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两个瓜

今天是我生日。要说我的人缘真是好得惊人,昨天就收到几条祝福短信,今天一大早更有十多条接踵而至,它们分别来自银行、基金、保险公司、腾讯QQ、中国移动以及我在某几个办有会员卡的地方。真是天若有情天亦老。

过去形容女孩最好的芳龄,叫“破瓜之年”。提起“破瓜”二字,我们总是露出一脸会心的淫笑,其实这个词的本意并不是说女子长大了,蜜桃成熟了,可以干啥干啥了。字典解释称,“瓜”字可拆为两个“八”字,所以破瓜之年就是两个八岁相加的年龄,它更通俗的叫法是“二八年华”。对一个女孩来说,从二八到三八,是一种年龄的进步,也是一种气质的退化。单纯的女孩变成俗气的婆娘,是这个世界最煞风景的事件——基本用不上之一。待到了四八,妈的比三八还八,简直都活成了男人眼中的悲剧。真是人间正道是沧桑。

当然男人也好不到哪儿去。二八十六岁的男人叫少年,与之相关的是青春、梦想、女孩、明天、运动;三八二十四的男人叫青年,与之相关的除了青春、梦想、女孩、明天、运动之外,还多了敢爱敢恨、激情无畏、勇闯天涯、豪迈启程、不怕失败等;而四八三十二岁的男人,也许还勉强厚颜自称为青壮年,但前几个人生阶段的遗产似乎已经消失殆尽,经常生活在一种可疑的状态之中,在正直和猥琐之间游荡,在快乐和麻木之间踯躅,在小男人和老男人之间徘徊,在展望理想和看破世事之间浮沉,在激情挥洒和浑浑噩噩之间流连,在爱恨恢恢和喜怒不行于色之间逡巡。

我觉得这种状态非常可怕,但更可怕的是,在今天,我终于波澜不惊地抵达这个年龄。

今天是我三十二岁的生日。君不见今日各大媒体头条新闻,《天下有雪卅二芳辰全球同庆 美国军事基地发生枪击事件(这里)》。

我的生日感悟只有一句话:奶奶的,一眨眼就这么老了。另外,如果说十六岁是“破瓜之年”,那毫无疑问,我现在正处于一口气破两个瓜的年纪。真是天若有情天亦老。

上面某些话比较矫情,当然是故意的。我对自己长大了或者长老了都没意见,不太愉快的只是,在我还没做好准备的时候,一下子就成为三十多岁的男人了。我小的时候看三十多岁的男人,觉得他们个个都好厉害,而且都好成熟,个个都是标准的大人样。现在我也跨入这个年龄了,可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厉害,一点也不成熟,而且也没什么大人的模样。上次一个一起长大的朋友来成都,说好像还停留在二十出头那个年龄。真是天涯共此时。

大人该怎么当?该笑的时候不笑?该叫的时候不叫?该老的时候变老?想起小时候那些三十多岁的大人,如今基本都已退休或者快退休,集体进入晚年生涯,一想到这个,突然觉得没趣极了。

 

十七岁

两个十七岁的少年,一个来自农村,另一个是城市里穷人的孩子,两个人为了一辆变速越野自行车,干上了。这是王小帅《十七岁的单车》讲述的故事。这部电影之所以受到诸多闷骚达人的喜爱,完全是因为片名起得很考究,首先单车这个词就很浪漫,试想一下,如果改成“十七岁的自行车”、“十七岁的电瓶车”或者“十七岁的人力三轮车”,那顶多是部古惑仔版的“骆驼祥子”,意境不堪设想,其次,十七岁这个年龄很令人心动,试想一下,如果改成“二十七岁的单车”、“四十七岁的单车”或者“八十七岁的单车”,即使单车再浪漫,但前缀的年龄要么很浪,要么很慢,就是不会既浪又漫。所以一看这个讨巧的片名,就知道这是一部装B的好电影。

《十七岁的单车》这部电影,我们除了看到了两个十七岁的男孩之外,还有人看到了十七岁的矛盾,十七岁的彷徨,十七岁的生活,十七岁的爱情,以及十七岁的人对现实的懵懂理解,对社会规则的模糊认识。一句话,电影说的是十七岁的青春。无论是《十七岁的单车》还是《轱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无论是《寂寞的十七岁》还是《西西里的美丽传说》,身处这年龄段的人给人的感觉总是特别憋屈,好像刚刚不情愿地加入了黑社会,又好像即将诉说人生的第一次表白,青涩中透着闷骚,混乱里难掩明艳,妥协伴着反抗,痛苦附和甜蜜,躁动不安时还要爆发一次小宇宙。这种景致让我很郁闷,回想我十七岁的时候,既没有想过干掉哪个看不顺眼的同学,也没想过和老爸打一架然后离家出走,偷偷喜欢过几年的一个女孩,不但不在一个班,还从来没说过一句话。看看别人再想想自己,我觉得自己白活了这么大。

那个时候的我白活了,现在的小朋友却没有。去年某天,我穷极无聊建了一个QQ群,叫“我们都是没人要的孩子”,又建了一个百度贴吧,也叫“我们都是没人要的孩子”,跟着贴吧衍生了一个百度圈子,还是叫“我们都是没人要的孩子”。这个名字当初横空出世的时候曾经招惹非议,有人说“自作自受了吧,现在没人要了吧”,有人说“还孩子呢,你都孩子他爹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想我年过三旬,且月收入高达800多块,既不是孩子,而且很多人抢着要我,这个名字显然不符合我高贵的身份。之所以叫这么个名字,就是要故意恶心人,男的装女的,老的装小的,都是本人独家掌控的恶心人的秘诀,而且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优秀的名字,透着一股自怨自艾的自恋劲。

本来建QQ群和百度贴吧、圈子的目的,是为了让经常往来的博友有个闲扯的平台,结果平台有了,却几乎没有打理过,QQ群里没什么人说话,贴吧没什么人发贴,但是加入者却是纷至沓来,群里面有50多个人,圈子里呢,到今天为止,有636个人。中国人多,这一事实再次得到印证。

什么人会加入这个群或者这个圈子呢?以前我一直不得要领,前晚我在加班,群里有人发言,我搀和了两句,发现其中一个居然是个十七岁的小女孩,当我表示惊讶的时候,小女孩说“不要看不起小朋友好不好,不允许我们二十一世纪的精英有头脑啦?”我说到代沟这个词时,她说代沟不是借口,“其实,我们17岁并不单纯……”我马上愁眉苦脸地告诉她,她不单纯,可是我很单纯,这代沟到底还是存在的。

翻看了一下圈子里很多人的资料和空间,很多果然是十多岁的“孩子”,很多果然是自以为“没人要的”,他们的博客除了令人肝肠寸断的图片外,分为四类文字,第一类是看不懂的符号,第二类是繁体字,第三类是日文、韩文、坦桑尼亚文、火星文等外国文字,第四类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文字,最后这类文字让我尤为震惊,想不到在GDP每年增长两位数的大好形势下,还有这么多小朋友过着和李清照那个时期一样悲惨的生活,我代表温总深表痛心。

联想到在我十多岁的时候,其实脑子里也有一些莫名的想法,虽然那些想法既不暴戾也不绮丽,但周遭的人和物,有让我横眉冷对的,也有让我俯首捡钱的。记得读初二的时候,有一次早读课我严肃地问同桌:“你觉得我城府深不深?”对方轻蔑地瞥了我一眼,说:“操,你还有城府啊!”我露出了蒙娜丽莎一样的神秘笑容,意味深长地说:“不怕告诉你,其实我城府很深的。”话音未落,同桌就活活笑死了,他就不幸成了我这辈子弄死的第一个人。我的意思是说,十多岁的孩子脑子里有很多胡乱的念头,但长大后再回看,其实大多是些文不对题的臆想,正如陈凯歌同学所说的那样,当你们相信对这个世界已经相当重要的时候,其实这个世界才准备原谅你们的幼稚。


跟着足球一起变老(四)

1998年。我21岁。读大三至大四。

中国的大学体制饱受诟病,不过我却有不同的看法:它纵有百般不好,也有一个好处,带来了好几年的快活。中国的中学生太苦了,中国的大学生有权利弥补一下遗失的美好。具体到我而言,大学四年,是最轻松快意的一段时光,也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这个博客开立之初,主旋律正是我对大学往事的回忆,夸张的笔调宣泄着我对那段日子的留恋和回味。

尔基文豪有“我的大学”,他的大学是万象浮世的社会。我也爱说“我的大学”,我的大学特指1995 年9月到1999年7月的那段时光,如今它投射在“大学往事”这个系列中。这个系列虽然我久未涉及,但其实那段记忆只是隐没到了我心灵深处某个永不遗忘的温暖角落。适当的时候,我还会继续像一个絮絮叨叨的老东西一样,抵死怀旧,毅然变老——你们不是说怀旧是变老的表现吗。

我的大学之所以格外快活是因为我的不学无术。四年内,我几乎没有上过自习,考试前的临时抱佛脚和考试时的顾左右而答卷,是沧海横流中我不变的英雄本色。那个时候,我生活的主要内容是读书、听歌、看录像、和一伙人出去消夜,以及跟在别人后面屁颠屁颠地去踢球。我从来不是一个会玩的人,这世界上也没多少东西能让我忘乎所以,但不多的几个兴趣却足以让我自得其乐。非周末的晚上,别人上自习的时候,我总是一个人待在寝室里,无所事事,宁静快活,有时独自跑出去看镭射。同学回来后,吹牛聊天,插科打诨,偶尔打打双扣。熄灯前,在水房里一边冲凉,一边愉快地唱歌吹口哨。熄灯后,联床夜话,不亦爽哉。

我的大学就是这样一天天过去的。在我看来,大学生活和任何美好的事物一样,它的珍贵源于它的无法复制和无法重温。

重点说说足球吧。中国大学对中国足球的贡献在于,它孕育和培养了大量的球迷和伪球迷。刚刚跨入大学校门的男生可能有一半不懂足球,可跨出大学校门的男生如果还对足球一无所知,恐怕日后想找个女朋友的难度系数都要高上几个台阶——据我所知,这样泥古不化的人非常罕见。这方面我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所有关于足球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全部来源于这短短的四年。

我进大学的那年,正是中国足球联赛开展的第二年。在以狂热球迷、金牌球市、以及 “雄起”震天饮誉神州的成都,足球的氛围非常浓郁,加上同班同学中,喜欢看球、喜欢踢球的大有人在,处于这样的氛围中,足球很快走入了我的生活——但并未走入我的生命。能走入我生命的东西屈指可数,足球远不具备这个资格。至于其它球有没有资格步入我们的生命,我想大概也要因人而异吧。

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球队——毫无疑问,是四川全兴队。我最喜欢的球员,呵呵,是全兴队的3号队长魏群。魏群几度入选过中国国家队,也曾经在联赛中风光过一段时间,但公允地说,他的水平并不是很出色,球风毛躁,但是我就是喜欢他,也谈不上什么原因——这就如同我喜欢英格兰队一样。英格兰是我的一个情结,也说不上什么原因,也许是他们白色的球衣吧。白衣少年或者白衣少女一直是我隐秘情怀中影影绰绰的神秘而美好的影像——魏群是典型的成都男人,热情、豪爽、仗义、易冲动、有血性,人称“魏大侠”,成都人当他是孩子,又视他为偶像,有“生儿要生小姚夏,嫁人当嫁魏大侠”的说法。从我喜欢魏群开始,我看着他的人一路变胖,他的球一路下滑,终于成为一个普通的成都男人。他退役后,我看到过他两次,一次在半打酒吧,一次在川菜餐厅,他一个人挺安静的,我很想找他签个名什么的,但终于没好意思。

除了看球,还要看报纸。开始大家只看「足球」,后来「体坛周报」迅速崛起,成为阅读主流。那个时候,每次买一份报纸后,就被几个人以迅雷不解掩耳盗铃的势头给瓜分,有时同一张报纸也惨遭分尸。每次看报纸的时候,都是感觉惬意的时候,人名、地名、球队名,我一字不拉地看完。就在那个时候,我完成了目前所有足球知识的原始积累。借助现代媒体的海量信息,我终于成长一名如假包换的伪球迷。直到大学毕业后的很多年后,我一直保存着阅读体育报纸的习惯,对我来说,体育媒体比体育本身更有魅力也更有趣。只是我后来改读「南方体育」,这是中国最有趣的一份报纸,网络了一批有理想有抱负的牛人,可是文人办报的缺陷和长处一样的突出,市场经营的乏善可陈让他们最终走向了末路。事实证明,起码在中国,文人确实干不过商人。「南方体育」倒闭后,我再也不看任何专业体育报了。

踢球是大学男生主要的体育和娱乐项目。我们的大学班虽然人数不是很多,但足球水平独步学院,因为班上出了几个比我还牛的牛人。我以前不会踢球,经过四年时光的磨砺,我踢球的水平毫无长进,这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吧。我踢球的主要脚法是:球从何方来,我往何方踢;如果有高球飘来,我会机警地蹲下,以防球撞击脑袋后产生不必要的脑震荡。因为这些特征,非正式比赛中,我是一名可有可无的骁将,主要在本方球门前不停游弋,苦苦守候良机,曾经有一场球中撞入三球的惊人记录——这是我大学四年球员生涯中仅入的三球,它们都是乌龙球。在正式比赛中,我是班级球队的领队、啦啦队和主力球童,深受球员的信任和爱戴。

前几天有次看央视“豪门夜宴”,瞿颖作为嘉宾登场唱歌并和张斌聊了几句。瞿颖还是很漂亮,身材还是很好,对足球还是很喜欢。我想起八年前的1998年法国世界杯期间,她在成都一家媒体上开专栏聊足球。文章里面她总是甜蜜地描述和当时的男友李亚鹏看球的温馨甜蜜,让作为读者的我很是羡慕李亚鹏的福气。八年过去了,我对李亚鹏的感情由羡慕而景仰,由景仰而崇拜,除了他之外,其他中国男人妄称极品我都不同意。

1998年世界杯的所有比赛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阿根廷打英格兰那场。那个凌晨,我们几个寝室的男生能从床上爬起的都爬起了,并欢聚在371寝室,因为老幺有一台9英寸的黑白电视。相比于电视中激烈的球赛,我更常常的回忆起大伙儿深夜围坐的场景,这种美好的氛围永不重来了。那场比赛中,英格兰的小贝被红牌罚下,八年过去,贝帅还是以提前下场结束了自己的世界杯生涯。那场比赛中,19岁的欧文以风一样的速度,千里单骑,闯关破门,八年过去,胡渣扑面的欧文自己倒在开场哨音响后的几分钟内。这也许就是时光残忍的一面吧。

世界杯小组赛的某一天,同班一个女生邀请我们几个人去她大姐家看球。我跟那个女生并不很熟,之所以跑过去,是沾了同寝室阿黑和乌龟两个人的光。那女生的大姐夫妇得悉我们在那儿后,一夜没有回来。坐在皮沙发上,看着硕大的彩电,对当时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奢侈的享受。我在不熟的人和陌生的环境中习惯性地保持拘谨,乌龟则不然,他在凌晨两点过大摇大摆地洗了一个澡,让我啧啧称羡。凌晨的那场比赛时法国对沙特,法国的一个黑小伙打入了第二球。没过几年,这个叫亨利的男人成了地球上最厉害的几个前锋之一。这也许就是时光善良的一面吧。

上面这件往事本身并无特殊之处,它的特殊之处在于:若干年后,这个家成了我经常造访之地,这套房子我在其中住了几年,这个女生成了我的老婆。世事就是如此,我们永远不知道身边的这个人,明天会在我们生命中留下何种印记。这也许就是时光奇妙的一面吧。

1998年。法国。第16届世界杯。

38岁的马拉多纳名声直坠,当年因涉嫌带毒被意大利警方询问。

31岁的巴乔再度沦为替补,却成为意大利唯一的亮点。

26岁的齐达内达到个人职业生涯的巅峰,这是属于他的一届世界杯。

22岁的罗纳尔多有负全世界的厚望,决赛中的恍若梦游至今是个谜。

18岁的罗纳尔迪尼奥签下了职业生涯的第一份合同,在电视机前目睹了偶像罗纳尔多和巴西的溃败。

14岁的罗本看着电视中的世界杯,做着属于青涩少年独有的梦。

11岁的梅西,他还是个孩子吧。

韦尔蒂尼凌晨三点的回复

凌晨三点,我的朋友韦尔蒂尼给我那篇关于三毛的日志留了一段言,如下:

夜里睡不着,上来看博,看到这篇,有兴趣回复些扯淡。

三毛的书看的很少,也没有太多感触,对她所描述的撒哈拉的爱情,也无甚向往。

只不过她确实不是个美人,大概只能算是个特立独行的人。

但三毛于1985年由滚石唱片发行的『回声·三毛作品15号』却是华语乐坛不朽的精品,由潘越云和齐豫两位歌者,再加上幕后的班底李泰祥,李宗盛,温孝良,陈志远的通力合作而成。

看看其中的曲目吧:

1.轨外

2.迷

3.今生

4.飞

5.晓梦蝴蝶

6.沙漠

7.今世

8.孀

9.说给自己听

10.远方

11.梦田

以「梦田」最为知名,也最能打动人心,也最富流行度。

三毛还有另一首作品,「七点钟」,由李宗盛曲,齐豫演唱,个人认为最能代表三毛本人的特质或所向往的那种特质:

今生就是那么地开始的

走过操场的青草地走到你的面前

不能说一句话 拿起钢笔

在你的掌心写下七个数字

点一个头然后狂奔而去

守住电话就守兹日如年的狂盼

铃声响的时候自己的声音那么急迫

是我是我是我是我是我是我

七点钟你说七点钟

好好好我一定早点到

啊明明站在你的面前

还是害怕这是一场梦

是真是幻是梦是真是幻是梦

车厢里面对面坐着你的眼底

一个惊惶少女的倒影

火车一直往前去呀我不愿下车

不管它要带我到什么地方

我的车站在你身旁

就在你的身旁是我在你的身旁

不管如何,这样的人物随同这样的日子都一去不返,

一生情痴恨几许,半世姻缘付与谁!

唉!夜鱼兄,你我也渐入中年。

看了这样的留言,我的心也跟着颓唐起来。“渐入中年”虽说稍嫌夸张,但这趋向却是谁也挡不住的了。时间从指间流逝,滔滔向前,那么平静,又那么决绝。走过这一路,年少轻狂的笑声铺满了一地,始终清晰如昨。我怀念豪情满怀的日子,怀念多姿多彩的日子,怀念无所事事的日子,怀念……永远不再重来的日子。

大哥

「电影之歌」即将在成都举行全国巡演的首站演出,该剧音乐总监李宗盛日前来蓉,接受了成都商报的专访,昨天该报娱乐版的大标题赫然是“我是小李,别叫我大哥”。李宗盛的意思是,不管是谁,都是为华语音乐做贡献的,没有大哥小弟之分。显然,这是老李的故作谦虚之辞,做明星喜欢说“我也是个普通人”,这话真实的意思是“我当然不是一个普通人”,当官的动辄说“我是人民的儿子”,其真正的意思其实是“我是人民的老子”。大家都知道,对于某些人的某些话,只能从相反的角度去理解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在华语流行乐坛,老李当然是无可撼动的少数几个大哥级人物之一,这不是因为他的年纪,而是因为他的成就、贡献和地位。正如在华语影坛,说起大哥二字,那只能指向成龙;在华语武坛,我们后来都知道了,大哥——带头大哥——原来是少林寺的玄慈方丈;在华语文坛,大哥是……在中国,文坛和祭坛一样,都比较乱七八糟,自从巴金死了以后,文坛就不再常设大哥这一职位了,每个人都是大哥,天下大同,皆大欢喜。

大哥,向来都是成就斐然、贡献卓越、地位崇高的人。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居然也有做大哥的一天:起码在某些小朋友给我的留言中,我也被称作大哥了。

但是,对这个“大哥”,我没有沾沾自喜,而是无限悲哀。因为我被叫做大哥,不是因为我的成就、贡献和地位,仅仅是因为我那岁月不饶人的年龄,和我那路人皆知的性别。从这个意思上说,大哥和大妈属于同一范畴内的名词。一个心高气傲的女人第一次被人叫做大妈时,恐怕都要气死过去——由此可以推测,无论叫多少声大妈都欣然笑纳的女人,年轻的时候绝对不是孤芳自赏的主;一个自命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男人,第一次被人叫做大哥时,恐怕也要吐上好几百CC的血——我之所以没吐,纯粹是因为我身体羸弱,有点贫血。

在中文语境里,大哥有多种意思。一种是老大的意思,如成龙大哥,又如柯受良唱的“我不做大哥很多年”;一种是兄长的意思,如夜鱼大哥,又如甘萍唱的“大哥大哥大哥你好吗”;还有一种是暧昧的兄长的意思,如阿朱叫萧峰为大哥,又如卫兰唱的“没有好感怎会相亲相爱,大哥只是掩饰”。很显然,我被称作大哥,是其中的第二种意思,也是最扫兴、最没意思、最没盼头的那种。

其实叫大哥还好,多少还流露着股亲切的意味,比起有次马路上的一群女中学生叫我叔叔来,简直是沁人心脾的天籁之音。当那几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将我定位为叔叔的一刹那,我差点决定当场横尸街头,以唤起公众对二十多岁男青年心理健康的关注。后来我之所以决定暂时不死去,是因为突然想起也有很多女孩是喜欢成熟男人的,我从青春期男孩跨入成年男子的过程中,固然失去了一批粉丝,但同时又得到了另外一批粉丝,这就是传说中的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变幻原是永恒,我现在看得很开了。

尽管我基本达到了“本来无一物,何处若尘埃”的人生境界,但有时还是会遇到吐血的事情。很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有一次我蹲在出租房的卫生间里洗衣服,老婆的一个女同事的表妹突然冲了进来,我刚刚打算偷偷瞟一眼裙下风光,只听表妹怯生生地说:“大叔,请问……”我惊诧不已,小小卫生间里好像只有我们两个人啊,她这是跟谁说话呢?抬头一看,表妹水汪汪的媚眼正直勾勾地看着我,我正准备心猿意马一会儿,猛然醒悟过来:妈的个巴子,这小蹄子叫老子大叔呢。要知道当时的我正是风华正茂遍地风流的巅峰,被人一下子叫得如此沧桑,自然要老羞成怒。后来听老婆说,表妹不但结了婚,还生了小孩,而且还离了婚,年龄不在我之下。知道这些细节后,我马上决定把该表妹列为人生的第一号黑名单。

客观地说,如果一个最成熟的人是100分,最幼稚的小孩是0分的话,那我心理上的成熟度大概连格都及不了。尽管心理年龄幼稚,但生理年龄却在与时俱进,起码我的相貌看起来已经介于大哥和大叔之间了。现在的我习惯了破罐破摔,在电话中,在QQ上,我经常以对方的伯伯、叔叔、哥哥自居,对方不管男女老幼,不但没有一个勃然大怒,反而个个笑得花枝乱颤,这说明了每个人内心还是愿意被当作小孩子看待的。我想这样发展下去,用不了多久,我走在大街上,就会三步一个妹妹,五步一个侄儿,光打招呼就会弄得口水干涸而死。只是我虽然嘴上沾着人家的便宜,心里却有接近绝望的忧伤在静静地流淌,这世界沾别人便宜沾得这么忧郁的,大概只有我一个人了吧。

我已经29岁了。9岁那年的事情,我还记得很多;19岁更是恍如昨天,历历在目。两个十年过去了,流水一样带走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每每想起这些,我总是不由自主地陷入沮丧之中。昔有毛主席词云: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今我有词云:二十九年过去,弹指29/38挥间。我想,我已经老了。我幻想着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女人向我走来。她主动介绍自己,她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帅,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帅,那时你是年轻男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