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三体》

这几天的新闻有点多。上海出现了巨型不明飞行物,广州公交车上清晰看到了跟想象中一模一样的UFO,美国国防部和美国航空航天局将在12周内作出移民太空的重大决定……如果是早前,这样的新闻只会让我轻轻哦一声,而现在,我多了几份异样的感觉。

因为,我也是看过《三体》的人了。

话说去年有一次我看到有人在微博上将其生命分为两截,一截是看《三体》之前,一截是看《三体》之后。这话让我很诧异,我听说过3P,也听说过合体,但“三体”还是首次听闻。马上下了一本来看,但盗版电子书的质量就是不争气,迫使我破费买了全套实体书。我买的书自然是正版的,但三本正版书的纸张、印刷和设计,还不如盗版书,当即被我束之高阁。直至前不久的某一天又看到这套书的评论,于是重新捡出来看。这一看,让我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我一直挺喜欢一段话:要么旅行,要么阅读,身体和思想,必须有一个在路上。阅读对个人来说,的确是一个改造思想的过程——我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你看我的气质,多么浑圆饱满,惹人遐想。但不得不承认,阅读对人的改变非常缓慢,每一次阅读都有可能带来变化,但每一次的变化几乎都可以忽略不计。在我数十年的阅读生涯里,只有极少几次阅读体验能带来较大触动,甚至冲击了我的人生观和宇宙观,《三体》正是最近之一。

据说《三体》是中国科幻小说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巅峰之作。我个人对这一评价无法置喙,因为我此前从未读过任何科幻小说。我从来喜欢魔幻而厌恶科幻,对小说、对电影莫不如此。但《三体》用浩淼的三部曲告诉我,科幻小说里也有那种不讲星球大战,而是营造一个完整体系的作品。

其实,如果撇去小说的内容,只论小说的技术,《三体》显得相当平庸。它的技法诚然是纯熟的,从营造巨大悬念到解开这个悬念,作者刘慈欣展现了一个通俗小说作家的不俗才能。而说起对一部小说来说更重要的评价要素,则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大刘更接近理工科男生的传统属性,才情不佳。小说人物的性格相当扁平,个别还能称之为脸谱化,但大多人物连脸谱都欠奉。而对古典小说创作最为重要的人物感情的描述与共鸣,《三体》更是乏善可陈。太阳系消失了,整个太阳系文明坍塌了,直至整个宇宙终结了,居然都没有在我的心间激起一丝悲伤的涟漪。我想,对于《三体》这种类型上属于传统小说的作品,其笔力绝对难称完美。

说句题外话,什么叫小说家的才情?看看古龙吧。古龙不是完美的作者,写的更是某些人所不齿的武侠小说,但说起小说家的才情,华语文坛没几个人比得上他,具体可参阅《欢乐英雄》。

可是——其实本文主要想表达的,是这个可是。《三体》的文本虽然普通,但它不可思议的想象力,以及对无尽宇宙的怀想和悲悯,却深深震撼了我。在这个年代,“深深震撼”四个字时常被用作反讽,但此处不是,它就是字面的意思,甚至超出了字面的意思。

在庸常的世间,我们总是为一花一世界而纠结,为一岁一枯荣而悲欢,但这种纠结悲欢放到到大一点的空间,只不过是鸡毛蒜皮,甚至连鸡毛蒜皮都不是。如果继续放大到整个星球,整个太阳系,整个银河系,乃至整个宇宙呢?我常常说“这个世界”如何如何,现在才意识到,这个世界算什么,仅在银河系,恒星就有一千二百亿颗——请不要遗漏“亿”字,不管是你的太阳还是我的太阳,或者红太阳黑太阳,都只不过是其中一颗。能算什么?

我小的时候,经常看着自己的手掌发呆,总觉得每一个手掌就是一个世界,上面住着无数看不到的人类和其它动物,每当我洗手,左右右掌两个世界的生物全部倾覆。这当然不是真的,但也未必是假的——我看到百度百科“宇宙”的词条里有这样两句话:“有的人说宇宙其实是一个类似人的这样一种生物的一个小细胞,而也有人说宇宙是一种拥有比人类更高智的电脑慧生物所制造出来的一个程序或是一个小小的原件。”当然,这同样未必是真的,但也未必是假的。

无数文艺女青年喜欢祝福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看了《三体》,你会发现这样的心愿多么的虚无。我们每个人的存在都是一种巧合,而这个星球的存在同样也是一种侥幸。如果宇宙间真的存在《三体》里所说的黑暗森林法则,那地球的覆灭简直是一种必然。想到外星人似乎正在密集拜访地球,想到2012正在姗姗到来,想到美国人正在谋划移民太空,我忽然觉得这个星球正在走向《三体》描述的终极宿命。

对我来说,科幻小说《三体》真的让我看到了人类想象力所能抵达的全新边界。曾经我们都是爱幻想的孩子,但现在都成了沉沦于“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汉子婆娘。先不说静好和安稳是否适用于这个时代,只说说我们可怜的想象力,基本上止步于蜘蛛侠在高楼大厦间穿梭,或者躲在某个飞船里搞搞星际迷航,甚至已经把跟着神五神六上趟天当成与宇宙接触的最高境界。而《三体》的阅读体验,重新点燃了我心里某个快要荒芜的角落,这个角落,就是小学时写作文爱说的那样,是一个可以插上想象的翅膀遨游天际的地方。

《三体》,让我意识到这个世界危机四伏,前景并不美妙,又让我发现如果能够重拾最初的梦想,放任想象力不断逼近思维的边界,又是何等的美好。不管怎样,作为一个偶然发生且微不足道的存在,面对浩瀚的星海,我们只能心存敬畏。

《告白》:所有残忍的伤害,都来自被剥夺的感情

日本人的书,我看得很少。当年为了向文艺青年靠拢,看过几本川端康成;后来为了向文艺女青年靠拢,看过几本村上春树;再后来为了向自己的兴趣靠拢,看了几本东野圭吾。本来这里想用个省略号以示我涉猎颇广,但仔细一想,省略号就不浪费了,这三个人就是我对日本文学界的全部认识——当然,我小时候还看过《聪明的一休》的小人书,算是对日本文觉的启蒙吧。除此之外,我读过的日本人的小说,只剩下今晚花了两个小时解决的这本《告白》。

如果把文学名著这东西在时限上做一个细分的话,那《告白》可以算是一本未经时间考验的短期名著,至于它能不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在某个类型小说史上占据一席之地,还不好说。我个人觉得颇有机会。据说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也不错,在豆瓣上的评分居然高达8.7分。我个人觉得,高分的一半功劳源自小说的影响力。

我没有去过日本,但接触过几个日本人,他们给我的感觉无一例外都是严谨认真的理工技术流。可我在读过的有限的几本日本小说里,日本人又是另外一副德性,这种德性可以套用一个曾经时髦的词汇来形容:疏离。是的,除了这个词,我想不出还有其它词可以用来给小说里的日本人画像。《告白》里的日本人,同样的疏离。这是我读日本小说始终无法产生代入感的原因。

这本小说,就结构来说,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不是不喜欢平铺直叙、单线发展的小说,但相比于那些在叙事方法上有所变化的,我更能宽容后者的一些缺点。而这部小说我也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缺点(但没缺点绝对不代表就是好小说),要说缺点,就是书中的日本人让我这样单纯的中国孩子觉得过于神经病了。

《告白》据说归类为推理小说,这点让我很诧异,我实在没看出这理是从何推起的。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有着不俗小说技巧的、关于感情和人性的小说。我不准备做任何的剧透,因为它关系到一部好的小说和一部好的电影。我只是觉得,感情不管到了如何如火如荼,或者欲生欲死的地步,人都还是正常的。但有时感情一旦失去载体,哪怕是那种寡淡的感情,人就会发狂,世间就多了悲剧。女儿对父母的爱,父母对儿女的爱,男女之间或浓或淡的爱,都时刻催生着这样的故事。有时甚至连爱都不是,仅仅是相互取暖的需要,或者心里留存的依恋,只要你试图夺取这样的关系,就会招致刻骨的仇恨和惨烈的报复。我是觉得,人世间所有残忍的伤害,大概都来自于被剥夺的感情。

电子书

欧阳修老师有个著名的“三上论”。他说钱思公一生只喜欢读书,坐着的时候就读经史,躺在床上就读杂记,上厕所的时候就读“小辞”,而欧阳同学他自己,平生所做的文章也多在“三上”,即马上、枕上、厕上。我是很佩服这个钱思公的,坐着、躺着读书我都没意见,你入厕的时候读古文——即使是“小辞”,那也是古文啊——居然没有引起便秘,那是何等的功力。当然,不排除那个时期空气指数良好,食物绿色环保,人的消化功能超群这样的原因。

我们小时候写议论文的时候,曾经将“三上”作为论证天道酬勤的论据。你看,欧阳修为什么文章诗词写得好,为什么是“唐宋八大家”,那是因为人家把马上、枕上、厕上这些零碎的时间都用来喝咖啡的缘故啊。话是这样说,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像我来说吧,如果在车子上、睡觉前或者卫生间里,如果没本书拿在手上,那得是多大的煎熬。有几次我拉稀,纵然在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我还得狼奔豕突地抓一本书,或者一张报纸,有时急了,连产品说明书也不放过。文字可以打发时间,可以快慰平生,越枯燥的时候,越有味道。

去年下半年,我一直琢磨着买个可以看电子书的设备——不要清高地说你只喜欢纸香,在电子时代,电子书的阅读体验会越来越好,而且必将取代纸质书——如果有选择,我现在当然还是选择纸质书,关键是你不可能随时随地揣几十本书放在身上,不然别人以为你是收破烂的。后来我买了一个魅族手机,还拿出来宣扬了一番(这里)。又给老婆买了一个,她也迷上了用这手机看电子书。前不久我买了一个3G手机,第一件事,就是装了个熊猫看书。

用手机看电子书,在当下并不是美妙的体验。在电脑上看书我都嫌不舒服,何况手机呢。但用手机阅读有它独一无二的优势,就是便利。无论困了、累了,还是不方便的那几天,都不受影响。说实话我不是不知道亚马逊的Kindle,但总觉得距离甚远,我还在等同级别或者更高级的电子阅读器在中国的问世。

我目前看的电子书,不是那些百读不厌的老面孔,就是当下畅销书的电子版,几乎没有涉及红遍网络的那些玩意儿。说实话我对网络小说没有什么好感,不是装清高,实在是基数太大,好的不容易瞅到。前几天得人推荐,找了三部穿越小说。第一部叫《凤求凰》,看了几段,太糟糕,看不下去了。第二部叫《纳妾记》,这部小说除了“纳妾”没什么意思外,其它地方居然甚为可观,很有点意思,我看了两天,昨晚还把电池看完了。睡觉的时候我在想,也许我也可以写个这样的小说……

刚刚在FT中文网看了篇《中国数字出版业的尴尬》(这里),有点感触,又有点期待,所以拉杂写点东西,算是更新。下次再说,现在出去。

 

《他的国》:韩寒的国,国将不国

有几个作家的小说是我看完了的,他们有的写得比较好,如王小波,有的写得比较少,如玛格丽特•米切尔,有的写得又好又少,如曹雪芹。目前还健在的作家里面,只有韩寒的小说是出一本我看一本,到目前为止是看完了的。以前我把韩寒的书归于比较好的那一小撮,但看了刚刚出版的这本《他的国》,这才发现,原来我属于不明真相的群众。

我是一个喜欢有趣的人。如你所见,我这个博客有个副标题:“用有趣对抗无趣,写最好玩的博客。”在自我介绍里,也有一句话:“生活本身是无趣的,我想榨取点有趣出来。”如果没有了有趣,我觉得人活着就没太大意思了。交际方面,我喜欢有趣的人,女人为佳。读书方面,我也偏向于有趣的书籍和文字。王小波说过:“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觉得这话实在太对,无趣的书只有两种人会看,一种是念佛经的僧尼,一种是学文件的党员。

有趣是个很宽泛的概念,我理解的有趣,未必就是让人哈哈大笑的东西,引人入胜也是有趣的一种,比方说春宫图,它不会让你乐不可支,但会让你觉得很有意思——如果你觉得春宫图没有意思,那这篇文章也就不必再往下看了。当然也有人能从无趣里发现些有趣,比方虔诚的僧尼会认为佛经是天底下最有意思的文字,而有些思维诡异的党员也会推许全世界最有趣的文章其实是各种红头文件,对于前者我给予最高的敬重,对于后者我……无话可说。

有趣是一种感觉,而且因人而异。

说回韩寒。此前我喜欢韩寒,是因为他人比较有趣,写的书也比较有趣。要说文字好的人,就像大街上一晃而过的美女,数也数不清,但文字好且文风活泼有趣,就像美女里面的处女,数量近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存活量。记得那年我买了一本《三重门》,放着没看,差点搞忘了,老婆捡来一看,边看边傻笑,有次还在公交车上给我讲述其中的笑料,弄得同车的乘客以为我俩同时被点了笑穴,我回家后第一时间找来拜读,同样边看边笑——与老婆的傻笑相比,我的笑显得比较聪明,后来当有人要我荐书的时候,我总忘不了这部《三重门》。

后来韩寒又陆续推出了几部小说,每部我都买了,每部我都看了,但体验都不及第一次。以我阅读韩寒的经历来说,《三重门》就像初夜,最为难忘,后来的书就像例行公事,在渺渺时间长河中几乎没有留下印记。当初我是怀着兴奋的心情买下他的第二部小说《像少年啦飞驰》的,但一路读下来甚为平淡,几乎没有触及兴奋的G点,后来他的书再也没有攀上高峰,把一本一本的小说叠加一起来,就如同从高潮驶向低谷的单行道,再也没有带给我什么快感。

平心而论,长大了的韩寒依旧是一个有趣的人,写的书依旧堪称有趣,如果你仅仅需要寻找笑点,还是可以在他那里达成愿望。可一部小说,如果除了有趣就没别的,那它跟笑话集还有什么区别呢。我小时候很爱看笑话,那时不但爱看《故事会》和《读者》里的笑话,还找了一些笑话集锦来把玩,可现在的我不但不会再去看那些笑话汇编,就是不看《故事会》和《读者》也已经很久了。

对一个思维成熟的人来说,有趣是一种感觉,不是一个目标。比方说一个人去旅行,沿途很有趣,最终抵达风景胜地,这样的行程就比较完美,但如果沿途很痛苦,只不过目的地比较有趣,那这种旅行的意义就值得怀疑。说句大白话,为了有趣而有趣,这是无趣的。

当然,韩寒现在有了比较强烈的社会意识,这从他的博客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他可以用自己的影响力来影响别人,这回《他的国》他把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写到自己的小说里,这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他的小说内容不再那么象牙塔和乌托邦了,可要命的是,这个社会本身是畸形的,韩寒小说对社会的解读又是畸形的——畸畸复畸畸,韩寒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我叹息。

韩寒自己说,《他的国》是他最好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出版人路金波鼓吹此次是韩寒成功转型之作,“这是他创作十年以来第一次脱离自己、写虚构的小说,也不再没头没尾、纯粹耍酷。特别是我看到结尾时,感觉到沧桑和温暖。我知道韩寒从这一部开始会越写越好。”这些话让我想起2003年年底,伍佰推出专辑《泪桥》,自称这是自己最好听的专辑,我听后很愤慨,所谓“最好听”不过是一句昧着良心的广告词,同样,附着于《他的国》身上所谓“最好”、“越来越好”之类的誉辞,也是冲击销量的浑话。

这篇文章本来是个书评,但关于《他的国》这本书,实在没什么可说的。老实说,没看到一半我就准备放弃,但考虑到购书的25元钱不是一个小数目,可以给我们家吴又又小朋友买好几张尿不湿了,所以咬牙读完。我承认,读的过程当中我也像秋香姐姐一看笑了三回,但仔细一算,笑一次的成本高达8快多,深很心痛,我妹妹的尿不湿啊。

寻秦记(二)

李斯之所以来到咸阳,就跟今天不少人北漂一样,是因为觉得自己很有能耐,不到首都去给他们开开眼,简直有负上天好生之德。来咸阳之前,他专门找人在左右胳膊上各纹了一行字,用来表露心志,左边胳膊上纹的是“金鳞岂是池中物”,右边胳膊是“甘洒热血写春秋”。还觉得缺了点什么,想了一想,又请纹身师父在双乳间添了四个字:“报效大秦”,既当横批,又是马屁,一举两得,十分厉害。后来李斯之所以飞黄腾达,除了确有真才实学外,也因为他以他的双乳感动了嬴政,感动了秦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曾经写过一篇《追忆李丞相》的文章,文中深情地说:“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帝国主义的精神,每一个文臣武将都要学习这种精神。”

虽然胸怀鸿鹄之志及四个大字,但李斯个人奋斗的路却走得并不平顺。一个身无长物的无名男子,要得到帝王的垂青,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那个帝王是个同性恋,而十三岁的嬴政似乎没有这方面的爱好。更重要的是,当时的秦国并不是刚刚登基的嬴政小朋友说了算,而是秦相吕不韦。

吕不韦这个人,大家都熟悉,狗咬吕不韦,不识好人心,一直是中华民族最伤感的民间传说之一,而吕不韦和何仙姑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也深深打动了千百年来一代又一代的少男少女。不过在吕不韦成仙之前,他其实是秦国的相国,在当相国之前,他其实是一个商人。一个普通的商人成长为权倾朝野的相国,这其中当然有段缘故。

话说当年吕不韦做的是金融生意,旗下几只私募基金,操控了很多股票的涨跌浮沉。有天在赵国遇到了一个在这里做人质的秦国王孙,名叫嬴异人。常人看到这个落魄王孙,就跟在北京看到西哈努克一样,顶多有一种嘲弄的尊敬,但吕不韦自非常人,天生有一种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而且信奉价值投资之道,他想,这个嬴异人是当今秦王的孙子,是秦太子的儿子,理论上日后有成为秦王的可能,而眼下又过得非常凄惨,身为人质,朝不保夕,这不正是老子寻觅已久的超跌股嘛,这样的股票一旦上升通道打开,前途简直不可限量。

思前想后,吕不韦决定投资嬴异人这支股票。他花了很多钱,在秦国打点,在赵国打点,方方面面都在打点。当时那个世界,还没有网络,只要有金钱开路,就能控制舆论,没过多久,所有人都隐隐约约听到一种风声:原来异人同学不是人质,而是秦王派出的留学生,为的是镀金,日后作为一名王室“海龟”,他将是秦王一职的有力竞争者。

风声是个很有趣的东西,它有时形成于事件发生之后,类似于新闻,但有时却能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流传于世,类似于预言。嬴异人成为秦王的风声属于后者,最后连远在深宫的秦昭王都听说了这回事,老人家年纪大了,记忆力有点衰退,他有天早上起床坐在床沿上努力回忆,寡人有没有把一个叫异人的孙子公派到赵国呢?想了半天,好像是有那么回事,他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满意,于是开开心心吃早饭去了。就这样,嬴异人日后继位的传闻得到了老大的默认,基本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

一个人生活待遇变好了,政治地位提高了,总要生出些别的心思。有一天,嬴异人在吕不韦家里看到一个女人,立刻魂飞魄散,哇靠,我说今天怎么眼皮直跳呢,原来有艳遇啊。于是跟吕不韦说,今天天气不错哈。不韦说,对对对,天气不错。异人说,是真的不错哦。不韦说,确实不错。异人说,你说天气为什么这么好呢?不韦说,这个嘛……异人说,你看那天空,万里无云,白云朵朵,好美啊。他一边说天空美,一边拿眼睛瞟那女人,一边还在流口水。对这景象,吕不韦就算是个白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有些踌躇,毕竟这女人是自己费了好大功夫才追到手的,还处在热恋期,拱手让人未免心有不甘,但话又说回来,女人这东西,遍地都是,而王子呢,除了童话里老子就只看到眼前这一个,孰轻孰重,孰贵孰贱,一目了然,男人嘛,还是应该以事业为重,只要事业发达了,女人还不是召之即来。于是一咬牙将这个还算新鲜的女人送给了异人,为了表示义无反顾,他连收据都没要一张。

异人得偿所愿,不再管天气好坏,跟吕不韦说了声回见,立即领那女人回家,开始过夫妻生活。作为一个秦国王子,他的基因异常强盛,不久,女人肚子就被搞大了,再过了几个月,生下一个男孩。这孩子到底是吕不韦的还是自己的,恐怕换谁都得想上一想,但这异人名为异人,果然异于常人,有一种化繁就简的天赋,他觉得人生苦短,世态复杂,把什么都想透了也没意思。异人勇敢地认为自己就是这孩子的老爸,并给这孩子取名为嬴政。

寻秦记(一)

同事在网上看一本书,叫《流血的仕途》,他感慨地说,写得真TM好。我不服气地说,这有什么,我要写本书叫《流氓的旅途》,写两个人在旅途中相遇,然后大搞多夜情,最后黯然分手各自回家,这样的书既缠绵悱恻又香艳恶心,绝对比什么“流血的仕途”好。同事鄙夷地说,你知道什么是“流血的仕途”吗?它讲的是李斯……我打断他说,对,我的主人公叫张三和王五,比他李四一个人强。同事不耐烦地说,你有没有文化啊,人家说的是李斯和嬴政的故事。我说,这不结了,我说的也是两个男人的故事,靠,异曲同工啊。同事听到这里,不得不忍住佩服,自卑地走了。

回家后我想不过,什么李四和应征的故事,有这么好么。上网查了一下,原来书的全名是《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我看着封皮,越看越眼熟,于是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书——原来我也曾经是个读书人啊。

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人叫李斯,娶了一个老婆,生了两个儿子,一家人住在一个小县城,没事的时候,他就带着两个儿子,牵着家养的黄狗,去郊外打野兔。有一天他忽然觉得男人总这么打野兔不是个办法,应该打点别的什么。打什么呢?如果换成现在,他可以打点酱油,打点手枪,打点飞机,最不济也可以做三个俯-卧-撑,但李斯翻开日历一看,靠,现在是公元前254年,不但飞机手枪没有问世,连酱油都还没发明出来呢,看来只有打老婆了。但仲尼说过,唯老婆与儿子不能打也,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自己的,要打也得打别人的老婆孩子……李斯这样踌躇了很久,最后决定去打江山。

李斯不是陈胜吴广这样的农民企业家,也不是项羽刘邦这样的民族资本家,他最远大的志向就是做一个高级职业经理人,所以他打江山的梦想其实是帮别人打,在此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职业经理人是很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其中最难的技术是跟对老板。你跟了扶不起的阿斗,只有当阶下囚一条路可走,而你跟他老子刘备,最起码还可以在大片《赤壁》中露一下脸。那个时候,市场上老板足有几十个,其中实力最大的老板有七个,七个里面实力最大的老板是秦王,这就好像以前某党有七个常委,他们是权力最大的七个人,而总书-记则是权力最大的那一个。秦王就相当于总-书-记,跟着他肯定有肉吃。

要跟总-书-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如果不是地震,他一般不会出现在李斯这种小地方——事实上李斯是楚国人,对秦王来说他压根就是一个老外,他即使被震得死去活来三十个来回,秦王也不会理会。怎么办呢?只有一个办法,掌握一匹敲门砖,这就好比今天的干部要做大做强,必须想方设法到中-央-党-校镀一身金。于是李斯拜当时的著名教授荀子为师,先读学士,后来硕博连读,足足学了七年,终于掌握了琴棋书画、煎炒烹炸、刀枪剑戟、唱念做打等各种技艺。读书期间,他还认识了一个名叫韩非的口吃病患者,两个人关系非常好,还一度组建了一个校园摇滚乐团,叫“非李不可”,他们推出的很多歌曲都打入了“战国流行歌曲排行榜”。

七年学成,李斯毕业,按照当初的设想,他偷渡到了秦国,准备攀附秦王这位大老板,从事一份有前途的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可事也凑巧,李斯来到秦国首都咸阳的第二天,秦王就莫名其妙地驾崩了,对于此事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李斯这只扫把星的煞气太重了。人不可一日不给钱,国不可一日没有君,于是秦王的大儿子继了位,这位年方十三的小朋友名叫嬴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

捍卫和抵制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叫百晓生,他学文不成,学武不就,就编了一本《兵器谱》,将当时江湖上著名高手的兵器做了一个排行,其实也就是给高手做了一个排行,排第一的是天机老人,老二是金钱帮主上官金虹,老三是小李探花李寻欢,小四是菊花教主郭敬明,余下不一而足。当时本来天下很太平,江湖很和谐,可是《兵器谱》一出,祸端就来了,小四郭敬明放出话来,你丫李寻欢凭什么在我上面,人家喜欢在上面。李寻欢也说,上官金虹不应该在前面,老子喜欢在前面,感觉比较舒服……就这样,大家你不服我,我不服你,搞得很不和谐,直到多数入选《兵器谱》的高手基本翘了辫子,世界才重新井然起来。

这件往事告诉我们,排名是件很危险的事,一旦你进入某种排名体系,就成了蹲在电线杆上的麻雀,大家都看得到你,而且想把你弄下来。美国把萨达姆政府的54个重要通缉犯编成一幅扑克牌,这幅牌没有大小王,那最大的黑桃A只能是萨达姆的老婆——因为老萨是妻管严的嘛,老婆大人在前,萨达姆只能屈居红桃A,梅花A则属于萨达姆的儿子,以此类推,到了萨达姆三叔夫的哥哥的表妹的二舅的姐夫,只能是方块2,总之,整幅扑克牌的排名是一丝不苟的,秩序是森然有序的。美国大兵一看,立刻明白了,逮到萨达姆的老婆有赏金20万,逮到萨达姆本人有15万,逮到萨达姆三叔夫的哥哥的表妹的二舅的姐夫就只有20块。又说到当年宋江在水泊梁山聚众闹事,搞了一个108将的排名,政府一看,我靠,两幅扑克牌,连排名都自我暴露了——智商这么低的人小打小闹还可以,大事那是决计做不成的,所以梁山的好汉们下场都不太美妙。

一朝天子一朝臣。宋江李逵们坐稳江山后,排名的喜好依然不改:武将方面,册封了十大元帅,十大上将,十大杰出青年;文官方面,也搞了一个鲁郭茅巴老曹的排序。所谓鲁郭茅巴老曹,看起来像恐怖的黑社会暗号,其实是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的合称。朝廷的意思是,这六个人就是20世纪中国最杰出的六大文豪,其中鲁迅是最杰出的,相当于天机老人,郭沫若次之,相当于上官金虹,茅盾再次之,相当于李寻欢,巴金再再次之,相当于郭敬明……于是盖棺论定,肇始于白话文运动的华文大时代里,最好的作家都在我们这边,其他人,如胡适、梁实秋、林语堂、徐志摩、张爱玲、沈从文、周作人等,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其实世上本没有名,排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名。

上面说了,只要进入了排名的行列,就会成为别人的靶子。其实关于鲁郭茅巴老曹的非议,一直没有停歇过。几年前有人搞了一套《20世纪中国文学大师文库》,在该书20世纪中国文学大师排行榜上,鲁迅排第一,金庸排老四,茅盾老师落榜。消息传开,无数人愤怒了,中国文学大师,金庸怎么可以排第四,茅盾怎么可以落选,这是什么标准评的,藏的什么祸心,你收了金庸多少钱,还要不要党的领导了……那个时候还没有网络,这个关于所谓大师尊严的问题在文学圈和文学爱好者中争论了一阵子,也就不了了之了,而今又有人跳将出来臧否了一番,在网络的推波助澜下,无数很有学问的人揭竿而起,胡乱搀和。

事情是这样的,韩寒老师前不久在一个节目中说,茅盾、巴金、冰心的文笔差……话音未落,无数人拍案而起,讽刺者有之,谩骂者有之,苦口婆心劝导者有之,不遗余力攻击者有之,最典型的话就是:“不可思议,居然有人可以随便对大师表示不敬。”按照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同样一个文学圈,胡适、梁实秋、林语堂是可以随便辱骂的,茅盾、巴金、冰心是凛然不可侵犯的,为什么呢?是后三者的成就高一些,还是人品好一些?那些听到有人“对大师不敬”就很激动的人先别激动,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

中国的情形很有趣:不管拼命捍卫的,还是拼命抵制的,都是自己不了解的。捍卫所谓大师文笔的,都是没有读过茅盾、巴金、冰心的;抵制金庸和《功夫熊猫》,自己也承认并没有看过。我不知道茅盾、巴金、冰心的文笔如何,因为我读不下去,但即使他们文笔好到天上去了,也不能妨碍别人说不好。全中国最顶级厨师做的菜,我也有不喜欢的自由;全世界最惊艳的美女,我也有不理她的权利。

现实的有趣之处还在于:有一部分人,无条件捍卫一切走上神坛的东西,另外一部分人则无原则地将神坛变成祭坛。老实说,前者显得很傻,后者装得很聪明。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文章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一个人有没有价值,价值有多少,说到底,不是笨蛋可以捍卫出来的, 也不是神经病能够抵制出来的。