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

今天这篇是接着昨天那篇说的。

郭敬明同学暴得大名的,是他的第一本书「幻城」。不管这本小说是否也是妓女的儿子,但据说其品质很高,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不下于「废都」——你看,二者的名字都那么相似和工整——不然也不能解释为什么那么多人迷恋上这个花一样的小朋友。在我的朋友里面,先后有三个人向我推荐过这部小说,都是跟文字打交道的人,而且都是女人。对于女人的话,我向来是假装相信的,多次发誓要找一本来好好看看,但「梦里花落知多少」的不快阅读体验,让我至今还停留在表决心的阶段,只是有次在书店中翻了几页,感觉其文字风格与「梦」迥然不同,这点也是很好理解的,同一个妓女如果有两个儿子,由于他们来自于不同男人的精子,长相很有可能大相径庭。

想必你也看出来了,由于先入为主的原因,我对郭同学产生了某种程度上的偏见。而今天这篇,说的正是关于偏见的话题。

说到偏见,当然不能不提「傲慢与偏见」。开始的时候,男女主人公都不喜欢甚至互相憎恨对方,达西有着贵公子与生俱来的傲慢,伊丽莎白则认为达西一定是个可恶的有钱人——世界上的纨绔子弟岂不都是令人讨厌的吗?这就是偏见了。傲慢来源于无知,而有句很出名的话说“偏见比无知距离真理更远”,所以相形之下,怀挟偏见比无知傲慢更恐怖。

可是,我们谁不是怀有这样或那样的偏见呢——老实说,你对农民工有没有偏见?别人的丑我就不揭了,以我自己为例,我除了对郭同学有偏见外,还对以下人员心存芥蒂:当权者,党员,热衷和异性视频聊天的人,浓妆艳抹的人,不喜欢我的人,说我丑的人……还有,在生命中的每一个阶段,身边总有那么一两个人让我觉得分外碍眼,但实际上人家一点也没招惹我,每次我感到厌烦的时候,同时我会感到很惶恐,没来由的心魔作祟让我觉得自己不是那么厚道。我承认,偏见是我的一种心魔。

偏见有时简直是根深蒂固的。我喜欢韩寒,曾经逢人说项过,但不少朋友的反应都是:韩寒,小毛孩……还好看?在很多人看来,只有80岁以上的人写的才叫文章——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张中行七老八十了才能出人头地。殊不知文学创作这种事,往往年轻的时候才是才华最盛的时候。

我不知道偏见这种心理的由来,但我起码知道应当克服这种心理。在这方面,不如我的人还真不少。若干年前批判金庸的时候,有些人的结论尽管我不认同,但起码说得有理有据,像那么回事,但某些人的判词则令人十分诧异,我记得有个义愤填膺的仁人志士是这样说的:武侠小说是下三滥的东西……我从来不看武侠小说……所以金庸的小说是精神鸦片,绝对不能染指,云云。我当时年轻气盛,火气很大,看到这样的文章后油然生出一种抽人的冲动,你说你看都没看过就大放厥词,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这种偏见实在荒谬,本来以为进入崭新的世纪,这种怪状势必得到改观,没想到在批判韩寒的时候,信口雌黄的人风云再起,没看过韩寒一个字的人也敢公然在电视上斥责他,除了佩服其胆子大之外,你简直找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他们。

数十年前,中国最出名的流行歌曲是这样唱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很难想象这种不容分说的话是有理智的人说得出来的。时至今日,类似的话还广有空间,只是变成了“某某东西(某某人)就是坏,就是坏,就是坏,就是坏”——小女人打情骂俏的时候这样说令人动心,一个成熟的人如此蛮横霸道则让人讨厌,如果他手握权力,则让人恐怖。当然,他们嘴上不会说“就是坏就是坏”,但心里往往持有这样不容置疑的偏见,世界上很多悲惨的事情,都是由于政治领袖或者宗教领袖的偏见所导致的。钱钟书说“偏见是思想的放假”,很多人思想休了一个假,就一辈子再也没有回来了。

其实我写这篇,主要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替港片辩护。前几我天针对「以和为贵」写了几句感想后,不少好朋友留言表示对港台片没什么兴趣,觉得闹得慌。这让港片爱好者小唐怒不可遏,还以惊人的勇气前所未有地在我的博客上留下了墨宝,以示严正愤慨。我个人也觉得对港片的不屑是一种很大的偏见,作为一个尚未入门的电影爱好者,现在我来简单辩解两句。

首先,香港电影和台湾电影绝对不能简单地并称为港台片,如果说香港电影走的是一条商业化的道路的话,台湾电影则日渐走入了文艺片的死胡同,杨德昌、侯孝贤、蔡明亮等一批导演也是各大电影节上的常客,屡屡斩获大奖,而且李安也是产于台湾、成名于台湾的,所以说,台湾电影尽管多数都比较闷,但品相着实不低。

其次,被誉为“东方好莱坞”的香港作为曾经的世界第二大电影基地,享受过无比的风光,也制造出无数的垃圾,这是港片整体形象不佳的主要原因。但在垃圾环抱之中,也有珍珠闪耀,事实上,很多优秀的香港电影——包括商业片和艺术片——在世界影苑中始终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批香港影人在国际上享有盛誉,比方说吧,「甜蜜蜜」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1997年度世界十大佳片第二名,同年的第六名是吴宇森执导的「变脸」。最近正在举行的戛纳电影节邀请王家卫做评委会主席,多少也能说明港片并非那么不堪。

再次,近10年来,香港电影每况愈下,产量连年缩减,但香港影人团结一致,齐心救市,付出的努力和心血令人动容。近几年来,港片数量还在萎靡,但整体质量却在上扬,而且在国际化和资本化运作上势头良好,我想,每一个热爱电影、热爱香港电影、热爱华语电影的人都会为此感到由衷高兴的。

最后,还是说说「以和为贵」这部电影。由于这是一部黑帮片,有些朋友会先入为主地产生排斥感。其实,在世界电影史上,黑帮片一直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类型片,涌现过无数佳作,「教父」和「教父2」不说是历史上最好的电影,也绝对是最好的电影之一 ——这不是我说的,是举世公认的。在香港,黑帮片的地位更是尊崇,「英雄本色」、「喋血双雄」足以代表该类电影的世界至高成就。近年来,杜琪峰赋予了香港黑帮片另外一种气质,「暗花」、「暗战」、「枪火」等电影完全可以说是商业化的艺术电影。去年,「以和为贵」的第一部「黑社会」,成为全球声誉最隆的戛纳电影节的参评电影,标志着国际影坛对香港商业艺术片的认同。

三毛抄四

现在有一首非常流行但俗不可耐的歌,叫做「生日礼物」。关于生日礼物,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我自小养成了不送礼物给别人的良好习惯;坏消息是,我也几乎没有收到过礼物。我暗暗发誓,第一个送我生日礼物的,哪怕是头母猪,我都会娶她。等了很久,一头独具慧眼的母猪也没出现,无奈之下,我只有娶了我老婆。2003 年生日前夕,我再也忍受不了冷漠如斯的世道了,哀求老婆无论如何要送我一件礼物。她心下不忍,终于鼓足所有勇气满足了我的要求,特地出门胡乱买了两本书给我——不怪她小气,只怪我平日里标榜清高,总说礼物我只要两种东西,书或者CD——其中的一本,是郭敬明同学的「梦里花落知多少」。

作为文学中年,我对郭同学这个风头正劲的后起之秀,自是强忍内心的嫉妒,保持密切关注,我知道,自他的「幻城」风靡万千少女后,「梦里花落知多少」再度杀入无数寂寞深闺,强势取代了「少女必读」,成为中国新一代女性的青春期启蒙读物。老实说,郭同学这样的成就,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吗?写一些文字,打动一些少女,可是我小学三年级就立下的宏愿了。可是,尽管我拥有完备的知识储存、雄浑的文学素养以及丰富多彩的创作技巧,但在敲开女孩心门这一点上,却一直不得其法,喜欢我的,尽是50岁以上的成熟知性女性了……就在我苦觅无门的时候,碰到小郭这样的导师,自然有如久旱逢甘雨,当即我就如饥似渴地拜读起来,一页,两页,三页……去他妈的,我将书一把甩开,怒极拍案而起,什么破玩意儿啊,居然也能风行。想到生日收到这么一本烂书,我郁闷之极。

从此,我就对郭同学有了偏见。

后来听说「梦」涉嫌抄袭一个叫庄羽的女作家的作品——如果此说成立,可见庄羽的那本「圈里圈外」也是一本其烂无比的小说——众说纷纭之际,媒体又爆出不但「梦」是抄的,连「幻城」都是剽窃产物。我将信将疑,你说我这博客里偷些别人的东西不算什么,你印数几十万的书也敢把别人的东西往自己家里搬,胆子未免太大了一点,人家花儿乐队只是抄了些国内鲜闻的调子都被揭发了出来,郭同学果真抄袭的话还不被批得满地找牙。

艺术创作这东西,要定性为抄袭,须慎之又慎。可郭同学的抄袭似乎证据确凿,去年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可就在判决后,网上却充斥着为郭同学的辩护之辞,比方说“前两天我听一个MM 说:小四这么好,法庭还要判他败诉。应该修改宪法。我很支持她。”又比方说“法院的评判不能代表一切,四(郭同学网名四维,昵称小四),不管怎么样,我们都相信你!”再比方说“四,无论结局是怎样都不重要!我,我们这么多的人都在这里看着你,用我们无比坚强的目光看着你。所以你也一定要坚强,勇敢……无论别人说什么都不会动摇我的——支持你到底!四,请你坚强的,快乐的,幸福的,自由的……”如果说这些盲从和偏执还没有完全脱离理智的话,那另外有些话则要让人喷血。针对有人「梦里花落知多少」这个书名是抄袭三毛的那本散文集的说法,郭同学的某个粉丝忿忿不平地说:“你们说四抄袭,怎么不说那个叫三毛的女人抄四小说的名字呢。”不知道三毛地下有知,会不会气得活转过来。

郭同学的水平很高,他的粉丝的水平也不低,就上面不经意的这一句话,就为沉寂已久的汉语词汇创造出一个生动的新成语,“三毛抄四”,其意思是不知真相而随便下结论、故意混淆视听、颠倒黑白、盲信某种理论、胡扯等。为了方便大家深入领会该词语的神髓,特造两个句子以示启发。造句一:“日本人篡改历史教科书,完全是三毛抄四的行为,我们对此深感愤慨,并表示严正抗议。”造句二:“老张客厅的墙上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四个大字:三毛抄四。”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前天发布了「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报告中首次公布了网络语言使用频率排行榜,“顶”位居第一位——我怎么觉得这是针对日本鬼子做的调查呢。我不想掩饰我的失望,“三毛抄四”这个成语比“顶”有趣、有意义、有底蕴多了,可惜连前20名都没有进入,现在的网友可真没文化啊。

之所以说上面这些,是今天看到新闻:北京市高院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判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21万元。个人感觉郭同学的书就是韦爵爷,属于嫖来的儿子,博采众家之长,当然吃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