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明天

此刻已是2012年第一天的凌晨一点过,我在困意的裹挟下并不清醒,但还是决定顶着各种头昏麻木写上一篇。也许前言不搭后语,肯定牛唇不对马嘴。就当是2012年的第一次梦呓吧。毕竟梦呓是很高级且脱俗的动作,比梦遗好。

今天晚上,或者叫昨天晚上吧,我在春熙路参加了一个活动的观摩团。这个活动本身不值一提。关键是整整一年前的同一天,同样是12月31日,我在同样的地点参加过同样一个活动,而且活动结束后也是跟同事一起吃饭。当时的情形是,我站在春熙路步行街的瑟瑟寒风中,远远看着无数堆红男绿女,想起这一年的时光,突然鼻子一酸,眼睛一湿,嘴唇一哆嗦,差点当场口占一绝。只是想起好点的句子都给李白杜甫商隐用完了,才恨恨作罢。

其实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我总是想起冯小刚第一部贺岁片《甲方乙方》片尾葛大爷的那句话,“1997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折腾了365天的2011年已经要过去,我也怀念它。2011年之所以为我所怀念,不是因为它有多精彩,而是我终于老得明确意识到,每一年的跨度,对短短几十年的生命来说,都是弥足可贵的。我怀念的,不是日子,而是寂寞。

昨天,我给成都日报的专刊写了一篇文章(这里)。本来报社希望我盘点一下我从事行业的2011,结果我什么都没盘,不是我不想盘,而是我实在不觉得这一年有什么可以拿出来扯淡的。当然,这一年跟往年一样,事实上发生了无数莫名其妙的事情,但在我们这个神奇的国家,什么惊奇都已无须拍岸。在慢慢老去的人的眼里,这世界也就这样了。

这个世界对我最重要的人,当然是我们家领导吴又又小朋友。2011年,她老人家度过了自己五周岁的生日。年初的时候,她对我还十分依恋,走在外面,没两分钟就要以各种理由缠着我抱她。我语重心长地告诉她,等你六岁,长大了,我就不能抱你了。她听了十分失落。可还没等到六岁,已经不稀罕我抱她,我每天下班回家,如果她没上床,我都要抱一下她,她总是不很情愿,两秒钟不到就努力挣扎着下来,好像我在强抢民女似的,弄得我很失落。总之,吴又又小朋友这一年的变化,无情地证明了什么叫女人心海底针——比海底捞还要令人大跌眼镜。

除了吴又又小朋友的薄情寡义之外,2011年的人来人往似乎乏善可陈。经常打交通的,还是那拨人,没有什么变化。当然,不能排除其中也有不少美女,但有两点令人遗憾:第一,她们和我一样,都在变老,我看着不少美女正在成长为资深美女;第二,一年前,她们是别人的,一年后,她们还是别人的。另外,说到2011年的人际关系,最令人发指的,是这一年似乎有太多的人在结婚,弄得我光是买红包的钱,都够隆两次胸。

2011年,是我买书买得比较多的一年。令人欣慰的是,其中三分之一我多少翻过一点。另外我还花了不少时间看iPad上的电子书。有的书能让人有所长进,类似于上课;有的书则让人神经松弛,类似于从前上课时偷看小说。总体来说,这一年我除了体重有所突破外,认识层次上也进步不小——准确地讲,从一个进步青年蜕变为进步中年了。

过去这一年,我看的电影的数量大为减少,看过的里面,也没有一部让我觉得这一年没有白过。很多电影就像今年新出的那部《肉蒲团》,说起来明艳不可方物,自己一看才发现,不过如此。电视我是不看的,只是有那么一段时间,睡觉前习惯用看iPad看一会儿港剧,不管多长的剧集,我都可以飞快地看完。技巧如下:先看第一集,再看最后一集。这一方面说明了我惜时如金的高尚情操,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现在的我有多浮躁。

2011年快结束的时候,金正日翘了辫子,网络上有各种说法,我只是想起一个成语,叫五十步笑百步。2011年的中国……只能说,天还没亮。

此刻是2012年第一天的凌晨。这是一篇上气不接下气的文章。我突然想起一首歌。这首歌是陈奕迅的《每一个明天》。在我看来,明天是一个奇妙的日子。于今天而言,明天是一个希望,希望比今天更好。于明天而言,今天略显平淡的快乐通常还可以重复,今天犯下的错通常也还来得及挽回。所以,希望所有人都有更好的明天。希望中国也有更好的明天。

我12点时群发的短信:“传说中的2012到了。希望2012只是一个传说。希望快乐不是传说。希望这个国家能好一点。希望我们可以参透人生滋味。希望能够不辜负生命。新年快乐!”这是我个人少见的不以搞笑为宗旨的节日短信,但飞信似乎有问题,一直没有发送成功。

睡了。

天凉好个秋

有天等红灯的间歇,我瞟了一眼微博,看到一句话,据说是哈佛大学的校训:

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的你回不去的曾经。

哈佛在江湖上是一个地位卓然的大学,其影响力直追昔日的金庸。当年,一半武侠小说的封面上都写着金庸著,另外一半的封面写着全庸著、金庸巨著、金庸新著等。而现在,最厉害的中国留学生有一半选择哈佛(另外一般当然选择与哈佛齐名的西太平洋大学),最厉害的评论是哈佛商业评论(如果你说是清华商业评论都不好意思见人),最抚慰人心的名言警句总是哈佛的校训(众所周知,北大的校训都改成“化学是你,化学是我”了)。所以尽管哈佛大学的语录只有那条著名的“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但不影响无数看上去似是而非的励志语录都以哈佛校训的名义招摇撞骗。

不过,我查了一下,这两句话倒也并非是全庸,倒有点像金庸巨。据称哈佛大学图书馆有20条训诫,包括一戒杀生、二戒偷盗、三戒淫、四戒妄语、五戒饮酒、六戒着香华、七戒坐卧高广大床、八戒非时食等,其中有一条是“I leave uncultivated today, was precisely yesterday perishes tomorrow which person of the body implored”,我用Goolge翻译了一下,“我离开未开垦的今日,正是昨日殒明天哪个人的恳求机构”。我也不知道是原文的问题还是Google的人品问题,但想来应该是上文所谓哈佛教训的头一句。

我很多年没去过图书馆了,更没去过哈佛的图书馆,所以不能肯定那里是不是也像中国的大学一样,到处挂着红得刺眼的横幅,除了写着“认真学习奥巴马总统在美国校车重大车祸现场的重要讲话——哈大宣”,“热烈祝贺我校方舟子教授当选美国科学院院士”等常规内容外,也有挂着一条上书“我离开未开垦的今日,正是昨日殒明天哪个人的恳求机构”的横幅。我也没查到第二句话的出处,但不得不承认,我是真的折服于上面两句真假莫辨的哈佛校训。

好久没看到这么清新脱俗,又直指人心的句子了。

在我看来,虽然它只有短短的两句话,但胜过两万本讨论人生的书籍。我从小到大学过太多的名人名言,但无论是“为人民服务”,是“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是“美国的华莱士,不知道比你们厉害多少倍,我和他谈笑风生。你们啊,too simple,too naive!”,或者是“新校园,会有的!新家园,会有的!”在这两句话面前都是浮云。

我尝试着把两句话再修饰了几个字:

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到不了的明天;
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远去的你回不去的曾经。

照中学生作文的写法,在抛出了上述言论后,我应该进行适当篇幅的阐述或抒情,不然文章既显得单薄,结构上也失之头重脚轻。我在想,如果是过去,我会从这两句话出发,写出两万字的感慨议论,这叫做为赋新词强说愁。或者因为年轻识浅,无知无畏,什么也写不出来,这叫做少年不识愁滋味。但现在,我觉得这两句话已经隽永无限,道尽天机,增一字显得太啰嗦,减一字或许还可以——奶奶的,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凉好个秋吧。

“诗人舒放”续:喝茶

旧文连接:《诗人舒放》(这里

我一直觉得自己记忆力不坏,但今天与舒放一比,明显技不如人——他还得我们上两次聚会分别是二月十八号和三月十八号——今天又是十一月十八号,显然,我们是与十八这个数字扛上了。当然,我是不会承认之所以偏爱十八这个数字,是因为总是“十八摸”的缘故。

自从舒放老师远嫁到成都后,我是第三次与他亲切会晤,共商国是。不是他说起,我真的完全没有意识到上一次见面,居然是整整八个月前的事。有一本曾经著名的网路小说叫《成都,爱情只有八个月》,你看,别人在成都八个月就可以开启并顺利结束一段爱情,舒放在同样的时间内却一无所获,都说诗人多情,我看舒放老师把他的情都发在了不该发的地方吧。

上一次见面,基本上还是冬天,这一次碰头,基本上又进入了冬天,此所谓传说中的大约在冬季。只是,时间的流淌速度之快超出了我的察觉,这一事实令人不安。作为一名理工科毕业生,我尝试着用万有引力解释这一现象,未遂,又努力从相对论中找到答案,继续未遂。我想,也许是这个世界真的是变了。

上一次的聚会,有舒放伉俪,黄老师和任老师,当然还有区区在下。与上次相比,今天新添了两个朋友,既然是舒放老师的朋友,那自然是全天下最让人闻风丧胆的生物——文人骚客。两个骚客,都在温江。能认识这样的新朋友,对我来说,老怀欣慰。

其中一个骚客,居然是舒放老师的老板。我对老板这种生物,一向敬而远之,他们又老又板,我则青春貌美又活力四射,不可能是同道中人。但舒放这个老板,明显是个异类。他生意做得如何我不关心,反正他也不会分一分钱给我,但他实在是一个妙人,绘画、书法、摄影、茶道,样样都有涉猎且道行颇深,虽然我对这些玩意儿一无所知,但不影响我油然而出一股猩猩相惜之情。

这位秦老板每天下班,会在家里写两三个小时的字。写字,曾经是个很有范儿的字眼,是文艺女青年经常干的事儿,通常的涵义是指在花花绿绿的QQ空间更新一篇不知所云的苦情日志。而秦老板的写字,不是写在QQ空间,而是写在白白嫩嫩的宣纸上,并且在长期写字的磨砺中,获得了一种普通青年欣赏日本爱情动作片才有的快感。说真的,虽然我对他坚持浪费宣纸、不断破坏森林资源、加重环境负担的自私行径很不满,但也不得不承认,能够在书法中获得某种意境的人,确实比我们更能体验生命的真谛。

与书法相比,秦老板对茶道的痴迷更令人震惊。为了茶,他可以专程跑到边远的小村,看某些品种的茶叶是如何制成的;为了茶,他可以专门委托生产一个牌子的茶叶;为了茶,他的办公室几乎被各种各样的茶叶所包围;为了茶,今晚的时间基本就听他一个人说着茶的心情。

他说,如果他要写本书,就叫“我的公司,我的道场”。

听人宣教无疑是一种折磨,尤其是我这种对茶道一无所知的粗人,幸好,还有好茶伺候着。在这个晚上,秦老板共给我们几个门外汉子和门外娘们泡了四壶茶,分别是:台湾的福寿梨山,藏茶,滇红,以及年产量只有168饼的冰岛普洱。我不知道懂茶的人对这四个品种的茶作何评价,但作为一个喜欢喝茶却只会牛饮的汉子,我今晚终于突破了自我,首次品出了茶的真味,具体来说,就是惊觉不同的茶果然有不同的味道,很震感。

茶是一种饮品,也是一种生活。在今晚喝茶聊天的过程中,我屡次提到“生活”这个词,这是我最近常常想起、常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眼。当然,生活是个永远说不完的大命题。锦瑟嘱我就今晚喝茶写一篇博客,她好转给同好。这篇当然不符合要求,我还没开始施展最毒辣的抒情大法呢。预告一下,关于喝茶和生活的事,是我下一篇的话题。

 

我的新浪博客:这里

孩子、父亲、生日述怀及各种乱七八糟

我的身份相当尊贵,在中国金融圈影响深远。前几天我过生日,好些个银行、保险公司及基金公司竞相发来短信,除了朝贺我的寿辰外,还大方地表示,生日当月消费积分翻倍。拳拳之心,让我感动,以至于一大早就饱含热泪消费了好几个肉包子。

不知不觉,我就三十四岁了。三十四岁当然还算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年龄,但在当年的我看来,三十多岁就是半个老头子。我小时候在农村,相熟的邻居几十户,上百人,在我眼里,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像我这样的小孩,另一种是除了小孩之外的,被我统称为大人。我觉得小孩和大人之间,就是势不两立的两个群体,彼此之间毫无交集。邻居里有个三十多岁的叔叔,小胡子,一脸凶相,喜欢恶言恶语逗小孩(顺便说一句,这似乎是很多中年男人表达幽默的一种错误方式),是我最畏惧的人。某个傍晚,我一个人在外面玩,他下班路过,故意瞪大眼睛翘起胡子恐吓我,我被吓得不轻,从此觉得三十岁的男人都是群危险的怪物。

而我,在无涯的时间洪流中,进入这群怪物的行列已有很久。就像前些天有人留言说的那样,从帅哥变成了帅大叔——当然,这个“帅”字是个四海通用的敬辞。

三十多岁的男人意味着什么?也许意味着可以像楚留香一样懒洋洋地待人接物,意味着可以用蒙娜丽莎一样不可名状的微笑回答所有的问题,意味着对曾经感到好吃好玩好看的东西都具有了免疫力,意味着故意在青春可人的女孩面前大讲黄色笑话,意味着有资格面露凶光去恐吓我们的下一代,意味着可以追逐的不再追逐,可以放弃的不愿放弃,意味着随同这个不公平的世界钻营投机,意味着用钱来衡量所有的得失成败,意味着越来越沉默,笑容越来越小,没有掉眼泪的资格,不知道到底什么该笑什么时候该哭,甚至不知道笑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开心……

陈丹青说美国人人人长着一张没受过欺负的脸,相形之下,中国人的脸也许是保养不到位的缘故,显得比较悲催。我不知道自己受过欺负没有,但我知道我和身边三十多岁的中国籍男子一样,活得没有美国人自在。活着活着就老了,这话稍显悲情,但基本符合事实。

当然,我所谓的老,不是真的老,你也可以将其理解为成熟或者理智。只是我觉得,相对于成熟和稳重来说,幼稚和冲动更接近生命的本质,是我个人更喜欢的一种生存状态。我总是相信,当我们不再快人快语的那一天,不再热血拉风的那一天,不再适性任情的那一天,不再率性而为的那一天,当我们开始吞吞吐吐的时候,开始瞻前顾后的时候,开始三思后行的时候,开始患得患失的时候,那人生最好的时光就算是落在身后,并将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三十多岁的我们,也人五人六地开始做父亲。将近一百年前,鲁迅写过一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现在看来,在中国怎样做父亲依旧是一个课题。我们自己还在找“宽阔光明的地方”,何况孩子。我们还没学会“幸福地度日,合理地做人”,何况孩子。

我喜欢的陈奕迅刚刚出了一首新歌叫《baby song》,正是父亲唱给孩子的歌,E神的声音和几句歌词,准确地击中了我。

你的眼睛 像颗水晶通透
里面有一个无穷无尽的宇宙
小小的你 在你小小的梦里
把我所有大大的事情
都吹进风里

我为我将对你撒的谎先跟你道歉
当你发现黑白不是那么的分明
世界不是那么的公平
别太失望
我讲的是个梦想

不用太听我们的话
不要让任何人告诉你
你该怎样对待世界
或它该怎对你
要跟现在一样随心
让你的眼睛和心依然纯净

可惜世界不及你好
原谅我们 我们都还在找
而时间它只负责流动
不负责育你成长
不过你只需要倾听
倾听你的心

世界不公平,不及孩子的好,但却是我们的世界。我们都会长大,变得成熟,变得世故,变得不再那么快乐。这是每个人都无法摆脱的宿命,也许,我们只能在对孩子成长的呵护和心疼中,无奈地顺从人生格局的每一处转角。

好久不见

我大学毕业的第二年,有一段时间和几个同事合租房子。

上面这句话,我曾经用在以前一篇作文《1/3同床》(这里)的开头。那时我们是四个人合居,包括杨、徐和段。那个时候我们很穷,也谈不上有多快乐,但现在想来,起码比时下盛行的蚁居的年轻人好很多。那时也发生了一些故事,除了上面的“1/3同床”,还有“白光”(这里)。

四个合居的年轻人里,杨、徐和我三个人的关系比较好。可过了大概一年左右的时间,三个人各奔东西,杨带着他的台湾老婆去了昆明,徐遵父命回了老家广元,我则在命运的牵引下留在了成都。人在年轻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友情,很快就我失去了杨的消息,和徐的联系也非常的稀疏——如果不是因为徐是一个热情的人,我相信我和他也会杳然于人海。

在分别的八九年间,我和徐只见过一面,那还是他结婚前来成都采购东西的时候。上个星期的某天晚上,他来到成都,我赶过去跟他见了一面。在他当时所在的火锅店,我遍寻不着他,不得已打他的电话,原来他就在我的对面,可怜我却没认出他。

他老了很多。

跟他叙旧,却无话可说。从一开始,我们就是因为同事和同居而熟,在性格喜好上基本上毫无投契之处。结果我们大部分的时间用来联系过去共同认识的人,却一个都没联系上。我总是出神:对面这个人真的老了好多,完全像一个中年人了。我努力想他过去的样子,却总是想不起来。

我问他有没有后悔当初回老家的决定,他的回答是不知道。我不知道现在的生活是不是他要的生活,只是感慨一个决定改变了一生,这是一个何等古怪的过程。眼看着一个积极蓬勃的年轻人变成一个中年大叔,又是一个多么无法言说的过程。我不喜欢这样的过程,但只能眼睁睁看着,毫无办法。

今天下午和晚上想了点办法,结果联系上了杨,还有另外一个当时关系不错的朋友。根据杨提供的照片,过去帅得一塌糊涂的他丰满了不少,这点让我既欣慰又伤感。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再是当初那个一无所有的小伙子了。得到了一些,失去了一些,我想这就是所谓的人生吧。

 

归兴浓如酒

话说当年,20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首都群众开心极了,集体上街散步——他们的散步与去年6月厦门人的散步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可我不知道的是,如果他们提前知道几年后北京房价因所谓的奥运而狂飙突进,他们还能否笑得出来。记得那天晚上,很热,我一个人在电视机前,看着人们傻乎乎的笑脸,看着江总李总朱总和群众鱼水之欢,心里忍不住嘀咕:2008年,那个时候我是个什么样子呢?

岁时伏腊,星霜荏苒,七年倏然过去,传说中的2008以不容置疑的气势笼罩了整个世界。曾经听说七年很痒,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七年对我来说非但不痒,甚至一点感觉都没有,这点让我很遗憾,我是多么希望过去的时光能搔到我的痒处,或者碰到我的痛处,或者触到我的私处,或者热烈给我破处,总之,不痛不痒的过往在当时或许是一种平静,但后来回味的时候,未免会觉得嘴巴里淡出个鸟来——而嘴巴里有个鸟,不是我这样的正经男人该干的事。

2001年的时候,我对2008年没有太多指望,所以如今站在2008眺望从前的时候,我也没有太多失望。2001年的时候,我是标准的三八,人家那年才24岁嘛,2008年,我则变成了三字打头的老男人。2001年的时候,我时常感慨,生活真他妈乏味,到了2008年,我还是那样的感慨,我承认有不少美好的人和事萦绕左右,可生活乏味的本质是谁也无法改变的。

曾经有一段时期,我很厌烦别人探讨人生。我觉得只有一种人才有资格讨论人生,那就是死人。死人总结人生,活人展望人死,这才比较符合逻辑。处在人生过程中的活人,连终点的影子都没看到,就忙不迭地给这条路下结论,无疑是荒谬的。不过在我由三八升格为四八的过程中,我的想法多少有点改变,偶尔看到“事如芳草春长在,人似浮云影不留”、“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这样的句子,心里还是感到有些惊惶,感觉就像一个正在编造谎言的小孩,突然看见一双睿智且锐利的眼睛盯着自己,一下子就慌神了。

人生,就像从前某个大家族里硕果仅存的威严长辈,你天天可以看见他,甚至可以亲近他,但他所代表的威严和秩序却是容不得任何人去挑战的。

前天晚上,在某酒楼吃饭。这个酒楼的菜品很有特色,尤其是它的厕所,每个便池上方的墙面上都悬挂着一篇手抄本的诗词——所以男人就是好啊,小便的时候除了能够接受厕味的熏陶,还可以接受文学的熏陶。让我熏陶的是一阕《点绛唇》,作者宋朝汪藻,没听说过,词的最后两句却让我在小便的过程中,产生了丝丝缕缕的惆怅之情。我敢发誓,在我的人生历程里,这是第一首让我一见惆怅的诗词,这也是我第一泡意蕴悱恻的小便。

新月娟娟,夜寒江静山衔斗。起来搔首,梅影横窗瘦。
好个霜天,闲却传杯手。君知否?乱鸦啼后,归兴浓如酒。

是啊,你们知道吗,乱鸦啼后,归兴浓如酒啊。


岁月如歌

我们读大学的时候,没有MP3,没有MP4,更没有MP5至MP250,那时连CD都是奢侈的玩意儿,多数人听的还是随身听。记得我们在校那阵,谁要有个索尼或者爱华的随身听,就特别地有气质,找一两个女朋友那是易如反掌。买随身听的目的都是为了听英语,但买来后都是用来听电台或者流行音乐磁带,随身听的普及也带动了磁带消费的旺盛,回想那个时候,我们班上有两个人特别爱听歌,也特别爱买磁带,这两个人一个是男生,一个是女生,男生是我,女生是一个姓韩的女孩——当然了,这个女孩现在不姓韩了,嫁给我后,她就改叫吴韩氏了。

如果我和吴韩氏是因为庸俗音乐这个共同的爱好而结缘,倒也不失一段情坛佳话,可是煞风景的是,我们勾搭在一块,完全是因为麻将牌从中掺和牵线。麻将也罢了,毕竟也是国粹,不丢人,可我们两个既不擅长麻将,也不喜欢麻将,而且当时的赌注还是可怜的5毛钱一和,就在霹雳哗啦的搓麻声和“给钱、找钱”的吆喝声中,两个伟大的灵魂碰撞出了耀眼的火花。

喜欢听歌的人,大多喜欢唱歌,我和吴韩氏也是如此。就拿我来说,当我独处或独行的时候,通常只有三种状态:冥想,听歌,唱歌。当我久坐起身或者想到什么开心的事的时候,就会猛然引吭高歌,顺带吓人一跳。不过关于唱歌,我和吴韩氏之间有个很大的不同:我记得很多歌词,她连一首完整的都记不清——其实曾经记得一首,那是她读研的时候,被推举参加研究生学院的唱歌比赛,在我的监督下,呕心沥血,披肝沥胆,终于记全了范晓萱的一首《深呼吸》。至于那次比赛的成绩,恕我在这里不方便透露,它一直我们家迄今最大的机密。

有的人是会变的,有些人一直不变。前者说的是吴韩氏,后者说的是我。转眼进入新世纪,吴韩氏在听歌和唱歌方面的爱好逐年衰减,而我则继续与时俱进,引领风骚,紧握时代主旋律。我也没有亏待自己,先后给自己买了三个MP3。每次吴韩氏说起这事,总是一副义愤填膺,恨不能杀而夺之的神色。我很委屈,想我就在听歌唱歌上还比你强点,你还要搞破坏,做人不能这样不厚道啊,这可不利于家庭的长治久安。

我的第一个MP3是联想的,没几天就坏了,拿过去修,以为会遇到白眼,但联想不愧是国际级的国产品牌,服务人员相当爽快,马上给我换了一个新的,我感恩戴德地回去了,可过几天又坏了,又给换一新的,我又感恩戴德地回去了,这样七、八趟之后,人家还是一如既往地热心,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感恩戴德,可是我终于良心发现,中国能出联想这样一个民族品牌容易么,我可不能这样东转西换地把它给换垮了,于是在MP3又一次当机后,彻底停止了换垮联想的恶劣行径。

第二个MP3是也是国产某牌的,这个MP3非常有意思,外观全盘模仿ipod,对于自己的“模仿”,居然还在自己的网站上振振有词——具体怎么振的,我不太记得了,不过看看如今某些国产手机在外观上的公然抄袭,马上就会释然,这就是传说中的中国特色啊。说来中国特色确实独树一帜,不同凡响,那MP3没多久也坏了。这个时候,它与联想的差距就暴露出来了,不但换不到新的,而且根本找不到人修。

去年吴韩氏怀孕的时候,我应她的强烈要求,给她买了一个OPPO的MP3。知道这个牌子,是拜“超级女声”的广告所赐,2005年的夏天,OPPO跟李宇春一起走红。后来我才知道,OPPO这个牌子也很有意思,它虽然没有从外观上模仿ipod,但从读音上却腆着脸地靠近后者。不过当时我还不知道,只是试听了几次,觉得效果不差,所以花1000块买了一个。付款后我随意问了售货小姐一句,OPPO是韩国的吧。小姐彬彬有礼地说:不是的,先生,OPPO是国产的……因为前面两次不愉快的购物经历,那一刻我差点晕死当场。后来我才知道,OPPO原来是步步高出品的MP3,但不管它步步高还是声声慢,其音质还是不错的,吴韩氏听了几天,我就恐吓她说,听MP3对胎儿不利,然后堂而皇之地拿来自己享受了,直到现在,每天都要听上一会儿。

最后进入点题时间。本文标题“岁月如歌”来自陈奕迅的一首粤语同名歌。歌词作者是以前经常给Beyond写词的刘卓辉,其中点题的一句词是:“当世事再没完美,可远在岁月如歌中找你。”感觉很有味道——点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