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日的爱情之十:三毛与荷西

一生情痴恨几许

今天是三毛的生日。多少岁呢?65岁。事如芳草春长在,人似浮云影不留。有些人消失在我们长大变老的岁月里,只给俗世留下了魅惑的剪影和悠远的况味。三毛是他们中的一个。

三毛的冥寿让我想起了“狗日的爱情”中的最后一篇。“狗日的爱情”这个以扯淡为主题的系列是我从前在MSN空间写下的文字,有不少朋友表示喜欢这个系列,对此我感同身受,爱情就像猪肉,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但一天不吃又受不了,白居易同学在描写爱情的时候也曾经说过:“猪肉好,味道旧曾谙。红烧蹄膀红胜火,青椒肉丝绿如蓝。能不忆猪肉?”人人都以既向往又畏惧的心态对待爱情,所以我的这个“狗日的爱情”系列就像一盆肉菜,尽管色淡味寡,但终究是人人得而啖之的猪肉啊。

对这十道猪肉大餐,有些朋友唯独对最后一篇表示了不满,因为这篇说的是三毛。三毛,华语世界里最受喜爱的女作家之一,套用一句俗话,她一个人影响了一代人,整得跟雷锋似乎的。在我看来,华语文学圈要评选一个“四大天后”的话,应该是张爱玲、琼瑶、三毛和亦舒(最佳第五人士是安妮)。俗也好,雅也罢,这四个女人的影响力之大、受众面之广,绝对不作第五人之想。在“四大天后”里面,我个人最不喜欢的,正是三毛。我知道,说这话可能会招致极大的风险,众所周知,这世界有两样东西是万万动不得的:一、动什么,也别动感情;二、动什么,也别动别人的偶像。动了感情,意味着会吃很多很多的苦;动了别人的偶像,意味着会吃很多很多的口水——这世上,除了心爱的人的口水可以一吃外,其他人的口水谁愿意品尝呢。当然,三毛尽管贵为偶像,但与李宇春这样的偶像还是不同的,诋毁三毛比诋毁李宇春的风险低得多,三毛的粉丝经过岁月的洗礼,多数已经是很成熟的社会中坚,对我的信口雌黄,大多会报以宽容的一笑,这也是我敢于在这里信口雌黄的底气。

我不喜欢三毛的原因,是觉得她的文字流露着一股矫情。曾经多次跟朋友说过,中文作者里面,有三个绝对大腕是我不喜欢的,他们是钱钟书、余秋雨和三毛。不喜欢的原因都一样,其字里行间倾泻出的或踌躇满志、或得意洋洋、或矫揉造作的情绪让我不是那么痛快。我想我的感觉大概是一种固执的偏见,因为他们受到那么多人的酷爱。不过,阅读本来就是一种私人体验,所以我不准别人不喜欢我的不喜欢。

好事者把三毛和荷西的故事列为十大经典爱情的最后一位,当然少不得也来说说他们。这一段故事如此的耳熟能详,我就无须辗转复述了。在这段爱情中,真正的主角只有一个,她只能是三毛,大胡子荷西彷佛是为了成就三毛的极致浪漫情怀而出现的一个陪衬。我相信,即使没有荷西,也还有荷东,没有荷东,还有荷马,没有荷马,也还有个荷包蛋——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而已。

三毛,这个天生敏感、叛逆、执拗、不合群的女孩,这个5岁开始看红楼的女孩,内心的丰富和感伤绝对超出常人。据说她最终自杀的原因还是因为始终不能忘记荷西,但事实上,自杀是三毛习惯的方式。早在1964年,21岁的她就曾因为初恋失败而自杀过。后来,她数次谈婚论嫁,却始终在最后一刻逃跑;在选择荷西之前,她在台湾终于遇到了一个她愿意结婚的人,可惜那个男人却在婚前被死神夺去了生命。在这个时候,“苦恋她六年”的荷西才得以走入她的生命,两个人一起在撒哈拉度过了6年的光阴,三毛在这里走到了个人事业的巅峰。“等了三毛6年,爱恋了她12年”的荷西因潜水意外丧生后,三毛从撒哈拉回到台湾,又与王洛宾、贾平凹等传出过绯闻,可确定的是她曾只身跑到乌鲁木齐与王洛宾老人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1991年1月4日凌晨,三毛在一家总医院以丝袜自缢身亡,当年她四十八岁。

我想,三毛需要的,其实只是爱情,而不是荷西。

这世上有太多这样的人了,每一次爱情,都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唯一;兜兜转转之后,才发现只有爱情才是自己的唯一,也就是说,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唯一,其他的人有如千帆过尽,终究是过客。这样的人如果曾经是你的爱人,你会恨其一辈子;这样的人如果是文坛上的佳人,你会爱其一辈子。那么多人热爱三毛,只因他们都是三毛的读者,不是她的伴侣。

三毛之所以得到无数人的挚爱,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她和荷西把许多现代人敢想而不敢做或做不到的事——与最爱的人携手走天涯变为现实。可据说,真相并非如此纯美。十多年前,媒体爆出一组由旅行家、三毛生前朋友马中欣撰写的《三毛真相》,其中三毛被“还原”成一个怪僻、自恋、神经质、爱做白日做梦的女人,死缠赖追荷西,婚姻生活也很不幸福,她以死了两个丈夫、几次自杀不成、矫情的自恋作为炫耀的资本。总之,在马的笔下,三毛的生活绝非如她所说的“因为幸福满溢而怕得悲伤”。这组文章后来结集出版,差点被全球三毛迷的口水给淹死。没事动别人偶像,下场往往比较悲惨。

对三毛骂得最狠的是李敖。李敖写过一篇《“三毛式伪善”和“金庸式伪善”》,说三毛整天把自己兜在自己的框框里,“其中有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和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又说“如果三毛是个美人,也许她可以以不断的风浪韵事传世,因为这算是美人的特权,但三毛显然不是,所以,她的‘美丽的’爱情故事,是她真人不胜负荷的,她的荷西也不胜负荷,所以一命归西了事”。说“比起琼瑶来,三毛其实是琼瑶的一个变种。琼瑶的主题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三毛则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之外,又加上一大把黄沙”。说“你真的信三毛是基督徒吗?她在关庙下跪求签,这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她迷信星相命运之学,这又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李敖骂人的功夫天下第一,搜集资料的功夫天下第一,如果谁和他打笔战,不但要被骂得抬不起头,连你祖宗十八代召过一次妓的事都能被他翻出来,所以对李敖,三毛迷们只好装作没有看见。

我是这样想的,也许马中欣跋山涉水,追寻三毛曾经的足迹求证而来的基本是事实,也许三毛笔下的自己和真实的自己有很大的出入,也许李敖对三毛的指责完全在理,但是,你不能说三毛哪里不对。一方面,一个自恋、封闭、细腻、过于理想化的女人面对冷酷现实,很可能被逼回到自我的小世界中去,在内心编造神话,并有意无意地以神话代替真实的人生,以自欺欺人的方式自我娱乐和自我满足。有人说世界上有三个不同自己:真实的自己、自己心中的自己和别人眼中的自己。也许三毛所写的,只是自己中心的自己,或者是自己想成为的另外一个自己(其实很多人的博客都是这么干的)。对于地球上为数不多的一些敏感的天才,我们普通人应当允许他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做梦——只要不像顾城那样拿把斧头把自己的老婆给劈了。另一方面,三毛所写的文字,毕竟属于文学的范畴,文学和生活之间的差距,相信每个写过作文的人都能明白,三毛营造了一个自由自在、洒脱浪漫、疯狂痴迷的时空,感动了无数平凡尘世中的普通人,这,已经足够了。我虽然不喜欢三毛,但还是能搞懂,创作不等于生活,文学应该超越平凡无趣甚至粗鄙丑陋的世界,不然,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狗日的爱情之九:温莎公爵与辛普森

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这个世界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但归根到底是男人的。男人活在世上,通常只追求两个东西:一个是江山,即所谓的名、权、利;另一个是美人,美人又有两种含义,层次低的追逐的是美人的肉体,层次高的追逐的也是美人的肉体,不过在享用肉体的时候先贴上一张写着“爱情”两个字的标签。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江山和美人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追逐江山是为了追逐美人,换言之,男人是为了把美人弄到床上才去追求江山的,再换言之,睾丸激素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原动力。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江山和美人往往代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取向,而且其道德评价也因人而异。一个书生爱得死去活来,那叫爱情;一个君王爱得死去活来,那叫荒淫——殷纣王为了妲己而亡国,这代价够大了吧,可从古至今有谁为他们的爱情唱过颂歌;周幽王为了博褒姒倾城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这场中国历史上极至浪漫的一幕,从来只有挨骂的份。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对传说中那些风流多情的皇帝抱有普遍的好感,对那些励精图治的好皇帝反而有些看不顺眼。我喜欢所有将感情放在第一位的人。

先哲教导过我们,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方面中国人确实做得不赖,同样是为了女人而荒废江山,中国的君主被骂得狗血喷头,外国的君主则被推上神坛。我们还发明了一句充满诗意的句子来表达这种仰慕之情,这句话就是:不爱江山爱美人。关于这句话,最出名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1936年,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为了迎娶离异两次的美国女人辛普森,迫于各种压力,甘愿放弃王位,成为温莎公爵,并于次年在法国与辛普森成婚,从此过着实际上的流亡生活,直至1972年在巴黎逝世后,其遗体才被运回到暌违36载的故国。

这个故事具备了一切煽情故事的元素:国王,美女,灰姑娘,爱情,忠贞不渝,与子偕老,最重要的是,为了爱情甘愿放弃一切世俗的荣耀,这是引无数痴男怨女竞折腰的莫大骚劲。我小时候也挺感动于这个故事的,不过年岁渐长,感动渐少,因为我发现基本上这是一个完全名不副实的故事。首先,在英国这样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除了位置比别人高一些,票子比别人多一些外,基本上跟江山没什么关系,你看看如今的查尔斯王子那张数十年如一日的苦瓜脸,就知道日子过得不是很舒心,所以。爱德华八世的逊位,不是不爱江山,而是没有江山让他爱。其次,在这个举世闻名的爱情故事中,女主人公很不幸地辜负了大众的期望,她的长相与美人这个词之间的距离,比我离楚留香的距离还要遥远。我看到过这个女人的照片,然后——神哪,救救我吧,救救温莎公爵吧,救救“美人”这个词吧——当然,如果硬要说美人是美国女人的简称,我也无话可说。

既然女主角貌丑如花——这个如花指周星驰的那个御用演员——温莎公爵怎么会被她迷死了呢。辛普森后来的回忆录是这样解释的:“唯一能说明他对我感兴趣的原因,也许在于我那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我那直率、我那自以为具有的幽默感,以及我对他和与他有关的每件事的乐观或好奇……他是孤独的,也许我是第一个洞察他内心深处孤独感的人。”我以为这段话中有两点值得借鉴:第一,要追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装作对他(她)的一切感到好奇和关心,对密切关注自己的人,人们总是心怀好感的;第二,很多人的内心在本质上是孤独的,如果能找到打开这种孤独的钥匙,那介入他(她)的生命基本上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关于这个故事,据说秘闻还有很多,我在这里基本不予采用。如果相信秘闻,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件事是真正可信的。不过在诸多秘闻中,有一件是板上钉钉的:女主角辛普森不但长相惭愧,而且存在着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不但在和温莎公爵交往前私生活不检点,就是在拍拖后和结婚后,也毫不客气地把一顶顶的绿帽子往老温头上狂甩。作为一个证明爱情何其伟大的经典故事,竟然有这样一个惊爆幕后,实在让人无言以对。温莎公爵如果不幸知晓,恐怕难免要挥笔写出一部《脑袋上不能承受之重》的呕心之作。但没有资料显示老温本人对此有所察觉,我想这是一件好事,世界如此不堪,真相令人心碎,天真地蒙在鼓里的人才能比较幸福。


狗日的爱情之八:萨特与西蒙娜·德·波伏娃

学习萨特好榜样


如果说人——包括人的思想、热情、经历和成就——是一本书的话,那萨特无疑是世界上最厚的书籍之一。首先他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存在主义”哲学的掌门人。王菲唱过:“哲学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行。”在很多人眼里,世界上只有两种针锋相对的哲学,一种是唯物主义,一种是唯心主义,其中前者是正确的哲学,后者是错误的哲学。而在前者里面,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马克思的辨证唯物主义,一种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除了这两种哲学外,世界上所有的哲学思想都是错误的,荒谬的,应该打倒的。记得我们高中的政治老师曾经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他拍着自己的讲台说:“就像这张桌子,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先有这张桌子摆在这儿,我们的意识里才反映出这是一张桌子。而唯心主义认为意识决定物质,脑子中首先有了桌子的意识,我们才看到这里有张桌子。”听了老师的教导后,我们无不深深折服于唯物主义不容置疑的正确性,不过我心里也暗暗嘀咕,唯心主义如果是这么弱智的理论的话,怎么从古至今会有那么多充满智慧的脑袋去研究和宣扬它……虽然学过10多年的政治课,我对哲学还是一无所知,存在主义是个什么东西,一直没弄懂。不过国家也不需要我弄懂,很明显,与集人类古往今来所有优秀思想于一身的“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比起来,存在主义幼稚得有如尿床的小朋友,不值一哂。

萨特又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众所周知,一个搞文学的人如果被冠以“伟大”二字,通常只有两个可能性:一、他的作品很好看,不过这种情况相当罕见;二,他的作品很难看。在我看来,萨特绝对属于后者,其小说不但远远赶不上《金瓶梅》,就是比起《上海宝贝》来也大为逊色。因为实在太难看了,他得到了应有的荣誉:被授予196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以目光短浅闻名于世,老托尔斯泰没有得奖,卫慧没有得奖,就连天下有雪也没得奖,所以我个人觉得它的公信度犹在《新闻联播》之下。大概觉得有愧于心,萨特没有去斯德哥尔摩领奖,也没有接受奖金——这让我在40多年后还是惋惜不已,你说这几十万美金能解决我国多少领导干部的晚餐问题啊。不过瑞典皇家文学院倒也大气,没有像我们的很多颁奖礼一样,不来捧场的人一律奖项欠奉。估计萨特也是冲着这点才肆无忌惮地装孙子说 “谢绝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

此外,萨特还是一个伟大的社会活动家,经常策划和参与游行、示威、集会、散发传单等反革命活动。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作为资本主义叛徒的萨特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是很吃得开的,被称为“20世纪人类的良心”。好多现代负心人常常被现代秦香莲直斥为“良心被狗给吃了”,后来大家才发现,这是一个极大的冤假错案,陈世美们的良心不是给狗吃了,而是被一个叫萨特的外国人给吃了。1980年,75岁的萨特去世,6万巴黎人自发为他送行,除了目送着萨特的遗体渐行渐远外,也目送着人类的良心渐行渐远。从那个时候起,人心不古了,世风日下了,这个世道就不那么好混了。

好了,来看看萨特的私生活吧,这是我所感兴趣的地方,也是本文的题旨之所在。大约在2400年前,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娶了个震惊全球的悍妇,这不但让老苏本人痛不欲生,也一举吓破了他的学生柏拉图的胆子,弄得他一辈子没敢娶老婆——这件事告诉我们,师父固然重要,师娘则更加重要——苦闷寂寞之下,只好发明了个“精神恋爱”的说法来自欺欺人,“柏拉图式的恋爱”名气之大,致使后人不知道他是搞哲学的,以为他是搞意淫的。从那以后,有成就的哲学家都自觉遵循前辈的光荣传统,终身不娶。叔本华说了:“只有哲学家的婚姻才可能幸福,而真正的哲学家是不需要结婚的。”所以要判别一个哲学家是否伟大,只要看他结过婚没有——我至今都为自己没有学哲学专业、没有从事哲学这一行感到深深庆幸。如果说叔本华痛恨女人几近变态,说话不靠谱的话,那恩格斯的话你敢反对吗?老恩先后与一对姐妹同居,却始终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他说:“结婚,那些经过国家批准并在教堂举行的仪式都是多余的,没有必要。”——这句话除了说明恩格斯不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外,还说明了德国人结婚是收不到红包的。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哲学家都是很古板的;终身不娶的哲学家则更古板,跟心如古井的老和尚没有什么分别。可惜他们忘了,除了和尚是不娶老婆的外,楚留香、陆小凤这类风流而有趣的浪子也是不愿把自己的身体长期托付给一个女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萨特近乎后者,虽然终身未娶,但身边从来不缺乏女人,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一份虽不能说忠贞但堪称坚贞的爱情,而且名动天下,举世传颂。就这点而言,他的运气着实不坏,比起他的前辈、终身未娶、但失身于妓女的尼采来说,不知要强多少倍,这也是尼采得梅毒而他没得的原因。比起他的中国同行、终身眷念一个得不到的女人林徽因的金岳霖来说,也不知要强多少倍,萨特的爱情让人无语,金岳霖的爱情让人更加无语。

萨特的爱情故事的大纲是这样的。他读大学的时候,有次参加一个考试,得了第一名,同时结识了考第二名的西蒙娜·德·波伏娃,从此结为终身伴侣,展开了一段长达半个世纪的感情历程。但与众不同的是,两个人都不愿受到婚姻的束缚,约定在保持彼此感情的同时,保证双方在感情和性方面享有充分的自由。萨特说:“在青春期,当我能看女人的时候,我是想要她的全部。”“我不会结婚,永远单身,我要所有的女……一直要能搞到手。”波伏娃说:“在我们之间,存在着必要的爱情,同时我也认识到,需要偶然爱情。”有了这个约定,他们开始乱搞了,而且每一次乱搞,每一次艳遇,他们都会及时跟对方分享,甚至有一段时间,他们找来另一个男人玩起了3P。在世俗人看来匪夷所思的关系中,两个人却始终情投意合,不离不弃。1980年,萨特去世,波伏娃作《永别的仪式》。六年后,波伏娃去世,与萨特合葬于巴黎。

对于这样一种“超凡脱俗”的爱情,实在挺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无语的。说它不好吧,人家两个人乐在其中,皇帝不急太监急什么;说它好吧,好像又不大利于树立社会主义新型荣辱观。想起《射雕英雄传》里,当黄蓉得知郭靖必须要实现自己的诺言,去娶自己并不爱的华筝公主时,虽然心碎欲绝,却对父亲说:“他要娶别人,那我也嫁别人。他心中只有我一个,那我心中也只有他一个……”又对郭靖说:“只要你心中永远待我好,你就是娶了她,我也不在乎。”年少的时候,读到这一段,总是感动异常,萨特和波伏娃的爱情在表象上有点类似这种情形,但总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对于他们的爱情,作为守旧的我来说,还是只有那两个字:无语。

我是这样理解的,萨特对波伏娃的爱,是一个卓越的脑袋对一个平等交流女性的爱,那是灵魂的需要,萨特对其他女人的爱,是一个男人对美丽异性的爱,那是身体的需要。据说男人的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在这方面,当代的女人好像也不遑多让,奋起直追,不让男人专美于前——萨特的故事给出了鲜活的注脚。大概由于层次相差太大的缘故,我不能认同萨特和波伏娃的爱情,但通过他们的故事,我起码明白了一个道理:身体的爱是暂时的,灵魂的爱相对永久。

顺便说一句,波伏娃也是响当当的角色,她的《第二性》是女权主义的开创性著作,被誉为女性的《圣经》。而萨特此人虽然四处乱搞,有点像中国人概念里的风流才子,但其实其长相可一点也不才子,右眼失明,个子矮小,其貌不扬,但他学识高,口才好,唱歌动听,所以颇有异性缘。这对我这种长相困难的男人来说,不啻是个巨大的鼓励。

俗话爱情(3)

上回说到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鲜花和男主人公牛粪(注意:是牛粪,不是公牛粪)在网上缠绵了四个月后,鲜花终于收拾起一个行囊,只身来到牛粪所在的城市——北京。俗话说“One night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北京是一个适合发生故事的城市,比方说三中全会、五大班子、八大胡同什么的,而这个小小故事的主战场,正是在北京。

关于鲜花来北京的原因,坊间流传着多种传说。不明就里的局外人会下意识地认为,她是被牛粪的味道吸引过来的,俗话不是说了么,“鲜花要变花,全靠肥当家,要问肥在哪,答:皇城根下。”但是鲜花本人却有另外的说法,她坚持认为,那次她去北京,其实是为了其它某件事,至于和牛粪发生的那一切,不过是个意外。

我相信她的说法。这是一个坦诚的女孩,既然决定将自己的故事说给我这个局外人听,就没有隐讳的必要。我是这样想的,我们走在人生的路上,前有明灯指引,后有力量推动,前方指引的明灯叫做目标,也可以叫理想、目的、愿景,当然,它还可以叫做理由、借口、幌子什么的,后面推动我们的力量只有一个名字,叫做潜意识。关于前者,在我国的各种会议的标语上可以看到;而后者,归弗洛伊德管。在鲜花去北京这件事上,她信誓旦旦的某件其它的事是目标,会晤牛粪则是潜意识。什么是潜意识?俗话说得好:“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果言传,成事就难。”有些事说穿了反而没意思。

说话之间,鲜花就来到了北京,这一天是2007年的5月4日。阳光灿烂,万里无云,蓝蓝的的天空飘着几朵白云。天气好得令人心碎,鲜花一踏上北京的土地,就嗅到了空气中若有若无的火药味。整整八十八年前,北京城发生过一件事,被后来的人称作“五四运动”,俗话说“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从此以后,每年的这一天,北京总要发生点事,如果没事也要使劲整点事出来,而在2007年的这一天,古老的北京城因我们的鲜花的驾临,果然出事了。


俗话爱情(2)

北国的一月,天那个寒啊,地那个冻啊,风那个冷啊,人那个寂寞啊。俗话说“为你我受冷风吹,寂寞时候流眼泪,有人问我是与非,说是与非,可是谁又真的关心谁”,在冷风过境、寂寞流泪的时候,一旦有个人表示一下关心和慰问,受慰的人会立即感激进而感动的,我们的鲜花就这样慢慢感激进而感动起来。

那个时候,鲜花在沈阳读研,牛粪在北京工作,于是两个人基本上天天聊QQ,一聊就聊到凌晨四点——因为在线时间长,他们的QQ级别都变成了太阳。如果你的想像力跟我一样丰富,就会知道这是怎样的一个不祥之兆,可我们的两个主人公当时兀自不觉或者装作不觉。俗话说“太阳已经升起,月亮还会远吗”,俗话又说“不是我的错,都是月亮惹的祸”,总之,俗话总是没错的,很多事情都是按照俗话的套路有条不稳地推进着。

关于他们在网络上的聊天内容,我自然不得而知,但自古以来男女勾兑的套路就那几种,想来他们也不会天天晚上讨论如何共建和谐社会。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招不在新,管用就行”,招数是古老了点,但恋爱中的傻瓜就吃这几招,于是乎,像所有爱过或正在爱着的人儿一样,这一对青年男女算是恋上了。

恋爱的感觉,非常美好。什么是美好?也不过是被自己爱的人所爱,被自己牵挂的人所牵挂罢了。虽然如此简单,但并非人人有幸可以体会美好。恰到好处的是,沈阳和北京之间的距离,为一段来路不明的感情提供了自行发酵的空间。俗话说“距离既可以产生路费,还可以产生美”,在两个人的心目中,对方无疑是最美的。

就这样,转眼到了五月,鲜花和牛粪已经在网络上卿卿我我了四个月。四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已足够让很多花朵在心底绽放。此时,距离变成了最令人讨厌的阻碍,俗话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北京和沈阳之间的七百公里”,而2007年的5月,偏偏天气又是那么富有情趣,春天的气息没有完全散去,夏天的炙热却已隐约可辨,北方的天空清澈如洗,风中偶尔会带来远方风铃的声音。俗话说“风中有朵雨做的云,我就想起远方的人”,于是,我们的女主人公收拾了一个行囊,只身来到北京。


(明日待续)

俗话爱情(1)

自从安顿的《绝对隐私》面世后,几乎所有的市井报纸和期刊都推出了一个情感版,模式通常是这样的:一个女人找到记者,要死要活地诉说自己的感情故事,通常女主人公总是漂亮的,故事里面的男人总是负心的,故事总是凄美的,至于文笔,通常是三分的安妮宝贝加七分的郭敬明,结果等于十分的弱智。凭我有限的理解能力,很难相信会有这么多人会将自己并不灿烂的故事对一个素不认识的人和盘托出,何况那个不相识的人还是记者。众所周知,记者是这个星球上仅次于基地组织的恐怖分子。

所以我今天的野心是,努力用一种不太弱智的方式叙述一段故事。这个故事有三个特点:一、它是真实的;二、它还没结束;三、它快要结束了。关于这最后的一点,完全是我个人不怀好意的臆测,或者说是我的期望——对我来说,如果说有什么是比看到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更加心理不平衡的,那就是看到一朵鲜花插在别人家的牛粪上。

所以这是一个关于鲜花和别人家牛粪的故事。

话说有这么一朵鲜花,生在沈阳。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沈阳”,无边风月让这朵花出落得真是不同凡响,打个很恰当的比方,她简直就是仙女中的仙女——王母娘娘。当然,这是一个毫无根据的比喻,因为我既没有见过她,也没有见过王母娘娘,但从其博客上有限的几张照片来看,说她长得像仙女还是比较靠谱的——反正我们谁也不知道仙女具体长什么样子。俗话说“仙女门前是非多”,此话果然不假,在该女26岁的2007年,她的是非果然来了。

2007年的元月份,鲜花写了一篇美文,然后被其好朋友的好朋友看到了,后者一看文章,心想……因为我不是他,所以不知道他想了些什么,但想到最后的结果我是知道的,就是强烈要求认识鲜花。俗话说“小人陈世美,君子成人之美”,于是处在中间的好朋友收取了双方的中介费后,将两人的QQ分别给了对方:这其中的一方自然是鲜花,另一方则是本人的男主人公牛粪先生了。

将男主人公说成是牛粪,并非不怀好意。俗话说“花堪折时直须折”,但凡鲜花只有三个归宿,一是插在牛粪里,二是插在花瓶里,三是被色狼给采了,如果我的女朋友是鲜花的话,我宁愿自己是一坨牛粪,因为说男人是花瓶是一种侮辱,说男人是色狼又是一种抬举,只有牛粪才是对世间溜溜的男子恰如其分的赞誉。事实上当我观赏牛粪照片的时候,不得不痛苦地承认,这世间比我帅的男人尽管罕见,但终于还是出现了,幸好,他没有出现在我的交际圈里,不然我还有什么搞头啊……而且,牛粪的职业也很浪漫,是个健身教练。俗话说“健身教练不是人,九天魔王下凡尘”,和制服少女一样,健身教练也是逗引异性遐想的极品动物啊。

尽管牛粪长得帅,身材好,惹人垂怜,但鲜花一再对我强调:她爱上他,绝非因其外表,而是其完美的内在以及对她的好。我对男人的内在毫无兴趣,但我想,如果当初出现的那个男人是我,即使我对她再好,她也不会看上我,因为我的外貌属于创意型的,一般人不容易消化。我相信,外表未必是引起爱欲的全部原因,但通常也是原因之一。其实这一点绝对无须讳言,爱一个漂亮的人,爱一个有钱的人,爱一个温柔的人,爱一个有才的人,爱一个对我自己好的人,这些都是引发爱情的原因,产生爱情的原因多种多样,它们没有道德与不道德的分别,没有高尚与不高尚的区分。爱一个穷光蛋并不高尚,爱一个有钱人也不可耻;爱一个像我这么丑陋的人不是什么有面子的事情,爱一个像牛粪那么帅气的人同样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

(明日待续)

偏执与怠慢

男女之间夹杂着很多不同的感情,其中相对单纯的一种,我们姑且从俗称其为爱情吧。与其它世事一样,爱情有相对完美的,也有相对不完美的,不完美的爱情看似各有各的苦楚,但其实都逃不开一个无比简单的套路,这个套路只有三个段落:遇上,爱上,分开。这个故事中的两个人,一个是他,一个是她,同样按部就班地经历了不完美爱情的三个段落,然后各分东西,动如参商。

还记得,他们遇上爱着还没有分开的时候,他们像所有的恋人一样,约会,吃饭,亲热,看电影,说情话,分享过去,幻想将来。那个时候,他和她分别住在城市的两端,他虽然每天都急切地想着见她,然后抱一抱她,亲一亲她,但她似乎很忙,也似乎更习惯一个人的生活,经常以各种理由避开相见的机会。他想,这是她的性格吧,便不愿勉强她,只是上班中途打几个电话,发几个短信,她接电话的时候总是在忙碌,短信也很久才回,或者干脆忘了回。他也不会埋怨,想,这是她的性格吧,依旧每日不辍地打电话,发短信。

当然,他关注她网上的动态,尽管她长期不在线,但他一天会看几十回她的QQ签名,再看几十回她的博客。她的QQ签名长期不换,她的博客长期不更新,但他每天都要看上很多回。有时她的博客更新了,他会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完正文还要看别人的留言,看完留言还看追看留言者的资料。他不怀疑,不嫉妒,内心平静,情绪如常,但关注有关她的一切已经成为他的习惯。

他也有自己的博客,他从未在博客里提及她和正在发生的这段感情。但是,他的博客里的每个字都可以看出她的影子,他的每一篇文字都因为有她而跳跃。而她,也从未在自己的博客里提及他和正在发生的这段感情,而且,无论是局外人还是局中人,都看不出她正在恋爱,看不出她的身边有一个他,她从头至尾没有为他写过一个字,甚至连一个意味深长的省略号都没有。但他想,没什么的,这只是她的性格。

每天下班回家,无论多么晚,多么累,有时甚至喝醉了,他第一件事都是打开电脑,看她的QQ和博客。当然,多数时候一切毫无变化,可他仍旧日复一日地保持这个习惯。有几次,她在凌晨两点左右更新博客,于是他从此每天半夜都会起床,打开电脑,看她的博客,如果更新了,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正文,看留言,看留言者的身份。有一次家里的网络出了故障,他在凌晨两点过按时醒来,想了想,穿衣,出门,跑到附近的网吧,看那个一天看几十遍但很少变化的网页。这一切,他没有告诉她,他想,她有她的习惯,不应该让她感到压力。

某一个重要的日子,她要加一会儿班,答应晚点给他电话。但是电话一夜未来,他也彻夜未眠。他没有告诉她,他想,这都是他的习惯吧。

他们第一次吵架,然后在一个小巷和好,夜色之中温柔拥抱。她说:真好,以后你会一辈子记得这个小巷。若干日子以后,当他提起这段往事的时候,她却一脸茫然。他没有说什么,他把所有的归结于她的性格,他总是想,一个人的粗枝大叶,是很难改变的。

后来,似乎是一个偶然,他们分开了。与之前的几次分开不同,这次终于没有了下文。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们难免想起这段往事。他想:我对她那么好,可是她始终怠慢我,如果再来一次,依旧不会有变化。他又想:也许她是粗枝大叶的,但如果遇到另一个人,她不会这样。每念至此,悲哀心灰。她想的则是:是他,是他太偏执了,让我喘不过气来。她又想:不过,他真的对我很好,如果时光倒流,我会珍惜他,对他好——可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都知道,即使重来一次,她对他依旧不会变。内心对一个人的好与不好,不是自己能够左右的,做再多决定,发再多誓言,都不管用。

在这个无聊乏味的故事里,他的偏执和她的怠慢,终究没有谁能把谁改变,两个人顺理成章地分开,上演了一段不完美的爱情。这一段故事结束了,但他们自己的故事还在继续,在他们各自的下一段故事内,也许偏执者会变成怠慢者,也许怠慢者会变成偏执者,谁又说得清呢。当然,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可是我们都知道,世间所有不完美的爱情,岂不都是一个人的偏执在另一个人的怠慢面前,无功而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