几乎不下于当年卢新华的《伤痕》。截止此刻为止,已经有多达11人次罔顾MSN空间资源紧张、网页开启速度缓慢等残酷现实,纷纷建制建言,献计献策,宽衣解带,以示声援。这些拳拳之言让我倍受感动,我谨代表中国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对这些同志呈达诚挚谢意,在条件合适的时候,我将吸纳你们进入中国作协或中国诗协,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推荐你们的作品在《知音》、《女性悄悄话》、《我是男人我骄傲》等知名期刊上发表,稿酬从优。

嗯,无聊的调侃完毕,下面转入无趣的正题。

MS江湖第一神秘高人——我的意思是此人不但第一高妙,而且第一神秘——残雪清寒,坚决不承认赵丽华那些陈年文字可以跻身“诗歌”的行列,直承那些垃圾文字辱没了“文学”这门艺术。在她自己的博客里,也对“文学死了”这样的论调给予了“痛心疾首”(其实她本人态度温婉,痛心疾首是我刻意的夸张,以加强语气,制造效果)的驳斥。

如果清寒是个男人,那么他是我在网络世界里最感好奇和仰慕的人之一;但据考证她是女的已经很多年了,所以请允许我把“之一”两个字拿掉。对这样一个令人高山仰止的神秘高人,我当然马首是瞻,誓死追随,坚决捍卫其权威和核心地位,因此,在热爱清寒的内在需求和更新博客的外在动力的交相敦促下,我对清寒的讲话精神作如下补充和阐释。

说真的,我也不觉得赵丽华同学在世纪初的那些文字是什么好诗。尽管她是什么国家一级诗人——顺带说一句,给艺术从业人士分级别这事本身就不太靠谱,我认为,区分女诗人的优劣只应该考虑相貌和身材两大核心要素——但诗人这个词,早就沦为一个骂人的词了,所以不管是一级、三级或者限制级,我都能坐怀不乱,宠辱不惊。再顺带说一句,今天报上说洪峰已经走上街头公开乞讨了,在这样一个古怪的世道,既然曾经最杰出的小说家可以改行当乞丐,那么芸芸有名无名的诗人无论做出何种惊世之举,譬如在声援赵丽华的诗歌朗诵会上当众裸吟,便也不再算是新闻了。

又扯远了,再扯回来。我为什么认为赵同学的那些文字不算好诗呢?第一,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看懂那些诗;第二,我还可以如取囊中之物般地轻松炮制出风格类似的诗。如果一首诗可以被我这样的正宗诗盲一览无遗并无限复制,那基本上是写诗之人的重大劫难。

不过,尽管该一级诗人写出了一些严重不符合其身份的句子,却也不必一棍子把她打死,这就好像艺术片大导演张艺谋拍出了人人叫骂的大片,但也不能把他说得一文不值。以张导为例,尽管他的《英雄》、《十面埋伏》在艺术性上乏善可陈,但请注意,这是中国人在商业大片上的破冰制作,一部《英雄》起码挽救了国产电影的暂时没落——即使它把国产电影引入了另一个死胡同,那也不是它的错。当然,我这样类比倒不是说赵同学可以比肩张导演的历史地位,我只是说,对玩艺术或者疑似艺术的人,我们一定要给予特别的宽容。

回顾中外艺术史,创新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正是一次一次的创新,才可以让活在当下的我们纵情享受灿若繁星的精神盛宴。可是每一次艺术上的创新,在当时几乎都经历过饱受诟病、讥嘲、责难甚至攻击的命运,这样的例子实在不胜枚举(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尽管我看到过很多这样的故事,但此刻一个也想不出来)。在艺术领域,随时会蹦出几个超越时代的天才,他们享有的尊荣和接受的膜拜往往来自后代,在他们活着的时候,经常像过街的老鼠一样悲惨。这些无数前车之鉴告诫我们,嘲笑艺术从业者有时是一件风险系数颇高的事情,因为你嘲笑的某个人说不定会在几十几百年后被追认为大师或先驱。

当然,我倒不敢断言赵同学就是超越时代的天才,这个世界上我惟一敢肯定的天才是我家芳龄不足三个月的吴又又小朋友。但不管赵同学本人是天才还是庸才,她那些文字是怀着无畏勇气的创新还是心血来潮的游戏之作,我们都不应该轻易打击。还是那句话,对艺术从业人员和他们的作品,请予以接近无限的宽容。宽容艺术领域内的种种出格,这个世界才有点希望。

诗意别走

和身边的大多数人一样,我不关心文学已经很多年了。或者换句话说,和很多人一样,我早就认为真真假假的BBS、风花雪月的博客、不知所云的青春散文或者意淫美女的网络小说就是文学了。横跨两个世纪的少壮派文学大师韩寒说过:“每个写博客的人,都算进入了文坛。”尽管我对韩老师崇拜有加,但对他的这句话却不敢附和,在我看来,别人的文字都叫文学,而我的,正如我不厌其烦地一再重申的那样,娱人娱己而已。所以,我要斗胆将韩老师的话篡改为“每个写博客的人,除了江湖夜鱼,都算进入了文坛”。

作为一个徘徊在文坛之外的落拓中年,我对文学依然怀有景仰。因为文学是如此美好的东西,是我们间歇脱离乏味凡尘的主要寄托,也是带领我们超越庸碌世界的最好途径。我尽管被有些人认为心理“真的有病”,但在我有病的心里,文学依旧比肩爱情、道德和梦想,依旧是很神圣的东西,所以我很少把这些字眼拿出来蹂躏。

虽然我不敢蹂躏文学,但天下胆子大过我的人比比皆是。一些日子前,诗人赵丽华的一些陈年老诗被断章取义地重新曝光后,诗,这个曾经纯洁神圣的字眼简直成了笑话的代名词,就像邹静之说得那样,“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兴高采烈地诋毁诗歌。”据说一种叫“写诗机”的软件也应运而生,艺术被技术横扫千军,一败涂地。

记得中学语文老师教导我们说过,文学分为四种文体,分别是诗歌、小说、散文和戏剧。那个时候,我们对文学不但满怀敬畏,而且饱含热忱,对一切以铅字形态出现的文字——黄色小说除外——都真心喜爱。可是对我个人来说,我从来没有喜爱过诗歌,这里的诗歌专指现代诗。尽管穷极无聊的时候,也看过一些得到公认的名诗,但再好的诗,既没有像雷电或触电一样击中过我,也没有像菜刀或砍刀一样切入我的生活。每次看到别人写出的一些上气不接下气的诗,我总是很灰心,痛感自己不是一个具有诗意和诗性的人。

虽然是个诗盲,但我非常不认同滚滚网友,包括韩寒、李承鹏、董路等文字大腕,对赵丽华及现代诗的嘲讽。文字的妙处在于它的变幻无穷,谁规定诗只能那样写而不能这样写。诗歌本是最随性的东西,其最大的魅力在于它是人类情感的隐秘出口,可是,抵达这个出口的方式难道是一成不变的吗?我总觉得,墨守陈规是对诗歌,乃至对文学最大的伤害。

感情,是文学的永恒价值,而文字只是附丽其上的旁枝末节。借用六祖慧能的那个比喻则可以说,感情是那轮皎洁的明月,文字只是遥指明月的手指。当然手指也很重要,但它再重要,也取代不了明月。

可惜在人人皆可以从容进出文坛的今天,手指已经被很多人误认为就是明月,文字的浮华和炫技成了众人称叹的文学造诣。我当然也喜欢优美的文字,因为它可以带来非常寻常的美好感受,但如果支撑优美的是一种空洞和虚无,我也会喜欢,但这种喜欢总是不长久的。好的文字的核心任务是传达感情,不管这种感情是清晰的还是暧昧的,是积极的还是颓废的,或者就是莫可名状的。没有感情的文字,以我的博客为例,就是一堆垃圾,或者最终是一堆垃圾,呵呵。

在我看来,赵丽华的那些诗尽管离经叛道,但起码流淌着一种淡淡的真挚的感情。在真挚的感情面前,我从来都是举手投降的。作为一个有勇气的诗盲,我要大胆地说一句,这些诗比无数莫明其妙的疑似诗歌要好很多。当然,如果你依旧对这些诗嗤之以鼻的话,我也可以妥协地将它们归在另外一种未具名的新文体的麾下。起码它们是通顺的中国文字,这个你总不能否认吧。

最后我以一个资深诗盲的身份,简单表达一下对诗歌的期待。现代诗的式微是大势所趋,它的最终没落几乎在所难免。聂鲁达说过:“诗不属于写诗的人,属于需要诗的人。”随着需要诗的人越来越少,它的命运将跟中国的戏曲一样,最终湮灭在历史的洪流中。不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诗意仍然长久地驻留人间,当然它不是残存在每个楼盘广告文案所标榜的“诗意地栖居”中,也不是滞留于文人或伪文人笔下的感慨唏嘘里,在一个被唐诗宋词浸染了五千年的国度里,诗意也许无声流淌在每个人的血脉中,在青春激昂的当头,在花前月下的关口,在春霞秋露的更迭中,在晨钟暮鼓的变幻里,在某一个突如其来的时刻,诗意迸发,将我们单调的生活给轻轻救赎。

红袖添的什么乱(中)

红袖拜读了我的博客,又目睹了我的玉照,有了我的QQ,又有了我的MSN,试问天底下有哪个怀春少女能够抵御如此诱惑呢。我知道,现在我需要做的,就是静静等着红袖放马过来勾引我。我告诫自己:兄弟,要稳住,人家一勾你就扑上去的话,未免太过掉价,书上不是说了吗,勾引和被勾引的过程最是有趣,你要好好享受这个过程啊。

于是,我好整以暇,摆出一副三贞九烈的样子,等着红袖伸出她的魔爪。

可是怎么回事?我等啊等啊,等到花儿都谢了,韭菜就割了两茬,红袖看上去比我更像渔夫,偶尔网上搭上两句话,也没有任何突兀和可疑之处。我仔细推敲她的每一句话,正读,藏头,回文,比喻,字谜,通感,没有什么端倪可寻,没有任何马脚可捉。这小妮子搞什么鬼呢,我暗暗焦急。我好想直接跟她说,你要勾引我就快来勾引吧,就别装模作样了,你把人家等得好难受。可是我又害羞又自重身份,这样的话打死也说不出。

在我的心急如焚和怒其不争的心理变幻中,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想想这些日子来,这世界不知有多少男女网友勾搭成奸,又不知有多少勾搭成奸的男女网友反目成仇,而我和红袖,却还在相识的原点踯躅不前。真是爱悠悠,恨悠悠,万事开头难,此事古难全啊。

终于有一天,老天收到了我每日每夜诚心祈祷的冲击波信号,红袖终于低下了她高贵的害羞的头颅。那天她买了一台新电脑,又买了一副耳麦和一个摄像头,她解释称“便于和远在吉林的父母聊天”。我立即奉上溜须之辞:哎呀,你好孝顺好孝顺哦。心里却兀自冷笑不止,想起一个朋友曾经跟我交过底,摄像头乃泡妞必备设备,这种人性和伎俩岂能掩我耳目。而且环顾天下,除了我之外,又有谁当得起那个价值足足80元人民币的摄像头呢。

用上新机器的红袖格外兴奋,叫嚷着要找我试摄像头。我对摄像头这东西感情复杂:一方面我极度不能接受自己出现在别人的电脑上,因为我一向忌讳用我的花容月貌来吓人;另一方面我非常乐于看到别人出现在我的电脑上,这种感觉我想璩美凤小姐大概能够感同身受,即便她此前再热爱毛片,可一旦当她本人成为不经意成为毛片的主角时,心里一定不是个滋味。鉴于上述感情,我欣然在红袖的视频邀请中点击接受。此时,本该出现在我电脑上的,应该是一个羞怯或假装羞怯的少女的绯红的脸颊,可是显示器被我拂拭了一遍又一遍,已经干净得映照出了我激动痉挛脸上每一个毛孔渗出的汗水——但除了我的水之外,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

原来,红袖尽管博闻强记,但在如何把电脑和摄像头连在一块儿这个新课题面前,却露出了女孩无能的一面。这个时候,正是工科出身的我以漫不经心的洒脱劲出马的时候,但我自己连灯泡都不太会换,加上又患有摄像头恐惧症,比红袖还要绝望。任我猴急万分,却是束手无策。

所幸,红袖超越249的智商及时发挥了作用,才过了8个多小时,我的电脑上终于“哗”的一声出现了……一条圆柱形物体。我端详良久,终于辨认出是一条膀子。我说没对啊,我听说人家视频的第一阶段是审查脸蛋,第二阶段才是品鉴脸蛋之外的其它部位,你怎么这么具有突破性啊。那头的红袖没有说话,估计是在继续捣鼓她的摄像头。我再度深情凝视那条膀子,终于得出结论,原来是一条穿着毛衣的膀子。

说真的,那摄像头不愧是价值80元的高科技产品,将红袖那条膀子拍得纤毫毕现,形态丰润,色泽饱和,那件白毛衣一看便知是全猪毛的高档货。这不由让我很感慨,我很知趣地把我的感慨转化为马屁发送到千里之外的深圳。

晕,红袖终于说话了,这是黄毛衣。

啊,我愈发感慨,网络真是神奇啊,愣是把黄的漂成了白的,其漂白功能简直胜过了SK-Ⅱ。要说我这个人啊,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过于博学多才,所以感慨特别的的多,以这次为例,我除了通晓化妆品外,还通晓古典文化,所以继续感慨:白衣女子和黄衣女子向来是中国男人的传统意淫对象,前者如小龙女,后者如王语嫣——她们二者的共同特点是都是由刘亦菲出演的,这让我愈发对红袖充满了幻想和期待。

我说,毛衣真漂亮,好了,别磨蹭了,该看脸了。

红袖说,混蛋,我只让你试一试摄像头,谁让你看脸了。说完“哔”的一声,那条似黄似白的膀子从我的电脑上消失了。

以上就是我和红袖最亲密的一次接触。我的总结陈词是:尽管她叫红袖,但在我的回忆定格里,她的袖子一点也不红。有时我想,这真是一个绝佳小说的素材啊,标题我都想好了,就叫“貌似白袖的黄袖的红袖”。

后记:头昏脑胀中,写篇博客调剂一下,除了袖子是真的外,其它完全胡说八道。各位在好心留言的时候,就不要发出“这就是男人”之类的感慨了。

其实这两篇基本上文不对题,题目似乎更应该叫做“看我是如何在红袖那里无功而返的”。为了扣题,我将在最后一篇中对红袖这个人进行大起底、大揭密、大剖析、大鸣大放、大而无当,敬请关注,尤请未婚男士关注。

我的鲁迅

我的朋友韦尔蒂尼曾经许诺,我结婚的时候送我一套《鲁迅全集》。我心花怒放,当即投桃报李地表示,他结婚时我送他一套《金庸小说集》。我计算得很清楚,《鲁迅全集》大概只有正版的,而金庸的小说却是满大街的盗版,我的投资风险显然低很多。

我们相互许诺、山盟海誓的时候,都还在读大学。那个时候,虽然不再年少,但是仍旧轻狂,对未来充满想象。那个时候,煌煌二十多本的《鲁迅全集》对我来说是一件可望不可求的奢侈品。我潇洒地想,工作以后,区区一套书价值几何,还不是顺手牵羊——我的意思是,等于顺手牵羊。如今,我已工作多年,《鲁迅全集》对我来说却成了一件连望也望不到的奢侈品,因为老板在核定我薪水的时候只体恤到我要养家糊口,却没有考虑到我要买《鲁迅全集》。为了早日坐拥鲁迅,我做出了生命中最大胆的赌博:提前结婚。2004年的正月初五,我和老婆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在江苏老家举行了一场来宾足足数十人的盛大婚宴。韦尔蒂尼来了,脚步轻盈,因为他空着肚子,后来他又走了,步履蹒跚,因为他满腹酒肉,而承诺中的《鲁迅全集》,依然躺在书店的某个角落,冷冷睥睨着这人世间的浮华和谎言。看着他空空如也的双手,我悲愤交加,想到快乐的单身岁月就此告结,不由仰天长啸。

后来韦尔蒂尼结婚的时候,我连盗版的《金庸小说集》也没给他。我以此举作为对他的恶毒报复,同时从侧面打击了我国猖獗的盗版行业。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之所以对《鲁迅全集》那么饥渴,是因为鲁迅是我的一个情结。如果你有过初恋,那么想必你会理解情结是个什么东西;如果你虽然有过初恋但连初恋情人的小手都没摸到,那么想必你能理解我因得不到《鲁迅全集》而滋生的无限怅惘之情;如果你虽然有过初恋而且摸了初恋情人的小手但最大的好处却给你的继任者掠去,想必你能理解我对食言而肥的韦尔蒂尼的绝望和痛恨。不过这也是后话,也暂且不提。

情结是什么意思,我是这样理解的,每一个读过两天书的人,大概都有过精神上认同、追随和传承的对象,每一个喜欢写字的人,大概都有过文字上热爱、迷恋和模仿的对象。对我来说,这两个影响我的人是二位一体的,就是鲁迅。

对鲁迅的热爱,不是没有原因的。读书的时候,我跟现在一样,是个好孩子,老师说鲁迅是伟大的这个家那个家,“家”的数量几乎和毛主席一样多。在那个时候,老师的话不但是真理,而且是天理,于是鲁迅成了我年幼懵懂、缺失偶像的心中最了不起的作家。可惜,在小学语文课本中,无论是选自《滕野先生》的《在仙台》,还是选自《故乡》的《润土》,以及那个鲁迅先生踢鬼的故事,都没有激起我对他的真切好感,原因正如后来的李敖说的那样,鲁迅的文字并不好,疙疙瘩瘩,佶屈聱牙。对一个作文还没写顺的小学生来说,鲁迅实在过于晦涩了。

李敖的话当然有失偏颇,鲁迅时期白话文运动刚刚展开,所有人的文字在现在看来都不通畅——不过与其他很多人相比,鲁迅属于最不通畅的之一,许多欧化的句式至今受到诟病,譬如说金庸,就以中国传统文法的传承者自居,宣称“我这个白话文的惟一的标准就是不要欧化,用中国的文法,用中国的传统文字来写,我是绝对避免欧化在小说中出现的”。金庸的文字介乎文白之间,优雅丰瞻,富有节奏感和音乐感,大概没有几个人不喜欢,但再喜欢金庸,却也不能抹煞当年白话文蓬勃开展初期,鲁迅们面对中文句式的贫乏困境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尝试。

尽管鲁迅的白话文与现在通行的审美标准有点差异,但我还是喜欢。我的喜欢不是源自小学语文课本,而是从一本书开始的。刚才说了,在小学语文老师的教导下,我很早以前就开始景仰鲁迅,但我们小时候谁不曾景仰过很多人呢,这些景仰多数都没有转化为热爱,有的景仰甚至无疾而终。本来,鲁迅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估计也是每况愈下,顶多是一个服务于政治的坐标,一个疏离于文化的符号。幸好,一本不起眼的书改变了一切。

这本书就是《故事新编》。

那个时候,在我么那个穷乡僻壤,哪里有什么读书的环境,除了课本外,连书都很少看到。可不知怎么回事,我手头上突然有了一本鲁迅的《故事新编》——估计哪个不幸的家庭就此遗失了一本《故事新编》——那是一本白色封皮的书,不厚,上面印着“故事新编”四个字,还有一个手写体的作者签名,很久以后,我才无意辨认出那是“鲁迅”两个字。

《故事新编》在现在看来,也是极为有趣的一本书。如果你喜欢周星驰式的无厘头,或者《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式的恶搞,我敢打赌你一定不会不喜欢。那时我读小学三年级左右,当初没有各种补习班,功课也不多,没到思春的年龄,又没什么可消遣的,于是把这本有趣的书翻来覆去地看。记不清是王小波还是古龙或者其他什么人说过,如果全世界只有一头母猪整天和你在一块儿,你也会爱上它的。阿弥陀佛,陪着我的不是母猪,而是那么有趣的一个鲁迅,叫我怎能不顺理成章地爱上他呢。

如今想来,如果我最先看到的不是《故事新编》,而是《野草》,或者《热风》,或者竟是《中国小说史略》,我一定不会热爱鲁迅。阅读,和其它所有活动一样,合适的启蒙很重要。尽管《故事新编》有点微言大义的意味,但却成了我进阶的扶手,我很满意自己有这份好运气。

后来,对鲁迅进一步的了解和热爱,归功于我的朋友韦尔蒂尼,他的几本鲁迅杂文集被我不由分说地夺回家,我对鲁迅其人、其文、其事、其精神、其世界的基本认识是在那个时候真正建立起来的。这事以前说过,就不再赘言了。从过去到现在,我读过很多人,但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鲁迅。尽管从文风上我后来摆脱了对他的简单临摹,也在文人学者没有断过的反思思潮中不断挣脱原有的桎梏,但在我并不宽阔的精神小屋中,鲁迅是屹立不倒的支柱之一。

拉杂写下这些,是因为昨天是鲁迅逝世70周年纪念日。从前提前鲁迅,后面总要加上先生二字,现在再这样矫情,似乎引人发笑。但这是真的,先生之光,驱我黑暗,先生之忱,苏我灵魂,先生之文,耀我心程。我永远感激鲁迅先生。

伯仁的故事及其它乱七八糟

汉语成语浩如烟海,其中很多与历史人物有点七拐八弯的关系。一个中国人,如果能给汉语留下一个成语,如与时俱进、八荣八耻、三毛抄四什么的,已经堪称一代人杰,如果竟能留下两个成语,那简直是第二代的人杰。

伯仁正是这样一个二代人杰。

伯仁不是人的名字,而是他的字,此人大名周顗,晋朝人,大概是个部级干部的样子。一个人当到部长这样的要职,不说依红偎翠,坑蒙拐骗,起码谀词如潮、马屁滚滚是挡不住的,很多人把他比作同代一个品行高洁的人物。伯仁对此却嗤之以鼻,说那个人怎能与我相提并论,他那萤虫之火哪能争我这皓月之光。当然,古代的人、尤其是古代的干部总是有着很好的文采,伯仁的原话不会像我这么简朴,他说的是“何乃刻画无盐,唐突西施也”,你们这群王八蛋把丑的抬得太高,把美的贬得太低了。这就是成语“唐突西施”的来历。这个成语尽管望文即可生义,但还是比较生僻,我们现在一般与时俱进为“唐突夜鱼”。

但很可惜,这位男中西施,却没有过到退休后与心上人泛舟五湖的逍遥日子,后来直接被一个叛将给宰了。当时,本来只需丞相王导的一句话即可免此死劫的,但王导不知道是不是患上了咽炎,很优雅地缄默了一回。事后王导才知道,原来伯仁早前曾经没有声张地救过他一命。可惜,此时他的救命恩人的身首不在一起已有很久了。王导大哭,十分悔恨地说:“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这就是“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这个加长版成语的来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个道理:第一,不要动辄把自己比作西施或别的什么美女,红颜通常都很薄命;第二,没事不要随便救别人的命,如果不幸救了,别不好意思,一定要让对方深刻铭记。

今天之所以想起上面这个加长版成语,是近日的一些小小曲折。为郑重起见,现在插入本人内心独白:随着年岁渐长,我独家研发的“三气神功”日益炉火纯青,所谓“三气”,即意气、负气、孩子气。当我发动神功的时候,产生的磁场铺天盖地,恐怕经常伤及无辜。我要说的是,我即使再不喜欢一个人,但如果这个人是个好人,我也不希望因为我的“三气神功”而改变了其运动轨迹。我不喜欢谁因为我产生哪怕一点点的不开心,如果已经不开心了,请务必快点开心起来。

今天我的博客上发生了一起灵异事件,某个神秘的朋友把我狠狠损了一通。第一时间知会我的朋友劝慰了我几句,并提出了善良的建议。后来陆续又有一些朋友送来了问候——如果这些朋友能同时送来人民币就更好了。似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我一定会大动肝火,恼羞成怒,就此掀起一场腥风血雨。对此我以最严肃的态度袒露几句心里话:首先,这些留言几乎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心理反应,除了有点惊诧,有点想笑外;其次,不管这位神秘人士是谁,我都不会做出任何所谓的反击,不是我强压心头怒火,确实是因为没感觉;第三,如果还是有人认为我是故作姿态,我还有另一个备选的理由,最近忙得不行,没这份闲情啊。

几个月前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当时我很是气愤了一回。后来我想,人在江湖漂,难免挨飞刀,何况像我这样拉风和喜欢装B的呢。很快我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毕竟,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过客。这世界上那么多人,各有各喜好,有喜欢你的就有讨厌你的,有夸你的就有骂你的,只要不是你在乎的人,没必要去吹鼻子瞪眼睛。又有人说了,你就装吧,说得那么高调,怎么上篇博文还要咬牙切齿地旧事重弹呢!对此我的解释是:其实我不是说那个人,而是说一个朋友。过去的事、过去的人对我只是一个符号,我介意的是引为知交的朋友对这个符号的态度。这就好比当我们提起“萨拉热窝刺杀事件”的时候,要说的其实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要说一战,就得从那个刺杀事件说起。所以关于上一篇博文,说的不是旧事,不说故人,而是当下,是朋友。可惜,很多人都看不出——当然我自己也难辞其咎。我表个态,以后不管谁再以这种方式损我骂我,我一律无条件投降。

顺便说一句,总是有人很狭隘地理解朋友这个词,我只能套用影视剧经常使用的一句台词:别那么庸俗,好不好。

此外,对刚才提到的那位神秘朋友,我只有一个不满:给我留言可以,还可以多留点,要知道我可是追求留言数量的虚荣的男人啊。不过,你给我博客上的朋友留言时,就不要胡乱指责他们了。我觉得这些朋友中的很多都蛮有品位的,不会因为不幸给我留过言都堕落为没品的人。

这几个月来,挺忙的。有人认为是刚刚弄瓦的缘故,其实还真不是,就是工作琐事缠身。博客好久没有认真更新了,现在写出来的,实在不成体统。不过也没什么,我正在进行的,是如今最时髦的口语化写作。据我考证,口语写作是身体写作之后的又一尖端风潮。

作为一个虽然写得不好、但热爱写字、希冀有所进步的人来说,博客寄托着情怀、个性和追求。虽然我的博客中没有一篇是真正严肃且用心的文字,但我始终保留着属于自己的小小计划,等忙过了2006年,要进行一次严肃的创作。创作这个词原本很神圣,但神圣在今天已经成为一种可笑,我所谓的创作则介于神圣和可笑之间。我的计划是两部小说:一部是早在去年就完成构思的《许仙的青春》,讲的是青春、成长、欲望和改变;另一部取材身边的一个故事,大概走的是心理悬疑的路子,蛮有趣的。

我知道,当余华的《兄弟》恶评如潮,苏童的《碧奴》折戟沉沙时,中国文坛都在看我的了。承载着中国小说的梦想,肩负着拯救文坛的重担,横亘在我眼前的只有一条延向远方的不见尽头的路,而我,也不允许自己退却。

完毕,可以吐了。呵呵。

午后无题

写博以来,我的MSN和QQ就像解放初期的中国,人丁一路看涨。从前,我可以假扮纯情地说,我的QQ和MSN上都是认识的人,我没有网友;现在,因为网络无孔不入的强悍力量,所有的新交旧识都嬗变为网友,其中最熟的一个,是我老婆。

网友这个词,有点暧昧。暧昧是我喜欢的调调,但网友不是我喜欢的称谓,因为它已经异化为一种叵测居心和别有用心,所以我要精确地把我所谓的网友细化为博友——因博客结识的朋友。人在网上混,难免经常有人加我,只要是通过博客这个媒介,我一般来者不拒。结识以后,却也没什么话说,事实上我和这些朋友中的绝大多数只聊过一次或者连一次都没有聊过。

在这些朋友里面,有一个只聊过一两次的朋友很特别,尽管他从来没有给我留过言,却表示要在 QQ上帮我建一个所谓的“粉丝群”。我吃惊得下巴都快掉了,连忙说我很害羞,玩不了这些。这位朋友却很执着,毅然把群建了起来。于是,煌煌QQ上横空出世了一个只有两个人的群,打破了QQ群的又一人数底限。

我MSN上还有一个神秘人士。她看过了我所有的博文,却始终不肯透露自己是谁,因此我怀疑她是国安局的或者是中南海女保镖。我在和她对话时总是有心理障碍,电脑左边放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作为言辞守则,右边搁一本《江泽民文选》,作为护身符和照妖镜。这个朋友尽管比顶级明星和深刹老尼还要神秘,但看起来似乎没有加害于我的企图,尽管我们只聊过三四次,却对我的博客提出了若干真知灼见,譬如说写得太好什么的,有时看到我的文字露出了一丝不快,怕我会自杀,又给予了非专业的心理辅导,譬如说昨天。

前天下午,我更新了一篇博客。昨天下午,神秘朋友看到后,心砰地一下碎了,赶紧收拾了一下心情,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地来开解我。我知道,她是怕我万一自杀了,会有很多女同胞追随而去,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说真的,我很体谅她的良苦用心,不过却在内心深处嘲笑她对男人的无知,要知道,男人一旦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不再将自杀列入人生规划了。

我猜,她理解我上篇博文之所以略显悱恻,是因为网络上的人事纷争。她对我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所以作出这个判断并不突兀。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有了网络以来,除了不再到邮局寄信、花费了较多的时间来写博以及上次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攻讦之外,网络,并没有太多介入我的生活。作为一个不爱网聊、不玩网游、不从事网络购物的乏味的人,网络对我的作用从大到小分别是,查资料,看新闻,写博客和收发邮件。

既然本来说的是另外的事,为什么不少人,包括这位神秘朋友,会误认我是有感网事而发呢?我想可能是其中包括了我个人的一点点喟叹。这么久以来,有一件事一直是横亘在我心头的一根刺。有一个人,因为当时一个朋友的博客,看到了我的博客。起初相安无事,后来在他本人的博客上开始说我,涉及到的词汇包括装B、找抽、不举、伟哥、弄死、引诱良家妇女,等等,以及与这些词汇一以贯之的腔调和一脉相承的词句。当时的我,气愤异常。

我是这样想的,如果你把上述词句和博文界定为玩笑或误会,那么这篇文字请不要再看下去了。如果你把上述词句和博文界定为犀利和幽默,那么这篇文字也请不要再看下去了。

我也活了快三十年了,不是没有被人攻击和谩骂过。我的气愤主要来自两点:一,你我素不相识,何必动干戈;二,看不顺眼也可以,嘲弄、揶揄、挖苦都可以敷衍成有趣的文字,何苦那么恶毒呢。

这事过去几个月了,此番旧事重提,难免又有朋友明里暗里埋怨我罗唆、不厚道、不宽容、斤斤计较什么的。我是这样想的,中国人不忘被日本鬼子侵略过的血泪史,是不是也不可以呢。当然,这样的类比很有点无限上纲上线的意思,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感觉是可以类比的。

骂也就骂了,反正只是个不相识的人,尽管我非常厌恶他,但他留给我的刺激毕竟只是短暂的。让我最难过的是,有些曾经引为知交的朋友所表现出的博大胸怀。当装B、找抽、不举、伟哥、弄死等词汇一一展现的时候,却得到了自以为知心朋友“犀利”、“有趣”、“幽默”的评价,一场谩骂成了误会,一次攻击成了过节,我以为的原则问题成了分寸问题。

我倍感寒心。

另一种滑稽的情形是,但当时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总是被不知情的人士附会成争风吃醋。当我无奈灰心的时候,又被想当然地理解成别的。总之好像都与感情有关。我承认是与感情有关,起码在我来说,颇感受伤。

尽管我上篇博文说的不是这件事,但多少有这件事的影子。如今眼看已经卖命地忙起来了,以后博客更新频次将再度下坠,赶在这个午后,匆匆忙忙写几句,予以说明。

最后说点别的。偶尔会有人说我的博客“犀利”,其实我并不同意这个说法。在“江湖夜雨十年灯”这个博客中,我一点都不犀利,相反,在这里我总是努力地加以克制,基本走的是“温柔敦厚”的路子。中国人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无论喜悲都不能放任感情,这点是我写博的准则之一。举例来说,做到犀利有两个简单的技巧,从文字上说多用短句,从内容上少讲废话。而在这个博客中,我总是写较长的句子,讲了无数不着边际的废话,一点都不犀利。

悖论

稍微接受过逻辑训练的人大概没有不对悖论感兴趣的。我曾经迷恋悖论以致差点神经错乱。有一个有名的悖论是:“无所不能的上帝能不能创造出一块他自己举不动的石头?”上帝他老人家尽管法力无边,但对这个问题,恐怕也要像我一样神经错乱。尽管他是天上地下最仁慈的生物(上帝当然不是人物,似乎也不是动物,故称生物较为妥当),但恐怕也要找个无人的所在,把提出这个问题的人给偷偷掐死,不然实在无法给他的芸芸信徒一个交代。

类似的悖论还有很多。大约在八十年前,新月社诸君子,包括胡适、陈源、徐志摩、梁实秋等,提出了一个宣言,其中说:“我们都保持‘容忍’的态度。”这本是谦谦君子中庸平和的处世之道,蛮动听,但紧接着的一句话就煞风景了:“……除了‘不容忍’的态度是我们所不能容忍以外。”两句话连在一块儿表达的意思是,我们当然是君子,但是对付那些不够君子的行为,我们也不是吃素的——由此可见这个世界上真正只吃素、不食荤的人其实并不很多。

说起容忍,或者说宽容,总是让我郁闷,因为在某几个人的心中,我就是再生周瑜,《三国演义》中那个被歪曲的周瑜。当然,就是那个变形周瑜也强胜于我,他有地位、有权势、有智谋,而且有个绝色的老婆,和他的老板还是哥们儿加连襟,不管软硬条件,他都是我不能比拟的。不过我也不会妄自菲薄,想来周瑜不会有我的傲人体重,再想来我的三围中的任何一围都会让他嫉妒得死而复生。之所以说我被周瑜的灵魂附体,只是因为我们的器量都那么精致。

器量,本来指的是人的胸围或者肺活量什么的,但在无良文人的笔下,器量被异化成了人品。如果你读过足够多的小说,你就会发现,器量不宽的人几乎没有一个好东西—— 善于吃醋的可爱女孩除外——不是害得主角家破人亡,就是致使主角含冤负屈。如果说性格即命运,那么器量则更可怕,因为器量即人品。

如果上说成立的话,我要奋力抗辩说,我的器量并非那么清澈见底,一览无遗。

之所以说起这些,是因为最近我隐约听到一种说法,我是一个敏感、脆弱、神经质的人,别人的一点点臧否都会让我思前想后,坐立不安。对这种论断,我部分承认,我自己也多次坦承,在我接触过的人当中,我属于极为敏感的那种,生性狐疑,爱胡思乱想,别人不经意的一个眼神、一声叹息也会让我揣摩良久。在我张飞一样的相貌身躯中,不说驿动着一颗林黛玉的心,起码也是黛玉她妈的心。

不过,在我的朋友圈中,如果谁说对我说话需要把握分寸、拿捏尺度、以防伤害我那颗脆弱的心,我想我的朋友一定会同时露出目瞪口呆的表情。作为朋友圈中的焦点话题人物之一,损人是我的特长,被人损是我的乐趣。只要不是恶意的攻讦,我是很有股没脸没皮的劲头的。

我想我受到诟病的胸襟和器量,大都体现在我对人的求全责备上。苛以待人,不是有雅量的行为,我从来不讳言自己的毛病。只不过,很多人未必知道,这世界值得我苛刻对待的,每每让我求全责备的,又能有几个人呢?

从前,曾经有一个人指责我待人接物有两套标准,对有些人宽容,对另外一些人则蛮横不讲情理。我深知这不是一个成熟理智的成年人应有的持身之道,不过基因、环境、教育和气质的交错作用,已经让我的性格基本定型,想再扭转并不容易。这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神共愤的丑陋之举,我却顶多付诸一声叹息,而另外一些本该付诸一笑甚至连一笑都属多余的人事,我却过不去自己这一关。

在我有限的二十多年的生命经历中,我没有经历过多少坎坷和风雨,但平凡如水的日子里,也在别人、自己或虚构人物的身上看到过纯真背后的不可告人、简单隐藏的诸多秘密以及信誓旦旦的谎言、不假思索的任性和不由分说的背弃。我们总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欣赏永恒,却在自己的内心收获悲伤。偶尔会想,这世界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当你想证明点什么,却总是发现原来是一个解不开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