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TM先该申报财产

这周看到两个跟财产申报有关的新闻。

其一。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近日刊登署名为刘日的文章指出,官员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很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不属于个人隐私。并提出应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如果官员不愿意尽义务公开财产,那就应该辞职。

其二。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城市处处长刘喜堂表示,低保家庭要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申请低保家庭资格必须填报家庭收入情况,然后再要去核查。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社会救助法(草案)》中对低保家庭申报财产的监督监察会有所加强。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打击腐败最为有效的制度保障,它在很多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都实施很多年了,在人民当家作主的贵国也讨论很多年了,相关的法规制度也出台过一些,表决心喊口号也有过多回,至今未能施行。

我觉得这是正常不过的事,因为贵国的国情实在是太TM与众不同了。任何好东西不能流入贵国,都可以归结为四个字:贵国国情。

什么是贵国国情呢?今年两会期间,某高官义愤填膺,掷地有声:“我不会(提案公布官员财产)。如果要公布,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财产?”

贵国的国情是:专正,独财,卑烈,无赤。所以我有多少钱我不告诉你,你有多少钱你必须告诉我。你绝对不可以骗保,我也绝对不会骗你——因为你还没资格让我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