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是谣言

在遥远的上世纪80年代,电视里经常放一些墨西哥电视连续剧。墨西哥电视剧的特点是:动辄上百集,特别长;女主角青春靓丽,特别美;男主角留着胡子,特别丑;剧名只有两个字,特别简单。当时比较有名的墨西哥电视剧包括[卞卡]、[坎坷],还有一部[诽谤],虽然当时不爱看老外的电视,但通过这部剧,我才知道诽谤一词的涵义。

【诽谤】无中生有,说人坏话,毁人名誉;污蔑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395页

被人诽谤无疑是痛苦的,这方面我有切身体会。我明明相貌丑陋,却总有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诽谤我长得很帅,这给我造成了极大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并产生了严重的厌世情绪。正因为此,我对世间一切诽谤者都给予了毫不留情的鄙视。

鄙视归鄙视,诽谤者非但没有悬崖勒马,反而参与进来的人越来越多。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到处有人在窃窃私语:“你知道么,听说天下有雪是好帅的一只哥哦。”每当听到这些谣言,我总是悲愤难当,情何以堪。可是在心痛心伤之余,我没有过多地去责怪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因为我知道中国有个成语叫以讹传讹。

【以讹传讹】把本来不正确的话又错误地传出去,结果越传越错。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1610页

作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我能够理解那些以讹传讹的人。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本能,都有与人交换信息的欲望,除了吃饭、睡觉和接吻等特殊时段外,很多人都有嚼嘴巴、大舌头和聊八卦的内在需求,但在这个世界上,你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得清万物的真伪虚实,所以你也不要求每个人的嘴巴像白雪公主后妈的魔镜,吐出来的每一句都是真相。即使天底下最诚实的那个人,也不敢保证所说的每句话都是事实。所以那些人把我说得再帅,我也只有默默地承受这份无言的痛楚。

让我遗憾的是,某些为政者却与我的想法相异。平安夜杭州市出台了一个崭新的规定,是这么说的:

杭州规定网络散步谣言单位最高罚1.5万

散布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将受到单位最高1.5万元、个人最高5000元的处罚。这是昨天杭州出台的地方立法《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

这个规定看上去浩气长存,每个人都能明白其意思,不过为了加深了解,我们可以重温一件去年的事件。话说去年7月18日,山东省会城市下了一场暴雨,殁了几十个人,某网友发帖评述此事,结果以散布谣言的罪名被拘,弄得很多无辜的市民不得不公开辟谣:7月18日济南其实没有下雨。

所以说在这个国度,你亲眼所见的未必就是事实,而你所说的每一句都有可能是谣言。所谓真相和假象,有时纯粹取决于政府的说法和传播者的政治觉悟。说他真他就真,不真也真;说你假你就假,不假也假。横批:天天例假。总之,现在说话是一件高风险的事,特别是杭州这个规定出台以后。(我有疑惑的是,如果外地人诽谤杭州市长,是不是要跑过去罚款。如果一个美国人跑到杭州某论坛造杭州的谣,是不是还要出国开罚单,这样明显划不来啊。)

要规避以上风险,必须深刻地理解何谓“散布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我个人是这么理解的:政府不太喜欢的话代表着谣言,不太愿意人们知道的事代表着捏造的事实,政府官员的蜚短流长代表着诽谤他人。只要你掌握了这三个代表,那在光怪陆离的当下,真相就永远在你这一边,你所说的一切话语都是站得住脚的事实。所谓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也能辨出是雄雌——反正说你雌你就雌,雄的也给阉成雌。

跳梁小丑

不管在庆典还是灾难面前,总有一些神经错乱的动物横空出世,总有一些举止异常的跳梁小丑登台表演,比方这次地震过程中,一些救灾专用的帐篷就流落了成都市区某些人的手上。

帐篷这东西,已然成了中国眼下最紧缺的物资。外 交部发言人秦刚昨日表示,经粗略统计,灾区大约需要330万顶帐篷或移动住房,而目前紧急调往灾区的仅有40万顶帐篷,缺口很大。胡总甚至在昨日下午赶赴浙江湖州,实地考察救灾帐篷生产情况。无论是公布的数据还是领 导的行踪,无不表明了帐篷的极端匮乏和万分重要。可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救灾专用的帐篷居然流落到了作为非灾区的成都市区。

按说人家的帐篷上都写了“救灾专用”,那应该是政府调拨或者各种机构、个人捐赠给灾区的,让数以百万计的无家可归的灾民有个遮风避雨的保障。按说这样的帐篷理应一路无阻的发放到最需要的地方,实现它们作为救灾帐篷的最大价值。可为什么中途会有一些遗落到了没有受灾的市区呢?

再仔细一想,其实也没什么。皇帝的儿子闺女按理说应该生在皇宫里,但也有个别的风流皇帝勇敢地把种留在了民间。你不能说他错,只怪人家太多情且太多种。

成都某报社旗下某网站的论坛率先披露了上述现象,多个帖子作者无耻地说,帐篷都是某些领 导为亲属搞到的,甚至有一顶标志着“救灾专用”的蓝色帐篷公然出现在省 委 党 校 住宿区内。从照片上看,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说背后的黑手是我们的领 导,我绝对不能接受,这是绝对的污蔑,绝对的诽谤,绝对的造谣,绝对的造假。这一场百年劫难,那么多无助灾民,是个人都不会昧着良心贪污救灾物资,更别说我们高风亮节的领 导了,他们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人神共愤的事呢!

正如我刚才说的那样,无论在好事面前还是坏事面前,跳梁小丑出来狂吠两声都是平常不过的事情,这也不仅仅是中国才有的现象,全世界都有养狗的,全球每个角落都有一些人的良心不幸被狗吃了。前几天那个辱骂四川人的辽宁女孩是一例,堂而皇之住上救灾帐篷的也是一例,这些人都是人类里面的异种,但绝对与我们的领 导无关——众所周知,领 导从来像黄花闺女一样清白。

令人庆幸的是,有关部门迅速出手,阻止了谣言的蔓延,捍卫了领 导的权威。今天,发布虚假消息的成都某报旗下某网站的论坛已被关闭,该网站负责人、成都某报编 委被就地免职。群众得知此消息后,奔走相告,弹冠相庆,大呼妙极妙极。国难当头,哀鸿遍野,你丫不去维护安定团结的政 治局面也就罢了,还一个劲地造领 导的谣,丢领 导的脸,给成都这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抹黑——NND你不关闭谁关闭,你不下课谁下课。活该。


学习文件

本来要停顿半个月的,但今天看到的一条新闻,让我觉得太TM震撼了,不得不抽出时间认真学习,并迫不及待地与诸君分享并共勉。新闻如下——

成都警方处罚利用四川石化项目散布谣言

四川在线消息(本网记者 喻茂) 成都市公安局今(1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一些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言行,特别是利用四川石化项目,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炒作各种谣言,蛊惑人心;煽动、组织、策划非法游行、示威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非法游行、示威、集会;以及极少数别有用心、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予以依法处理。

成都公安局对最近出现的几起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一、对利用互联网等方式散布谣言、造谣蛊惑、煽动闹事的辛吴(网名“成都白手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二、对参与非法游行、示威的施建华、林勇(网名“李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8条之规定,分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三、对在互联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的郭成(网名“西风”)、樊晓兵(网名“BNTR”)等,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之规定,分别给予治安警告处罚。

四、对别有用心、借四川石化项目之名,制造各种谣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陈道军,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3条之规定,予以刑事拘留。对煽动、策划非法游行、示威的王某、熊某正在缉拿之中。归案之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除此之外,对已经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涉嫌人员,公安机关正在加紧调查取证,将分别依法予以处理。

公安机关正告那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员,自己的言行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编造、传播、散布各种谣言,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严正警告那些别有用心,煽动、组织、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破坏正常社会治安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员,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密侦控,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成都市公安机关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好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