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往事:信饥渴和信冷淡(七)——第一高人和他的长篇情书

情书这种东西,和二十岁以上的处女一样,渐渐变得稀罕了。我们读大学的时候,情书已经处于垂死阶段。垂死垂死,垂而不死。在某样事物大势已去之前,总要疯狂反扑一把——我们正赶上了情书在校园大行其道的最后的光景。我们毕业之后,大学里不流行情书了,也不流行处女了。

说情书大行其道,其实也不准确。起码我和老婆恋爱之前,就没收到过一封情书。每念至此,我总要深深地怀疑人生。其实没收到情书,本来算不了什么——但以我这样的相貌、这样的身材、这样的气质、这样的拉风,居然也收不到情书,从逻辑上讲,是完全说不通的。

收不到情书,我很自卑,也制定了很多补救方案。有一个方案是,央求朋友(都是雄性)在给我写信时,找一个字迹娟秀的女孩写信封,并特别注明“亲启”、“内详”,两个词后面要各加三个感叹号,以示神秘而急迫,另外不能忘记邮票倒贴。我收到信后,故意漫不经心地将其搁置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等他们起哄的时候,我又匆匆把信拿回,不管他们怎么说,我都流露出一种蒙娜丽莎般不置可否的神秘微笑,留给他们充足的想象的空间。

这个计划是如此的完美,我衷心折服于自己的天纵奇才。我甚至自负地想,如果以我这样缜密思维去谋划一件谋杀案的话,警察一定会疯狂的。可惜,警察没疯之前,我先疯了,因为我的雄性朋友们都无情地拒绝了我。他们的理由是:找不到一个女孩来写信封。可悲啊,我这样卓尔不群的奇男子怎么会交到这么一群窝囊的朋友啊,难道真的是红花还需绿叶衬托吗。

因为收不到情书,我在整个大学期一直很忧郁。要不是为了日后传宗接代,日趋绝望的我几乎要改行做一块玻璃了。我怀揣一颗感恩的心,想,如果不是我老婆肯对我实施扶贫,委身下嫁,我现在肯定过得比刘翔还要凄惨。毕竟,我实在是太低调了,酒香也怕巷子深,人帅也怕面子薄啊。

收不到情书倒也罢了,我对自己说:情书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少了我一个,还有其他人。我又对自己说:我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我不会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去世的时候,我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全世界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可正在我日夜自我安慰自我激励的时候,一件没有任何征兆的事情的发生,如一块巨石,迅速击垮了我的意志,并让我觉得,与人类的解放比起来,我的个人问题实在要重要得多。

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就是:隔壁寝室的张老三收到了情书。

说起张老三其人,成名甚早。早在好几十年前,《黄河大合唱》里就有“张老三,我问你,你的家乡在哪里”之语。本班张老三仙乡山东,其人属于非典型山东大汉。非典型的意思是,纵向有高度,横向欠宽度。据目测,此人身高在一米八五以上,体重在130斤以下。从外观上看,他与一根竹竿的区别在于,竹竿可以用来打狗,而他不能。

记得以前我曾经讲过,张老三钟爱唱歌,而且唱来唱去总是那一首“沧海笑”,这份执着和专一世间罕见。他是这样唱歌的:“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沧海笑,滔滔两岸潮……”翻来覆去,就这两句。听者无不心如猴挠,痒不堪言。特别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赤身挑灯看武侠的老三看到豪气顿生,豪迈激越的童男之声就冲出他的丹田,冲出他的气管,冲出他的黄喉,冲出他的寝室,冲出宿舍三楼,冲出四川大学西区北园二舍,回荡在静谧辽阔的黑暗天地间。每当这个时候,从梦中惊醒的我就和所有人一样,油然而生出一种报复社会的冲动。若干年后,当我看到马加爵的故事后,老实说,我同情地想过他是不是也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呢。

除了身高领先外,老三还占据着本班多项第一:第一修长美腿,第一修拔鼻梁,第一长趾甲,第一长鼻毛,第一横,第一凶,吃馒头第一,看武侠第一,暗恋女生人数第一,拍裸体写真第一……洋洋大观,不胜枚举。记得大一时在本班于塔子山公园的第一次集体活动中,老三左腿架在小湖边的栏杆上,右手托着一副象棋,身体前倾,手臂不停摆动,脸上春情荡漾,媚眼如丝,嘴里还吆喝道:下—遍—城—建—无—敌—手!!!这充分反映了老三永争第一的跑马本色。

在这众多第一中,最让老二不忿的,最让老六嫉妒的,最让老幺抓狂的,最让阿黑跌破眼镜的,最让李君怀疑的,最让我崩溃的,最让所有人感到吃惊的,当属以下这个——

张老三收到过本班第一长情书!

话说那天下午,我看了一场《玉蒲团之官人我要》后,深思恍惚地回到宿舍,发现每个人的神情都很古怪。有的人很失落,有的人很痛苦,有的人流露出激动之色,有的人流露出故作平静的激动之色,特别是范老幺,满脸痤疮突然鲜艳起来,说不出的狰狞恐怖。一般来说,老幺的痤疮就是一个指示牌,每有事情发生,其颜色都要发生变化。按照事情从小到大的顺序,其颜色会分别呈现黄色警报、橙色警报和红色警报。我深深凝视着老幺娇红欲滴的痤疮,知道发生大事情了。

我寻思道,难道小平同志前脚刚走,某些同志就紧随而去?党章里似乎没有殉葬这一条啊。谁竟然如此的赤胆忠心,实在让人赞叹钦佩。

我当机立断,决定褪下我鲜红的热裤,换上一条黑色的,表示我的哀悼之情。正当我换得不亦乐乎的时候,隔壁寝室的张老三突然破门而入。由于他比我略略高出十几公分,我平视的目光率先触及他的喉部,只见他的喉结上下翻滚,吞咽着幸福的口水。我抬起头仰望他,心中再次赞叹造物主的神奇,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修长纤细的人棍,而且竟然是我的同学,不知道是他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

老三容光焕发,精神矍铄,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这副气色和神情我并不陌生,我们家隔壁的王麻子新婚当夜,步入洞房前回眸一笑的那一刹那,活脱脱就是这个样子,既趾高气扬,又踌躇满志。

我心中纳罕,国丧期间,老三竟然这么淫荡又愉快,难道他上次被某女生拒绝后罹患的间歇性精神病又犯了?为了保护同学,我在电光石火间,两步并作三步,冲上去一把揪住老三的胸口——结果抓了个空,他胸口没有富余的肉团——遂迅速改抓他的头发,将其塞到寝室里一个无人的所在——我的床底下。

“你干什么?”老三含混而愤怒的声音震裂了一块床板,我藏在床板下的《金瓶梅》重现人间。幸好,寝室里除了我之外就没有人了。我迅速把书塞到枕头下面。

老三慢慢地从我的床下抽出他颀长的躯体,吐出嘴里几个月未洗的袜子,对我怒目而视。

我充满怜惜地看着他,多好的一个孩子啊,怎么就会被失恋搞成精神病呢。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失恋的经验那么丰富,居然也会马失前蹄。唉,问世间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吧。

老三杏目圆睁,一分钟后,神色渐渐松弛。又一分钟后,他突然莞尔一笑,把我吓得腾腾连退三步。

“今天老子有喜了,不跟你小子计较。”

有喜了?我想糟了,性别错乱应该是重度精神病症状。看着一个原本有着大好前途的小伙子变成这个样子,我心如刀绞。

“你知道我喜从何来吗?”老三还在自说自话,“我收到了一封信。”说完,他故意顿了一下,看着我目瞪口呆的样子,满意地轻轻颔首。

“唉,女人真他妈麻烦!”老三感慨着,从怀里掏出一团纸,递给我。

我将信将疑地伸手去接。“啪”的一声,纸掉地上去了。是我没接住,那团纸实在太重了,超出了正常人理解的信的范畴。

我弯下小蛮腰,费劲地将纸捡起来。咦,还真是一封信呢,有信封,有邮票,有邮戳,也有写满字的信纸。我数了一下,足足有十二页。

十二页,这就是传说中的月月红吗?月月都要红!一看就知道女人写的。我妩媚又暧昧地轻笑起来,暗自赞叹自己的睿智。

乍看过去,这封信真是悲惨,已经被人阅无数。信笺皱巴巴的,那是我的同学们争相传阅时拉扯所致;粘乎乎的,是我的同学们在看信的过程中,手上渗出的汗渍和嘴里滴下的口水;臭烘烘的,那是因为老三将其放在怀里的缘故。

我强忍恶心,展信开读。一边读,一边感激我的父母,他们这么多年辛苦供我念书,现在我终于出息了,这十多张信纸上的那么多字我每个字都认识。信是一个女孩写的,洋洋万言的中心思想是:她喜欢我们的老三,从中学就喜欢,现在还会想起他,做那种事的时候想的都是他。做那种事是做梦,别想歪了。

读信的时候,我偶尔偷眼看看眼前这根瘦长的人棍。他顾盼自雄地睥睨着我,仿佛在说,看看三哥我的魅力,哈哈,哈哈,哈哈哈。同时他嘴里还在轻轻吟唱: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我渐渐悲愤起来,人棍都有情书,还这么长,我却一封都没有。难道自从日本鬼子被打败之后,这世界上就没有天理了吗。

三说长相问题

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叫《破烂王》,讲的是一个人通过收垃圾发家致富并赢得爱情的故事。这部电视剧告诉我们: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在垃圾中发现美的眼睛。十多年过去了,世道还是没变,世界上仍旧充斥着无数的垃圾,和个别在垃圾中发现美的眼睛。以我来说,就是一个地道的垃圾制造者,除了和大家一样每天奋力制造身体垃圾外,还鞠躬尽瘁地炮制了大量的文字垃圾,据不完全统计,仅我博客上堆积的垃圾,应有就有100万之多。总之我的座右铭是:“以荒谬的理论武装人,以错误的舆论引导人,以庸俗的精神塑造人,以拙劣的垃圾恶心人。”然而,对于我用心奉献的垃圾,仍有个人观众当成宝贝,他们比垃圾制造者本人还熟悉这堆垃圾。他们就是新世纪的破烂王。

比方说吧,前天我炮制了一篇新的垃圾,叫《长相问题》,马上就有某破烂王跳将出来,说我另外写过一篇垃圾,也叫这个题目。我当然不信,子曾经曰: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垃圾,况乎文欤。可破烂王接着说出了一个句子,我看着眼熟,搜了一下,果然是我曾经写过的,收录在另外一篇《长相问题》中。

原来在我的博客中,果然有两篇同题作文,而且说的正是我长相问题,看来我的记忆衰退是确切了的,我的自恋也是坐实了的。然而细看两篇作文,其实大异其趣,之前一篇的中心思想是自己很丑,现在这篇的中心思想是自己很帅。在我并未做整容手术的前提下,唯一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我很扯淡。

早先,有人说我的照片像庞龙,所以我愤而写了那篇《长相问题》。这次,有人说我的照片像贾演员,所以我喜而写了这篇《长相问题》。总而言之,不管我长成什么样子,都是绕不过去的问题。一个普通人的痛苦之处在于,经常被拿来跟名人类比,比方要描写一个女人的外貌,为了增加读者的感性认识,你得形象地说她眼睛像张柏芝,鼻子像林熙蕾,嘴巴像舒淇,身材像范冰冰——于是读者恍然大悟:哦,几样加在一起儿就是芙蓉姐姐啊。

这个地球上活着的有60多亿人,死去的人则更多,从概率学上说,你的长相酷似某人的可能性极大——当然最可能的,是你酷似你的爸爸或者某位邻居。从芙蓉到芙蓉姐姐,相信其间必有一款适合你。你长得再有创意,也不过是曾经地球某处某人的翻版。一切都没什么好骄傲的,一切也没什么好自卑的。

长相问题不过是个小问题,因为即使你是一个盗版,别人也不大可能发现原版在哪里,更大的问题是伺弄文字的人。世界虽大,但感情就那几种,道理就那几个,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已用或优美或深刻的文字,表达了对人生的感悟,对真理的探究,对世事的洞察,以及对趣味的逼近,你今天絮絮叨叨的,纵然天花乱坠,纵然自鸣得意,也不过拾了从前某人的牙慧。

一切不过照旧。

长相问题

有一年春节回老家,东翻西翻结果翻出了一部泛黄的手抄本,定睛一看,原来是我小学四年级的作文簿。这个意外让我很感慨,我跌坐在床边,开始抚今追昔,你说我都成名这么久了,居然还有如此珍贵的史料遗落在老宅,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啊。翻开我的处女文集,努力了很久,往事一幕幕仍旧没有浮上我的心头,时间太久远了,我除了记得那时偶尔吃一顿红烧肉的狂喜外,其它事都没什么印象了。幸好还有这本珍贵的第一手资料,能够让世人知道,今天的肥天鹅也曾是昨日的丑小鸭。

文集里有一篇叫《我的妈妈》的文章,写得百转千回,荡气回肠,堪称本人早期代表作。文章大意如下:我在学校拿了奖状,兴冲冲回家,看到一个瓜子脸、丹凤眼的妇女正在往墙上钉奖状,她就是我的妈妈,钉的是工厂给她发的“先进工作者”的奖状,然后以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叙述了她的诸多先进事迹以及对我的谆谆教诲。

这篇昔日力作,再次证明我的创作才华早在幼齿时期即止不住地横溢了,纵观整篇文章,没一句属实,全部瞎编的。中国的作文课本来就是逼人瞎编,这倒没什么奇特,奇特的是对我妈妈的外貌描写,其实她跟什么瓜子脸、丹凤眼八杆子都扯不上关系,但当时我迷恋《故事会》,里面的女人通常都长得这幅德性,以致于让我误以为瓜子、丹凤就跟胸部一样,属于女性的性征。

要描述我妈妈的长相,是一件令人犯难的事。如果我勇敢地把一切美好的词汇都用在她老人家的身上,那文章就成了中国的官方报告,大家表面上都不说破,但心里都冷笑它的不靠谱。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我妈妈长得难看,事实上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这么说吧,如果要为勤劳善良的中国妇女找一个形象代言人,我会推荐我的妈妈。

然而在我小时候,我对我妈妈的相貌充满自豪,因为那个时候所有人都说,我长得像我妈妈。儿子长得像妈妈本很常见,但我比较特殊,因为所有人都说我特别像我妈妈,“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正因为此,我一直以为妈妈是个大美人无疑,经常骄傲地对别人宣称:我长得像我妈妈,就像一个模子里出来的。年幼的孩子以父母为荣,有时更甚于父母以子女为荣。

后来年岁渐长,我慢慢发现单从长相来说,我妈妈老人家跟林青霞、王祖贤、奥黛丽•赫本这些公认的美人相比,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差距的。这个令人不愉快的发现,粗暴打破了我耽了十余年的幻想。在对妈妈的相貌有了接近真相的感受后,我无可避免地陷入了成长的烦恼。一个据说长相酷似母亲的青春期儿子,整日面对不完美的母亲,开始了对人生摇摇摆摆的怀疑。

人的长大,就是一个慢慢失落的过程啊。

其实,作为一个男人,我对自己的长相没有什么奢望。有幸长得像刘德华固然令人欣喜,但如果不像,至少还有马德华,不像马德华,至少还有他扮演的猪八戒,不像猪八戒,至少还有你——对,我说的就是你。总之,从我长大成人的那一天起,我就对自己的相貌心如止水了;从我讨到老婆的那一天起,我就对自己的相貌无所顾忌了;直到有了网络的那一天起,我就对自己的相貌……重新打起了主意。

在现实中,我对自己的长相万念俱灰,破罐破摔,但在网络中,一切还好商量。在网上,猪八戒可以装成孙悟空,孙悟空可以装成唐三藏,唐三藏可以装成白骨精,白骨精可以装成圣女贞德,圣女贞德可以装成圣斗士,而我,当然也可以装成另外一个人。反正不过是一张照片而已,照片有很多种拍法,拍了还可以选,选了还可以处理。对我来说,挑头像的唯一座右铭就是: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任凭照片三万,我只取最不像的那张。

通常情况下,网络上我贴出的本人照片,我妈妈认不出那是她儿子,我女儿认不出是她老爸,惟有我老婆眼睛比较毒,她总是看着我的照片,流着口水说:“这个帅哥好眼熟哦。”

天天跟我同床共枕,我老婆看着我的玉照眼熟,这是人之常情。不合情理的是,还有一些人觉得看着眼熟——在我印象中,有过这种亲密关系的人没这么多。迄今为止,大概有六七个人说我的照片长得像一个叫贾一平的电视明星。说起来我对娱乐八卦还是比较熟稔的,但这个贾一平是谁,一直无缘得知,直到上次深夜回家,在中央一套看了几分钟叫《旗舰》的电视剧,居然意外看到了这个演员。一时间我很自责,自己投机取巧弄出来的照片让此人无辜蒙羞,弄得别人至今没有大红大紫。都是我的错。

在现实生活中,也曾有两个人说我像这个贾演员。在我终于看清贾同学的真面目后,我不得不怀疑这两个人的眼神,因为在我看来,他的长相和我妈妈毫无相似之处,他也不大可能是我儿子。不过话说回来,我的相貌还是极富有弹性的,在正常状态下,大伙儿认为我长得像贾平凹,但如果我哪天状态好,比方说头天恰好洗澡了,就有人说我像贾演员,说不定我洗澡居然抹了香皂,还会有人说我像贾宝玉——我期待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心有余姬(上)

因为写博客,认识了不少人。对我来说,绝大多数因博客结识的人,就像撞上蜘蛛网的猎物,不会留下什么印记,但也有那么几个人,是我感念不已的,他们真心喜欢我的博客,把我所有的垃圾文字翻了个遍,记得很多我已经忘却的句子。可以说,我直到今天还在写博,多半也是因为这寥寥几个人的存在。

在这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中间,有一个人让我分外好奇。大约是在今年二月份,这一天有两个人加我为好友,我循着地址过去,第一个是个男人,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还是礼貌地将他添为好友,第二个从资料上看是个女人,只有一个百度帐号,没有开通空间,同样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也还是礼貌地将她加为好友——通常情况下,只要是加我为好友的人,不管男女老少,我都会投桃报李。等好友数量达到上限后,再集中删除一些。

百度空间的“好友”模块,是我最讨厌的东西。既然是以文会友,何必有什么门槛;既然设了门槛,又何必让旁人看到。不过百度“好友”又有个体贴的功能,可以将好友信息隐藏,这就像一套体面的大褂,里面的内衣再破烂,也一举遮蔽得干干净净。以我来说,大概是长相猥琐、语言风骚的原因,很多乱七八糟的人加了我,所以我的好友里面就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人。某些正直清高的朋友很鄙夷我的通吃行为,他们觉得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好友不在多几个就行。为了封住他们的嘴巴,我将所有的好友一律设为不公开状态。

说回那天我加的两个好友,那个男人后来果然被我删除了,因为他除了加我为好友外,就再也没在我的空间留下任何踪迹,而那个没有开通博客的女人,出人意料地成为了我最热心的读者,自从加我为好友的那天开始,她就频频给我留言。令我惊讶的是,从那天开始,我每发完一篇文章,第一个留言的都是她,从来没有例外。更令我惊讶的是,她的留言与我的文章发表基本同步,从显示时间上看,顶多只隔两三分钟,有几次甚至让我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我的文章刚刚提交,她的留言就同时出现。

此前我在论坛或者别人的博客上见过一些职业的抢“沙发”者,他们的回复通常是“沙发”或者“占个位”等寥寥数字,但这个女人完全不同,说真的,她留言态度的认真和留言内容的深刻,都是我此前未闻的。她有时评论我的文字,有时探寻我的主题,有时还发表一通感慨。我写的博客多数是扯淡,但唯有她在我的嬉笑之中看到了隐隐闪烁的感情。她对我的赏识,以及对我的抨击,给我带来了难以言说的生命质感。当然也有那么几次,她的话让我心生不安,一个网络上的人不应该对我这般热心,也不应该对我有这么多了解。总之,在这样一个神秘的跟踪者面前,我既有一种被人欣赏的快乐,也有一种被人洞悉的惶恐。

这个人的网名,叫做心有余姬。

一个如影随形的关注者,让我分外好奇,我尝试着去搜寻她的资料。可不管怎么搜,都是杳然一片,在我所及的圈里里,也从未发现她的踪迹。我给她发了多次消息,都像石沉了大海。总之除了在我的空间里,我没有找到任何一丝关于这个人的资料。我本是个多疑的人,对于这样一个神秘人物当然滋生出很多猜测。她到底是谁呢,一个这么留意我却不为我所知的人?我茫茫然却心欢喜,世界这么大,人潮那么多,在某个角落,立着一个人,念兹在兹的,统统只有你,那是怎样令人心碎的幸福。

有一个人,为你风露立中宵。多好。

大概过了一个多月的样子,有一天,有人忿忿不平地质问我:“为什么你的好友只有一个人?”

我赔笑着说:“哪有啊,你也是我的好友啊,非好友留言都要输密码的——只不过我把所有的好友都给隐藏了。”

“哪有哪有,你明明公开了一个。”她不满地说,“叫什么心有余姬。”

我不信,以访客状态看我的博客,点开好友模块,分明显示的是“该用户还没有好友状态”。

太无聊了,我想,于是不再搭理她,做自己的事去了。

又过了十多天,一个一直很关心我的博客的朋友在QQ里问我:“你为什么把所有文章的第一个留言全部删掉了呢?”

我说:“活见你的大头鬼,我从来不删别人的留言。”

她说:“呸,你自己看嘛,每篇的留言都是从第二个开始的。”

真是活见鬼了,我打开博客,看了几篇文章,第一个留言都是心有余姬的。她的留言真的很好,言辞恳切,文采飞扬,此时重温依旧可以打动我。有一次我写了一篇关于笑的文章,她留言猜测说我是怎么笑的,事实上我确实是这么笑的。还有一次,我写了一篇小说的评论,她给我推荐了另外几部小说,我挨个读后倾倒不已。

我一篇篇往前翻看,先看自己的文章,再看她的留言,沉浸其中,湛然有味。在我一篇关于某部港片的文章后,她坦陈了她的港片情怀;有一次我因悲伤写了很多激愤之辞,她轻描淡写却真切关怀的话语让我感动了好一阵;我写了一个小故事,她居然又给我续了一个不同凡响的结局……咦,这个结局怎么没什么印象呢?我看了看日期,是去年12月的留言,而且也排在第一个。怪了,那个时候她还没加我啊,当时我对这个名字也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啊。我再望前翻,每一篇,每一篇,直至我开博第一篇的每一篇,这个叫心有余姬的女人都有留言,留言都排在第一个,而从前这个位置上的留言,都被挤到了第二。

我一下子僵住了。

输不起

假如你有个儿子,成绩特别棒,不但读北大清华易如反掌,就是考个文科状元理科冠军也不在话下。如果你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中国人,那想都不用想,你和你们全家都会以你儿子为傲,不管在哪儿都要说起他,觉得扬眉吐气。一般来说,越窝囊的人越喜欢拿别人来撑自己的门面。可是不巧的是,高考前两天,你儿子突发急症,住院治疗,结果高考不能参加了,显摆的资格也暂时失去了。这时候你什么感觉?会不会认为是儿子怕考不好丢人,故意生病?

今天,刘翔因伤退赛,这对职业运动员来说是多平常的事情啊。可是很多人不依,他们从各个角落里噌噌冒将出来,冒充刘翔的老子,异口同声地指责这孩子心眼太坏,明明自己输不起吧,还装模作样地摆了个退赛秀,忒是可恶。

对此我的感受稍有不同,我觉得输不起的不是刘翔,而是我们自己。刘翔作为一名顶尖的职业运动员,赢平常,输也平常,状态好平常,状态差也平常,巅峰时夺冠平常,因伤退赛也平常。生命起起伏伏,所有一切都很平常。可是作为优秀儿子的窝囊老子,作为优秀中国人的窝囊同胞,我们自己没混出个人样,就把全部希望放在刘翔身上,刘翔还没什么,我们先找了副枷锁披在身上,刘翔一旦有个闪失,自己就做一副恨铁不成钢状。就今天这件事来说,它起码存在着两大不合理之处:第一,我们自作多情地把自己输不起的心寄托在刘翔身上;第二,当刘翔退赛的时候,明明自己输不起了,可居然厚颜无耻地指责刘翔输不起。

做老子的,或许还有一点点权力可以指责儿子,可是作为你,有什么资格指责刘翔?

又又上学了

今天早上起床,老婆突然蹦出一个念头,让又又去读幼儿园。于是,我们家的领导吴又又小朋友在她两岁零八天的这天,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学生。当时我不在现场,据说婆婆和妈妈走的时候,她老人家开始哭啼,四十分钟后婆婆前去窥视,她一个人还坐在小板凳上伤心流泪。

其实几个星期前我们就来这里报过一次名,园方说必须要有体检表、户口簿之类的,我们不得不怏怏打道回府,妹妹看到很多比她略大的小朋友,舍不得走,被强行带走的时候不禁潸然泪下。总之她是走也伤心,不走也伤心,基本上跟恋爱分手的人一样没出息。

这个幼儿园不是所谓的名校,各方面条件一般,但它就在家门口,什么都方便。妹妹上幼儿园算是比较早的,我们只是让她多和小朋友接触交往,免得和年龄相差几十岁的我们乏味相处。我们对她也没有太高的要求,健康第一,开心就好,人格比较完善,性格比较活泼,这就行了,所以也没怎么打算让她在这么小的时候就发奋图强,或者勤学苦练掌握几门才艺。能有一个单纯快乐的幼年时光,比什么都重要。

猛翻字典:鸡屎

大约在几年前,有个著名的超男,叫蔺相如,他的经济公司是赵国,他的老板叫赵王,他还有个庞大的粉丝团,叫如花。有一次,赵王和另外一个娱乐巨鳄秦王在渑池国际会所开了一个包间,一伙儿玩得很开心。席间,秦王突然说:“听说赵王善于弹瑟,今天大家高兴,来,弹一曲助兴。”如果赵王是我们的江叔,不用等人招呼,早就卖弄起来了,但通常有点头脑的老板都不会干这种有失身份的事,所以赵王推辞说:“这个,不瞒你说,兄弟贪色是有一点,弹瑟就不行了。”秦王不悦,说:“你手上那几个歌手还想不想打榜了!”赵王有求于人,只得含着悲愤弹了一首《你好毒》。弹毕,秦王拊掌称妙,吩咐手下说,赶紧把这事记下来,就说某年某月某日,赵王为秦王鼓瑟,“先把新闻和照片发到各大网站、论坛、博客和公司网站,然后再发表到几个行业会刊上。”

赵王吃了哑巴亏,愀然不乐,一个劲地喝闷酒,他手下的蔺相如同学坐不住了,站起身来,先敬了秦王一杯,然后对秦王说:“早就听说老大很会击缶,我们一直想亲身品鉴,今天终于等到机会了。”秦王心想这招我刚刚玩过,你现炒现卖,简直不自量力,他冷笑一声,竟不搭理蔺相如。相如皮笑肉不笑地说:“说来也巧,上次晚上我远远看到老大和你们公司力捧的冰冰姐在一起,老大给冰冰姐指导工作,一宿都没睡……”秦王的脸一下子黑了,在缶上胡乱敲了几下,极其难听,其他人都快吐了,只有相如面露欣然之色,说:“善哉,峨峨兮我们是泰山!善哉,洋洋兮我们是黄河!”随即表示为了展现秦王风采,必须把这事发到各大媒体。

以上这个故事,就是名噪一时的“渑池门事件”。事情影响虽大,却有些含混之处,瑟长什么样子,缶是什么德性,很多人从来没搞清过,这也影响了其传播。如果让赵王吹箫,秦王拉二胡,这个事情一定可以震垮娱乐圈。看看人家陈冠希,本身影响力并不大,但敢于现身说法,让公众见识了每样器物,所以人气指数才得以扶摇直上。

善于击缶的秦王,老家在陕西,他有个同乡,也是娱乐圈的大佬,名叫张王。张王最近搞了一个运动会的开幕式,第一个节目就把老家的缶拿出来炫耀了一番。可是这个缶除了个别陕西人,谁都不认识,拿我来说,一直以为是敲锣鼓,后来又不知在哪儿瞟了一眼,才知道不是敲锣鼓,而是击矢。我佩服地想,张王就是神奇,大俗在他手上都能玩出大雅的味道,居然堂而皇之地拿鸡屎来忽悠全世界,并且把世界人民忽悠得如痴如醉,不服不行啊。于是在写上一篇博客的时候,为了显示我的学问,我也堂而皇之地把击矢写了进去,还狠狠感动了一回,结果让心细、博学且没事干的sulawest同学给毫不留情地拎了出来,她义正言辞地指出,No,不是鸡屎,乃击缶也。

什么是缶呢?根据暂时解禁的维基百科和百度百科的解释,缶(fǒu,音否)是古代的一种陶器,用来盛酒的,春秋战国时候曾经拿它当作乐器。中国八音中的土类乐器,主要的只有两种,一个是埙,另一个是缶。缶的形状很像一个小缸或火钵,是很少见的乐器——这就不能怪我了,只怪你自己太少见了。话说回来,如果一口咬定开幕式上那个玩意儿就是锣鼓,估计也没多少人敢有异议。张王也太多事,那么多乐器你不拨弄,偏弄个让我出糗的缶。如果你吹吹唢呐啊,敲敲锣鼓啊,不但喜庆的气氛挡也挡不住,而且通俗易懂,它表示中国是个新郎,奥运会是个新娘,新郎憋了一百年,终于把新娘迎娶到家。来吧,欢快的唢呐吹起来,喜庆的锣鼓敲起来——中国人,我能!这才是雅俗共赏的完美方案啊。

感谢慧眼如炬的sulawest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