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实就猥琐

前天我写了篇八卦文《TVB和罗嘉良》,有人跟我说从来不喜欢罗嘉良这种浓眉大眼型的,她喜欢吴绑国那种奸雄气质的嘴脸,审美观诡异如斯,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其实我也不是对浓眉大眼的男人情有独钟,比方说张飞李逵之流,眼睛鼓得比谁都圆,脸上的毛比谁都多,我却爱慕不起来。某些我喜欢的男人,如梁家辉、王喜,眼睛都不大,尤其是后者,如果不仔细看就不知道他脸上还有眼睛这种构件。所以我对男人的喜恶跟眼睛眉毛无关——当然很多女人对男人的喜恶也与眼睛眉毛无关,而与其它构件有关。

我为什么喜欢罗嘉良呢?虫儿(此人名字很轻浮,人却很厚重,博客在这里)的留言说出了我想说却没说出来的话:“罗嘉良其实我也挺喜欢,总是演一些有担当,很责任的角色,让人喜欢。”我一想对啊,我其实不是喜欢罗嘉良,我喜欢他演的那些角色。在《流金岁月》里,他演一个叫做丁善本的大哥,仁义礼智信,忠孝节勇和,外加五官端正挺拔倜傥,总之中国文字里所有的褒义词放在他身上都很恰如其分。如果这部剧集是由央视来拍,大概会取名叫做《道德楷模》,主人公也不叫丁善本,叫高大全,他还有个弟弟,叫贾大空。当然这种电视剧是没人看的,谁都喜欢好人,但没谁喜欢假惺惺的好人。可是这样的道德楷模移民到了香港后,由罗嘉良撑起来的时候,就令人信服多了。

能把很假的东西整得很真,是一种特别的才能。H90的钞票之所以让人胆寒,是因为它似真似幻到连验钞机都识别不出来;天下有雪的博客之所以叫人景仰,是因为它每篇都洋洋洒洒言之有物,但仔细一想,好像什么都没说。但世界上具备这种弄假成真才能的东西毕竟不多,大多时候人们只会弄巧成拙。

我也知道,我喜欢的是荧屏上的虚拟人物,幻想中的完美男子,喜欢的是那个重情重义英俊潇洒的丁善本,或者是丁善本的人间代言人罗嘉良,如果罗嘉良是我身边的朋友,当我不断目睹他外遇偷腥、酒后驾驶、骂街打架、口臭绵长、鼻毛葱郁,挖鼻子抠脚趾、脱裤子放屁等言行举止后,恐怕不会再那么为之倾心。当然,罗嘉良本人大概不会如此不堪,但肯定也不像荧屏上那么光鲜。我相信,不管是谁,一但脱离包装和想象的真实起来,都有那么点不招人待见的猥琐之气。每个人的区别在于,猥琐的程度不同罢了。

如果丁善本的角色让吴绑国去演,就算剧情再跌宕,他的演技再高超,道德再高尚,正气再凛然,我们也不会心服,因为他的长相只能用猥琐二字来形容(个别审美观特别的同学会有不同看法)。一个完美的大哥,除了能力高,人品好之外,还肩负着给观众洗眼的责任,可是现实中的大大多就像吴绑国,能干,但难看,这也是现实的无趣和猥琐之处。

有时看到一本很有趣的书,极为倾倒,很想认识丰神俊朗的作者,但现实偏偏那么残忍。《红楼梦》够极品了吧,让那么多人意淫不止,可是曹雪芹却“身胖头广而色黑”,身材胖,脑袋大,皮肤黑,跟我站在一起,别人都以为是我哥,再渴望淫他的人也只有转而意淫我,毕竟我比他年轻两百多岁。“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古龙辞世的时候,有人送了这样的挽联,创造了楚留香、陆小凤、李寻欢、小鱼儿等的古龙,性情为人古风荡荡,很有名士风流的作派,可惜如果看他的照片,即发现他的长相有点像小偷,而且是不入流的那种小偷,要多猥琐有多猥琐。金庸笔下的江湖汪洋恣肆,不可方物,萧峰、杨过、令狐冲、韦小宝,哪个不是垂立于文学长廊里的绝顶人物,可惜此人翻云覆雨,投机倒把,性格有点猥琐。老实说,当我看到对曹雪芹的描述,目睹古龙的长相,了解金庸的经历后,很为贾宝玉、楚留香、令狐冲扼腕了一番,怅怅地想:如果《楚留香传奇》是刘德华写的,《笑傲江湖》是雷锋写的,《红楼梦》是天下有雪写的,那世界就和谐多了。

常听人说,真实有两种,一种是生活的真实,一种是艺术的真实。我却在想,所谓生活的真实,就是猥琐的真实,所谓艺术的真实,就是去除猥琐的生活。由此可见,艺术的真实,其实就是艺术得让你看不到真实。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种艺术跟生活一样真实,那只能是猥琐的艺术。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才貌无法兼备,欲与熊掌不能俱得,德艺双馨只是传说。完美的人之存在于两个地方,一是影视作品中,二是我党的新闻通稿里。这世界的真相是,只要真实起来,谁都是猥琐的。从相貌到身材,从人品到性格,从过往到将来,现实中的每个人总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猥琐。这根本就是一个猥琐的世界。

幸运的是,我们都是中国人。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世界上就怕真实二字,但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怕真实吗?”所以中国人是不怕猥琐的。

文字的真实与幻觉(下)

以前我写博的热情是高昂的,除了周末外,基本每天一篇,引爆垃圾无数。最近两个月沉溺冗事,更新频率直线下坠。「文字的真实与幻觉(上)」还是7月的最后一天写的,今天把它写完。

先讲两个文学大师的故事,一个是马克·吐温的,一个江湖·夜鱼的。

故事一:本故事确有其事。马克·吐温有一次答记者问时说:“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是婊子养的!”此言一出,母亲是良家妇女的议员自然大光其火,母亲不是良家妇女的更是大光其火,他们纷纷要求老马澄清或者道歉,否则便要诉诸法律。迫于压力,老马的致歉声明果然很快见报:“日前本人说有些国会议员是婊子养的,事后经我再三考虑,深悔此言不妥,故特登陆报声明,把我的话修正如下: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不是婊子养的。”

故事二:本故事纯属虚构。大学的时候,我们班有10多个女生。某天,朋友甲关切询问,兄台班上女生如何?我忠厚老实地回答:“数量不少,而且其中一半质量还可以。”甲立即口水四溢,眼泛绿光,恨不能取我而代之。另外某天,朋友乙又问了同样的问题,我仍旧忠厚老实地回答:“数量不少,不过其中一半质量惭愧了点。”乙当即大摇其头,唏嘘不已,对我给予无限同情。

中外两个大师的故事,让我陷入了哲学高度的思索。明明是同样一件事,用不同的方式表达,效果却大相径庭;明明是同一个意思,同不用的语言来描述,却是冰火两重天。这是为什么?

我想起了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中开宗明义说的那句话(之所以能够想起,是因为昨天恰好看到过),要“警惕文字的暴政”,文字是靠不住的东西,“因为人们对文字的反应并非不偏不倚”。

本来这篇准备说其它东西的,但现在我决定只针对自己的博客,作几点小小的但是严肃的说明。

每个人写博的初衷各有不同,内容也千差万别。对我来说,博客是个玩的地方,写东西本身是一种享受,引起别人的兴趣是另外一种享受,双重享受的叠加,就是我经常自况的“娱人娱己”。所以,尽管我每篇文章言必称“我”,但我不保证所说的每一件都是真事,我也从来没想过通过博客“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江湖夜鱼”。

真实往往是乏味的。

作为一个追求有趣的人,我不喜欢乏味。所以在我的博客里,贫嘴也好,油滑也罢,插科打诨,嘻笑怒骂,只要有一点有趣的,我都想方设法地安插进去。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我经常在夸张和自嘲之间游走,毫不顾忌事实、真相、常理和逻辑。我是这样认为的,这世界的真相也许一成不变,但对每个具体的人来说,真相并非至关重要,重要的是真相和自己之间的联系。

有些人说,你的博客写的什么玩意儿啊,根本不是真实的生活嘛。这话我部分认同,正如我刚才所说的,真实是乏味的,我不喜欢让这个乏味的世界在我的心中和笔下更显乏味。但是,何谓真实,你知道吗?尽管我没有受过文科的训练,但我的直觉是,真实是一个有待拨乱反正的概念,绝非我们所想的那么单一,它起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事件的/物质的/历史的真实,另一种是感情的真实。事件可以很荒谬,行为可以很夸张,想法可以很出格,但基于人性的感情则是颠扑不破的,也是最能让人共鸣的。

除了部分情书,除了碰到生离死别的事,除了每个月那几天生理周期,我一般在写字时非常注意克制自己的感情。所以,如果看到我在某篇明显是游戏的日志中浓墨重彩地抒情,请相信,那其实只是调侃。

有些人对我博客中流露的狂妄自大、扬扬得意深感不耐,我说那是一种自嘲,他们还不信。那我再解释几句吧,我说我比赵传还丑,固然是一种自嘲,我说我比刘德华还帅,那也是一种自嘲。我自比田伯光是一种自嘲,我自比楚留香一样是自嘲。我说我比登徒子还登徒子,是一种自嘲,我说我比柳下惠还柳下惠,同样是一种自嘲。所以,有意的拔高和有意的贬低,都是自嘲,最好不要信以为真。

我的博客不是偷偷摸摸的,不是不可见人的,事实上我QQ的签名就是我的博客地址——这是一个广告的时代嘛。所以我的朋友都可以看到我的博客——但他们从来不留言,我的老婆也是每天一读——但也几乎不留言。考虑到受众如此,可以得出结论,凡是我所写的不可告人的隐秘事件、内心活动、花花肠子,其实都是假的,我真正不可告人的隐秘事件、内心活动、花花肠子是不会坐实在这里的。所以,我本人不像我偶尔自我标榜的那样灿烂,也不像我偶尔刻意为之的那样不堪。

最后的总体结论是,别太相信我所写的。世界已太枯燥,让我们付诸一笑。

文字的真实与幻觉(上)

从喜剧明星范伟的大嘴巴里蹦出过很多经典台词,其中最有道理的一句是:“人跟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这话暗香浮动,比方说同样是女人,同样是一躯肉体,为什么有的让人想犯罪,有的却让人想自卫呢。这话又于我心有戚戚,比方说我的博客,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有人很喜欢,有人很不喜欢——人跟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自己的博客怎么看都是水灵的,从自恋的角度出发,我当然希望这份水意能把别人浇淋得通体湿润,所以斗胆臆想,凡是喜欢我博客的人水平都比较高,越喜欢的人水平越高。如果此说成立,可以得出结论:当今世界上水平最高的人应该是江苏无锡的小吴姑娘。虽然我也荣幸地姓吴,并且正是正宗江苏人氏,但小吴姑娘可不是我亲自生的。为了避免身份错乱,这里还是叫她自封的小东邪吧。我感觉小吴姑娘的脾性还是对得起峨嵋派这个大名鼎鼎的第一任CEO的。

要说小东邪的水平有多高,说来举世震惊,她已经把我的博客由头及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掘地三尺般地挖了几遍——据我所知,她是在短时间内集中看完我所有日志的两个人之一——并对我的著作和我这个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给予了切中肯綮的评价。当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以犀利深邃的目光一眼洞穿,除了条件反射地收紧领口,装出三贞九烈的样子外,还会受宠若惊,心存感激,所以在认识小东邪没多久,我就写了一篇文字来表达知遇之感。

可能是有感于我这个人的浩如烟海和深不可测,前几天小东邪凭借绝大的勇气和崇高的文学使命感,决定再度以文字来表达对我的景仰和爱慕。对此构思,我老怀欣慰。我一向认为,被一个人用文字描述,绝对是一种很高的礼遇;只要不是存心找茬、谩骂和诽谤,那完全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一句话,尽可随便写,随便解构。我偶尔写起朋友的时候,也从来没想过把稿子先报当事人审阅。别人高兴与否当然重要,但写字的畅快感更加重要。

小东邪对我却颇为忌惮,硬是要把草稿传给我看。这不能怪她胆小,实在是因为她曾有幸领略过我动辄翻脸的男儿本色。对于她的稿子,我只提了几个错别字。她小心翼翼地问,真的可以发吗?她的谨慎害得我差点草就个“授权书”传给她。于是她就发在自己的博客上,题目是:江湖夜鱼PK天下有雪。

在那篇文字里,江湖夜鱼代表的是这个博客里无数日志里的“我”,天下有雪代表博客之外现实中的我。在小东邪的印象中,江湖夜鱼风趣、诙谐、智慧、侠义、豪爽、豁达(上述词汇前全部加了“很”字),是楚留香在当代人间的化身,而天下有雪敏感、多疑、脾气古怪、胸襟狭窄,尽管她没说像谁,但凭这些关键词,基本可以推定是水母阴姬祸害后世的代言人。小东邪悄悄跟我说,因为慑于我的淫威,我其它一些毛病,比如翻脸比翻书还快什么的,她都没敢写。我想幸好她没写,否则我就不是水母阴姬,成了水母阴姬她妈了 ——她老妈也许成就更高,可毕竟史上无名。

在小东邪关于我和我的化身(即天下有雪和江湖夜鱼,以下统称“我”)的描述中,我个人觉得部分失之精确,比如我像楚留香就有点夸张,毕竟我的武功没他高,女人更比他锐减无数。至于那些毛病,我承认我都有,但我以拥有这些毛病而自豪——众所周知,但凡敏感啊,多疑啊,脾气古怪啊,心胸狭窄啊,喜怒无常啊,这些毛病的拥有者都是为人类创造了璀璨精神财富的艺术家,最起码也是享用这些精神财富的艺术爱好者。古往今来,无数艺术家分享了以上毛病中的一种或几种,但汇所有毛病于一身、集天下怪僻之大成的,我是旷古烁今第一人,所以面对当今世界艺术创作的遍地荒凉,我深感任重道远,责无旁贷,时时敦促自己要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我以我血荐轩辕。

我是这样理解的,毛病跟人类的身高一样,有高低之分,跟猪肉的价格一样,有贵贱之别。从生理学上说,高血压就是高级的毛病,低血压就是低级的毛病。从心理学上说,我的这些毛病无不是天赋异禀者的独享标签,山野村夫、引车卖浆之流想有都没门。明朝一个叫张岱的曾经说过:“人无癖不可与之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之交,以其无真气也。”这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没有点癖好、没有点瑕疵、没有点毛病,都不堪交往,而我,因为汇所有毛病于一身,理所当然地成为怀春期幼女、青春期少女、发春期妇女以及所有叫春期美女的最佳良师益友。

好吧,作为公认的正经人,下面我要说点正经的了。上海的蝌蚪小朋友看了我的博客后,断定我写的只是表层的我。我觉得她的眼睛真是毒辣,真的,如果你处于我的地位,你就会深深地知道,要完全表达出我这么有深度的人,除了需要足够厚的脸皮,还需要足够多的时间。而小东邪因为经常和我瞎聊天,所以比较了解我,她对我身上诸多毛病的揭露和批判是比较到位的。而且正如她所写的那样,其实我也了解自己的很多缺陷,只是一味放纵自己,不去改正而已。不过鉴于这篇文字并不是一篇检讨书,所以我也不打算做太多的自我批评,我要说的是文字的真实与幻觉。

转眼又是七夕,我把去年七夕的那篇翻出来,略改动,以应景,如下——

谁家鹊桥谁家仙

今天是七夕,牛郎与织女一年一度约会的日子。虽有喜鹊搭桥,奈何佳期如梦,好时光总是匆匆太匆匆。对于这种不幸遭遇,历代文人骚客不会吝惜自己的泛滥的感情和墨汁。在这个悲咏大合唱中,秦少游因其音域高出其他人八度而得到瞩目。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调子高得足以吓死两头牛,但一看便知丫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种类型,如果让他和他的马子一年只见一次面,打死他量他也不敢说出这样不着四六的风凉话。

说来也有点古怪,今年,七夕的地位好像一下子拔高了很多,“中国情人节”的说法甚嚣尘上。我想这可能跟最近一两年来重视民族节日的呼吁有关。说句良心话,作为一个传统的中国籍男子,我一向对中国人自己的节日给予了高度重视,虽然随着拿不到压岁钱还得给别人压岁钱这种悲剧的发生,我的重视度有所衰减,但如果清明、端午、中秋、七夕、重阳这些日子全部定为公众假期,相信我的关注程度会再度攀升。

其实在古代,七夕也叫女儿节,又叫乞巧节,是传统节日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个节日,也是姑娘们(注:不是怡红院万花楼里的姑娘,下同)最为重视的日子。这一天的夜晚,如果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蓝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她们就会摆上时令瓜果,朝天祭拜,乞求织女能赋予她们聪慧的心灵和灵巧的双手,让自己的针织女红技法娴熟。乞巧之余,又派生乞聪明、乞富贵、乞美貌、乞长寿等,而更多的则是乞良缘,因为对姑娘们来说,姻缘实在是决定一生幸福与否的大事情。这一天,姑娘们会折腾大半夜,久久不愿睡去,所以历史上的今天常常也是色狼出没的日子。总之,七夕可以说是中国的妇女节,可以说是中国的色狼节,就是跟情人节没什么关系。不过话说回来,妇女节+色狼节=情人节,这个推断基本上还是符合逻辑的。

乞巧乞巧,“巧”还要乞,可见也是不吉利的。《红楼梦》中的凤姐的女儿就是七月初七生的,会说话的刘姥姥就开导说,就叫他巧哥,以毒攻毒,逢凶化吉……刚刚看到一段温馨提示:乞巧节,以许愿为主,乞讨女红为本;如您选择见面约会为主,请注意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