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后我想不过,什么李四和应征的故事,有这么好么。上网查了一下,原来书的全名是《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我看着封皮,越看越眼熟,于是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书——原来我也曾经是个读书人啊。
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人叫李斯,娶了一个老婆,生了两个儿子,一家人住在一个小县城,没事的时候,他就带着两个儿子,牵着家养的黄狗,去郊外打野兔。有一天他忽然觉得男人总这么打野兔不是个办法,应该打点别的什么。打什么呢?如果换成现在,他可以打点酱油,打点手枪,打点飞机,最不济也可以做三个俯-卧-撑,但李斯翻开日历一看,靠,现在是公元前254年,不但飞机手枪没有问世,连酱油都还没发明出来呢,看来只有打老婆了。但仲尼说过,唯老婆与儿子不能打也,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自己的,要打也得打别人的老婆孩子……李斯这样踌躇了很久,最后决定去打江山。
李斯不是陈胜吴广这样的农民企业家,也不是项羽刘邦这样的民族资本家,他最远大的志向就是做一个高级职业经理人,所以他打江山的梦想其实是帮别人打,在此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职业经理人是很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其中最难的技术是跟对老板。你跟了扶不起的阿斗,只有当阶下囚一条路可走,而你跟他老子刘备,最起码还可以在大片《赤壁》中露一下脸。那个时候,市场上老板足有几十个,其中实力最大的老板有七个,七个里面实力最大的老板是秦王,这就好像以前某党有七个常委,他们是权力最大的七个人,而总书-记则是权力最大的那一个。秦王就相当于总-书-记,跟着他肯定有肉吃。
要跟总-书-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如果不是地震,他一般不会出现在李斯这种小地方——事实上李斯是楚国人,对秦王来说他压根就是一个老外,他即使被震得死去活来三十个来回,秦王也不会理会。怎么办呢?只有一个办法,掌握一匹敲门砖,这就好比今天的干部要做大做强,必须想方设法到中-央-党-校镀一身金。于是李斯拜当时的著名教授荀子为师,先读学士,后来硕博连读,足足学了七年,终于掌握了琴棋书画、煎炒烹炸、刀枪剑戟、唱念做打等各种技艺。读书期间,他还认识了一个名叫韩非的口吃病患者,两个人关系非常好,还一度组建了一个校园摇滚乐团,叫“非李不可”,他们推出的很多歌曲都打入了“战国流行歌曲排行榜”。
七年学成,李斯毕业,按照当初的设想,他偷渡到了秦国,准备攀附秦王这位大老板,从事一份有前途的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可事也凑巧,李斯来到秦国首都咸阳的第二天,秦王就莫名其妙地驾崩了,对于此事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李斯这只扫把星的煞气太重了。人不可一日不给钱,国不可一日没有君,于是秦王的大儿子继了位,这位年方十三的小朋友名叫嬴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