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师承

 

今天上午,正当我勤奋工作日理万机之际,一个人突然从我的QQ上弹出,在如愿以偿地从我这里要到一个知乎的邀请码后,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给我戴上了一顶感天动地的高帽:这位24岁的小伙子说高中开始就很崇拜我,我算是他的精神导师。在我被这轰天巨雷劈得还没晕过去之前,他将高帽砍了一截:“说得有点夸张,但是一直追你的博客看,潜移默化地就影响了我的思维方式。”

我知道,任何人看到上面这段话都会被相同的雷劈得里嫩外焦,所以我不得不另起一段,让不幸被雷劈到的人得以缓一口气。

说真的,这位小朋友的话马力之强,足以颠覆我三十多年才形成的人生观。为了准确掌握自己的份量,我不顾办公室人多眼杂,当即脱光衣服,跨上磅秤,一看,哟,最近足足瘦了10斤,只有240斤了。就凭这份量,顶多只能当当肉体导师,精神上的事已经与我无关。

我这才安了心。

于是我继续勤工工作日理万机,正日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看到章诒和在微博上转发了一个帖子,说王小波是这个时代的真正自由的人,特立独行的作者,思想者。这段话又勾起了我的伤感,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点开王小波的QQ头像,对他说:“我从大学就开始就很崇拜你,你算是我的精神导师,你潜移默化地就影响了我的思维方式。”

可惜,我永远不会有王小波的QQ号码。不但我没有,这世界谁都不会有。他去世的1997年,世上还没有QQ。

与很多王小波的读者不同,他还没去世的时候,我就开始喜欢了他,原因是《小说界》上一篇删节版的《红拂夜奔》。可是我对这个作者遥远的喜欢,只伴随了王小波两个月的时间。他在1997年4月11日猝死。

我相信,当年每一个喜欢读书写字的少年,多多少少都受到过王小波的影响,他死后为数众多的门下走狗即是明证,其中成就最高的走狗当属蔡春猪(@爸爸爱喜禾),他的一篇《手淫时期的爱情》也算风靡一时。1997年的时候,我20岁,不再算是少年,但仍旧不可避免地被他影响了。最直接的影响,是写文章的文风、态度、语气,当然更明显的一些模仿痕迹极重的遣词造句。

在那时的我看来,写文章是一件很刻意的事。态度上刻意,语法上刻意,词句上刻意,立意上刻意。比方说要写议论文或杂文,不凑上二十个排比句就感觉无法见人。我自己感觉那时喜欢写点文章来怡情的人,个个都做好了用每一篇文章来冲击诺贝尔文学奖的准备。而王小波的小说,尤其是他的杂文,却做出了另外一种示范,原来随和的、平淡的、有趣的、娓娓道来的文章,更能显示一个人的气度和见识,也更能折服人。

其实就文笔来说,王小波是一流的,但也不是最顶尖的。李银河说希望李敖来比比,我个人感觉李敖的文笔要强胜不少。但文笔这东西始终不是最重要的,就像唱歌,有的人技巧高超,但唱出来还是聒噪。又像设计,有的设计师各种设计软件运用如飞,但设计出来的还是垃圾。文字这东西,目的是让读者舒服,而不是让读者感慨:操,这八级钳工的手艺太好了。

文章的意义是什么?小波很多次拨乱反正。他最大的观念是反对无趣,鼓励有趣而无害的生活。他说,对有些文章来说,有趣是它应该达到的标准,对有些文章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意义。不矫情地说,这个观点对我的影响最大,以至于我给自己博客取的副题都是“用有趣对抗无趣”。生活是平淡的,世界甚至是残酷的,只有努力做个有趣的人,努力创造和传播有趣的内容,才能给自己、给别人以最好的交代。

文章虽然是千古事,但比文章更重要的,是做一个自由的人,一个思想上不被禁锢,奔放自由的人。我那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热爱王小波,现在才有点想明白了。对当年那个还相信《新闻联播》的我来说,王小波的出现不啻是一副解毒剂。囿于环境,小波没说过任何所谓反动的话,但他看待问题的角度,他小说内容的恣肆,让我隐约察觉到世界或许并非此前所知的那么单纯,真理也并非只有一个。人活着,应该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一种独立的思想。

一个能独立思考的人,才算没有辜负上苍给予的那副躯壳。独立思考,甚至比有趣还要重要。

作为一个华语流行音乐的爱好者,我在仓促写下这篇文章的同时,突然想到了黄舒骏的那首《改变1995》。这首用以怀念1995年去世的音乐人杨明煌的歌,发表于2001年,歌词道尽世间沉浮和人世感慨。现在,距离2001又过去十年,距离小波去世更有十四年。十四年,除了互联网外,这个世界不但似乎没有变得更好,反而又加速堕落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相信《新闻联播》,习惯自己在墙内墙外打量世界。这当然不是王小波的功劳,但我相信是他愿意看到的局面。

查了一下,我的独立博客有27篇文章提到过王小波。在这样一个开始降温的冬夜,我乐意第28次说起王小波,我的一位老师。小波曾经写过一篇“我的师承”,好吧,那我这篇也叫这个名字。

我恨舒肤佳

这几天的人生主题,是把百度空间值钱的家当悉数搬到了独立博客。整个过程是令人满意的,唯一的遗憾,是从前的评论没有能够一起搬过来,别人赠与我的那些真心诚意的,虚与委蛇的,一针见血的,言辞闪烁的话语,将永远绝缘于这里。这种感觉有点像新娘子出嫁,虽然对对方很满意,自己却没有带来任何嫁妆,不免怅然若失。

这次搬过来的,正好是五百篇文章,从日期上显示,时间跨越了三年。如果按每篇文章1200字计,那也是60万字。看着这些数据,突然觉得自己这三年还是有一点质感的。这60万字对别人来说或许是一堆垃圾,但于我而言,却是一个记忆的线索,多少年后当我忘性比记性还强的时候,翻检昔日文字,也许会想起这么多年都干了些什么勾当。写博客除了满足自己的兴趣外,还兼有日记的功能,而且,博客比日记要写得用心一点。

博客搬过来后,我进行了一番整理,删了几十篇原装糟粕外,给每篇文章重新分了类,添加了tag。其中的部分文章,我重新读了一遍,总体感觉有二:一、那是我写的吗?原来我还写过这些啊;二、有些文章现在的我如论如何是写不来了。我就像在游乐场里玩了惊险的过山车,下来后看下一轮的人被刺激得大呼小叫时,既能理解他们,又暗嘲他们少见多怪。

我想十年后的我回头再看这些文字,感觉恐怕更为震惊。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的男人都是不同的,四十岁的人未必能够理解二十岁的孩子,四十岁的人也未必能够理解二十年前的自己。我把二十几岁开始的日子和感觉留在了博客里,也留给了未来的自己。

我写博客的特点之一是做作,但与现在相比,起初的我更显矫揉。如果说现在是纯粹的扯淡,那么当时扯的还有点咸。不过过去与现在最大的差别是,当时喜欢腻歪,喜欢呻吟,喜欢感慨,喜欢忧郁,经常融入一些真真假假的感情。再好玩的文字只会让人一笑了之,有点感情的文字才能打动人,甚至留给别人留下长久的印象,所以至今已有不下十人表达了对我的失望,他们更喜欢我过去的文字,之所以至今仍旧偶尔来瞟我两眼,纯属人性中的长情,就像两个人恩断义绝,但也会在几个不经意的瞬间回想起过去的某一段。

对于他们的失望,我自己很失落。尽管才三年的时间,但穿越了三年时光的我,大概是回不到那时了。到了一定的阶段,人都不太喜欢议论人生,或者表达感情。都说男人越老越有味道,万万没想到自从我用上了舒肤佳,不但细菌消灭了,连男人特有的味道都消失殆尽,真是始料未及啊。没有味道的女人是干净的,没有味道的男人却是乏味的,所以,我恨舒肤佳。

风干

有一回,菜菜跟我说,没事的时候她就看自己的博客,从上面看到下面,从下面看到上面,边看边赞叹:写得真好,真的好,你说怎么就写得这么好呢。当时我们在一起吃饭,她的话让我罕见地放下手中的筷子,擦去嘴边的油渍,陷入悠然的沉思 ——原来写博客的人都很自恋啊,原来我不是一个人茕茕孑立啊,原来挑灯奋笔写博客,自恋岂独如我哉啊。

上面这事发生在去年三月,我却觉得发生在上个世纪。如今的菜菜忙着挣钱和花钱、恋爱和失恋,已经不怎么写博了。如今的我虽然职业挂线,更新频繁,但写博的情绪已由彼时的盛夏光年渐入此际的秋意萧瑟。到处沾花惹草的人在心底其实是瞧不起女人的,天天坚持更新的人也难免生出所写何为的困惑。困惑是某种智慧的外在流露,我没有什么智慧,谈不上什么困惑,只是,很多时候,觉得挺没劲。

超级女声唱的是:想唱就唱,要唱的响亮,就算没人有为我鼓掌,至少我还能够勇敢的自我欣赏。以前我也很勇敢,没事就自我欣赏,不但自我欣赏,有兴致的时候还要自我把玩。子曾经曰过:揽镜自顾者,不亦说乎;把玩自己者,不亦乐乎;不玩别人玩自己者,不亦淫贼乎。那个时候我一直按照他老人家的教导安身立命的。而现在,我的胆子越来越小了,对自己写的东西,不敢欣赏,更不敢把玩,生怕玩着玩着,把热裤玩掉了,露出里面的家徒四壁,空空如也。

前几天,我将“狗日的爱情”这个小小系列中的头几篇搬过来后,锦瑟追本溯源,翻到我的旧日博客,以八荣八耻为指导的批判性眼光地看了几篇,然后跟我说:你那个时候写得好。我当即承认,心头悲伤暗涌,想起一个多月前红袖也曾经给我留言说,你从前比现在写得好。其实不用她二位小姐指点,我自己心头跟跟挂着照妖镜似的,很多东西都无所遁形。写东西有没有感觉,没有人会比当事者更清楚。我也像百度里某位教主一样,是用心来看待这个世界的,跟他有所不同的是,他的七窍玲珑心专门用来窥探别人,我被猪肉蒙了的心只能看到自己。

我看到自己凝滞迟涩,强作欢颜。

刚刚过去的某个夜晚,我翻看了如遭尘封的昔日文字。眼熟的文字,陌生的情怀,往日片段一帧一帧漂浮眼前,现在的自己被过去的自己打动了。其实跟现在相比,文字上其实并没有太多好坏之分和高下之别,但其中的自由畅快和嬉笑跳跃却是日渐疏离。那个时候我更像是水做的,通体上下想多湿润就多湿润,现在则基本上风干了,只能靠润滑油找点感觉。于是,那晚的某一刹那,我如同刚从美梦中醒来的孩子,品咂着依稀的香韵,回味着离散的场景,一个人静静地迷惘感伤。

风格

对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身高,不是体重,也不是肺活量,不是相貌,不是身材,也不是月收入,不是长度,不是硬度,也不是持久度。究竟是什么呢?其实是风格。行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出没于喧喧嚣嚣的红尘中,触目所及,不是清一色就是混一色,相似的背影,相似的身形,相似的五官,相似的神情,构成了一个简单却又诡谲的浮世绘。就在众人期期艾艾,忸忸怩怩,卿卿我我,低低回回之际,人群中扑出个不正常的,头戴小红帽,身穿花棉袄,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还背着一个胖娃娃呀,咿呀咿得儿喂——这就是风格了,也就是个人标签了。

大概每个人都想过独一无二,不同流俗。和别人都一样了,自己活着还有什么必要呢。东晋权臣桓温也说了:“既不能流芳百世,不足复遗臭万载耶?”老子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那是决计不用客气的。特别是对今天的年轻人来说,个性真的是万分重要的东西。无个性,毋宁死。

我虽然已经老了,但我的心还装作很年轻,总是不择手段地追求个性标签,非常恐惧扔在人堆里没一点声响——凭咱这吨位,不压死一两个人简直愧对列祖列宗。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我终于部分成功了,博客写了这么久,我得到了部分朋友的认可,他们承认我的博客是有风格的。

在表达我的博客风格这一点上,你不得不承认人的水平确实有高低之分:水平低的说我是“痞子风格”,水平高的就不同了,说话艺术得多,好听得多,让人心里熨贴得多,听听别人怎么说我的,“痞子作家风格”。

作家,多神圣啊的字眼啊。我从思春期开始,就梦想当个作家。我做了很多努力,付出了很多汗水,读书时作弊,工作后作假,白天作恶,夜晚作案,看到别人落魄马上作别,看到别人风光从中作梗,看到人打架就作壁上观,看到美女就想作风不端,遇到不喜欢的人就要作秀,遇到喜欢的人总是作茧自缚,看到领导作揖,看到领不导作威作福,没饭吃的时候去别人家作客,吃饱了还作怪,说他们的饭菜让我作呕……一句话,除了暂时没有作古外,该作的我基本上都做了。皇天不负有心人,奋斗了30个春秋,我虽然没成为作家,然而总算沾染了点“作家风格”了,尽管作家前面还有痞子两个字。痞子作家怎么了,痞子作家也是作家,这和绝色美女也是美女,变形金刚也是金刚是一个道理。

说到痞子作家,大家除了想起痞子蔡之外,只会想到王朔。前几天有个穿马甲的在给我的留言中给了我一个忠告:“今后千万别把自己往王朔身上硬扯了,你们不是一个级别的,底蕴相差实在是太远。”这话让我无比郁闷,我这人一向眼高过顶,志向远大,从来是把自己往李太白、苏东坡、曹雪芹、周树人、张爱玲、沈从文、查良镛王小波、卡夫卡、茨威格、里尔克、艾略特身上硬扯的,但硬来硬去,扯东扯西,最后却被人一把推到了王朔的肉身上。你说我气不气啊。

我当然不气。相反,我要气死想气死我的人。

本篇纯扯淡,无意义。需要说明的是,对别人的话我没有不满意,就是随便找一话题说着玩的,就好像我说今天早上吃的是麦片加水果,中午吃的是米饭加炒肉,晚上回去还是吃米饭加炒肉,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有掺杂任何喜恶褒贬,一个话题而已。人活着,总得说点什么,不然嘴巴里真要淡出个鸟来了,尤其是我这种啰里吧嗦的人。

真实生活的标准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子,他没有遇到一个倾城倾国的公主,却遇到了一个祸国殃民的博客,这个博客叫做“江湖夜雨十年灯”。男人在没有结婚之前心态总是浮躁的,王子也不例外,他草草浏览了几篇,意兴阑珊,拂袖而去,而去之前,一口断定:“这个博客不值一看!”

我大惊失色,问:“WHY?”

王子哂笑曰:“它写的不是真实的生活。”

作为这个博客的操刀者,我一度花开不败,但听了王子一席话,立刻开到荼蘼了。(花开不败和开到荼蘼是博客上经常见到的两个新生成语,如果说前者还能理解的话,后者我至今还在参详其意蕴,知道的给点个醒吧)

说真的,我从来没觉得我所写的不是真实的生活。在这个博客的 “文章分类”中,有一个“大学往事”,有一个“如烟往事”,还有一个新增的“生活细节”,这几个类别里记录的都是真事,平常扯淡闲聊里说的故事半数以上也是真事。你说我秉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说老实话的行为准则,且又没有住在中#南海,怎么可能脱离真实的生活呢。

可是我发现跟王子持相同或相似意见的人似乎为数不少。比如说前几天我写了一篇《十八罗汉传之一:排骨别传》,在留言栏中,有人用了疑问句式:是不是真事哦;有人有了肯定句式:这绝对是小说。他们其实说的是同样一句话,你小子就瞎掰吧。

也难怪,如果换成是我,我也不敢相信一个人的身边居然围聚着那么些珍禽异兽,随便牵出一只,就能把人吓得不轻。也许这世上有一种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就是野生动物园园长,我当然不是。

这么多人说我瞎掰,让我好委屈。我承认我身边确实没多少珍禽异兽,但人家起码也是普通的禽兽,稍稍夸张一下不行吗?现在本来就是炒作包装大行其道的年代。况且我把它们的尊姓大名都给无耻地公布了,你们还说我造假——你们见过这么诚实坦白的造价吗?

什么是真实?什么是真实的生活?我们不妨探讨一下。以中国的几本古典小说举例,《红楼梦》可以说写的是真实的生活,《三国演义》就开始扯淡了,《水浒传》扯鸟淡了,《西游记》不但扯鸟淡,连佛淡都一起扯了,里面除了唐玄奘和唐太宗,基本上都是扯出来的,不真实之极。但我们要看到,纵然扯得一塌糊他,它表现的人情世故、社会阶层、情感心理都是比较靠谱的,孙悟空就像自家的顽劣孩子,观音就像邻家大姐,如来就像邻家大姐夫。太真实了,太震撼了。

只要人的情感是正常的,真实的,高兴的时候笑,难过的时候哭,兴奋之极的时候流眼泪,哀伤之极的时候流不出眼泪,我就觉得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因为真实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在我们的生活中,故事永远只是外壳,在哪怕是荒谬外壳的下面,照样可以演绎无比真实的世态人生。

上次说的《格列佛游记》中,格列佛先后闯入小人国和大人国。在普通人看来,这样的国度是荒谬的,虚幻的,夸张的。把好好的人变那么小或变那么大,作者这哥们儿太恶搞了。但如果我们平视两个失真的国度,则不得不承认,在他们的国度里,一样有着自己的秩序和规则,一样有着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他们的体积是我们的十二分之一或者是我们的十二倍,但仍旧活在他们自己的真实世界中。

夸张,也有它的内在逻辑。荒谬,也有它的情感价值。夸张,有时是为了放大生活细节和情感脉络。荒谬,有时是真相另外一面的呈现。这样的夸张和荒谬,比平淡的真实还要令人信服。

我始终相信,判断真实的标准,不是故事,不是经历,不是表情动作,不是文字语言,不是嬉笑怒骂,不是奇峰瀚海,不是平淡离奇,而是人们面对人生百态和生活轨迹的情感。只要情感真实,一切就是真实的。如果情感虚假,再栩栩如生的东西也是镜月水花。

我侄女的作文

我在江苏的一个侄女刚刚从初三升学考试中解脱出来。刚刚她传了一篇满分作文给我。她说本身不喜欢这类文章,太“作”,但为了考试,只有豁出去了。这就是中国作文的现实样板吧——其实触目所及的许多博客就是这个调调,但写得远不及这篇华丽。

大伙儿来看看一个初三孩子的应试作文。

恍悟叶落时

碧云天,黄叶地。

秋意渐浓。

一阵风过,光秃秃的树干上颤颤地缀着几片不肯离去的枯叶。倏地,一片落叶旋着忧伤的舞步落在了我摊开的书页上,颜色黑黄,边儿早已碎败,不知被什么虫子咬得满是疮洞。

这片落叶背后一定暗藏着什么,可我参悟不透其中的玄机,能想到的只有愁——心上搁个秋,便是愁了。

每当第一片落叶从浓密的绿中飘飞下来,每当凉凉的秋雨无声地润湿了我的窗帘,那夹杂着几许萧索的秋便会袭上心头。唇边滑落的叹息声迸玉溅珠,一下一下地击打在我心上。

心情也仿佛着这天空般,诗意的幽灰,像是走进了张大千的水墨画。我抽出信纸,欲笺心事,但却无从下笔。目光又落回到那叶子,那片叶子不正是我心情的象征吗?于是,我将枯叶装入信封,匆匆寄出。

当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也已落下,信从远方飘来。我心中积了几许好奇与期待,拆开信封,却有什么被带了出来掉在了地上。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片枫叶。枫叶在秋日午后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如同凤凰涅槃般的火红,如血的红色,那红色仿佛积蓄了一生的光与热,正热烈四射地散发着,我一定是被着温暖感染了,心中洋溢着未曾有过的感动。

我读着信,仿佛看到了朋友坚定的目光。“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手中的信不经意间滑落,而先前心中的种种参不明、悟不通的悬疑似乎顷刻间释怀。

终于,在又一个秋日午后,叶子落下时,我悟懂了:生命的意义在于永恒而不是永存……

怀想作文

老婆虽然已经n岁了(恪守家庭保密条例),并且成功生出了咱闺女,但其面相还是那么稚嫩。

周三早上,她老人家背着电脑蹦蹦跳跳地蹦出单元门,迎面一个面熟的邻居大妈热情地招呼她:“你怎么这么晚才去上学啊!”老婆粉脸一下子红了,支吾了一句后逃之夭夭。

周四下午5点过,在回家的公交车上,邻座一位大爷亲切地问她:“今天考试难不难?”

她愣了:“什么考试?”

大爷说:“今天的高考,听说今年四川自主命题,是不是哦?”

她傻了,当即跳出车窗落荒而逃。

通过这件事,我才注意到,嗯,原来又是一年高考季了。

今年四川高考作文题是《一步与一生》。让十多岁的小朋友谈论人生,命题人的想象力让人叹服。不过这倒未必是坏事,王小波说过,罗素五岁时就感到寂寞而凄凉了,他想假如他能活到七十岁,那么他这不幸的一生才度过了十四分之一。现在参加高考的学生已然逼近二十岁,他们的思考层次当然高于五岁的罗素,也许一场高考下来,四川一下子能收获几千个四倍于罗素的高人。

胆子大的不独四川,湖南高考作文题是《诗意地生活》。不愧是又一个擅长吃辣的省份啊。照我的理解,这世上肯定有生活,可能也有诗意,但这两样东西几乎没有交叉的可能,改成《湿意的生活》才比较靠谱,人生就是一个湿润—干燥—湿润的过程。

全国卷Ⅰ的作文题是《人生,诗意还是失意》。今年怎么一下子涌现了这么多人生呢,而且尽往诗意上蹭。我怀疑命题人都是通过QQ泡mm的老手,众所周知,QQ上泡mm都是从谈人生开始的,而且都谈得很有诗意,湿意是后来的事。

其实生活诗不诗意,不是叫出来,能叫出来的不是诗意,而是春意。这方面江浙不愧是文采风流遍地横流之地,作文题都那么玄妙,江苏的是《怀想天空》,浙江的是《行走在消逝中》。这两个作文题的共同特征是:好,真好,就是不知道哪儿好;可以说出千言万语,但结果跟没说一个样,像极了“n个代表”或者“n荣n耻”。

我很后怕。如果我今年高考,对于“怀想天空”这题,我一定会怀想到王菲的《天空》,从王菲怀想到李亚鹏,从李亚鹏怀想到周迅,从周迅怀想到朴树,从朴树怀想到吴晓敏,或者从王菲怀想到谢霆锋,从谢霆锋怀想到张柏芝,从张柏芝怀想到陈晓东,或者从王菲怀想到窦唯,从窦唯怀想到郑钧,从郑钧怀想到赤裸裸……想来想去,想前想后,一定会当场想出鼻血,贻笑考场,遗恨一生。

山东的作文题也挺震撼,《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尽管你不明白这几个字什么意思,但几个平凡的汉字搁在一块儿,却让人莫名地感动。经常写博客的考生可能会占便宜,类似这样的文章每个写博的人都写过,特别是失恋、失眠、失窃或失身的时候。

最后一个闪亮出场的是辽宁高考作文题:《我能》。毫无疑问,此系中国移动友情赞助。如今的广告真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连高考都不放过。在辽宁的示范带动下,估计明年的高考作文将告别人生,远离诗意,牵手商家,结盟广告,参考题目有:不走寻常路,年轻无极限,过节不收礼,味道有点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