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人间见白头
读初三的时候,有次语文考试的作文题是“故乡的桥”。我生拼硬凑了800多个字后,本拟大功告成,亲个嘴儿,但作为一个不完美的完美主义者,我对自己的要求一贯严格,写作文一定要把作文写得最丰满为止。于是想起作文写作大法中曾经说过,老师判作文的时候主要看开头和结尾,开头要开个凤头,收尾要收个豹尾——结尾一定要深化主题,深化主题的常用方法有由此及彼法、捅破主题法、无限拔高法等,此外还有一种难度较高的引经据典法,还有一种难度最高的叫做不知所云法。书上说得清楚,不知所云法难度系数极高,用得好是寓意无限,用得不好就是莫名其妙,强烈建议慎用,我自然不敢去触及这个雷区,退而求其次,搜肠刮肚之下,终于想出了一个引经据典法的绝妙结尾,内容大概如下:“直到现在,我还是难以忘怀故乡的桥。正如《再别康桥》所说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考完那场试,我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沉浸在无边的得意和喜悦中。能捣鼓出这样的结尾,真是天纵奇才啊,放眼全班,舍我其谁啊。徐志摩如果看到我的作文,恐怕也要深深折服,觉得他的诗简直是为了配合我的作文而提前预备的,这种情形好有一比,杨丽萍如果给人伴舞,跳得再好,也就是一个伴舞的,不会吸引太多人的注意——除非她不穿衣服裸跳。
之所以说起这段多年前的事情,是想通过形象的案例说明《再别康桥》一诗的风行程度,连我这个一点都不喜欢新诗的人,居然在初中就能背诵这首诗……的首尾两段,不容易啊。而且特别要指出的是,这首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这是一个值得中国诗界和文学界永远铭记并隆重纪念的日子——因为整整49年后,我妈妈在江苏省海安县人民医院剖腹生下了我,话说那天下午5点过,医院外飘着毛毛细雨,一个孕妇躺在手术台上……
得意的情绪伴随了我很久,直到有一天我终于郁闷地知道,徐志摩再别的康桥原来不是我想象中的一座桥的名字,而是举世闻名的剑桥大学。我自作聪明地摆了一个大乌龙。通过我的这件糗事,也说明了徐志摩尽管是一个很有名的人,但还是很多人对他一知半解。他和陆小曼的爱情被好事者纳入所谓的十大经典爱情,老实说,实在不够格,但是他们的故事相当具有典型性,印证了很多爱情的发展轨迹,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值得臧否一番的。
徐志摩不长的一生经历了三个女人——因为当时没有网络,也不时髦一夜情,相信他也没有召过妓,所以这个数字应该是可靠的——分别是张幼仪、林徽因和陆小曼。其实三个女人只是个笼统的说法,其中林徽因他没有得手,得手的是他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我读的大学的第一教学楼是梁思成设计的,对他有点乡土情谊,所以并不同情徐志摩。三个女人中,张幼仪是徐志摩的元配老婆,后来徐志摩为了林徽因和她离了婚,再后来没有因为得到林徽因,他又转而追求有夫之妇陆小曼,先同了居,后结了婚。以上就是徐志摩情史的浓缩精华本。
如果徐志摩是个普通人,他的行径是相当令人不齿的,对结发妻子冷漠无情,为了情人抛弃老婆儿子,勾搭朋友的老婆,做了不少不地道的事情。不过徐志摩是才子,做才子的好处是,无论作风问题有多严重,男女问题有多混乱,都不称之为问题——岂止不称之为问题,简直让人顶礼膜拜。才子的不实际叫做浪漫,才子的不检点叫做风流,才子的不地道叫做浪漫,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所以我一直要求老婆承认我是才子,可她打死也不愿承认——前几年的一部《人间四月天》的电视剧,就让徐志摩作为爱神的代言人出现在观众面前,骗了不少少女纯情的泪水,连很有品位的黄舒骏在他最好的歌曲《改变1995》中,也感叹地说“铁达尼骗了全世界的眼泪,还好我们有自己的人间四月天”,将徐志摩和杰克相提并论,事实上他们确有可比之处,杰克死在海里,像徐志摩所喜欢的雪莱,徐志摩死在空中,像……暂时没想出来像谁。
徐志摩说过一句有名的话:“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明眼人一看便知此话实在不够老实,他先追林徽因,后追陆小曼,两个人能合称为“唯一”?不过也不能抓住这句话来指责徐志摩,真爱过的人都知道,在爱的时候,都觉得对方是唯一。到下一次爱的时候,又觉得找到了另一个唯一。这不是真话,也绝对不是假话。最后,他得到了陆小曼,如他所言,这是他的幸还是他的命?我相信他起初觉得是幸,后来觉得是命。这就是爱情,这就是生活。
徐志摩和陆小曼在一起,是经历了重重阻力和压力的,纲常、伦理、宗法、亲朋,没一个站在他们这边,老爸和他脱离了父子关系,老师梁启超在他们的婚礼上狠狠地把两个人训斥了一番:“你们都是离过婚,重又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你看,“重新做人”四个字就出自这里,后来被中国监狱窃用了,中国的犯人基本享受到了徐志摩的待遇。结婚结得这样灰头灰脸,徐志摩也算是开天辟地,永载史册。但是狼狈是狼狈点,估计他心中还是甜蜜的,不是每个人都有运气和真正所爱的人结婚的,何况诗人那么敏感,内心甜蜜更甚常人。
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打住,那是童话。如果徐志摩在婚后马上罹难,那这段爱情在后人看来绝对凄美,值得传颂……打住,那是戏说。现实总是不如想象中那么有趣,才子佳人的也一样。尽管徐志摩声称有着“不顾一切,带有激烈的燃烧性”且“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宇宙都烧成赤地”的热情,尽管他们是那么不容易地才走到了一起,但婚姻和恋爱基本上是两个概念,一世和一时基本上是两个概念,爱情和激情基本上是两个概念。更糟糕的是,陆小曼本就是个交际花,生活奢侈,花费无度,甚至吸食鸦片。这倒罢了,偏生她还格外温柔体贴,知道老公怕冷,帮他戴了一顶绿色的帽子——光论这点,这段爱情就不值得大书特书。徐志摩虽同时在两个大学做高级打工仔,另外还写诗出书猛挣外块,但收入仍然满足不了老婆的需求。就这样,两个人经常为经济问题、作风问题闹得很不开心。为了生计四处奔波的人是写不了诗的,徐志摩此后基本无佳作问世,他的粉丝理所当然地就把这笔账算到了陆小曼的头上。可我在想,他们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外人瞎操什么心。一位经常被鲁迅骂的女作家凌叔华替陆小曼说了句公道话:“她有的错处,是一般青年好常犯的,但是大家对她,多不原谅。”
陆小曼为人所诟病,反映了中国人的一种思维。男人干得好,是他本事,没女人什么事,男人干得不好,那一定是女人坏的事,红颜祸水嘛。“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姬亡殷,西施亡吴,杨贵妃乱唐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性是决不会有这么大的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有男的负。但向来男性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引号中的话是鲁迅说的,代表了先进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情观,这也是三个代表。
当然,徐志摩的死,陆小曼确实难辞其咎。徐志摩是在和陆小曼大吵一架后,彻底绝望后悄然离家,乘坐飞机失事而亡的。据说他手脚烧成焦炭,死状极惨。冰心感慨地说:“志摩是蝴蝶,而不是蜜蜂,女人好处就得不着,女人的坏处就使他牺牲了。”——这就给他定了性,他虽然不像蜜蜂那样喜欢采花,但说到底还是个花蝴蝶。郁达夫为徐志摩写的挽联是“两卷新诗,廿年旧友,相逢同是天涯,只为佳人难再得;一声河满,几点齐烟,化鹤重归华表,应愁高处不胜寒。”
徐志摩说过:“我这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的线索。”意思是说,他做过的这些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大多跟感情有关。这话很对我的胃口,我做事也多受感情支配,理性的成分不多。当然这是题外话。
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爱情虽然称不上经典,但实在典型。开始的时候,爱得很深也很真,徐志摩这样的才子说过很多有杀伤力的情话:“我只要你;有你我就忘却一切,我什么都不想要了,因为我什么都有了。与你在一起没有第三人时,我最乐。”“你知道我怎样的爱你,你的爱现在已是我的空气与饮食,到了一半天不可少的程度,因此我要知道在你的世界里我的爱占一个什么位置?”“我较深的思想一定得写成诗才能感动你,有时我想就只你一个人真的懂我的诗,爱我的诗,真的我有时恨不得拿自己血管里的血写一首诗给你,教你知道我爱你是怎样的深。”“我没有别的方法,我就有爱;没有别的天才,就有爱;没有别的能耐,只是爱;没有别的动力,只是爱。”……拳拳爱意,令人怎能抗拒。可是仅仅数年,一切恍如隔世。尘归了尘,土归了土。
多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