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新选择

我生在一个小山村,那里有我的父老乡亲,胡子里长满故事,憨笑中埋着乡音。在那遥远的小山村,除了有妈妈的吻甜蜜的吻,还有很多其它玩意儿,比方说在我们的方言里,把水瓶叫茶瓶,把喝水叫喝茶,明明是寡淡的白开水,我们却欺骗自己那是芳香浓郁的茶。又比方说,我们那儿管真皮运动鞋或仿皮运动鞋,不管什么牌子,不管10块钱一双还是1000块钱一双,统一叫做耐克鞋,不是我的父老乡亲虚荣,他们只是以为耐克鞋跟解放鞋一样,只是一种鞋的名称。我读大一的时候,带了几双这种鞋到学校,开口闭口说自己穿的是耐克鞋,让城里的同学侧目不已,他们始终不肯相信淳朴如斯的我在穿小鞋方面竟然如此阔绰。后来这个秘密被有心人识破了,我在知道真相后害臊得不行,再也不好意思管自己那几双破鞋叫耐克了,从此改叫阿迪——就像前不久看到的一句话说的那样,人这一辈子只做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欺是欺骗的欺。

在我那遥远的小山村,耐克区区一个品牌成为了整个运动鞋商品大类的代名词,说明了耐克有多厉害。可是还有比耐克更厉害的:席梦思明明只是一个美国床垫品牌,但成了床垫在中国的通用名称;楚留香明明只是一个小说人物,却成了少女杀手的代言人;天下有雪明明是一个小说的名字,却成了中老年妇女杀手的化身。多年前的一个广告也动用了这个策略,这个广告是“手机、传呼、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说真的,我印象里最好的广告词不是“送礼只送脑白金”,不是“金嗓子喉宝”,不是“羊羊羊”,不是“他好我也好”,甚至不是“Just do it”,不是“Impossible is nothing”,不是“敢为中国红”,而是这则商务通的广告。在人们普遍不知道掌上电脑PDA为何物的时候,这么一句居心叵测的广告语,让人们误以为所有的PDA都叫商务通。

行业发展初期的先入优势,往往可以造就传奇,耐克如此,席梦思如此,QQ也是如此。在即时通IM领域,QQ是国内最早的一批中的一个,同时是那一批中惟一活下来的一个,时至今日,QQ已成为网络聊天的主要工具,聊Q已经成为网络聊天的另一种说法,同时也是网上乱搞男女关系的另一种说法。当然,有些人是从来不用QQ的,或者用了也不好意思承认的,他们只用或者对外宣称只用MSN。另外还有一批人只用或宣称只用GTalk,他们通常是Google的粉丝。

可是无论MSN使用者自我感觉是白领也好,GTalk使用者自我感觉是IT人士也好,QQ使用者自我感觉是白痴也好,很难说他们有什么具体的差别,无非都是用来聊天、勾兑、传文件、胡扯淡的。我也看不出MSN上的人比QQ上的高到哪儿去,事实上他们基本是重叠的,只是有时在QQ上说,有时在MSN上说,这就好像两个人过夫妻生活,有的时候在床上过,有的时候在沙发上过,感觉果然大不相同,但仔细一琢磨,原来就是地点不同。

现在百度Hi问世了,当然从百度的角度出发,它有它的战略考虑,不过对喜欢在网上过夫妻生活的人来说,无非是多了一个新的地点可以选择。从人性热爱尝鲜的角度出发,很多人都会去试一试,然而终究还是要回归到床上的,因为大多数人的一生都是这样的,他们生在床上,死在床上,欲生欲死也在床上。其实我个人挺喜欢百度Hi,因为它界面非常清爽,我最大的审美倾向就是清爽——所以我不大喜欢QQ,尤其是花里胡哨的QQ空间——可是光我喜欢或不喜欢没有太大意义,这种事也得对方配合才行,可是现实往往很没劲,你喜欢的别人总是不喜欢,你不喜欢的别人却很喜欢,因为那么多人在QQ上扑腾,所以我觉得QQ还可以再做大哥很多年。


狗日的爱情之十:三毛与荷西

一生情痴恨几许

今天是三毛的生日。多少岁呢?65岁。事如芳草春长在,人似浮云影不留。有些人消失在我们长大变老的岁月里,只给俗世留下了魅惑的剪影和悠远的况味。三毛是他们中的一个。

三毛的冥寿让我想起了“狗日的爱情”中的最后一篇。“狗日的爱情”这个以扯淡为主题的系列是我从前在MSN空间写下的文字,有不少朋友表示喜欢这个系列,对此我感同身受,爱情就像猪肉,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但一天不吃又受不了,白居易同学在描写爱情的时候也曾经说过:“猪肉好,味道旧曾谙。红烧蹄膀红胜火,青椒肉丝绿如蓝。能不忆猪肉?”人人都以既向往又畏惧的心态对待爱情,所以我的这个“狗日的爱情”系列就像一盆肉菜,尽管色淡味寡,但终究是人人得而啖之的猪肉啊。

对这十道猪肉大餐,有些朋友唯独对最后一篇表示了不满,因为这篇说的是三毛。三毛,华语世界里最受喜爱的女作家之一,套用一句俗话,她一个人影响了一代人,整得跟雷锋似乎的。在我看来,华语文学圈要评选一个“四大天后”的话,应该是张爱玲、琼瑶、三毛和亦舒(最佳第五人士是安妮)。俗也好,雅也罢,这四个女人的影响力之大、受众面之广,绝对不作第五人之想。在“四大天后”里面,我个人最不喜欢的,正是三毛。我知道,说这话可能会招致极大的风险,众所周知,这世界有两样东西是万万动不得的:一、动什么,也别动感情;二、动什么,也别动别人的偶像。动了感情,意味着会吃很多很多的苦;动了别人的偶像,意味着会吃很多很多的口水——这世上,除了心爱的人的口水可以一吃外,其他人的口水谁愿意品尝呢。当然,三毛尽管贵为偶像,但与李宇春这样的偶像还是不同的,诋毁三毛比诋毁李宇春的风险低得多,三毛的粉丝经过岁月的洗礼,多数已经是很成熟的社会中坚,对我的信口雌黄,大多会报以宽容的一笑,这也是我敢于在这里信口雌黄的底气。

我不喜欢三毛的原因,是觉得她的文字流露着一股矫情。曾经多次跟朋友说过,中文作者里面,有三个绝对大腕是我不喜欢的,他们是钱钟书、余秋雨和三毛。不喜欢的原因都一样,其字里行间倾泻出的或踌躇满志、或得意洋洋、或矫揉造作的情绪让我不是那么痛快。我想我的感觉大概是一种固执的偏见,因为他们受到那么多人的酷爱。不过,阅读本来就是一种私人体验,所以我不准别人不喜欢我的不喜欢。

好事者把三毛和荷西的故事列为十大经典爱情的最后一位,当然少不得也来说说他们。这一段故事如此的耳熟能详,我就无须辗转复述了。在这段爱情中,真正的主角只有一个,她只能是三毛,大胡子荷西彷佛是为了成就三毛的极致浪漫情怀而出现的一个陪衬。我相信,即使没有荷西,也还有荷东,没有荷东,还有荷马,没有荷马,也还有个荷包蛋——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而已。

三毛,这个天生敏感、叛逆、执拗、不合群的女孩,这个5岁开始看红楼的女孩,内心的丰富和感伤绝对超出常人。据说她最终自杀的原因还是因为始终不能忘记荷西,但事实上,自杀是三毛习惯的方式。早在1964年,21岁的她就曾因为初恋失败而自杀过。后来,她数次谈婚论嫁,却始终在最后一刻逃跑;在选择荷西之前,她在台湾终于遇到了一个她愿意结婚的人,可惜那个男人却在婚前被死神夺去了生命。在这个时候,“苦恋她六年”的荷西才得以走入她的生命,两个人一起在撒哈拉度过了6年的光阴,三毛在这里走到了个人事业的巅峰。“等了三毛6年,爱恋了她12年”的荷西因潜水意外丧生后,三毛从撒哈拉回到台湾,又与王洛宾、贾平凹等传出过绯闻,可确定的是她曾只身跑到乌鲁木齐与王洛宾老人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1991年1月4日凌晨,三毛在一家总医院以丝袜自缢身亡,当年她四十八岁。

我想,三毛需要的,其实只是爱情,而不是荷西。

这世上有太多这样的人了,每一次爱情,都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唯一;兜兜转转之后,才发现只有爱情才是自己的唯一,也就是说,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唯一,其他的人有如千帆过尽,终究是过客。这样的人如果曾经是你的爱人,你会恨其一辈子;这样的人如果是文坛上的佳人,你会爱其一辈子。那么多人热爱三毛,只因他们都是三毛的读者,不是她的伴侣。

三毛之所以得到无数人的挚爱,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她和荷西把许多现代人敢想而不敢做或做不到的事——与最爱的人携手走天涯变为现实。可据说,真相并非如此纯美。十多年前,媒体爆出一组由旅行家、三毛生前朋友马中欣撰写的《三毛真相》,其中三毛被“还原”成一个怪僻、自恋、神经质、爱做白日做梦的女人,死缠赖追荷西,婚姻生活也很不幸福,她以死了两个丈夫、几次自杀不成、矫情的自恋作为炫耀的资本。总之,在马的笔下,三毛的生活绝非如她所说的“因为幸福满溢而怕得悲伤”。这组文章后来结集出版,差点被全球三毛迷的口水给淹死。没事动别人偶像,下场往往比较悲惨。

对三毛骂得最狠的是李敖。李敖写过一篇《“三毛式伪善”和“金庸式伪善”》,说三毛整天把自己兜在自己的框框里,“其中有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和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又说“如果三毛是个美人,也许她可以以不断的风浪韵事传世,因为这算是美人的特权,但三毛显然不是,所以,她的‘美丽的’爱情故事,是她真人不胜负荷的,她的荷西也不胜负荷,所以一命归西了事”。说“比起琼瑶来,三毛其实是琼瑶的一个变种。琼瑶的主题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三毛则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之外,又加上一大把黄沙”。说“你真的信三毛是基督徒吗?她在关庙下跪求签,这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她迷信星相命运之学,这又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李敖骂人的功夫天下第一,搜集资料的功夫天下第一,如果谁和他打笔战,不但要被骂得抬不起头,连你祖宗十八代召过一次妓的事都能被他翻出来,所以对李敖,三毛迷们只好装作没有看见。

我是这样想的,也许马中欣跋山涉水,追寻三毛曾经的足迹求证而来的基本是事实,也许三毛笔下的自己和真实的自己有很大的出入,也许李敖对三毛的指责完全在理,但是,你不能说三毛哪里不对。一方面,一个自恋、封闭、细腻、过于理想化的女人面对冷酷现实,很可能被逼回到自我的小世界中去,在内心编造神话,并有意无意地以神话代替真实的人生,以自欺欺人的方式自我娱乐和自我满足。有人说世界上有三个不同自己:真实的自己、自己心中的自己和别人眼中的自己。也许三毛所写的,只是自己中心的自己,或者是自己想成为的另外一个自己(其实很多人的博客都是这么干的)。对于地球上为数不多的一些敏感的天才,我们普通人应当允许他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做梦——只要不像顾城那样拿把斧头把自己的老婆给劈了。另一方面,三毛所写的文字,毕竟属于文学的范畴,文学和生活之间的差距,相信每个写过作文的人都能明白,三毛营造了一个自由自在、洒脱浪漫、疯狂痴迷的时空,感动了无数平凡尘世中的普通人,这,已经足够了。我虽然不喜欢三毛,但还是能搞懂,创作不等于生活,文学应该超越平凡无趣甚至粗鄙丑陋的世界,不然,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3月23日

大概由于性格的原因,我这人不太爱交朋友,甚至不大喜欢朋友很多的人,对开口“朋友”闭口“兄弟”的人更是隐隐排斥。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我认识的人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那我的朋友就像猩猩,数量要少很多很多,而我的好朋友,就如同不幸流落于动物园里的猩猩,数都数得过来——在这数都数得过来的动物园猩猩之中,大涂和小涂是其中的两个。

关于大涂和小涂,我一直想写写他们,之所以迟迟未动笔,主要原因是实在太熟了,基本上从有记忆以来我们就认识,然后一块儿读书、玩耍,每天都泡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比最长情的情侣还长情,比最忠贞的夫妻还忠贞,比最寂寞的烟花还寂寞,比最下流的流氓还下流。朋友之间当然是有感情的,但朋友太老太熟了,感情反而不易察觉,古龙老师常说的“情到深处情转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这也正是我一直不去用文字糟蹋他们的原因。

其实大涂、小涂和我,是完全不同的三个人。以相貌来说,我是第一;以智商来说,我排老大;以身材来说,我遥遥领先;以脾气来说,他们没有脾气。但就是这迥然不同的三个人,却结成了这一生最好的朋友。个中缘由也不复杂,我们从小住在一起,基本同岁,都是男孩,在我们小时候成长的那个环境,小孩子惟一的消遣,就是交同性朋友。现在想来,这个消遣多么的超前和时髦,就跟娱乐圈的某些明星和后来才出现的同志酒吧一样。

关于大涂和小涂的故事,留待以后细细说吧。其实更多的美好回忆,还是小时候,后来我们都长大了,有了很多的烦恼,很多的乐趣,很多的追求,很多的梦想。最大的烦恼是:如何找一个女朋友。最大的乐趣是:原来女朋友比好朋友好玩得多。最大的追求是:把女朋友演绎成老婆。最大的梦想是:让老婆生一个跟自己姓的孩子。在这方面,我再一次拔得头筹,尽管不是第一个找到女朋友的,但因为在结婚生子上的傲人天赋,让我率先迎来了自己的闺女吴又又小朋友,那是2006年8月3日的事,然后在次年5月18日,大涂经过辛勤耕耘,生出了儿子涂熹之小朋友,最后在昨天,2008年3月23日,小涂终于不负众望,产下8斤闺女一名,我很欣慰,恭喜恭喜!现在好了,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还有人替我们继续体验不完美的生活。

狗日的爱情之九:温莎公爵与辛普森

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这个世界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但归根到底是男人的。男人活在世上,通常只追求两个东西:一个是江山,即所谓的名、权、利;另一个是美人,美人又有两种含义,层次低的追逐的是美人的肉体,层次高的追逐的也是美人的肉体,不过在享用肉体的时候先贴上一张写着“爱情”两个字的标签。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江山和美人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追逐江山是为了追逐美人,换言之,男人是为了把美人弄到床上才去追求江山的,再换言之,睾丸激素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原动力。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江山和美人往往代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取向,而且其道德评价也因人而异。一个书生爱得死去活来,那叫爱情;一个君王爱得死去活来,那叫荒淫——殷纣王为了妲己而亡国,这代价够大了吧,可从古至今有谁为他们的爱情唱过颂歌;周幽王为了博褒姒倾城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这场中国历史上极至浪漫的一幕,从来只有挨骂的份。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对传说中那些风流多情的皇帝抱有普遍的好感,对那些励精图治的好皇帝反而有些看不顺眼。我喜欢所有将感情放在第一位的人。

先哲教导过我们,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方面中国人确实做得不赖,同样是为了女人而荒废江山,中国的君主被骂得狗血喷头,外国的君主则被推上神坛。我们还发明了一句充满诗意的句子来表达这种仰慕之情,这句话就是:不爱江山爱美人。关于这句话,最出名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1936年,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为了迎娶离异两次的美国女人辛普森,迫于各种压力,甘愿放弃王位,成为温莎公爵,并于次年在法国与辛普森成婚,从此过着实际上的流亡生活,直至1972年在巴黎逝世后,其遗体才被运回到暌违36载的故国。

这个故事具备了一切煽情故事的元素:国王,美女,灰姑娘,爱情,忠贞不渝,与子偕老,最重要的是,为了爱情甘愿放弃一切世俗的荣耀,这是引无数痴男怨女竞折腰的莫大骚劲。我小时候也挺感动于这个故事的,不过年岁渐长,感动渐少,因为我发现基本上这是一个完全名不副实的故事。首先,在英国这样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除了位置比别人高一些,票子比别人多一些外,基本上跟江山没什么关系,你看看如今的查尔斯王子那张数十年如一日的苦瓜脸,就知道日子过得不是很舒心,所以。爱德华八世的逊位,不是不爱江山,而是没有江山让他爱。其次,在这个举世闻名的爱情故事中,女主人公很不幸地辜负了大众的期望,她的长相与美人这个词之间的距离,比我离楚留香的距离还要遥远。我看到过这个女人的照片,然后——神哪,救救我吧,救救温莎公爵吧,救救“美人”这个词吧——当然,如果硬要说美人是美国女人的简称,我也无话可说。

既然女主角貌丑如花——这个如花指周星驰的那个御用演员——温莎公爵怎么会被她迷死了呢。辛普森后来的回忆录是这样解释的:“唯一能说明他对我感兴趣的原因,也许在于我那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我那直率、我那自以为具有的幽默感,以及我对他和与他有关的每件事的乐观或好奇……他是孤独的,也许我是第一个洞察他内心深处孤独感的人。”我以为这段话中有两点值得借鉴:第一,要追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装作对他(她)的一切感到好奇和关心,对密切关注自己的人,人们总是心怀好感的;第二,很多人的内心在本质上是孤独的,如果能找到打开这种孤独的钥匙,那介入他(她)的生命基本上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关于这个故事,据说秘闻还有很多,我在这里基本不予采用。如果相信秘闻,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件事是真正可信的。不过在诸多秘闻中,有一件是板上钉钉的:女主角辛普森不但长相惭愧,而且存在着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不但在和温莎公爵交往前私生活不检点,就是在拍拖后和结婚后,也毫不客气地把一顶顶的绿帽子往老温头上狂甩。作为一个证明爱情何其伟大的经典故事,竟然有这样一个惊爆幕后,实在让人无言以对。温莎公爵如果不幸知晓,恐怕难免要挥笔写出一部《脑袋上不能承受之重》的呕心之作。但没有资料显示老温本人对此有所察觉,我想这是一件好事,世界如此不堪,真相令人心碎,天真地蒙在鼓里的人才能比较幸福。


出差感触

我们公司经常派人出差,目的地一般是广东、上海、北京,偶尔会去沿海的几个省份以及重庆。可是出差的机会很少落到我的头上,每次老板总是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你,还是留在公司主持大局吧!”然后自己把大局带走,留我一个人在成都,每天喝几个清洁工人在茶余饭后热议公司发展的宏伟蓝图。但是这一次,老板陡开慧眼,看出了我的价值,把我和大局一起带到了广东。

我们是昨天晚上到的广州,这是我第三次莅临这座城市,每次莅临都有不同的感受,这次我的感受是:广州真不凉快,这不才三月中旬的嘛。然后一行人马不停蹄杀到东莞,这是我头一次驾临此间,我的感受是:夜已深,天太黑,没看清楚。今天在外奔波了一天,签了几个上亿元的大单,刚刚回到酒店,又有了新的感触:广东的女孩普遍比较好看,当从后面看过去的时候。


13719413598

这是上周六发生的事。那天下午,我正在鞠躬尽瘁地加班,手机突然响了,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对于陌生电话,我一向不太情愿接,因为我不爱跟陌生人打交道;接了之后,我不希望对方是个男的,因为我更不爱跟陌生的男人打交道。可是这个电话偏偏我最不爱的那种情形,一个男人操着广东普通话径直问我:“你是吴××吗?”

吴××,是我的尊姓大名。

通常情况下,给我打电话的人只要说出了第一句话,我就知道该用什么语气回应他们了:开口就叫我“先生”的,说明他们不认识我,我粗暴对待之;叫我“吴××”的,说明他们跟我不熟,我冷漠对待之;叫我“××”的,说明他们跟我有点熟,我热情对待之;没有任何称谓直接说事的,说明他们跟我很熟,我开心对待之;叫我“死鬼”的,说明她是我老婆,我低三下四对待之。电话那头那人叫出了我的名字,但又是不肯定的疑问句,说明他对我的认知程度介于不认识和不熟之间,因此我立刻以介于粗暴和冷漠之间的语调回答说:“是。”

“你是哪位?”我接着问他。

他那边的效果似乎不太好,接着问我:“你是吴××吗?”

我心里说:“正是你老子。”嘴里说:“你是哪位?”

他说:“我的声音你都听不出来啊?”

有必要描述一下他的声音,说像女人那是太夸张了,说像太监那也有失公允,准确地说,比较接近阉割手术失败的太监发出的声音。我在脑海里google了一下,认识的人里面没有这么身世凄凉的,因此疑惑地问他:“你到底是哪个嘛?”

他依旧询问我:“你是吴××吗?”

我出离愤怒了,我平生第二讨厌的就是装神弄鬼的人——第一讨厌的是真正的神和真正的鬼,大声逼问他:“你到底哪个吗?”

他依旧不紧不慢地反问:“你在广州认识谁嘛?”

经他提示,我豁然开朗,丫不正是我们大学班长吴老二嘛。顿时,他老人家的形象浮现在我的眼前,瘦削的脸庞、慈祥的面容、性感的刀疤和矍铄的身子骨,都是那么如数家珍。老二的声音也是偏尖利型的,我们去年下半年还通过几道电话,想不到一别数月,他的音色华丽蜕变了,他的普通话也华丽倒退了。

我说:“吴老二嗦,你不是去北京或者出国去了吗?”

他语焉不详地说:“回来了,回来了。”

我说:“你现在在哪儿哦?”

他说:“我在重庆,有点事,明天要来成都。”

我心中暗骂:“靠,每次外地同学来成都都先电话通知我,做人太德高望重也是一种负担。”对他说:“好嘛,那明天你打电话给我,我组织大家吃饭。”

他说:“好。明天我和几个朋友开车过来,从重庆到成都要多长时间哦?”

我说:“现在只要三个多小时。”

他又问:“你手机还有没有我以前的号码?”

我说有。

他让我把以前的号码删了,改成这个号码。同样的话他嘱托了三次。

我问他:“你是不是喝酒了?声音都变了。”

他说是啊,喝了点酒。

最后双方在亲切又好的氛围中收了线。

放下电话,我再一次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吴老二啊吴老二,想当年毕业的时候,你还差我两本书和一本张艾嘉《爱的代价》的磁带,书不打紧,那磁带可是我的最爱之一,时隔多年,这一次你终于来还债了……且慢,我印象中的吴老二烧杀淫虐,无恶不作,不可能这么快放下屠刀啊。

凭着对人性的深刻洞察,我意识到这事未必这么简单,于是打电话给另外一个在成都的大学同学,让他核实一道。过了几分钟,核实结果出来了:吴老二同学正在蛇口潇洒,刚才那个是个骗子。

我顿时想起看到过多次这样的故事:一个人打电话给你,误导你,让你误以为他是某熟人,让你删去过去的手机号码,保存现在的手机号码,第二天再打电话给你,说出了点事,寄若干钱给他……

第二天上午,那个号码果然又打电话给我了,本来有一场好戏的,可惜我正在洗澡,错过了,后来让同事回拨过去,对方已经关机。

这个号码是13719413598,有兴致的人可以把玩一下。


婚姻介绍所

尽管是一个阉割版的BSP,但百度空间却因其稳定、快速、易用以及与百度搜索引擎的血缘关系,让很多人落户于此,我也是其中一个。有几次有人劝我搬家,都被我拒绝了,因为他们都不给我搬家费。我也一直想做一个独立博客,然后骄傲地向全世界宣布:中华淫民独立了。可是因为技术上的白痴和性情上的懒惰,事情一直没多大进展。百度就百度吧,总比百毒强,再说熟人基本都在这里。

但是,百度空间的演变渐渐让我产生了遇人不淑的悔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百度空间将自己的定位界定为“真我,真朋友;中文世界最真诚的交友社区”。按照百度的风格,旗下任何产品无一例外都是“全球最大中文……”如百度新闻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新闻平台”,百度贴吧是“全球最大中文社区”,百度知道是“全球最大中文互动问答平台”,百度MP3是“全球最大中文MP3搜索引擎”,百度图片是“全球最大中文图片库”,百度百科是“全球最大中文百科全书”,我不知道这些自我介绍是否属实,但可以肯定,百度应该是全球脸皮最厚的中文网站。

不过对于空间,百度罕见地谦虚了一回,没说是“中文世界最大的……”而是“最真诚的交友社区”。一般来说,说自己聪明的都是笨蛋,说自己有钱的都是穷光蛋,说自己硕大无朋的往往只剩下蛋,说自己最真诚的绝对是胡扯蛋——真正真诚的人都像我这么害羞内敛着呢。不过百度空间不是我的女朋友,它欺骗我也好,隐瞒我也罢,我都不在乎,让我不安的,是“交友社区”这几个字。

不管以前在MSN,还是现在在百度,或者以后在哪儿,我就是想找个写博客的地方,从来没打算交什么朋友。当然在这一两年确实通过写博客结识到几个好玩的朋友,我也很开心认识他们,但他们应该说是这一路的意外之喜。你知道什么是意外之喜吗?打个比方吧,我是一个流氓,四处沾花惹草,却不小心弄大了别人的肚子,让别人有喜了,而我又是一个爱孩子的人——这时候,孩子就是意外之喜了。因此,所有通过博客认识的朋友们哪,请欣赏一段我的内心独白:其实,我一直像爱自己的孩子那样爱着你们。

我爱我的孩子,但我不会用力去生孩子。我爱我的博客朋友,但我不会刻意去结交朋友。“交友社区”的名目让我不自在,但它只要不过分,我也就忍了。可是今天却看到百度空间有了大动作,“隆重推出了‘交友型主页’”,从此以后,所有新注册用户的主页默认为“交友型主页”,而已拥有空间的也可在登录后更改为“交友型主页”。没事的人可以去自己的空间看一看,预览一下交友型主页的德性”(设置-高级设置)。我个人的感觉是:空间如此多娇,引天下有雪逃之夭夭。

我想写一个故事:有个文学青年加入了一个诗社,参加了几次活动后才发现这居然是一个婚姻介绍所……当然,这个故事说的不是我,我既不文学,更不青年,但我以后不会再把百度空间叫成博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