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不走

八年,中国人赶走了日本鬼子。八年,我的老婆还没有把我赶走。我比鬼子还鬼子。

2001年的夏天,学了一首歌,任贤齐的《赶不走》。老婆看着整天腆着脸的我,愁眉不展地唱道:“赶风赶不走,就算赶你也赶不走……”我暗自哂笑,能赶走的都是日本鬼子那样的侵略者,我是侵略者么?我是你灵魂的救赎者,当然怎么也赶不走。

从1999年的5月17日,到2007年的5月17日,倏然八年。我们居然结婚了,这让很多人跌碎了眼镜;我们居然没有离婚,这让很多人跌碎了第二幅眼镜。在传说中七年之痒的时候,我们以一场阳光灿烂的婚礼宣告了“非法同床”(老婆侄子凡哥儿的语录)的结束,更以一个小生命的诞生转移走了所有的痒。每次看着我们的闺女困了时拼命挠头的模样,我总是心生愧疚:羊肉串啊,真是对不起啊,爸爸妈妈堆积七年的痒都让你给一股脑儿承担了。

虽说不痒了,但其它感觉还是有的。龃龉也有,吵闹也有,在龃龉和吵闹的双轮驱动下,生活动力澎湃地春光灿烂猪八戒,日子尾气一般地洒向人间都是爱。

我自认是一个很标准的男人,起码符合男人的一个标准,那就是懒惰。对一个懒惰男人来说,最大的不幸是找到一个懒婆娘,而不管从哪个角度说,我的老婆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懒婆娘,于是我们的在一起,成为一系列灾难的开始。

犹记当年,背井离乡读大学的第一天,在大食堂扒饭的时候,我发下宏愿:除了妈妈,一定要找到一个肯为我做饭的女人。有幸遇到老婆后,我的心愿达成了,丈母娘做饭的热情为我平生仅见。老婆本人尽管粗通厨艺,但厨房被她视若禁地,几乎从不踏足其内。于是,在丈母娘不在,我们就只剩两种途径解决伙食大事:一个是路边摊进餐,另一个是全世界蹭饭。

老婆毕竟聪慧过人,终于认识到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要拴住一个男人的心,必须先拴住他的胃。于是她冒着被老丈人斥责的风险,偷偷将其祖传厨艺倾锅相授。对我而言,这场不幸婚姻的万幸,就是学会了做饭。我豪情大发地在厨房操刀数次,深深地感动了自己,每一口饭菜的下咽,都让从不挑食的自己潸然泪下。老婆当然更加感动,于是一家人围着一桌色香味俱无的饕餮盛宴,抱头痛哭。

我忿忿不平起来,呵斥道:“作为一个女人,你为什么不做饭!”

老婆想了想,说:“因为我比你漂亮。”

我冷笑。

她说:“因为我皮肤好,经不住烟火熏烤。”

我继续冷笑。

她又想了想:“因为我收入比你高。”

我的老脸上窜上了少女的绯红,起身收拾饭桌,讪讪地说:“不吃了,这饭不好吃,有点软。”

饭是软的,牙是硬的,胃口是好的,日子是这样向前过的。我和老婆的幸运之处在于,我们是因为真感情而成为一家人的。我和老婆的不幸之处在于,虽然是大学同班同学,却平白蹉跎了四年最美好的时光。我和老婆的浪漫之处在于,玩的是最有趣的“黄昏恋”。我和老婆的乏味之处在于,头次恋爱居然就结婚了。记得去年的此时此刻,我在加班,穷极无聊中写过一篇《七年》,让很多女性为之心碎。一年眨眼过去了,很多年眨眼过去了,尽管当初暧昧的心境不复存在,欲语还休的表达早已杳然,但未来总算还有很多个并肩而眠的夜晚,让我们不致于在黑暗中孤零零地害怕。

我是这样结婚的

好久没有更新博客了,今天写一篇。

昨天,我在QQ和MSN的签名栏同时昭告,个人博客上全球独家发布了我的婚礼现场系列照片。不出我的预料,博客点击率随之一路飙升,短短一天时间内,访问人次从13000涨至13250,我知道,这多出来的二百五个个都是我的忠实拥趸,没有他们……我会照样活得好好的,话虽如此,但假如这世界失去了他们,他们的父母有多伤心,而我又有多寂寞啊。

看到照片后,很多人通过QQ或MSN寄语于我,这是事先所能想到的,毕竟我们是礼仪之邦嘛。但有两点是我事先没有料到的:首先,寄语给我的几乎都是女人,这说明女人对我的婚事更为关注;其次,从这些女人嘴巴里蹦出来的,都是“恭喜”、“祝福”、“ 感动”这些词汇,特别是某个朋友的老婆,看到我牵老婆手的那张照片后,居然感动得落泪了,我寻思没对啊,我手上又没有抹胡椒粉,牵的是老婆的手又不是催泪弹,你哭什么啊,要不有空我也牵牵你的手,让你今生无悔地感动一回,但不知道我朋友他乐不乐意……祝福一大堆,就是没有一个女人因为我的结婚而愁肠百结,而悲痛欲绝,而呼天抢地,而要死要活,这点实在让我惊诧不已,我又是欣慰又是失落,欣慰的是,没有背负太多的情债,无债自然一身轻,失落的是,事前准备好的诸多宽慰之辞失去了用武之地,活活憋死在肚肠之中。

婚礼的当天下午,百无聊奈之中,我陷入了深邃的哲学思索中,想起了伟大的哲学家天下有雪曾经说过的一句话:“那种没有让新郎新娘之外的哪怕一个人伤心难过的婚礼,都是失败的婚礼。”于是,一种一生仅此一次的挫败感让我无地自容,触目苍凉。

有个从前的女同事问我,你为什么结婚啊。饶是我平时自诩反应不慢,面对这个问题,也不由傻了,不知如何应答。过去进大澡塘洗澡的时候,看别人都脱得光溜溜的,我也不管自己的身材有多糟糕,跟着脱得光溜溜的,压根没有想过,穿着内裤其实也是可以洗澡的,而且那样既神秘性感,又别致有趣。结婚跟洗澡一个道理,别人都脱我也就脱,别人都结婚我也就结婚。

说起来,我和老婆领取结婚证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我曾经在博客的第二篇日志中说过那件事。之所以两年后才举办婚礼,主要原因是我们两个都是懒人。对于懒人来说,生活的宗旨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所事事。所以就这样一直拖着。之所以现在筹办,原因正如红袖医生在她的博客中说的那样,“迫于老婆不可抗拒的身材”。我一个远在南京的朋友悠悠地说,他将遥想我和老婆两个人都挺着大肚子在舞台上结婚的情景。

对于一个拥有合法婚姻的孕妇来说,如果没有一个众人见证的婚礼,恐怕是一种遗憾。婚礼这种事,在人的一生中,应该还是正二八百地搞一次的,我是这样想的。

所以,我们两个的这场婚礼,从头到尾都是我的主意。有人开玩笑地说,我之所以举办婚礼,是为了挣钱——其实此前我自己在博客中也是这样说的。不过了解我的人都知道,这只是我一贯戏谑的说法而已。对我和老婆来说,举办婚礼,惟一重要的是场面,至于经济上,老婆说她做好了亏5000块的准备。我妈妈骂我,结婚怎么能说赚钱亏本呢,不过我想恐怕多数人明里暗里也还是算一下经济账的,这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不过最终的决算是,没亏。没亏的主要原因是收到几分大礼。

我最初的计划是,婚礼那天,我们两个人站在酒店门口,接待一下客人就可以了,其它什么繁文缛节全部免去。我们老板骂我说,婚礼是人生最重要的大事之一,过去没有条件也就算了,现在有条件不用,那是笨蛋。其实,我之所以举办婚礼,主要的推动力就来自老板。在她的建议下,我借用了老板的奔驰和公司的奥迪 A6,加上酒店提供的宝马,三姐夫的宝马,大姐夫的丰田,另外借了几个朋友的车,从扎花车,到抢亲,到合江亭拍照摄像,该走的程序基本都走了。

合江亭一行是成都人结婚的特色节目,因为这里是两条河的交汇之处,寓意美好。老婆后来说,合江亭这一圈实在很有结婚的感觉。这里特别予以说明,分享给尚未结婚的成都男女们。

有孕在身的老婆有言在先,婚礼这件事,她什么都不管,只负责到时候出席一下。于是什么事都落在我的头上,偏偏我这个人只擅长做五年以上的宏观战略规划,遇到具体琐碎的事务经常束手无策。不得已,只得把婚礼筹备的相关事宜分解出去:一个朋友要结婚,我就赖着他订的酒楼请客;一个朋友推荐麦德龙有盒装的巧克力喜糖卖,就顺便在那里购买了酒、饮料等;白酒是通过公司买的,婚礼当天我委托同事带到酒楼,不过老板说多余的酒不能退,我只有把剩下的5瓶白酒拿回去借酒浇愁,至今惆怅;红包、礼花之类的东西,上班路上跑到荷花池去买的;云烟和玉溪是大姐帮买的,中华烟是朋友送的……

以前参加一个同学婚礼的时候,我要了一个小红包,开心极了,那段时期是我心理上的最低谷,觉得快要离开人世了,把红包放在钱包中大半年,感觉很温暖。所以这次我兑换了 2800元的零钱,分为1块2、12元、60元、120元等四个级别,准备到时候发给各色人等。我原计划给每个来宾送一个小红包,让他们感受一下喜气,但跑了几十家银行,只换到总数10元钱的1毛钱的纸币,这直接导致我每人发1块2红包的计划流产。

其实在婚礼筹备的过程中,最花时间的,是我的衣服。本来我的计划是,两个人全部穿中式衣服,这是我一直情有独钟的衣服。但老婆听别人说,女人结婚不穿婚纱是一辈子的遗憾,坚持要穿婚纱,我只有跟着改弦易辙,另谋出路。在出路找到之前,我先封死了另一条路:不穿西服不打领带。小时候戴红领巾戴到审美疲劳,我至今讨厌脖子上吊根绳子,好像随时准备找根屋梁上吊一样。

然后在我的构思中,我将穿彩色的休闲衬衣和彩色休闲西服。可惜,彩色的衬衣好买,彩色的西服却好像从这个世界上蒸发了一样。为了找衣服,我动用了大姐、三姐、老婆、妈妈四个女人,结果楞是没有找到。这是本次婚礼的一个小小遗憾。

我发现,做我的伴娘需要莫大的勇气。

一号伴娘婚礼前一周放我鸽子;二号伴娘婚礼前三天接到公司命令去广州出差;三号伴娘婚礼前一天身体不适,躺到了医院。最后只有逮住老婆的表妹,来完成这个一般未婚女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面对命运如此多舛的伴娘,我给予了充分的理解:给倾倒天下的男子做伴娘,哪个女人能够泰然处之呢。

曾经有一次别人结婚请我,我却没去。到我这次结婚,才倍觉后悔。因为对当事人来说,结婚真的是好重要的一件事情,别人邀请你却不给面子,简直是犯罪。刚才说过,我举办婚礼前,焦虑的就是人气,老婆甚至一度因为担心人少,抱怨说要放弃婚礼。

在这里我说句心里话:这次婚礼,给不给红包无所谓,红包多少无所谓,但如果因非不可抗拒原因而缺席的,我是非常不高兴的。特别是那些平时关系还算紧密的朋友,一定会带来本不该有的隔阂的。

还有一句心里话就是:对赏脸出席我们婚礼的朋友,我是非常非常感激的。有些本地和外地的朋友发来了短信,同样温暖和感激。

第三句心里话是:我从来不大会操办什么事情,这次婚礼,又基本上是我一个人在弄,婚礼当天,我基本上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照顾不周的地方,希望大家不要见怪。

猫鼠相处之道

周三写了一篇关于我的朋友方硕士的东西,结果引发不少误解。有人说我是写小说忽悠人,其实当然不是,就我这智商,向来只有被别人忽悠的份。又有人左手高擎女权主义大旗,右手紧握女权主义大棒,一棍子就砸向我的朋友方硕士(呵呵,夸张了哈,事主莫怪),同时为了反衬出方硕士多么不好,还特意说我有多好。说我好,我当然不好意思反对;说方硕士不好,我却不会同意——不同意的原因是,我比你们更了解他,他不但不是个呆头呆脑的书呆子,反而是个相当有趣的男人——插一句,在我认识的所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者中,还暂时没有发现本科智商超群,读研后智商反而狂跌的案例。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呆头呆脑的人是娶不到漂亮老婆的,从古至今只有三个例外,一个是小说中的郭靖,一个是电视剧中的阿旺,另一个就是现实中的我。古人说“骏马常驮痴汉走,巧妇常伴拙夫眠”,一千几百年过去了,诗中的巧妇和骏马基本一齐绝种。

我写的那篇东西,除了引发误解外,还招来不少不满。方硕士本人埋怨我,怪我激化了他家的矛盾;方硕士的老婆嗔怪我,怪我丑化了她家人的形象。我费尽心思,敲断键盘,结果却是用心良苦却成空,弄得比猪八戒还要凄惨,不用照镜子,两头同样不是人。为了证明自己其实还是一个人,我今天特地在百忙之中抽空再来罗嗦两句。

上次我那篇文章的最后,链接了一个地址,那是天涯上一篇热贴,名字是〖小农思想浓厚的高学历丈夫〗。从文题可见,这是一个低学历城市已婚妇女的大作,按照贾宝玉的说法,女人在婚前婚后基本上是两种不同的生物,对于这种处女情结,我们应该加以摒弃,不过天涯上这篇帖子的作者,实在不那么令人欣赏。自恃出身所谓的“书香门第”,就横竖看不顺眼农村出身的博士老公;看不顺眼也就罢了,还要诉诸于众,这可不是聪明女人的做法。中学历史书上说过,农民暴动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动力。所以历史学得好的人,向来对农民只有尊敬和恐惧的份儿,说到这儿,我又要热情洋溢地表扬一下我老婆了,她历史学得真是不错。

两个人住在同一屋檐下,龃龉在所难免。一个脾气暴躁,另一个脾气更暴躁;一个一天洗两道澡,另一个一个月才洗一次脚;一个视金钱如粪土,另一个视粪土如金钱;一个把别人的配偶当自己的配偶,另一个把自己的配偶当别人的配偶……这些差异都会渐次呈现,怎么办……(以下省略8000字)

4月8日我就要搞一个简单的结婚仪式了,偏偏单位的事情最近又蜂拥而至,老板给我第一份结婚大礼不是夜夜笙歌而是夜夜加班。事情特别多,我就不再罗嗦什么了。书上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那昏官能不能断家务事呢?书上没说,说明不乏可能。可我们都知道,家务事这种事,不但清官断不了,昏官断不了,有时连当事人自己都搞不清楚。猫搞不懂老鼠为什么这么好吃,老鼠也弄不清猫为什么偏偏要吃它。当老鼠爱上猫,当猫爱上老鼠……MD,我简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冗事缠身,心烦意乱,下次再说吧。

写给方硕士的老婆

我是一个很势利的人,证据之一是,从来不跟层次比我低的人交往,换句话说,我的朋友层次都比我高。特别要说明的是,我指的层次,是精神上的层次,而不是肉体上的层次,如果说肉体上的层次,我里三层外三层、层次分明、凹凸有致的赘肉实在是独步大澡塘,笑傲游泳池。我为什么至今洁身自好,止步于按摩房、保健室等特种服务机构呢?就是怕一露真身就把那里面的女性服务人员吓死过去,人家出来打工容易吗,一没资金,二没贷款,利用自身搞点生产,吓死她们我又于心何忍。在我所有的朋友中,论精神层次,方是最高的一位——本来他排行老二的,自从我把排名第一的朋友转化为我的老婆后,他顺着竹竿就爬到了竿顶。要说他的层次有多高,说来吓人,不是在博士的后面,而是排在博士的前面。博士的前面是什么?除了毕不了业的博士外,就是硕士了。方正是一个硕士。

我写东西最大的特点是罗嗦,本来直接介绍一下方硕士就可以了,我偏扯了这么多,好了,现在言归正传,开始说他的事情。他从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一路顺风顺水地读下来,连一级都没有留,可见其层次有多高。然后,他毕业了,有了份既体面收入又高的工作,这些东西于我如浮云,毕竟工作从来不是我的兴趣。可恨的是,他找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妈的,谁的老婆比我漂亮就是跟我过不去——然后在成都买了房子安了家。

以上就是史上层次最高人士方硕士的人生轨迹,几近完美,但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世界上哪有完美这回事,连我这个人都有身体胖、智商低、大舌头、头发稀等几个微不足道的缺点,遑论他人呢。我一边默默忍受着内心的妒忌,一边冷眼静待方硕士的笑话。嘿嘿,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笑话终于来了。

原来,他的后院着火了。

说来话长,我长话短说。方硕士娶了个漂亮老婆,虽然作为他的朋友,我出离了愤怒,但对他本人来说,兀自一副沾沾自喜的嘴脸。可是他没有想到,在中国,娶老婆娶的从来不是一个人:在古代,娶一个老婆可以免费得到一个贴身丫鬟,这种填房也是可以光明正大地过夫妻生活的;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娶一个老婆,则凭空多了一个丈母娘和一个老丈人。老实说,这是很多男人总是感慨今不如昔的主要原因。

丈母娘或老丈人这类人,跟朋友一样,有高矮胖瘦之分,也有层次境界之别。幸运的是,方硕士丈母娘的层次比他还高上三分;不幸的是,丈母娘的层次高得让人吃不消。就像生了个儿子比姚明还高,外人看上去挺趾高气扬的,但算算他用的布料,简直让人欲哭无泪。方硕士的丈母娘虽然生了女儿都20多岁了,但估计是个追求完美的处女座,在她老人家的眼里,女婿做什么都那么碍眼。比方说吧,用餐的时候,方硕士掉了块回锅肉在餐桌上,如果他夹起来吃,他是低素质农民的身份呼之欲出,如果丢到垃圾桶去,则浪费奢靡若人唾弃。这个时候,方硕士夹着那块回锅肉,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霍然理解到,为什么小小一个馒头竟能逼疯陈凯歌大导演。

眼下的滔滔潮流中,还只是时髦野蛮女友,暂时没有流行野蛮丈母娘。但如果不幸遇到这种丈母娘,也只有忍了,不然能怎么办,法律也没说杀个野蛮丈母娘是不犯法的。最让方硕士不爽的是,老婆对丈母娘言听计从,“她妈让她去死,她不会活着”。这话让我的眼镜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难度动作跌落在地:先前翻两周,接一个后翻三周,最后侧翻一个月。两个多月后,我捡起眼镜戴上一看,方硕士还在忍受苦难的生活,家里没有一个人给方硕士面子,每个人都可以对他颐指气使。方硕士对老婆有很深的爱,爱可以带来很多忍耐,不过忍耐总是有限度的,他现在处于矛盾之中。

嗯,写得太多了,不再揭别人的老底了,做人好厚道嘛。方硕士说,他老婆经常看我的博客,让我写一篇东西,点点她的老婆。老实说,我又不是唐伯虎,点女人不是我的强项,不过朋友所托,自然义不容辞。我就来说说自己的一些想法,与所有朋友共勉:

一、一个家庭内部,可能有的说话算数些,有的更温驯听话些。但在两人之外的任何外人面前,一定要给足对方面子。因为,对一个人来说,尊严永远是第一重要的,比爱还重要,比什么都重要。特别是男人,尊严有时就是生命。古龙的小说极端了反应了这一点。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让老公失去尊严。因为老公没有尊严,自己的尊严何在?

二、两个人结婚,意味着两个家庭变成了一个家庭。既然是一家人了,自然要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平心而论,我们对对方的父母永远不如对自己的父母那么贴心,但既然你娶了她或者嫁了他,他或她就是你最亲的人,他或她的父母也是你的父母,那么,尊重、关心是最起码的态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