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话

一个远方的亲戚,最近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准确地说,是他未满三岁的儿子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我和身边的人一样,心里很难过,也和身边的人一样,相信这绝对不是绝路。最美好的事情也许不会发生,但最糟糕的情况一定可以避免。

在晚上,我隐约听到了电话里你的抽泣声,我的心跟你一样的悲伤难抑。这是一个期待抚慰的时分,可我给不出任何的安慰。这不是一个需要沉默的场合,可我说不出一句像样的话语。人生的大道理我们都知道,名人名言我也曾无师自通地编造过,但在冰冷的现实不期而至时,一切都是抵不住的虚妄。别人的痛不过是你的痒,你自己的痛才是沦肌浃髓的伤。这一切发生在你和TP的身上,多不公平!

所幸的是——我知道现在说“幸”得承受多少的哀伤——在最初的完美消失之际,你守住了一个底线。你当然会悲伤,但悲伤不能传染给更脆弱的人,对于这个家庭的几个人,你有更深重的责任。现在还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事情也许不是你胡思乱想的那么糟。你已经幻想出最最糟糕的状况,那么明天开始的每一天,都比你想象的来得好。

好也罢,糟也罢,还有我们和你在一起。你所在的这个不算庞大的家族,从来都是相亲相爱的楷模——而且我始终相信,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TP会一天天好起来的。我相信,你也要相信!

哗,初中(3)

今天这一篇,算是这个系列旁逸斜出的一个外传,来自于我个人最近的一点感受。

据完全统计,不含幼儿园在内,我做了十五年的学生。据不完全统计,当过我老师的,大约有百名之多。在这一百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中,不乏一些特立独行者,比如我写过的这个康老师,但给我留下最难忘印记的,是颜敏老师。

在“哗,初中”这个系列的第一篇中,我曾经提到了颜敏老师。那篇里我是这么写的:“作为语文老师的颜敏,是我整个中学阶段的一个重要人物。他是1989年南京师范大学的毕业生,换句话说,我们是他的第一批学生。如果他日后写回忆录,会因为我而感到分外自豪,因为他有幸做了我五年的老师——可惜的是,除了比较长情之外,我没有其它值得他引以为傲的地方。1995年7月9日,我高考考完当天,在下午班级活动之前,于教室前的走廊上,另外一个也教了我五年的江剑波老师,指着我对颜敏爱怜地说:“这孩子是我们看着长大的!”颜敏微笑颔首,看着我没有说话。那天中午我在同学家奉献了人生的第一次醉酒,头脑一直不太清醒,失去了对这句略带沧桑的话语的回应能力。”我写文章素喜无中生有和夸夸其谈,但这一节却基本上属于难得的实话实说。颜敏之所以让我难以忘怀,有几个原因。

第一,他教我的时间很长。颜敏大学毕业教初一,即成为我的老师;初二跟班,继续做我的老师;初三我们换了一个班主任(我小学中学十一年间换了十个班主任),是教语文的,所以一个男人和一个男孩的师生情缘暂告了一段落。初中毕业,我考入本校高中部,虽说是一个学校,但初中部和高中部的老师按说是彼此独立的,他们就像我们在美片中经常看到的FBI和CIA,看起来差不多神气和神秘,但其实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然而颜敏和另外一个教英语的江剑波居然罕见地同时从FBI调到CIA,并一鼓作气又教了我三年。老婆不如新,老师不如故,我对学校这方面 的安排很满意。

第二,是我语文成绩一向不错,因而对授课老师怀有一份特别的亲近之情。我从小到大的成绩变迁,堪称一条美妙的曲线,这个话题留待下次细说,单说我的语文吧,在我自己所有的科目中,成绩是最好的一科——仅与自己相比——具体情形是这样的:没有作文的语文考试,我的成绩通常不错;有作文的语文考试,如果试卷是颜敏批改,我的成绩通常也不错;有作文的语文考试,而试卷是别的老师批改,我的成绩一落千丈——不是我作文写得差,而是我的字迹实在太丑,别的老师估计都没有勇气读完我呕心沥血的大作。当然了,语文这东西,跟认真不认真学没什么关系。

第三个原因,颜敏是一个特别的老师。我们就读的中学虽说在升学率上颇有成就,但当时老师的授课大多还是采用家乡的方言,这时冒出一个从头至尾都在说普通话、而且普通话非常标准的老师,就显得格外扎眼了。他第一次给我们上课说出的第一句话,即让我产生两个感受:一、很吃惊,我们都是不普通的海安人,你丫干嘛要说普通话;二、很难受,此前我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说普通话的怪物,现在这类怪物突然降临到我身边,不禁让我仓皇失措,觉得不是在上课而是在受罪。大概过了很久,我才慢慢习惯了有普通话相伴的日子。但在整个中学六年间,学生敢于公开说普通话的不多,于是形成了一个诡异的现象:颜敏讲课和提问一水的普通话,学生回答问题一水的海安话,不知道情况的人来到这里,还以为教室内装有同声翻译设备。

因为颜敏对自己的要求很高,弄得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也被迫追认得很高,以致于有两三次他说家乡话时,我不但感到吃惊和难受,而且几乎听不懂他的话。其实作为正宗的海安人,他的海安话早已通过专业八级考试,可就像一个老外嘴巴里突然崩出两句字正腔圆的方言俚语,你总怀疑他其实说的某国英语。

坚持不辍、旁若无人地说普通话,并不是颜敏之所以特别的全部表现。他似乎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会书法,板书非常漂亮,有次老师板书比赛他摘得头名,据说一度有一些同学都在模仿他的字迹。他善于画画,初二时为了准备一次公开课,熬夜为将要讲授的某篇散文画了两幅油画,画得好不好我不知道,但从表面上看,好像跟美术书里的一些名画也差不多,都那么姹紫嫣红花花绿绿。这两幅画不但一下子把我们给镇住了,估计也把来听课的那些人都给镇住了。

作为刚刚大学毕业的语文老师,年轻的颜敏身材挺拔,意气风发,在当时的教师队伍中颇为彰显,可在成绩至上升学率第一的背景下,任何多余的想法基本都是空谈。他组织过一个语文兴趣小组,但只活动了一次,而且非常失败。高一的时候他用了两节自修课的时候讲了一回金庸,是我整个中学最感愉快的一次听课体验。

回忆结束,进入现实——作为回忆性的文章,以上文字非常失败,它既没有细节,也没有情感,那些东西留到以后说吧——幸好下面的内容有所补充。大前天,因为高中同学QQ群里的聊天,我得知了颜敏老师的电话,便发了一个短信给他,他回的第一个短信便是“你在哪儿发财?”弄得我只好忧郁地告诉他,我在成都,但没有发财。过了一会儿我打了一个电话给他,得知几个信息:一、他早调到本地教育局语文教研室,目前的职位大概是主任;二、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别扭,应该是久不操习;三、他没有QQ,好像也不会上网……

还没放下电话,我便开始怅惘。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一个偶像级别的老师,一个学生心目中地位超拔的人,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终于在无边尘世中出落成了人样。人总是要改变的,但这样的改变究竟是一种人情练达的成熟,还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悲哀呢。身处变化中的当事者,往往对自己的变化浑然不觉,或者觉得理所当然,而对久违的旁观者来说,却会受到难以言说的刺激。这个事情告诉我们,阔别多年的人是一种高度危险的生物,不但久别的情人很危险,就是久别的老师也很危险。

此前,我一直坚定地认为自己这么多年没发生什么变化,还是那么清纯可人。现在我有点伤感,不知道如果一个久未谋面的朋友陡然见我,会受到多大的刺激。

矛盾文学奖

读小说,是我人生的一大爱好。我读过的世界名著很多,包括《金瓶梅》、《玉蒲团》、《灯草和尚》、《玉女心经》、《官人我要》(电影剧本)、《少女之心》(手抄本)等。因为饱受这些经典文学名著的浸淫,我略略培植了些微的骚人气质。

刚开始读小说的时候,我是来者不拒,兼容并蓄,只要看到纸上有片汉字,都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得多了,才慢慢分得出,有些字是好看的,有些字是无味的,还有些字是垃圾。这就像小朋友吃饭,刚开始给什么吃什么,慢慢人家就搞懂了,排骨是好吃的,白菜是难吃的,豆腐不是随便可以吃的。

具体说到小说,什么是好?什么是糟?我觉得有两个比喻可以参详一下:其一,小说像女人,女人的美和丑存在一个普遍得到认同的评判标准,选美冠军也许你不认为她是最美的,但一定不会太丑;其二,小说像情人,眼里出来的除了眼泪还有西施,没有最好的情人,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情人。我个人觉得小说更符合后一个比喻的情况,小说写出来不是用来比高下的,只有跟读者交流时,才能体现它的价值。阅读小说是个体的体验,就像对情人的感受,也许她未必符合选美的标准,但只要我觉得味道好,那就行了。

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对情人的感情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初娶乡下媳妇,也曾情投意合,后来进城一看,这里的女人更妖娆,再瞅自己的老婆,怎么就那么土。移情别恋不是高尚的情操,但却是一种真实的人性。我小时候看武侠,无论谁写的都觉得一样的精彩绝伦;到初中,才知道金庸古龙梁羽生写得更好;到高中,只能看金古梁加温瑞安,其他人的都看不下去;到大学黄易很流行,我找了几本来看,才十多页就弃之不读,文字太差了,纯粹是对我心理承受能力的考验。同样的道理,以前看《简爱》,多好的书啊,现在再看,读得下去,但不过尔尔。

到今天还有人在盲目地追读世界名著,老实说我一看到名著两个字就想笑。两百年前的美女到现在就是几根枯骨,追她还有什么意思。在小说阅读的趣味上,我宁愿自己是陈奂生,甚至是陈世美。

大约在十年前,我喜欢上了一种小说。因为是非专业人士,我不知道这种小说属于什么类型,一般这么跟别人说:就是那种故事性不强的。或者这么说:不是那种平铺直叙讲故事的。如果为了看故事,我可以去看曲折离奇的《故事会》或者波谲云诡的《知音》。后来我才知道,这种小说有一个归类,叫现代小说。

所谓现代小说,就是与经典小说想对应的一个概念。具体地说……我也说不清楚,用王小波的三段话来壮胆,这些话都能代表我的感受:

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

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

我还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当然,并不是说现代小说比古典小说来得高级,只不过前者更讨我个人的喜欢。总的来说,古典小说早已攀过了巅峰,后来者不过在低位徘徊,而现代小说还存在着更多的可能性,不时给人带来突如其来的惊喜和撞击。可是如今的小说,绝大多数走的还是传统小说的路子,让人激动的、沉浸其中的、难以忘怀的,实在不多。

前不久评选出的第七届茅盾文学奖,带给小说爱好者不再是失望,而是更大的失望。四个获奖作者,我都看过;四部获奖小说,我看过其中一部。迟子建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但我没有勇气去读她的长篇。麦家的小说我读过,对我来说他是另一个黄易——拜托,直接可以当作电视剧剧本的小说也能获奖?这就是茅盾文学奖?

获奖的小说,不但没有一部现代风格的,而且据说也缺乏说服力。李敬泽也说:“近四年的文坛中,并没有诞生一部惊天动地的作品,好到让人觉得不获奖就没有天理。”既然如此,干嘛要生拼硬凑,而且是暗箱操作。没有服众的作品,那就空缺好了,自娱自乐的中国文坛名利场需要来点刺激的了。

我是石破天

从前我在MSN写博的时候发生过一件事。有个人喜欢我的博客,每每给我留言,还不时横加赞美我,弄得我很喜悦,因为她是个女的,弄得我很激动,特别写了一篇文章来表达这份喜悦和激动,结果文章一出,那人啪的一声从此不见了。开始我以为她很害羞,受不了我生机勃勃的春情,后来有人告诉我,是我伤害了她。原来,我写文章虽是一片好意,但因为用力过猛,致使别人以为我是恶意嘲讽。

这事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教训,它告诉我,写文章是有讲究的,夸一个人和骂一个人应该采取不用的笔法,夸要夸得别人飘飘欲仙,骂要骂得别人欲生欲死。可是让我苦恼的是,我学艺不精,总共只掌握了一门笔法,不管夸人还是骂人,从外貌上看都像是骂人。就像《侠客行》中,石破天总是被误认作石中玉,明明是好人,缺平白背上了恶棍的骂名。经过此事,我做人谨慎了很多,再也不敢随便夸人了。

总是绷着脸不夸人显得很没人味,自从我们家吴又又小朋友来到人世后,我开始打开冰封的心,投身赞美的艺术。看着吴又又被我表扬得屁颠屁颠的神情,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找个生僻的人练练手,让别人也享受一下我女儿的待遇,说时迟那时快,刚巧有心的雨丝为我的一年一度的生日献上了一份文字大礼,我决定拿她开刀,赞美一下她的知书达理和善解人意,于是催生了昨天这篇表扬稿。

文章一出,我以为旁人无不将感动落泪,并佩服地将雨丝和我并称为“当代的俞伯牙和钟子期”,“中国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最不济也是“山寨版的江叔和祖英”,岂料大多观者,甚至包括经常看我博客的人,都一口咬定我是以怨报德,狂吠乱吼。辛辛苦苦一篇华文,最后还是落得了石中玉的下场,既让友邦惊诧,也让我郁闷不已——而且,几乎不能理解。

一个长得像坏蛋的好人是倒霉的,一个夸人像骂人的男人是无辜的。幸好,谙熟我风格的雨丝本人,知道我是石破天。其实,被人所欣赏,是何其快乐的事情。为了抒发这种快乐,我将在下一篇,郑重表达一下我的感激。

一个人和一篇不可错过的文章

毛主席说过:“一个人偶尔吹嘘一下自己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吹嘘自己,不吹嘘别人。”他人家走得早了点,如果他有幸目睹如今芙蓉姐啊、祖德哥啊这样的人不绝如缕的话,一定不会草率下这样的结论。在今天这个世界,往自己脸上贴金不再是一个技术活,是个人都会干。

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过气有为青年,我从理智上不大看得起芙蓉姐和祖德哥这样的人种,但让我深感困扰的是,我在精神上跟他们又是站在一块儿的。看看我写过的一篇篇博客吧,其中有80%是在表扬自己——另外的20%直接歌颂自己。所以在百度这么多写博客的人里面,也许我不是最胖的,也许我不是最重的,也许我不是写得最好的,也许我不是帖子最多的,但如果论及脸皮之厚,我永远技冠群雄,身压群芳。当然,我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除了个人的努力外,还得感谢芙蓉姐、祖德哥等师兄师姐们没有来百度抢饭碗。(曾经有过一个大明教主,其无耻度远远远远远远远超我辈,但他是外星人派来的异形,跟我们凡人不可同日而语。不知道他现在还在百度否,你可知道,我们想念你,你的粉丝、方便面及三鹿奶粉想念你。)

然而,洞察人性的人都知道,自我吹嘘固然快乐,但哪有别人吹嘘来得迷幻。我在百度奋战的两年内,除了坚持不懈地自我吹嘘外,还在目光如炬得寻找和培养有潜质吹嘘我的人。放眼整个百度,这样的人相当罕见,起码得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臣服于你。张爱玲说过:要征服一个男人,得经过他的食道;要征服一个女人,得经过她的那啥道。这两条道对我来说难度都很大,我做人的原则也决定了我不会付出这么惨痛的代价。怎么办?有天我看到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跆拳道长期招生。于是我豁然开朗了。原来,要征服一个人,跆拳道也是可以的。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硬道理是拳头。所以我毅然报名参加了学习班并学有所成,先后征服了很多人。

其次,脸皮不能太薄。害羞的人即使有再多话想说,也只会熊熊燃烧自己的小宇宙。要吹嘘别人,一定要有领导放个屁抢着说是自己放的那种气概。老实说这种人并不好找,因为我即使想那什么的时候都尽量忍着。怎么办?有天我到某部门办事,无意看到了某领导和下属其乐融融的对话,于是我霍然开朗了。原来,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保险公司,大隐隐于政府部门,最善于吹嘘别人的人,都在政府里济济一堂啊。

再次,吹嘘你的人还得有一定的分量。有一个劳模受到当地村长的接见,另外一个劳模受到国家主席的接见,这两个人从此以后的政治待遇将有云泥之判。一个人的面子,有时取决于跟你亲切握手的那个人。以我来说吧,其实并不缺少真心吹嘘的人,就是我们家年方两岁的吴又又,她成天仰慕地说爸爸好帅、爸爸真棒,这话虽然发自肺腑,但以她那么小的个头,如何撑得起我需要的门面呢。

在百度里,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人有如凤之毛,麟之角,少得可怜,但经过我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终于发现了这根毛,她就是鱼丝_肉片。首先,我发了一张布莱特•皮特的照片,并告诉她那就是我,就这样把她给征服了。其次,她在某政府机构做事,整天干着与国计民生无关的勾当。再次,她在百度的人面极广,人气极高,人傻钱多,有一手漂亮的文笔,且著作等身,而且博客PR直居然达到了5(跟许多知名网站一样了),实乃可遇不可求的吹嘘达人。

在发现这个拥有无限潜质的凤毛后,我开始将自己的计划一步步付诸实施。其间的过程是不可方物的,但考虑到跟女人打交道是我吃饭的活计,说出去很多家庭要乱套,社会会增添很多不安定的因素,因而暂时不予公开。

最后,我的原始欲望实现了,这是一篇划时代的宏文,绝对不容错过。点击这里进入

注1:男人是一本厚重的书,女人是打开这本书的咸猪手。我是一本格外厚、格外重的书,鱼丝_肉片妄图替我安上导航仪,我觉得她的险恶用心是无法得逞的。人生的大道理都在这本书里,如果被人导航了,还有什么搞头。为示报复,我将彻底爆炒鱼丝_肉片,敬请期待。不期待也可以。

注2:以上是非正式感言,正式感言本周奉上。

生日感悟

昨天下班后,我让一个同事给买两副耳机,另外一个同事阴阳怪气地说:“你买什么买嘛,你过生日的时候我送你两副。”我笑着问是不是哦,他大义凛然地说:“不就两副耳机嘛。” 把胸脯拍得咚咚响,义薄云天地表示:“哪怕你明天过生日,我也要买了送你。”见他如此豪迈,我暗自折服,不得不掏出身份证,温柔地告诉他,明天确实是我的生日。他冷汗淋漓地验证了我的生日后,激动万分,以致于一下子晕了过去,到现在还装作没有醒过来。

是啊是啊,今天就是我老人家的生日,可对于这么重要的一个节日,全世界知道的人楞没几个,这不能不说是人生之所以无趣的原因之一。从我内心来说,也曾一度渴望全国人民载歌载舞隆重庆祝我的生日,但考虑到自己既不叫Golden Fucked,也不叫Golden Fucking,既不叫党,也不叫新中国,这才怅怅地泯灭了这股热辣的欲望。

内敛的中国人对于自己的生日持有一种矛盾的态度,一方面不希望被别人遗忘,另一方面又不想弄得太张扬,这点有点像人们对待曾经追求者的态度,既希望对方永远钟情于自己,不要移情别恋,又怕对方紧逼自己,扰乱了自己的生活。在得到与失去、铭记与遗忘、热烈和低调的双峰对峙中,我们喜欢走中间架起的那根钢丝。作为一个典型的中国人,在对待自己生日的态度上,就像一个披着红盖头的女子,害怕让你揭,又盼你来揭,你不揭我会着急,你揭了我又害羞。所以说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辛苦的民族,连过个生日都这么的百转千回。

但时移世易,磊落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著名写手和菜头昨天过生,他每年生日都会在博客上为自己写一篇文章,昨天的文章中他这样说:

写这些Blog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折算下来,应该不是个小数目。当然会问一句:这么做值得么?我不想回答值得不值得的问题,只想请大家看一下上面的列表,点开读一下里面的中文。你们可以看到一个叫和菜头的家伙,看到他一生中五年,看到他在这五年里过怎样的生活,去过那里,认识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这就是 Blog的威力,也许一篇两篇,一个月两个月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当一个人选择记录,而且经年累月的做下来,呈现出来的就是一份个人的编年史。它和历史教科书不同,和媒体记录不同,它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的故事,记载了他的喜怒哀乐,他的人生际遇,他的个人感悟,他在这个世界上经行时所留下的痕迹,他又是如何慢慢成长变化一点点成为今天的模样。

上面的话相当动人,让人直想马首是瞻。说到写博客,不管数量还是质量,我与和菜头没有什么差距——差的天上地下的级数——但见贤思齐还是可以的。我座右铭是:看到美女一定要Y她的Y,看到帅哥一定要毁他的容,看到好男儿一定要学他的好。我也有意效仿和菜头,在每年生日这天写一段话,作为生命节点的印记。作为普通人,媒体上不会有你,历史中不会有你,别人的心里也未必永远有你,个人的编年史,只有靠自己去写。

好吧,既然是生日述怀,总得来点有分量的人生感悟。在距离出生整整三十一年的今天,我到底感悟点什么呢?沉思良久,我终于悟到了:晚饭还没着落呢,谁请我吃饭?当然,这份感悟有点市侩,但谁叫我是一个中国人呢。人生需要升华,境界需要提升,我得为明年的感悟留足空间。

人说四川好风光(文字版之1)

在昨天发布的“人说四川好风光”的图片版中,我开宗明义地表示“扯淡式游记改日奉上”,结果有了解我秉性的某匿名人士评注称:“所说‘改日奉上’,可直译为‘干脆别想了’。(未完,不待续)”这话让我很受刺激,谁喜欢尾巴一动就让别人知道自己准备干什么或不准备干什么呢。为了让此人恶毒的话语落空,特星夜作文,奉上精彩游记如下。

这两年,我在生活中接触到很多背包族,从背包的体积上说,他们可分为四类:小背包族,是女孩;中背包族,是学生;大背包族,是农民工兄弟;特大背包族,是驴友。这里重点说说特大背包族,他们背着硕大无朋的背包,行走在我没有经历过的路途上,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我常想,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流浪。

高中快毕业的时候,同学之间或有文字留念,我看到某同学的愿望赫然是流浪,这让我吃惊不小。在我的意识里,流浪跟火星一样,虽然知道有这么回事,但都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东西。我不知道流浪有什么好玩的,更不能理解它居然可以成为一个人的愿望。如果在流浪和流氓之间一定要让我做个选择的话,我会选择后者。

上面这是十多年前的想法了。如今的我对流浪不再那么难以理解。无论是流泪、流汗、流血,还是流连、流氓、流浪,都是面对他人、面对世界的一种态度,它们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没有庸常出格之别。流浪,不但可以饱览河山,增强见识,还可以沿途采花,发生艳遇,不但可以节省钞票,喝喝吃吃,还可以锻炼身体,提升气质,实在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消遣。所以这次部门商讨出去玩,当有人因景区住宿太贵愤而表示露营的时候,我在犹豫了半个小时之后,痛痛快快地答应一道冒险。

当然,露营跟流浪之间没有必然联系。露营并不意味着就是流浪,流浪也可以在沿途姑娘家的床上睡去和醒来。但对我来说,露营是迈向流浪的关键一步,众所周知,露营露营,先露后淫啊。

说到露营,同去的几个人中只有三个有经验和装备,因为他们都有在野外苟且的经历。其中一个野外经验最丰富的人士,带着另外一位拥有一颗狂野之心的人士,为大伙儿添置装备和食物。先不说装备有购置、分享和借用三种途径得来,且说食物吧,因为那位狂野的男人碰巧又是一个对生活品质有很高要求的男人,于是他除了方便面、方便米饭、火腿肠、矿泉水、一大堆名目繁多的零食外,还携带了茶叶、奶茶、汤包、三瓶红酒等彰显身份的东西,结果除了头晚几个人拼尽全身力气费劲百般周折合力打开一瓶红酒外,其它有品质的东西在被吭哧吭哧背上山后,又被吭哧吭哧地背下山,极大地锻炼了我们的专业打包能力、身体负重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