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往事:信饥渴和信冷淡(六)——恐吓卡

说来感伤,大学四年,八个学期,所有人的收信数量均呈直线下降趋势。到毕业的那个学期,已是千山雁飞绝,万径信踪灭。如果哪天能收到一封信,都要吃顿单锅小炒以示庆祝;收到两封,还要额外加份猪头肉;收到三封,就要心花怒放地请一个可爱的女生共进猪头肉。一边吃,一边缅怀当初信来信往的繁华景象。记得当时年纪小,梦里来信知多少啊。

遥想大一的第一学期,来信翻飞,天女散花,收信收到手抽筋。我个人收到了超过 100封的信,达到了职业生涯的巅峰。这些信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贺年卡。那个时候,高中同学朋友刚刚分别,彼此间存有几分真真假假的情谊,浅浅深深的相思,圣诞前夕,都会咬牙买上十几二十张贺年卡,分发给五湖四海的老同学。当时的贺卡跟现在的TT一样,是一个旺盛的刚性需求,我们寝室的吴老大瞅准了这个商机,曾经去荷花池批发了几百张贺卡,回学校来兜售,小赚了一笔,然后又用这钱去荷花池批发了10多条内裤。

贺卡买了,可不能空白地寄出去,总得在上面留点什么印记。留点什么印记呢?据我统计,贺卡留印大法有以下几式:

一、中规中矩式。这一式类似于武术中的黑虎陶心,没什么虚招,开门就见山,直捣即黄龙。格式如下:“××,祝你圣诞快乐,顺祝元旦快乐,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如果彼此关系亲密,还会添上早日泡到马子、注意采取措施等语。中规中矩式是所有贺辞的基础和根本。

二、朗情妾意式。异地情侣写的贺卡当然不会这么寡淡,除了圣诞快乐这样不言自明的废话之外,还有海枯石烂、此心不渝、想你爱到骨头里、一生只爱你一人之类的誓言。这些誓言的共同特点是:当事者现在重阅都不敢相信自己曾经那么傻。

三、学术交流式。写贺卡就跟现在的发短信差不多,看起来热热闹闹,仔细一琢磨,有一大半是群发,另外一小半也大同小异,无非是你抄抄我的,我改改你的。反正收信人各各不同,穿帮的危险性为零。

四、乾坤大挪移式。贺卡上总是印制着一些简短的淫诗,诸如“风再起时,凝眸来时路,啊,路真他妈的长啊”之类的。我们寝室的阿黑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信息,他将这封贺卡上的淫诗照抄到给另一个人的贺卡上,将另一封贺卡上的淫诗抄到给这个人的贺卡上。抄完诗后,再加上圣诞快乐等语。这种贺卡看上去较有品位,但不适合寄给异性,否则对方会不停揣摩:长?什么东西长?

可以说,贺辞的常规写法就这几种。如果想有所突破,必须靠创新。而创新是很难的。你看等小龙女消失很多年后,一直锐意求新的杨过才创造出一套拳法。可见创新的前提是永失我爱,成本相当高昂,一般人是不大愿意尝试的。

但是,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怕永失我爱吗——总有几个人是不信这个邪的,我们寝室的江总就有位这样的朋友。有一个周末,江总收到一封贺卡,兴冲冲打开,未几,脸色变得好沉痛。当时我正好坐在他的对面,心想,难道是高利贷发来的催款单?接过贺卡,看到上面只写了三句话:

第一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第二句: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第三句:祝你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我将那张贺卡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简单的几句话透露着无尽的悲愤、苍凉和诅咒。我越看心中寒气越盛。这哪里是贺卡,分明是恐吓信。我仔细询问了江总和那人之间的恩怨情仇,结果相当意外,他们既没有杀父之仇,也没有夺妻之恨,江总欠他的5块钱也在高考前及时还清了。那此人对江总哪来这么大的怨愤呢,莫非江总和他之间还有什么未了余情?唉,孽情啊。

那些天,我每天出入寝室都很谨慎,密切留意有没有人准备泼油漆、动刀子。为防冤假错案的发生,我还特地找了一张木板,在上面浓墨重彩地挥毫写下“请认准江朝云床铺(大字);中国牙防组、中华医学会权威认证(小字)”,然后将木板悬挂在江总床头。再在木板上方安装了一个灯泡,从电工房拉了一根专线接到灯泡上,让木板上的大字保持24小时可见。这样,即使有人来寻江总的仇,也不会殃及我等无辜,本寝室生命财产的损失由此减至最低。

大学往事:信饥渴和信冷淡(五)——乌龟和他的家书

林晓龙,别名龙兄,外号乌龟,又号龟公,本寝室老五,广西柳州人氏。柳州棺材,饮誉全国,素有“生在苏州,穿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之说。乌龟成天一副有恃无恐死不足惧的样子,大概正是仗着这样的终极资本。

乌龟一名的来历,已经漫不可考。为了写这篇文章,我咨询了很多相关人士,他们虽然个个久仰乌龟的大名,但被问及该名的典故时,都呈现出白痴特有的茫然神情。惟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外号绝对不是从体貌特征上衍变而来的,因为从长相上来说,我们的龙兄与乌龟实在没有什么可比性——后者更逗人喜欢些。如果要描述龙兄相貌最大的特点,可以用一个事实来说明:以前我不知道传说中的马脸是什么样子,见到乌龟第一面后,我像醍醐灌顶一般,突然知道了。

从常识上说,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被人叫做乌龟,是一件很伤自尊的事。但龙兄以自己的大度,证明了常识有时是多么的不可靠。不管是叫乌龟,还是叫龟公,他都会欢天喜地地应承。回过头想,这种豁达也许正是他大学期间一直找不到女朋友的主要原因。可以试想,如果男朋友是乌龟,那做女朋友的要饱受多少世俗的非议啊。

在我们班,乌龟是一个神奇的人物。即使在毕业六年后的今天,部分女生在提起他的时候,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溢出悠然神往的口水。乌龟的神奇首先体现在他尊崇的辈分上,这点主要归功于他的老爸。其父林泽宇,柳州某中学教师,与生于1785年的林泽徐同辈。这样算来,乌龟的辈分应该高出我们六倍左右。不过,乌龟从来没有仗着自己跟古人一样高的辈分而欺凌我们,相反,他相当平易近人,甚至不惜屈尊和我们平辈相交。

乌龟是节约用水的楷模。大一下学期,为了纪念3月22日“世界水日”,学院搞了一个节水先锋评比活动。其它班听说乌龟是本班的推荐人选后,一致宣布弃权比赛。要说乌龟有多节水,举个例吧,为了把学校公共浴室有限的热水留给更需要的人,他长年累月视澡堂为朋友的老婆,远观但从不亵玩。为此,他脖子后面那块肌肤得以保持着黝黑油亮的小麦色,在其总体白皙的皮肤中鹤立鸡群。

起初,我们很钦佩乌龟节约用水的社会责任感,但是后来,整个寝室的味道变得越来越古怪,以乌龟的胴体为中心,室内弥漫着一股硫化氢才有的那种臭鸡蛋味道。这点倒也罢了,反正大家的鼻子早被中学化学试验锻炼出来了。恐怖的是,由于空气质量每况愈下,女生对本寝室变得像乌龟对澡堂一样,避而远之,这点让我们在心理上和身理上都无法接受。为了扭转这一不利局面,我们以劝说、讥讽、辱骂、隔离、发函、动粗、殴打等各种形式对其予以规劝。皇天不负有心人,乌龟终于有所妥协,进而矫枉过正,迷上了洗冷水澡。不管是夏暑三伏,还是寒冬腊月,每当寝室断电前夕,我们已经上床的时候,乌龟总是穿着一条热辣底裤,捧着一个盆子,孤独地走向水房。用不了几分钟,水哗哗哗流淌的声音便会宿舍区盘桓不去。再过几分钟,乌龟穿着那条湿淋淋的底裤回到寝室,进门的那一刹那,他总要豪气干云地狂吼一声:“爽!”所有人都被这一声吼醒,然后惊恐万分地凝视着他在明亮如水的月光下,新裤换旧裤的全过程。这个时候,被惊醒的无辜群众开始集体怀疑人生。

乌龟还是我阅人无数中最能睡的一个。从头天晚上睡到次日中午,吃过午饭继续睡到晚饭时分,对他来说就跟我们吃碗泡面一样,相当平常。而且他的睡姿相当撩人,只见其玉体蜷曲,粉臂抱头,面露痴迷的淫笑,嘴淌幸福的口水。据说,擅长睡觉同样来自其家族的优良基因。每当寒暑假的时候,他们一家两老三少的主要活动就是睡觉。大一寒假除夕的中午,我给乌龟打电话拜年,一家五口的子睡觉竞赛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终于打通电话后,乌龟的声音流露出一种深邃的疲惫,让我的良知为之颤抖,至今不忘。

乌龟的信事,同样值得一述。可以说,如果有信冷淡这回事,乌龟做了极好的诠释。

根据我的不完全统计,大学四年时间内,乌龟收到的信不超过5封。根据我的冷眼偷窥,在同一时期内,他发出去的信不超过两封——其中一封还是向父母伸手要钱的。起初我认定乌龟是个冷血动物,不过毕业送阿黑的时候,我在人群中无意中看到他一个人远远地躲在一边,无声地流淌着眼泪。那一刻,我改变了对他的误觉。乌龟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不和同学联络是一个习惯而已——毕业后他仍然没有和我们联系过。我挺能理解这一点的,因为我也几乎没有跟身处外地的同学联系过,但心里的情谊却没有变过。

在乌龟收到的不超过5封的信里面,我印象中只有一封是来自其中学同学的。收到信的那天,阿黑和我强迫他请客庆祝。乌龟尽管不是十分心甘情愿,但终于还是屈打成请。除了这封信外,乌龟收到的其它的信,都是家书。

他的家书极富特色,完美体现了集约型社会的精神。他有一兄一姐,全部在外地念书。他们的具体名字我忘了,好像也是“晓×”。有个出名的香港成人期刊叫《龙虎豹》,不知道他们兄妹三人的名字是不是晓龙、晓虎、晓豹。不管是不是,我们假设是吧。其父林泽宇每次写信给他们,开头的称呼都是这样的:

晓龙
晓虎 你们好!
晓豹

……

信的内容是勉励三子女好好读书,或者找份好工作。语气跟公文差不多,没什么感情色彩。很特别的是,其父写信的时候,用两张复写纸垫着。写完后,分别装到三个信封里,再分寄给他们。这样,兄妹三人收到的信的内容是一摸一样的,一目了然,决无偏私。我在那个时候才真正见识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竟然可以达到这种境界,在中国真是罕见啊。我想,泽宇哥哥肯定恨不得兄妹三人在一个学校读书,这样只需在信尾批示“请传阅”三字就OK,连复写纸都省了。

(去年参加Feedsky作文游戏的时候,发过这篇的另外一个版本。)


寻秦记(二)

李斯之所以来到咸阳,就跟今天不少人北漂一样,是因为觉得自己很有能耐,不到首都去给他们开开眼,简直有负上天好生之德。来咸阳之前,他专门找人在左右胳膊上各纹了一行字,用来表露心志,左边胳膊上纹的是“金鳞岂是池中物”,右边胳膊是“甘洒热血写春秋”。还觉得缺了点什么,想了一想,又请纹身师父在双乳间添了四个字:“报效大秦”,既当横批,又是马屁,一举两得,十分厉害。后来李斯之所以飞黄腾达,除了确有真才实学外,也因为他以他的双乳感动了嬴政,感动了秦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曾经写过一篇《追忆李丞相》的文章,文中深情地说:“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帝国主义的精神,每一个文臣武将都要学习这种精神。”

虽然胸怀鸿鹄之志及四个大字,但李斯个人奋斗的路却走得并不平顺。一个身无长物的无名男子,要得到帝王的垂青,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那个帝王是个同性恋,而十三岁的嬴政似乎没有这方面的爱好。更重要的是,当时的秦国并不是刚刚登基的嬴政小朋友说了算,而是秦相吕不韦。

吕不韦这个人,大家都熟悉,狗咬吕不韦,不识好人心,一直是中华民族最伤感的民间传说之一,而吕不韦和何仙姑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也深深打动了千百年来一代又一代的少男少女。不过在吕不韦成仙之前,他其实是秦国的相国,在当相国之前,他其实是一个商人。一个普通的商人成长为权倾朝野的相国,这其中当然有段缘故。

话说当年吕不韦做的是金融生意,旗下几只私募基金,操控了很多股票的涨跌浮沉。有天在赵国遇到了一个在这里做人质的秦国王孙,名叫嬴异人。常人看到这个落魄王孙,就跟在北京看到西哈努克一样,顶多有一种嘲弄的尊敬,但吕不韦自非常人,天生有一种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而且信奉价值投资之道,他想,这个嬴异人是当今秦王的孙子,是秦太子的儿子,理论上日后有成为秦王的可能,而眼下又过得非常凄惨,身为人质,朝不保夕,这不正是老子寻觅已久的超跌股嘛,这样的股票一旦上升通道打开,前途简直不可限量。

思前想后,吕不韦决定投资嬴异人这支股票。他花了很多钱,在秦国打点,在赵国打点,方方面面都在打点。当时那个世界,还没有网络,只要有金钱开路,就能控制舆论,没过多久,所有人都隐隐约约听到一种风声:原来异人同学不是人质,而是秦王派出的留学生,为的是镀金,日后作为一名王室“海龟”,他将是秦王一职的有力竞争者。

风声是个很有趣的东西,它有时形成于事件发生之后,类似于新闻,但有时却能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流传于世,类似于预言。嬴异人成为秦王的风声属于后者,最后连远在深宫的秦昭王都听说了这回事,老人家年纪大了,记忆力有点衰退,他有天早上起床坐在床沿上努力回忆,寡人有没有把一个叫异人的孙子公派到赵国呢?想了半天,好像是有那么回事,他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满意,于是开开心心吃早饭去了。就这样,嬴异人日后继位的传闻得到了老大的默认,基本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

一个人生活待遇变好了,政治地位提高了,总要生出些别的心思。有一天,嬴异人在吕不韦家里看到一个女人,立刻魂飞魄散,哇靠,我说今天怎么眼皮直跳呢,原来有艳遇啊。于是跟吕不韦说,今天天气不错哈。不韦说,对对对,天气不错。异人说,是真的不错哦。不韦说,确实不错。异人说,你说天气为什么这么好呢?不韦说,这个嘛……异人说,你看那天空,万里无云,白云朵朵,好美啊。他一边说天空美,一边拿眼睛瞟那女人,一边还在流口水。对这景象,吕不韦就算是个白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有些踌躇,毕竟这女人是自己费了好大功夫才追到手的,还处在热恋期,拱手让人未免心有不甘,但话又说回来,女人这东西,遍地都是,而王子呢,除了童话里老子就只看到眼前这一个,孰轻孰重,孰贵孰贱,一目了然,男人嘛,还是应该以事业为重,只要事业发达了,女人还不是召之即来。于是一咬牙将这个还算新鲜的女人送给了异人,为了表示义无反顾,他连收据都没要一张。

异人得偿所愿,不再管天气好坏,跟吕不韦说了声回见,立即领那女人回家,开始过夫妻生活。作为一个秦国王子,他的基因异常强盛,不久,女人肚子就被搞大了,再过了几个月,生下一个男孩。这孩子到底是吕不韦的还是自己的,恐怕换谁都得想上一想,但这异人名为异人,果然异于常人,有一种化繁就简的天赋,他觉得人生苦短,世态复杂,把什么都想透了也没意思。异人勇敢地认为自己就是这孩子的老爸,并给这孩子取名为嬴政。

到今天还在看这个博客的人,过来叫一声吧

这几个月来我很少给别人留言,原因如下:一、男人,要对自己好一点,所以就得对别人坏一点;二、作为一个生性懒惰的男人,我有纵容自己日趋懒惰的权利。当然,我的卑劣行径也很快得到了报应,眼看着给我留言的人也是影落星疏了,可是从所谓的访问量来看,又没发生太大变化,所以我勇敢地得出了两个结论:一、百度搜索引擎的威力不容小觑,二、有人贼心不死,躲在黑暗中偷窥我这个遗老。

博客这东西它不是狗粮,写出来是给人看的。就我来说,从来不认为写博客是一个人的战斗,最起码也得是两个人的车站。有人写博客的出发点很纯洁,就是为了讨好自己,相形之下我很肮脏,通常通过作践自己的方式来讨好朋友。在我的字典里,朋友包括三重涵义:一是身边的朋友,二是枕边的朋友——可惜是孤家寡人,三是通过博客认识的朋友,即所谓博友,以前我写过两篇《博友时代》(),所谓博友,还是得讲究“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如果声不应,气不求,也得做到同床共枕、同榻共眠啊。

所以我想做个调查,看看到了今天还有谁能够隔三岔五地看我的博客。为什么要做这个调查呢?子曰:女人有人爱,才会更变态;男人有人看,才会更放荡嘛。我知道有些朋友很含羞,很内敛,很含蓄,到了我这里基本不说话,生怕把我吓着,但这一次,请你们务必放开胆子,以你的网名或者我知道的代号,用你最饱满的热情,狂吼一声,好让我知道你在这个多灾多难的年份里居然还活着。我是这样考虑的,如果这样的人还有30个,我就每隔10天更新一篇,如果有20个,我隔20天更新一篇,如果只有10个,我就隔30天更新一篇,如果连10个都不到,我就匿名给自己留言,凑足10个,不然太丢人了。

【观影手记·赤壁】前赤壁赋

我今年看电影的心情起伏是这样的:满怀期待地去看《长江七号》,看完很失望;揣着一颗平常心看《功夫之王》,看完很绝望;做好了绝望的准备看《见龙卸甲》,结果没看完人先绝望;心情平静地看《赤壁(上)》,看完心情依旧像平静——波澜誓不起,妾心古井水啊——从比较学的角度来说,《赤壁》还是不错的。

很多作风严谨的人对这部电影咒怨不已,痛斥其违逆历史事实。其实,历史哪有事实。经典的《三国演义》都是扯淡的,注定成不了经典的电影更可以信口开河。苏东坡老师都搞错了古赤壁的所在地,后生苏西坡们自然可以插上想象的鱼翅。公元208年旧历七月,曹操亲率大军,南征荆州,当年新历十二月,赤壁大战,火烧连营;整整1800年后的7月,《赤壁(上)》上演,12月,《赤壁(下)》爆发。一代天骄,大名曹操,只识打仗夺小乔;俱往矣,数尊重历史,还看今朝啊。

对于本片的剧本和台词,多数人都有微词。确实有些比较搞的台词,但我看的时候一点都没笑,该笑的早通过网络给提前笑了,这就好像洞房花烛,本应非常激动,但因为提前体验过夫妻生活,反而觉得没劲。要想有劲,只有等《赤壁(下)》,或者换个人重新洞房。

剧本弱,其实没什么好说的,这是中国电影的老毛病了。剧本没多少人重视,剧作家得不到尊重,写剧本又赚不了钱,剧本怎么可能好得起来。再何况碰上吴宇森的强势导演,会把自己的很多想法强加于人,弄得写剧本成了读写作业。更要命的是,吴宇森努力在本片中表现一点幽默,可我们都知道,没有幽默感的人强玩幽默,对旁人的身心健康是一种残害。

吴宇森“暴力美学” 挺受人推崇,细究其元素,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包括:教堂,鸽子,子弹飞舞,风衣,兄弟情义,合称“教鸽子丰胸”。这次回到中国古代,教堂没有了,改成祠堂;风衣没有了,改成白袍;子弹飞舞没有了,改成直接甩兵刃;鸽子没有了……那还是吴宇森吗,继续放,而且放更大更白的升级版;兄弟情义继续弘扬,但跟刘关张无关,改成瑜亮二人组了,两个男人吹拉弹唱了好一会儿,心中终于腾腾腾升出若干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明眼人一看,壮哉,两个伟大男人的友谊兮;暗眼人看,哇靠,断臂山移到东土三国了嗦。

说道甩兵刃,堪称本片一大奇观,尤其是刘备麾下大将,可能个个都误食了迷幻药,陡然觉得自己其实不是关羽张飞赵云,而是江湖人称小李探花的李寻欢,手中的兵刃其实不是几十斤的金属,而是神秘莫测的小李飞刀,看到敌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将青龙偃月刀/丈八蛇矛/亮银枪甩出去,戳对方一个透明窟窿,然后以刘翔跨栏的速度冲进敌群,以泰森揍人的力度开始打群架,就冲这气度,确实打出了风格,打出了水平,为奥运献了一份好礼。

这是一部属于导演的电影,连编剧都属于导演的枪手,那演员更是枪手的子弹了,换谁上效果都差不多。饶是如此,仍旧出现了两颗大哑弹,一颗大哑弹叫梁朝伟,另外一颗大哑弹叫金城武。在慷慨凝重的画面中,在一班大陆演员的主宰下,两颗大哑弹像风尘女子一样轻浮,都快飘到天上去了。可见演技这东西,也不是万能的,有它不灵光的时候。也许换周润发刘德华会好些,他们的气质多少镇得住场。其实不用明星也可以,《集结号》没有明星,一样大卖。

一个好的男人,应该能满足女人的幻想;一个好的女人,应该能满足禽兽的幻想;一个好的电影,应该能满足男人女人及禽兽的共同幻想。而《赤壁(上)》这部电影,只能让人发乎情而止乎礼。之所以发情,也是因为其片名叫“赤壁”而非“墙壁”。像《赤壁》这样的商业大片,把故事讲好是基本功,把场面弄大是题中之义,更重要的是,应该塑造出一两个让人心折的英雄智者,让我们景仰一番,唏嘘一阵,热血沸腾上两个小时,这才不负三国那英雄辈出的时代,也不负我们掏出的那几十块钱。可这部电影呢,能让人记住谁?反正我只记住了让我鸡皮疙瘩掉得满地都是的林志玲。

妹妹的周末

我们家吴又又小朋友快两岁了,对于现在的她我是又喜又愁:喜的是,她表现出了这个年龄不应有的能说会道,所有人都说“从来没见过这么聪明的孩子”;愁的是,在我小的时候,所有人也说过同样的一句话,我自己也记得我很聪明,但不幸的是,我的聪明随着我的年龄日趋减退,到如今,除了讲黄色笑话方面颇有建树外,其它领域早已“泯然众人矣”。早慧通常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我希望我们家妹妹不要步我后尘。

这两天,我休息,整天和又又腻在一起,再次全面鉴赏了她老人家出神入化的语言艺术,可以说,除了语气尚显稚嫩外,她说话的内容和方式已经全面超越了跟她差不多大,或者比她大几个月甚至某些大一两岁的小朋友。基本上隔三岔五地她就要冒出一句惊人之语,我只恨不能环伺左右,时时记下她出人意表的每一句,我又恨自己记性日差,导致她很多振聋发聩的言辞就这样飘逝在了风中。

昨天中午,我和妈妈带妹妹去看电影,这是她第四次进影院看电影。万达影城的气氛是有点阴森恐怖的,刚走进影院正门,妹妹就怯生生地对妈妈说:“她有点害怕。”妈妈问哪个害怕,妹妹说:“妹妹有点害怕。”

晚上福娃哥哥他们走的时候,人都走到楼下了,妹妹又冲到阳台上,跟他们狂吼:“慢慢的,注意安全!”

下雨了,她在阳台上,跟楼下的人叫:“下雨了,注意安全哈!”

早上我穿了一件新衣服,她看到了,立即吩咐说:“爸爸把牌子剪了。”也许她觉得衣服上悬挂着的标牌也碍眼了。

带她出去玩,一路上只听到她一个人唧唧歪歪,问她你的家在哪儿,她回答说:“我的家在成都。”

商城里放歌,她问我:“爸爸,这是啥子歌?”我说这首歌叫《左边》。另外一个店,她又问:“爸爸,放的啥子歌?”我支吾了一下,说:“这首歌叫英文歌。”她穷追不舍:“啥子英文歌?”

还是在商场内,妈妈在前面走,她在中间,我在后面想休息一会儿,她回头拉我往前面走,说:“跟到妹妹走噻,跟到妹妹走,不害怕!”她让我跟着她走,并鼓励我不要因为前面人多而害怕。

她在试一双新凉鞋,有双大点的,我问大不大,她着急地说:“不大。”另外一双小点的,我问小不小,她更着急地说:“不小。”然后一个劲撺掇我们将新鞋的标牌给扯了。

刚才在客厅,突然身体前倾,手臂后屈并左右摇摆,冲大伙儿说:“看噻,孔雀舞。”我们大吃一惊,从来没有人跟她提过这种舞蹈,也不知道她老人家从哪里看到的。

昨晚游泳回来洗澡,不知什么原因和妈妈拌嘴,她忽然说:“等爸爸回来收拾你。”妈妈问收拾哪个,她说:“收拾妈妈。”(收拾一词是婆婆恫吓她的常用词汇,呜呼

不知是想撒娇还是图好玩,她会突然吩咐爸爸或者妈妈说:“喊我幺女!”(幺女一词是妈妈对她的昵称之一

公公让她喊他外公,她就顺从地喊“外公”,马上又喊婆婆为“外婆”,接着又喊妈妈为“外妈”。

走在路上,她会突然跟我说:“爸爸,你好乖哦。”情到浓时,她又对我说:“爸爸我喜欢你!”

寻秦记(一)

同事在网上看一本书,叫《流血的仕途》,他感慨地说,写得真TM好。我不服气地说,这有什么,我要写本书叫《流氓的旅途》,写两个人在旅途中相遇,然后大搞多夜情,最后黯然分手各自回家,这样的书既缠绵悱恻又香艳恶心,绝对比什么“流血的仕途”好。同事鄙夷地说,你知道什么是“流血的仕途”吗?它讲的是李斯……我打断他说,对,我的主人公叫张三和王五,比他李四一个人强。同事不耐烦地说,你有没有文化啊,人家说的是李斯和嬴政的故事。我说,这不结了,我说的也是两个男人的故事,靠,异曲同工啊。同事听到这里,不得不忍住佩服,自卑地走了。

回家后我想不过,什么李四和应征的故事,有这么好么。上网查了一下,原来书的全名是《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我看着封皮,越看越眼熟,于是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书——原来我也曾经是个读书人啊。

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人叫李斯,娶了一个老婆,生了两个儿子,一家人住在一个小县城,没事的时候,他就带着两个儿子,牵着家养的黄狗,去郊外打野兔。有一天他忽然觉得男人总这么打野兔不是个办法,应该打点别的什么。打什么呢?如果换成现在,他可以打点酱油,打点手枪,打点飞机,最不济也可以做三个俯-卧-撑,但李斯翻开日历一看,靠,现在是公元前254年,不但飞机手枪没有问世,连酱油都还没发明出来呢,看来只有打老婆了。但仲尼说过,唯老婆与儿子不能打也,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自己的,要打也得打别人的老婆孩子……李斯这样踌躇了很久,最后决定去打江山。

李斯不是陈胜吴广这样的农民企业家,也不是项羽刘邦这样的民族资本家,他最远大的志向就是做一个高级职业经理人,所以他打江山的梦想其实是帮别人打,在此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职业经理人是很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其中最难的技术是跟对老板。你跟了扶不起的阿斗,只有当阶下囚一条路可走,而你跟他老子刘备,最起码还可以在大片《赤壁》中露一下脸。那个时候,市场上老板足有几十个,其中实力最大的老板有七个,七个里面实力最大的老板是秦王,这就好像以前某党有七个常委,他们是权力最大的七个人,而总书-记则是权力最大的那一个。秦王就相当于总-书-记,跟着他肯定有肉吃。

要跟总-书-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如果不是地震,他一般不会出现在李斯这种小地方——事实上李斯是楚国人,对秦王来说他压根就是一个老外,他即使被震得死去活来三十个来回,秦王也不会理会。怎么办呢?只有一个办法,掌握一匹敲门砖,这就好比今天的干部要做大做强,必须想方设法到中-央-党-校镀一身金。于是李斯拜当时的著名教授荀子为师,先读学士,后来硕博连读,足足学了七年,终于掌握了琴棋书画、煎炒烹炸、刀枪剑戟、唱念做打等各种技艺。读书期间,他还认识了一个名叫韩非的口吃病患者,两个人关系非常好,还一度组建了一个校园摇滚乐团,叫“非李不可”,他们推出的很多歌曲都打入了“战国流行歌曲排行榜”。

七年学成,李斯毕业,按照当初的设想,他偷渡到了秦国,准备攀附秦王这位大老板,从事一份有前途的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可事也凑巧,李斯来到秦国首都咸阳的第二天,秦王就莫名其妙地驾崩了,对于此事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李斯这只扫把星的煞气太重了。人不可一日不给钱,国不可一日没有君,于是秦王的大儿子继了位,这位年方十三的小朋友名叫嬴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